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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承包的合同(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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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承包的合同(精选3篇)

养猪承包的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原则上,就甲方的水电改造工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 室 厅 卫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洁具、灯具、等设施的安装,搬运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其 他费用: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水电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水电改造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影响工程质量、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采购供应的水电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养猪承包的合同 篇2

甲方:______养殖有限公司,住所地:住____省____市。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省____市。

经甲方调查,乙方具备发展"公司+农户"的条件,甲方将给予优先支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公司+农户。即由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猪苗、饲料、药品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猪苗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农户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优良的猪苗、疫苗兽药、饲料、养殖技术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现场指导养殖基地的建设。

2.甲方免费对乙方进行生猪养殖管理、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3.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饲养流程等,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

4.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领用猪苗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

5.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肉猪的当年回收价格(此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6.甲方可为委托养殖的肉猪购买农业保险,对乙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可根据保险理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贴。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建设养殖基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设施和劳动力,配合好参加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不能私下处理。

3.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如确需使用国家限制性使用的药品时,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使用,养户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不得使用激素等对活猪进行催肥。

4.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填写《养殖日志》,《养殖日志》是甲乙双方养殖过程的重要凭证,如日志中乙方漏记异常事项,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委托养殖的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及乙方在饲养过程中由甲方供应的肉猪,均属于公司财产,乙方不能擅自处理,如乙方没经甲方同意私自变卖肉猪、饲料、药物、疫苗,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为保障双方利益,甲方有权进入乙方基地对肉猪、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进行盘点。

2.乙方需在甲方的计划下,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猪苗、药品、饲料。乙方有权对领用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复核,有异议,可在甲方交付物资时提出,双方无异议,应当场签名确认,不能现场签名的,需要书面委托领用人证明。

3.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能完成回收任务。肉猪出现疾病、死亡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肉猪的死亡和淘汰须经由甲方与乙方确认。如乙方擅自处理,按私自变卖肉猪处理。如果当日有肉猪死亡,须在两小时内向甲方管理员进行汇报,并在养殖日志中进行登记,生猪死亡或淘汰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扣减死亡或淘汰数量并记录。否则,按私自变卖活猪处理。

4.乙方在养殖期间不得同时养殖第三方公司的肉猪,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同时,乙方须按已领用的饲料和药品价格予以赔偿。

五、回收结算。

1.为保证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乙方在领用猪苗前每头猪按照180元标准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大写:______)。当甲方发现乙方有私自变卖活猪,变卖甲方饲料等伤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乙方领用500头猪苗。养殖周期为165天。

3.交付肉猪时应平肚交付,胃内容物不得超过肉猪交付当日采食量。成品猪单头体重在170斤以上,健康无残缺,平均销售均重200斤以下部分,按7.35元/斤回收;超过200斤以上部分,按6.4元/斤回收;次品:体重在110-170斤/头,或稍有残缺,则按6元/斤回收;级外品:体重在110斤/头以下,甲方不负责回购,乙方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4.乙方养殖活猪的出栏平均重量应达到170斤/每头,并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回收,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卖猪时间及约定质量交付肉猪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对未交付的肉猪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的肉猪的总价值(以肉猪的正品回收价计)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该未交付肉猪价值的20%的违约金。

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成品猪是健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成品猪不达要求,甲方有权按次品猪处理,委托养殖劳务费按照6元/斤结算。

6.肉猪出现疫病后,甲方没有按照养殖合同的约定及时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和提供合格的药物,导肉猪只死亡,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记录用药、疫苗情况以及喂料情况,导肉猪只死亡,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除了赔偿甲方猪苗的损失外,还应赔偿该肉猪已消耗饲料的损失。计算方法为:死亡猪只的'数量×(350)元/头。

7.乙方将成品猪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过磅单须由甲方技术员和乙方签名,过磅单为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甲方按过磅单当场支付50%的养殖费用,待成品猪销售后,再支付剩余的50%。运送途中,道路原因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非道路原因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威胁、谩骂、殴打及阻挠工作。如有威胁、谩骂、殴打及借故阻扰、拖延甲方回收的,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2.合作期间,甲方需提供饲料,因甲方无法提供饲料,为了避免饲养的肉猪被饿死,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将肉猪出售给第三方,为避免争议,在扣除乙方赶猪费和运费后的销售款应由甲方收取,甲方再按养殖天数向乙方支付养殖费。

3.如甲方回收的指定时间超出养殖期间,超出时间的养殖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收回时间提供生猪的,每逾期一天每头按照10元赔偿,并赔偿该未交付肉猪价值的1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减扣肉猪的重量或拒收;

4.饲料消耗控制标准:饲料消耗控制标准以“料肉比”表示:料肉比=饲料总消耗重量/(肉猪上市总重量-猪苗总重量);料肉比在2.45-2.65之间,料肉比不足2.45或超出2.65的部分按40元/包(80斤)饲料进行扣罚。

5.合作期间,甲方提供合格的饲料,乙方领用饲料后,任何情况导致饲料出现质量问题,均为乙方管理不当的责任,如乙方用该饲料进行喂养的,肉猪出现了生病及死亡的情况,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死亡猪只的数量×(350)元/头。

6.如果出现重大疫情,政府对疫区进行封锁或重大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场严重萎缩,销售无法进行,本合同可协商终止,互不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农业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协商不成的,应依法由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章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养猪承包的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耕地,乙方愿意承包。经甲与乙方研究协商,特定出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把村南片的南坡地租给乙方,总面积为__亩,租期四年(即从____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底止)。每亩每年租金_元,共计人民币_元(一次性交清)。

二、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耕地不准开采、种树及种植香附经济作物,只限于种植农作物,如番薯、水稻、甘蔗、花生等。

三、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耕地期满后要保持耕地的原状交付给甲方。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因地权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五、乙方因承包期满后农作物不及时收获,甲方应酌情延长租期一个月以内,不收租地金。

六、乙方所在租地的一切设施在租期满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七、乙方租期满后,甲方若要把耕地承包给他方,同等条件,应优先给乙方承包。

八、在租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如提前终止承包,按使用年限赔偿给乙方经济损失。

九、在租期内,此块耕地若被政府征用,甲方要给乙方退回剩余时间相应的租金。

十、甲乙双方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研究再做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