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汇编4篇)》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精选4篇)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篇1
20年市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工作会议、市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年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打牢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
贯穿“一条主线”,就是围绕深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扎实有效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要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健全学习组织、学习档案,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2天,每周自学不得少于6小时,努力形成科学的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着眼于解决水利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下半年对各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树立中心组先进典型。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三个一”活动和“万名书记讲党课”活动。搞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学习运用好《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市基层党员学习读本》,通过集中培训、辅导讲座、板报橱窗网络等有效形式,进一步抓好广大党员群众的理论学习。继续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的做法。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载体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经,总结新经验,推出新成果。进一步活跃政研会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研讨、交流活动。
二、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围绕服务水利发展这个目标,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水利队伍素质,提高水利管理水平,提升水利行业形象。
全面推进职工素质工程,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对素质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学习型单位、知识型职工进行表彰,制定今后五年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职工素质工程档案,推行职工素质工程目标管理评估体系管理工作。抓好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进一步深化文明工地、文明闸站(所)、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探索文明工地、文明闸站(所)、文明窗口创建的新思路,完善创建制度,提高创建水平,并评选表彰年度市水利系统文明工地、文明闸站(所)、文明窗口。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小区等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获得市部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建档案等各项基础工作,做好接受审查、复审的准备。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形象。一要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敛财、借庆典活动收受礼金等影响和谐水利建设的不和谐音。二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对办事效率不高、扯皮推诿、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采取措施坚决整治。三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招投标管理站、水政监察等窗口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牢牢把握一个基调,努力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把握“一个基调”,就是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用奋斗目标激励人心,用发展成就鼓舞人心,用先进典型振奋人心,用扎实工作稳定人心,努力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宣传水利部门积极防汛抗旱、促进节约用水、确保供水安全的工作部署、措施和成效,为社会提供正确的舆论信息,做好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全市的节水和水患意识。
扎实做好重点水利建设宣传。市级水利基本建设预计安排投资117、3亿元,任务十分繁重。认真做好南水北调干线和市内配套、河治理、百万农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堤岸建设、千里清水廊道工程、百里海堤加固工程等的宣传,为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支持水利建设的氛围。
四、紧紧抓住一个切入点,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活动
抓住“一个切入点”,就是要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荣辱、明是非、辩美丑,更好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地遏制各种现象的发生,促进和谐水利建设。
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窗口,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事例和经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自己的言行,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引领和带动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抗洪抢险、扶贫济困、义务奉献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受到教育熏陶。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香港回归周年、建军周年、我国加入wto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水利干部职工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篇2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三)按照上级要求重性精神病建档率达4‰。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镇辖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和。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大坡中心卫生院。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篇3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领导协调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管理规范和制度陆续出台,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发展,能力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规模和内容逐步扩大与完善。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中还存在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地区差异明显、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缺乏、尚未建立有效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康复薄弱等问题。为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__年—20__年》的实施,协调部门间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特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一、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1号的.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以预防为主,部门分工负责,依托现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
开展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实施重点干预,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加强领导协调和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三工作体系建设目标。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的比例,到20__年达到50%,20xx年达到80%。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到20xx年达到70%,20xx年达到85%。
四工作指标与目标。在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中,居民能够方便获得心理健康指导的比例,到20xx年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60%;20xx年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80%。在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到20xx年达到60%,20xx年达到80%。提高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xx年部分地区调查为30%-40%,到20xx年达到50%,20xx年达到80%。
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
五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
各部门分工负责,依靠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
六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应该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轻型精神疾病基本医疗服务的资源,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剩余的资源引导向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慢性治疗的方向转变,逐步实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间的功能分化。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的资源,原则上应设置在地市级及以上的机构或承担地市级服务功能的机构中,县级机构主要承担门诊、应急状况处置和慢性治疗等功能。精神专科机构的建设原则上以改建和扩建为主,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鼓励通过改建将城市适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专科机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七坚持发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社区康复机构。
在基层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社区内资源,做好精神疾病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各类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
八坚持重点干预,完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设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病情监测等社区管理工作。
九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充分依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者法定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和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城乡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患精神疾病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保所外就医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精神卫生工作,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十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和培养。
卫生部门要会同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加强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常见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积极开展相关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的能力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部门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增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教育部门要抓好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教育工作,落实相关教育课程安排,使培养出的人才能够尽快适应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
十二大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地要制订政策措施,将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社区预防、医疗康复和管理工作。
十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规范、技术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组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精神疾病调查和信息收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精神卫生的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与可能,按照建设程序安排精神卫生发展所需的建设投资;制定精神卫生服务价格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
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三无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对救助期间突发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救治工作;负责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救治工作;开展精神残疾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结合监狱、劳教场所的精神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加强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监狱、劳教场所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将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监狱、劳教所所在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研究促进精神残疾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
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促进职工中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就业,防止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歧视,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保证就业的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
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独特作用,体现人文关怀,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健康地进行文化消费;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有关工作,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管理,对容易导致成瘾的网络文化产品采取内容审查、技术监管等必要的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精神疾病治疗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
政府法制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与精神卫生工作有关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
科学研究机构负责有关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的基础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工会组织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切实维护患有精神疾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精神卫生状况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效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健康的生活品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精神卫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推动实施,开展面向妇女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相关的咨询和维权服务。
各级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协调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促进精神残疾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健康意识。
各级老龄组织研究提出开展老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和看护者中开展老年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工作,宣传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的有关知识。
四、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
十四建设和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政府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对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和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篇4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初步形成,领导协调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管理规范和制度陆续出台,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发展,能力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规模和内容逐步扩大与完善。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中还存在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地区差异明显、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缺乏、尚未建立有效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康复薄弱等问题。为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的实施,协调部门间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特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一、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71号的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以预防为主,部门分工负责,依托现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
开展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通过改扩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实施重点干预,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加强领导协调和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三工作体系建设目标。开展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工作的县市、区的比例。
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
五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
各部门分工负责,依靠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制度建设,提高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
六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管理工作。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应该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轻型精神疾病基本医疗服务的资源,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剩余的资源引导向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慢性治疗的方向转变,逐步实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间的功能分化。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的资源,原则上应设置在地市级及以上的机构或承担地市级服务功能的机构中,县级机构主要承担门诊、应急状况处置和慢性治疗等功能。精神专科机构的建设原则上以改建和扩建为主,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鼓励通过改建将城市适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专科机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七坚持发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社区康复机构。
在基层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社区内资源,做好精神疾病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各类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训练、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
八坚持重点干预,完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设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病情监测等社区管理工作。
九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充分依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和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者法定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和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城乡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患精神疾病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保所外就医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发展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精神卫生工作,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十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和培养。
卫生部门要会同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加强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常见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积极开展相关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的能力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部门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人员培训,增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教育部门要抓好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教育工作,落实相关教育课程安排,使培养出的人才能够尽快适应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
十二大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地要制订政策措施,将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社区预防、医疗康复和管理工作。
十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精神卫生工作的规划、规范、技术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组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精神疾病调查和信息收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通过大众化的信息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群众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精神卫生的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与可能,按照建设程序安排精神卫生发展所需的建设投资;制定精神卫生服务价格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
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有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三无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对救助期间突发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救治工作;负责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救治工作;开展精神残疾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和完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规范性文件;结合监狱、劳教场所的精神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加强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监狱、劳教场所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将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监狱、劳教所所在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研究促进精神残疾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
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促进职工中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就业,防止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就业歧视,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保证就业的精神疾病患者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就医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
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独特作用,体现人文关怀,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健康地进行文化消费;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做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有关工作,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管理,对容易导致成瘾的`网络文化产品采取内容审查、技术监管等必要的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精神疾病治疗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
政府法制机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与精神卫生工作有关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
科学研究机构负责有关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的基础研究工作,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工会组织针对不同类别职工、农民工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缓解职工因工作、竞争、失业、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切实维护患有精神疾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精神卫生状况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提供有效服务,帮助青少年养成健康的生活品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精神卫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推动实施,开展面向妇女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相关的咨询和维权服务。
各级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协调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开展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设施建设,促进精神残疾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精神健康意识。
各级老龄组织研究提出开展老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和看护者中开展老年心理问题预防和疏导工作,宣传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的有关知识。
四、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
十四建设和发展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是政府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对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制定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和解决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协调工作制度,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加强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