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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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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精选3篇)

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进行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2、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4、设计期限:以甲方交付定金时开始计算设计期限,计划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设计前基础资料,并保证交付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按照合同的规定,甲方的设计要求不得与法律相违背。

3、甲方应按期支付设计费,不得无故拖欠。

4、工程开工前______天,甲方应组织施工队、乙方进行设计和技术的交底。

5、工程竣工时,应通知乙方参加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强制性规定设计,并对甲方的设计意见进行修改。

2、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3、若因甲方或者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图纸需要修改,则乙方应当负责,且不加收设计费。

第四条、设计变更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设计进行大规模修改的,甲方应增加设计费,工期顺延。

2、因其他原因设计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若因乙方的泄密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责任方均应赔偿。

第六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签订合同之时,甲方先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作为定金。

2、乙方完成设计草图,经甲方审核后,支付_______%的设计费。

3、乙方提交效果图,经甲方审核后,支付_______%的设计费。

4、乙方提交全部施工设计图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余下设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超过_______天未支付设计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修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___份,并交_______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留存。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篇2

建设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建设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3.1 本工程确定的承包范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 变更而造成合同造价变更,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增减。

4、房屋结构:框框剪结构。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总工期为____ 日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____ 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罚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价、工程结算造价方法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干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有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认联系单。

3、上述总价已包含下列项目的费率:劳动保险增加费、税金等一切费率。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经查实作以返工(调换)。

2 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和设计的要求。

五、保修约定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 年,在 年保修期内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以下约定时间进行修复。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现场负责人1.3帮助协调乙方施工进场所需水、电接驳等事项,

1.4及时协调好乙方与施工场地内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关系,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1.5接到乙方申验报告后及时组织各项工序及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结论。

1.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

1.7 2.乙方责任

2.1乙方现场负责人2.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程序,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工地必须达到区级标化工地,施工垃圾有清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垃圾当日清运)。

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各工程配合施工中,或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中如有不合理或有异议的,乙方必须有预见性的提出建议,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如确因乙方单位在施工中考虑不周全,又没有预见性的书面提醒业主,从而使配合工程或甲方返工和损失,乙方单位需要承担相应损失费用。

2.5乙方施工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拆除),做好施工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卫生工作(门、窗、玻璃、地面、卫生洁具擦扫干净)并承担有关费用。

2.6乙方施工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则由乙方自行及时修复和赔偿。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 分,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篇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