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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报告(精彩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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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_ 篇1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自己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方面,现将自己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工作述职如下:

一、端正态度,认真参加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坚持读书看报和自学。

我作为一名区政协驻会专职副主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思想上同中共中央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特别是对党、对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领导以及党的人民政协的理论、党的统战理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有较深的理解和较强的认识。对政治学习自始自终是态度端正,认真对待,对上级组织布署和安排的重大学习和政治活动,从来都是自觉参加,认真对待。区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每次都坚持参加并认真签到,同时做好学习记录,本人虽不会上网,但坚持每天读书看报看新闻,了解和关心国内外大事,研读有关国家大 方针政策的报刊、杂志和有关文章,联系工作实际,做到胸中有数,同时坚持自学,对上级组织下发的各种读物、学习文选、学习资料都能坚持自学,吃透精神,联系实际,结合自己的工作,力争做到学以致用,并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

二、尽职履责,坚持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做好政协的工作。

作为政协的驻会副主席,按照区委的分工,区委政府的各项领导组工作需有四个班子的一名负责同志参与,本人参与了十个领导组的工作,平时工作虽然忙碌,但本人感觉十分充实,一个人工作总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干劲,像区计生领导组、信访维稳领导组、区综治委、区规委会,平时参与全区的工作较多,会议较多(有时是晚间会议),带队督查和检查的工作较多,但本人从来都是按照组织要求,认真参与,并亲自带队,深入乡镇街和基层,较好完成指定任务。今年的6月30日特大洪涝灾害之际,我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自配胶靴和雨具,深入到本人联系的乡镇淠东乡,并深入桂滩村河堤大坝,与乡、村和包村干部一起,共同参与抗洪救灾,并在一线大坝上,坚持督促检查指导,对大坝进行加固,有效控制了洪水的漫延,保障了大坝的安全。灾后,有多次深入扶贫村,积极指导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并带领区统战部门、帮扶单位和区民党员积极与贫困村子女及贫困户结对帮扶,解决贫困户子女上大学费用和贫困户治病费用,贫困村两委对此行非常感谢。工作上有时即使占用了休息时间,但也感觉精神充实,状态良好。作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参与了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了解了区情,掌握了情况,做到了政协知情出力。

(一)贴近民生,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作为区政协分管法制委的领导,我牵头组织召开了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专题会议。学习了《政协六安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和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年度社法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去年以来,仅社法委区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八篇,其中《关于建立狂暴型精神病人应急处置机制的建议》、《关于人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推进金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关于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等四篇社情民意被市及相关部门采用采纳。

(二)热情服务,组织委员开展活动。

去年我组织了分管的区政协社法委区安排委员大型活动三次,参加了区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开放日”,调研了检察院走近群众,接近群众,与群众交流对活的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探讨了新常态下检察院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视察、调研、座谈了我区清水河街道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并梳理分析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剖析了对特殊人群管理的有径途径,找出了解决了问题和矛盾的办法。法制委在组织,服务委员活动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主动承担活动主题筛选,联系联络活动场地,组织委员参加和准备会上发言等项工作,在组织委员外出学习考察、视察、调研等活动期间,主动服务委员,和委员交心交流交朋友,并就提案和社情民意工作与委员们进行交流讨论,帮助和指导委员解决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倾听做好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增进与委员之间的了解和感情。

(三)指导把关,服务委员撰写大会发言和提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政协四届五次大会发言材料及提案准备工作,以实际行动准备好专委会和党派组织的大会发言及提案撰写,我专门组织召开了党派及专委会专题动员工作会议,亲自把关,指导并修改完善了每一篇大会发言和政协提案,组织委员撰写大会发言,并通过走访委员活动,推进委员撰写提案和大会发言的热情,较好地提高了提案及大会发言材料的质量,其中,民革金安区支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金安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建设》,李玉稳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马骏委员提出的《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大会发言材料受到了参会的区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赞誉和批示,得到参会广大委员的充分肯定。

(四)带领委员,履行民主监督,推进委员履职尽责。

去年八月,我组织并带领委员对清水河街道社区工作及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和视察,并深入北苑社区和淠绿新村社区,通过听取汇报和视察,委员们对街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提出了真知灼见,在参加区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在听取情况介绍,观摩各科室进行了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对检察院打破检察工作的神密感,贴近群众,走进群众,让人民群众熟悉检察工作,了解检察工作,走近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打造“民生检察、阳光检察、创新检察、精致检察”为动力,取得了巨大成绩,得到了全区广大群众的好评,作为政协委员参与活动,也纳入了法律民主监督的轨道。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全区中心工作。

一年来,围绕区委政府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按照四个班子成员联系分管工作,我作为区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除参与区计生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研究之外,每年都亲自带队赴若干乡镇街对计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在督查的基础上,帮助乡镇街专题研究方案和措施,每到一处乡镇,我都认真听取汇报,并带队下村到户走访摸底,在掌握了乡情和村情的情况下,再与乡镇党委政府交流、沟通、反馈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在联系包包乡镇和区重大项目工作上,我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带领责任单位和包包单位赴重大项目现场和乡镇一线,与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保持“热线联系”,积极帮助企业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在联系重大项目中发现存在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中,我都努力做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沟通情况,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和扶持,并确定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同志连接企业,让企业感受到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是真帮扶、帮真忙。在联系乡镇工作中,除定期与乡镇取得联系外,脱贫攻坚的工作,自己未敢懈怠,年底和年外都分别带领责任单位及工作队长到乡镇、村、贫困户家中了解实情,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汇报,进村摸清实情,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动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长积极性,梳理分析贫困原因,理清脱贫思路和途径,并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贫困村努力做到在规定期限内脱贫,近期,本人还将组织帮扶单位赴淠东乡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政协的专项调研,力争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作为一名专职政协的工作者,在搞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同时,也围绕了中心,服务了大局,参与了中心工作,争当了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履行了参政议政上的职能,为区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做到了尽职尽力。

四、努力恪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满,注重德育自律、洁身自好、廉洁自律。

个人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委”和市区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做到理论上清醒,信念上坚定,注重个人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从不跑官、要官,能顾全大局,与党内外同事和谐相处,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去的不去,不该吃喝的不吃喝。家庭夫妻关系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对年迈父母长辈尊重有佳,关心备至。与亲朋好友相处和谐,对子女要求甚严,年幼时要求成人,长大后要求成才,通过家庭教育,儿子、儿媳同时硕士研究生毕业,同为中共党员,本人参加工作40余年,从未搞过权钱交易或以权谋私,更不存在吃拿卡要,甘于清贫,不贪不占,从内心深处督促自己忍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特别是经得起政治上的考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对领导干部公开承诺的十项内容做到了贯彻落实,没有越规行为。在政协机关与领导和同志们之间坦诚相见,不打“官腔”,不摆“架子”,遇事多沟通,凡事多商量,注重个人的品行和人格魅力;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同舟共济,尊重和服从主席领导;主席会议研究事宜发扬民主,加强协商,工作上不同见解在集体会上发表,推崇阳谋,反对阴谋,从不搞小团体或亲亲疏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维护决定并坚决贯彻执行,从不搞阴一套阳一套;关心和爱护机关干部和同志,注重政协对外形象,防止和杜绝了政协内部不团结情况的发生,多年来,我们区政协机关对外没有任何非议的现象。但本人工作上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如甘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工作上的创新精神和探索追求,总认为政协工作自己从事多年了,理论和实践上只要能应付就可以了,这些都是意志消退的表现,对待工作要干到老,学到老,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今后就要彻底改正,扎实工作,不能让上级领导和同志们失望,还要在新常态下做出政协工作的新期望。

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_ 篇2

我于2012年12月担任县司法局长,2013年10月兼任局党组书记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配合和支持下,紧扣全县工作大局,以建设“法治江华、平安江华”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勤政务实,忠于职守,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县纪委的工作要求,现将本人任现职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1、精心安排,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作为“第一责任人”,本人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班子成员共同提出了“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廉政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促进江华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分析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积极推进。近年来,全局先后召开8次干部职工专题会议,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做到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甩手”。在过去的几年里,局党组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以我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和“警示”教育,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几年来,先后约谈了班子成员2人,股所室长6人,干部职工14人,直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3、突出重点,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监察。

以“零容忍”态度,突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监管督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5月,以省委巡视组巡视江华为契机,局纪检监察室对涔天河司法所干警陈--违规索取当事人现金2300元一案,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当事人予以行政记过处分。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对机关重点服务窗口,基层司法所采取集中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狠抓全系统干部职工慵懒散慢,迟到早退,空岗缺岗,上班期间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各项督查5次,对违反作风纪律的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约谈”和通报批评,为全体干部职工敲响作风转变的警钟。

4、加强学习,警钟长鸣,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管教育。

我十分注重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经常在党组会议上开展廉政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给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观看“衡阳贿选案”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班子成员要带头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要起表率作用。

5、遵章守纪,廉洁从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整治“四风”问题,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休闲活动,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不借职务升迁、逢年过节、生日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本人时刻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在任何场合,决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决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心存敬畏、谨言慎行、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常态。

2、严要求讲政治守纪律。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严格按规矩办事,不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组织忠诚老实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努力维护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

3、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注重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社会管理方面的知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1、健全制度,一岗双责,形成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任现职以来,本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研究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项目,不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两报告一评”议制度。任职来,未发生违反财务、人事纪律的事项。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我经常督促班子成员负责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严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人人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2、选人用人,突出实绩,重用群众公认的好干部。

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任用干部,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职工人事任免均通过民主集中讨论通过,无违反干部工作纪律和借选拔任用之机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认真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搭建平台,并强调把好推荐关、考察关、纪检组审核关、党组研究关和公示关,确保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派在适合的岗位上,确保不出现用人失察、误用的情况,有效避免在用人机制上的不正之风。

3、践行承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

任现职以来,在财务开支上,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不乱开口子,我与分管财务领导共同把关。今年已改造完成的社区矫正中心,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公园等工程项目,局党组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程序实施,不存在亲友参与的现象。几年来,本人按照《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活动;没有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没有操办婚丧等各种喜庆事宜;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情况。

四、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近年来,本人能认真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遵守上级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各项制度,正常的职务消费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没有扩大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没有配备专门的公务用车,只有执行公务时才使用公车;本人办公用房没有超标准,面积16平米;任现职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与配偶于2010年在县城锦绣江华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面积约137平方米,每平米1800元,购买价格25万元。本人没有因私出国(境),无因私出国(境)证件;配偶陈水英在沱江镇人民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女儿朱雲文在长沙大学读书;我对家属子女管理甚严,他们均未在我分管领域从事谋利活动,均未利用我的名义和打着我的牌子办私事、开“后门”、走“捷径”,更没有做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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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述廉报告5篇》()。本人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收入每月4000元,夫妻两人年收入10万元左右,除生活开支以外,略有节余。2014年购买上海大众私家车一台,价格为18万。无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和配偶及女儿没有进行任何投资。

六、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一是讲职业道德。本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深入基层、嘘寒问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遵纪守法,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在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不墨守成规,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教育干部职工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不要脱离群众搞形象工程。

二是讲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是讲家庭美德。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尊老爱幼,诚恳厚道,与同事、朋友及街坊邻居友好相处,知书达理;教育子女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加强,个人廉政勤政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创新意识缺乏。破解难题的方法不多,手段不够,在思路、措施上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

三是个性修养不完善。我是个急性子、直脾气的人,一贯比较严肃,导致工作考虑不太细致,遇到难解决的问题时就比较烦躁,往往面色难看,批评人过于严厉,使人难以接受,影响工作情绪。

四是工作缺乏激情。在工作中有时会产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导致实际工作中就有了完成任务、不求上进的表现,就有了应付差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些表现。

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学习不够,缺乏主动性、系统性;深入基层不够,调查研究不扎实等。今后,本人要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理论素养,不断积累知识,拓宽知识面,持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平安江华、法治江华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关于个人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篇3

作为乡长。本人认真履行好职责,当好书记的助手,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职责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集体荣誉。宽以待人,宽厚用人,公正办事,公平处事,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敢于负责任。遇到问题时放低姿态,主动沟通,注意通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化解矛盾、解除误解。带头执行机关各项制度,从不讲特殊,不以领导自居,不违背机关各项制度和纪律。

坚持严以律己,不搞用权力谋私己。(一)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五项规定、四条禁令》,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二)坚持项目资金和财务的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项目的审批、招投标严格结算,阳光运作,资金结算集体参与,公业务支出严格,按制度办事,采取集体审批。(三)从不插手工程项目,全乡所有的项目都是县主管局在按正规程序招投标,乡镇也无权过问,乡上的重要工作、重点事务,都是经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我从没单独决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