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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申请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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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申请书(精选3篇)

履约担保申请书 篇1

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建设施工招标活动,并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贵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公司已经完全了解该合同之内容并无任何异议,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做出如下承诺保证:_________________

1、我公司自愿向贵公司提供保证,以我公司的企业信誉、企业名下所有资产保证全面履行和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由签证变更和合同修改可能引起的需要我公司适时完成的工作。

2、如果我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贵公司为维护合法权利而支付的费用亦由我公司承担。

3、在合同期间,我公司具备连续施工的资金能力。若我公司出现资金问题而导致连续停工超过10天、或退场,除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意贵公司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向我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工程或部分不合格工程,我公司放弃向贵公司工程款支付请求,并且无条件清除已完不合格工程;我公司保证无条件退场,且退场费用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保证所涉我公司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书效力,我公司仍将承担保证责任。

5、本保证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须事先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6、贵公司给予我公司的任何融通、宽限,或者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都不影响我公司在本保证书项下的义务。

7、本保证书中所言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

8、本工程履约承诺保证书自我公司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盖章)

附保证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申请书 篇2

致:______________先生:

鉴于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就油田地面设施施工、试运和移交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们____________,是遵照____________法律组建的一家公司,总部设在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在此向A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a)保证承包商全面完整地履行和完成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由更改通知单和合同修改可能引起的需要承包商适时完成的工作。

(b)如果承包商在某方面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或违约,我们作为担保人将执行或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花费和费用将由我们担保人承担。

(c)担保人不会因公司放弃或节制对支付、工期、履约或其他方面的要求而解除自己承担的责任。

(d)一旦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承包商的义务,在此期间,担保人应享受合同授予承包商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e)为了履行保函和合同的目的,担保人同意接受英国法庭的唯一管辖。

(f)该保函保护A公司及其继承人、受让人的利益,对担保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g)该保函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有鉴于此,担保人受权其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本保函签字。

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申请书 篇3

致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承包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受申请方委托,我方(“保证方”)愿就申请方履行主合同约定各项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申请方应履行的各项给付金钱义务为限。

二、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完毕终止之日后6个月内。

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合作期限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作相应调整。

我方确认,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之前不得撤销。

三、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申请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全部兑付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五、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申请人不能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履约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4、因贵方原因撤销主合同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贵方所在地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保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保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