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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精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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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精选28篇)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

1.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3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

见办公家具明细表,具体发货以需方传真件为准按期供货;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

发货至___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

四、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杂运费的承担方式:

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采用外观检查方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无预付货款,供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款至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以办公室签字的收货清单为结算依据;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结帐手续;

七、违约责任:

因供货质量及规格型号不符,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货,供方无法调剂时,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宜:

1、办公家具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运到办公楼后,由需方派专人对办公家具进行核对、验收,检验合格后需方方能接收;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保证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别是订单明细表、资质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___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 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 工程名称: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合同

3. 施工范围:

4. 工程地点:

5. 工 期:

4.1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及节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赶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赶工费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条给定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并通过甲方全面验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将承担本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

4.4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停水、停电(连续停水、停电超8小时)等不可抗的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项目部签字为准。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5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h内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达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5. 合同价款(最终决价):

本合同属于 合同,合同金额为: 元整(¥ 元)人民币。 乙方不得以图纸、报价清单或未说明之项作为追加工程款的依据。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当期进度可请款日期定为每月20日送请款单至工程部审核,次月30日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为本工程预付款为总价的 %(即元)。

2.第二期为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为保留款%(即 万元整)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年,期满如无质量问题全额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项目负责人:

2. 乙方项目负责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 负责组织甲方规划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3.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4.乙方送请款单以及相应证明文件齐全,甲方应按时付款。如甲方延迟当期付款金额,按当期金额月利率的1%利息作为违约金;乙方应按时保量的将后期工程完成,不得将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现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组织施工,相应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 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担负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验收工作,以及负责 工作。最后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2. 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表、竣工图、验收记录表以及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记录,并移交档案作为请款依据。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7.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8. 做好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9.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按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并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后期的照片作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双倍扣除乙方单项工程款。

2. 质量评定部门:甲方 、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甲方、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保修条款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时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得从保修金中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供货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甲方所需木料:架子板,每张元;6_12方木,每根元;1.2_2.4_0.8米模板,每张元。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交接后一次性付清该货款。

四、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

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三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3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3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6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开户行:

账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同利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甲方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数量、金额及单价

以上价格是到甲方指定卸货点的交货价 ,包含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过桥过路费、损耗、装卸费、所有税费等价格;该单价是双方执行的固定单价,材料供应期内双方单价不作调整。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二、供应时间及运输方式

1、 材料供应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未提部分双方重新约定价格和数量。

2、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提前 小时电话通知乙方。

3、运输方式:乙方组织散装罐车小时内运送沥青材料到甲方指定卸货点交货,其间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沥青材料运到后4小时内甲方负责保证卸完。

三、货款结算支付

结算:截止每月 日,乙方编制材料接收计量支付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

支付方式:甲方确认并接到计量支付单后,在天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全额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开具相应数额货物发票给甲方;以此类推。货物全部供完后余款在 个月内结清。

四、供应材料标准

乙方所供应沥青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检查罐车铅封并及时接卸,卸完后乙方送货单必须经过甲方司磅员或现场材料员签认方可生效。数量验收以甲方地磅(经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称重毛重和皮重后计算的净重为准,若数量超出供方磅单误差范围(0.3%)要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2、质量验收:沥青到货后,甲方可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封样,并保证样品不受污染。甲方需在油罐车中取样,否则不具代表性。若甲方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在收货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双方可通过约定第三方 对封样进行复检。逾期后,油品质量问题有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材料的检验和实验。

(2)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3)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负责按合同要求支付材料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沥青材料。

(2)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每耽误一次赔偿给甲方 万元的误工费,甲方从其沥青材料款中扣除。

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的供货时间而造成乙方供货不及时或因甲方卸货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如因乙方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事故等发出重大变化时,乙方要调整,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九、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履行此项义务后,遭遇不可抗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留存贰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条款时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年月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20xx]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设备的验收

5.4.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签约日期:年 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9

供方:

需供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七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五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需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经办人:年月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0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账号: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账号: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

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交货地点:

六、合同总额:_______(¥)。

七、货物明细:(依据实际情况列明货物明细)。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______%作为定金,并于货到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元,该协议有效期为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甲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乙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1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款等见附件1《采购清单》。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单价见附件2《货物价格表》。

2、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市面最低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的供货价格,甲方有权按结算。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货物价格下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改《货物价格表》,同时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调货物价格。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果《货物价格表》中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该产品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询价、比价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采购。

四、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交《采购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承担运费和装卸货费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方式:甲方应在从乙方领受货物后当日进行验收。如甲方验收发现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乙方应在当日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没有在约定日期内对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并不代表甲方确认乙方产品完全无质量问题,如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甲方检验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向甲方完成货物交付后,货物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五、结算方式

1、月付。每月月初前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甲乙双方通过上月的《采购清单》确认上月所产生的采购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支票的方式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时付款。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违约金。

(2)接受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而拒绝接受货物,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发票,导致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按时交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且甲方不能接受新供货期的,逾期每天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价款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是全新的,各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要求。

(3)“三包”条款。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根据乙方或该产品标示的日期为准(取二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保证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对货物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直至货物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乙方经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区域产品采购合同3

出卖人(甲方):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1.产品名称:电缆__

2.规格/型号:____见购货明细表_____

3.原产地:___北京______

生产厂家:_北京华源高科电缆有限公司________

总价款:叁佰玖拾贰万五千元整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产品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见明细表

5.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6.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眷验人:_________

眷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眷验方法:_________

眷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十一条违约责任

提前到货不奖励,延期到货每天扣总价款的3‰作为滞纳金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第十七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十八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2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地址:?)。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3

最新产品采购合同(一)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 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 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

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 交货时间:XX年 月 日

五、 交货地点:。

六、 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七、 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

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

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 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 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 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 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大中*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绍

1.1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最新产品采购合同(二)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4

一、物料采购合同简易范本

采购方: 供货方:

1、质量要求: 依据 GB/T2542—92、GB/T5101—1998检验合格。

2、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3、供货地点: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6、争议处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二、物料采购合同实例

合同编号: 二司物资九景衢项目部20--CCG- 号

合同名称: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 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 乙 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向贵方告知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双方应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签订合同的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方公司或经甲方公司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部。代表甲方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持有经甲方公司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甲方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确因业务需要,必须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意向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三、甲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订经济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呈报合同草案及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项目部主管及承办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所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负责。

四、甲方项目部员工在履行职责时,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的,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或承担责任的凭据。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结果履行结算付款义务。

六、本采购合同的签订,乙方签字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原件)必须交由甲方项目部代收后与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八、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证照、资质、资信、财务报表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经发现乙方出具虚假证明签订合同,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九、乙方务必详细阅读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异议,需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作为本合同的审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买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

乙方(卖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货物名称、规格、用料、单价、金额和供货时间: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材料构成单价(元)购销金额

1.1每批产品的品种、商标、数量、交货时间如因市场变化有变动,以双方确认为准。

1.2本合同或者双方约定的产品单价已含13%的增值税。

1.3乙方供货的每批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按本合同约定,最终以甲方验收结果为依据,并以乙方开具的经甲方签收的销售发货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

1.4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或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产品交付甲方过程中所产生的保管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及税费。

1.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产品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所需一切手续、费用、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要求:

2.1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产品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通行标准。甲方有权检查产品所用材料是否合乎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材料供应商及工艺配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影响产品质量以及乙方使用、销售效果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3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责。

3.实际交付数量和计算方法

乙方实际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数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在约定交付地点按照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收货,不计算损耗。产品在甲方正式收货前的任何损耗、污染、破损、丢失等概由乙方承担。

4.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按通行验收标准规定。甲方对包装另有要求的需要书面说明。包装物不回收。

5.服务与承诺

5.1甲乙双方应对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附件、双方往来的函件;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所有资料及告知的企业信息、报价等)保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对方损失。

5.2乙方清楚:除本合同的签订外,乙方签约代表或职员非经正式授权无权代表公司,包括不得以乙方名义向甲方或其代表借款、提供担保、就本合同的履行作出要约、承诺、变更或确认等,除甲方追认外,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价格调整:如遇市场原料价格上下浮动,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新价格执行,双方对产品交货期限或批量的价格有特殊约定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7. 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结清货款。

8.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视违约情况依据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具体约定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关于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的订单、补充协议及相关补充资料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合同履行地为甲方公司所在地。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至履行完毕止。

11.3 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前双方可协商续约,相关条款自动延期至履行完毕止。

双方特此签署并确认以上合同条款和条件。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6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备 注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交货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数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10.争议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帐号: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7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为了减低采购风险,限度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特制订本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形式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快递形式寄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形式向甲方确认。

4.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形式向甲方确认。

4.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上述资料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理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条款第4.4将验收款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但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月日终止,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处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8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商业贸易提供丰富、鲜活的农副产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名称

品种

数量(公斤)

等级

单价(元/公斤)

金额(元)

第二条:质量等级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无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包装

(1)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2)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3)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价格

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变动时,按新价格执行或由当事人商议确定。

第五条:订单

甲方应提前45-120天与乙方签订书面订单。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签订订单时甲方支付订单金额的 30 %给乙方;

(2)乙方交付货物给甲方,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乙方。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的误差,重量允许有 %的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贷款金额的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贷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贷款的,应按逾期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金额 %的违约金。

(6)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挑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7)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贷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绝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毕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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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号│名称│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单价

│ 金额

├──┼───┼────┼────┼───┼───┼────┼──────┤

│1 │

├──┼───┼────┼────┼───┼───┼────┼──────┤

│2 │

├──┼───┼────┼────┼───┼───┼────┼──────┤

│3 │

├──┼───┼────┼────┼───┼───┼────┼──────┤

│4 │

├──┼───┼────┼────┼───┼───┼────┼──────┤

│5 │

└──┴───┴────┴────┴───┴───┴────┴──────┘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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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0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1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X)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X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

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

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X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1

1.装运条件1

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X。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1

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合同: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1

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

2.装运通知1

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

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

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1

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合同: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

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

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宽

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1

3.交货和单据1

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1

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离岸价(b)、货交承运人价(a)、到岸价(c)、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ce)来解释。1

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X证书一式5份。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1

4.保险1

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1

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b)或货交承人价(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1

4.3如果是出厂价(e)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1

5.运输1

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

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

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

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b)或货交承运人价(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1

6.伴随服务1

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

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1

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

7.备件1

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1

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

8.保证1

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

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

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X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

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1

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1

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1

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

9.索赔1

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

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20.付款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2

1.价格2

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2

2.变更指令2

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c.交货地点;和或d.卖方提供的服务。2

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2

3.合同修改2

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2

4.转让2

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

5.分包2

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

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2

6.卖方履约延误2

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

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

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

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

7.误期赔偿费2

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

8.违约终止合同2

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

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

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

9.不可抗力2

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

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2

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

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3

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3

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3

2.争端的解决3

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3

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e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3

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

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3

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3

3.合同语言3

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

4.适用法律3

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

5.通知3

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

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3

6.税和关税3

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

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3

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

7.合同生效及其他3

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

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产品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3

项目名称:________系统硬件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

招标编号:

甲方:(买方)广西____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_年月日广西____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同意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系统硬件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货物名称:详见附件:需求清单

2.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详细配置清单。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2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保证金

6.1 乙方原交纳的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直接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6.3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交货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7.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

7.2 交货方式:送货到甲方所在地,运输工具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7.3 交货地点:广西____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货款支付和质保金

银行转帐。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合格,并将货款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总额95%即元整(即:元)支付给乙方。货款余额5%即元整(即:元)作为质量信誉保证金,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乙方能按时履行其服务,甲方到时将质量信誉保证金即元整(即:元)支付给乙方。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9.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具体按厂家提供的保修标准来执行)。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畅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按hp公司的标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10.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0.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1.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1.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1.5 货物在规定的交附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玉林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5.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15.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4

卖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手机:___________

买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手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区(县)】 ______【小区(街道)】____【幢】【座】【号(楼)】___单元 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月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___%,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小 写),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元。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 信】: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5

第一条合同双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收购标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收购乙方绒毛,数量:39000公斤;价格:210元/公斤;交(提)货时间:于20__年2月22日下午前交货;地点:甲方前往乙方所在处收购绒毛。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人名币八佰一拾玖万元整,¥:8190000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绒毛含绒量达到90%以上,货物要保持干燥,并且绒毛内不得掺杂杂物。

第四条收购价格: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收购时的市场聚格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收购办法

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交货。交货时,乙方的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

由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六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___区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__。(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采购约定货物,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约定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工艺要求等产品信息以本协议附件为准。

二、本协议货款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货款分 次支付: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货款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

2、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协议货款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

3、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内支付本协议货款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

4、所有货款,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交货时间、地点、验收

1、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时保质交货。

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货物签收单视为乙方交货。

3、甲方收到货物时,仅对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在货物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就质量提出异议。

4、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乙方及时提供退换货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 运输方式与运费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相关事宜,承担运费。

2、乙方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风险转移

货物风险自甲方收到并验收货物后转移。

六、包装

货物包装应确保适合运输,确保不发生破损,保证货物安全、完整。

七、质量标准

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确保符合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如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也应作为交货质量标准。

2.货物质保期为 。

八、售后服务

1.如甲方在货物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退换或修理。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不属于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在甲方支付人工费及配件费的前提下,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修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本协议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当于本协议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退换、修理、折价处理,如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当于本协议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3、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外,还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各方均有违约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是叠加的。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连同附件共计 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可以传真、扫描或者拍照的方式签订协议,上述方式签订的协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扫描拍照的方式签订的文件,需备注发送的邮箱,甲方邮箱为,乙方邮箱为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部门产品采购合同文本 篇28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总金额: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______支付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支付货款或费用。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留作为材料质保金,年后无息返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2、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______%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_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