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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协议(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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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协议(通用3篇)

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协议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两方,就甲方采购乙方塔式起重机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设备名称、技术规格、价格、及交货日期):

二、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平衡配重

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平衡配重图纸给甲方,甲方按照图纸自制。

3、质量保证期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液压顶升系统三大机构,质量保证期壹年。电气系统及元器件、安全保护装置(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质量保证期半年;起升钢丝绳、滑轮、刹车片、联轴器弹性体不属于三包件;若因非正常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负责任。

三、提供地点及方式

乙方工厂交货,甲方负责运费。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主机及辅件裸装,小件木箱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发货时,双方共同在乙方工厂验收,若有异议即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按照乙方工厂标准配备。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时,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提货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八、技术支持

1、塔式起重机首次安装时,乙方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支持。

2、甲方从事起重类产品操作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操作证书方可操作乙方产品,甲方对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及装运,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专业队伍严格按期操作的技术规程安装、拆卸及装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九、安装资质

1、安装由甲方提供汽车吊,甲方负责安装。

2、乙方负责提供安装备案资料,安装备案资质由甲方负责办理。

十、违约责任

1、若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合同定金,则甲方应当以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违约累计达到陆拾天,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的履行设备安装等合同义务,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的标准支付。

3、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数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方通过市场考察,确定在乙方采购汽车维修设备一批,商定总造价82.46万元,乙方优惠2.46万元,实结付80万元整,在双方互惠双赢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协议:

1、所采购汽修设备大件包质量一年(如烤漆房、大梁校正仪、四轮定位仪)等;小型设备包质量3个月(详见清单);

2、乙方配备所有设备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3、在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并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转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车维修设备采购协议 篇3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物资设备采购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负责人均应分别加强对各方人员进行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禁止赠送、贿赂、索要、收受行为发生。

5甲、乙双方如发现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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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货款。

3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

2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货款。

3不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

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向甲方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不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书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双方做如下约定:

1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设备采购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举揭发,经核实受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由此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双方不履行各自上述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五、违约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书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约定时间)天内向对方履行违约责任。

5双方有义务将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物资设备验收合格时止。

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七、本协议为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