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月嫂服务合同电子版【热门三篇】》
个人月嫂服务合同电子版(精选3篇)
个人月嫂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1
甲方(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被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有雇佣母婴护理(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协定事项:
1、服务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计天。
2、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x元;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xx元整,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纾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尽快恢复健康。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为婴儿洗澡、抚触,增加与宝宝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c、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d、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产妇及婴儿的衣物清洗及产妇月子间的卫生。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月嫂证书以及身份证。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务。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数折算工资给乙方
1、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数折算工资给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月嫂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第一条 服务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完全精准,要求乙方根据具体生产日期略调节服务时间,总计天即可。具体调节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决定)。
第二条 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________元整人民币,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第三条 乙方月嫂工作时间
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务内容,保让月嫂的体力充沛,精力旺盛,顺利完成母婴的月中护理工作,服务时间每月为26天。
第四条 、服务内容
1、 照顾产妇
2、 照顾婴儿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乙方的权利
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月嫂服务合同电子版 篇3
聘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本市的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岗位的工作。(工种)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_______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以风险典质金的名义收取任何财物。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背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风险告知:随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用的深入,聘用合同裁员纠纷必将大幅增加。对于聘用单位而言,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否则将会引致争议的发生,甚至给聘用单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聘用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聘用合同签订、履行、续聘、解除和终止等日常管理工作中,除了严格遵纪守法之外,还应当加强证据收集意识,收集保管聘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岗位说明等各种证据,尽一切可能将有关的书面证据完善,尽量做到“白纸黑字”书面化,从而做到有据可查,这是用人单位自我防范的需要,也是把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向科学化规范化的需要,对进一步防范争议、构建和谐的聘用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