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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实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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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精选7篇)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1

20__贷款购车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乙方:(购车人)

地址:

电话:

为了满足乙方购车需要和促进甲方汽车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中国银*菏泽分行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等,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名称为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身颜色:)辆卖给乙方,车价款为拾万仟佰元。

二。甲方保证汽车质量合格{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标准},手续齐全。

三。车辆保险按照银行要求办理,第二年的车辆保险在第一年保险到期前十日到银行所指定的保险公司按要求投保,如乙方未按银行要求办理车辆保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在交纳购车首付款时,应按银行要求把汽车消费贷款及车辆上牌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乙方提供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后果自负。

五。提车,验车,质量索赔:乙方提车要认真验收车辆填写验收单,提车后要认真细致的阅读服务手册,产品说明书和用户须知等,如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服务站鉴定和处理,不能以此为借口故意拖欠应还贷款本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乙方必须在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本付息,如乙方不按银行规定时间还本付息,银行扣划甲方存款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有权处置车辆。

七。在乙方贷款未还清之前,乙方所购车辆发生发的一切保险理赔,其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八。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做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银行各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2

甲方(准抵押权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住 所 地:

乙方:(抵押人、借款人):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债权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住 所 地: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做为乙方的保证人,为乙方在丙方处所签订的 年 号合同所借款项提供担保。为确保甲方担保资金的安全,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的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有关担保、反担保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担保的范围、期限

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的范围及期限以乙方在丙方处所签订的编号为: 年 号借款主合同所确定的借款数额、借款期限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确定及取得

如乙方违约,不能如期的偿还甲方所担保的款项,甲方履行担保责任后,乙方原在丙方处贷款购买的,并做为丙方抵押反担保物的汽车即转为乙方为甲方的抵押方担保物,甲方即成为该抵押物的抵押权人。

第三条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履行担保义务后即成为债权人,乙方应积极向甲方履行债务。

二、甲方取得本合同所指的抵押物的抵押权后,丙方应在三日内将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证照及其他基本信息移交给甲方。甲方有权了解该抵押物的使用情况。

三、乙方在甲方取得该抵押物的抵押权15日内未能向甲方履行债务的,乙方应将抵押物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履行交出保管义务的,甲方有权强制保管。

四、乙方依照本合同贷款所购买车辆必须办理保险。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乙方在甲方取得该抵押物的抵押权30日不能向甲方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依法对该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转卖,所得价款甲方优先受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对抵押物依法处理后,其价款不足以抵顶甲方为乙方代偿所产生的本利及其他费用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履行债务,甲方并有权在诉讼时效内随时对乙方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二、甲方取得该抵押所有权后,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抵押物相关手续、证照及有关信息的,造成抵押灭失和损坏的,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三、若乙方违约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导致甲方代偿的,自代偿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代偿本息总额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利息。

四、甲方代偿后,乙方没按合同的约定将抵押物交给甲方保管,或至抵押物毁损,抵押价值减少的,应向甲方支付抵押物价款的30%

五、因乙方违约形成逾期,使甲方催收担保贷款或在查找抵押物时发生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百公里以内每车/次200元;百公里以外的每车/次300元,区域以外每车/次500元的费用。

第六条 担保费的给付

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按甲方担保额的(含贷款期间的利息) % 向甲方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一、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需要,本合同不能涵盖有关内容的采取补充合同的方式制定补充合同内容。

二、根据抵押贷款抵押物的不同情况随时发生的事宜,制定的补充合同。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弥补的有关补充合同。

四、其他情况的补充合同。

五、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一整体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生效后的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3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收据。乙方用一辆20款白色1.6T别克君威轿车作为抵押。

二、乙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甲方的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

三、在本约签订之时,乙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甲方。

四、汽车抵押借款期间,乙方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理。甲方有权使用君威轿车,折旧费(由别克4S店确认)由甲方承担。

五、抵押期间甲方必须保证车辆的审验及时有效,并保证车辆的合法性,检验车辆时乙方应给与相应协助。在此期间,由此车辆引起的一切事故,保险费用及车辆检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相应赔偿。

五、一旦乙方无能力偿还以上债务,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处理抵押车辆以消除债务。

六、借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 印: 手 印: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4

一、基本资料:

买方

卖方

二、车辆信息:

订购车型车辆配置市场指导价预交车时间

车架号码车身颜色内饰颜色订单性质□一般订单 □个性化订单个性化选装项目

三、合同金额

1、车辆价格人民币:(¥ 元)

2、办牌项目 购置税:(¥ 元)购置税为预估费用,实报实销。上牌费:(¥ 元)协助车主办理上牌手续。

3、保险项目险种:□交强险 □第三者 万 □车损 □盗抢 □座位险 □划痕 □玻璃 □不计免赔 □其它( )保险合计:(¥ 元)含车船税

4、装饰项目序号名称数量金额序号名称数量金额

四、购买方式:

1、□一次性购车

2、□贷款购车,贷款服务费: 元(总价不含利息及服务费),首付比例: %,贷款期限: 月,贷款机构: ;需在3天内交齐资料。

3、二手车置换□是 □否 旧车车型: 旧车车牌号: 评估师签名:

双方共同约定事项

一、针对“一次性付款购车”约定事项:

1、卖方在交车日期前3个工作日通知买方准备提车;买方在交车日期限内缴清购车余款;如买方违约,卖方有权处理该合同车辆,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卖方延期交车或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型,买方与卖方重新协商合同内容;协商未达成一致,卖方全额退还购车订金且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终止;

二、针对“贷款购车”约定事项:

1、卖方协助买方提报贷款购车的相关手续,但不对审批结果负责;

2、买方贷款审核通过三日内向卖方缴纳首付款及相关费用,卖方协助买方办理新车上牌等手续,在做完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如因买方原因导致贷款金额未能划到卖方账户,卖方有权不将车辆交付给买方并有权要求买方付清该车余款;如买方未付清该车余款,卖方将不予退还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三、“个性化订单”约定事项:除“厂商不能提供该车”情况外,订金不予退还。

四、其它约定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天灾、火灾、运输工具、政府行为、汽车生产厂家或其他公共事业的中断和停顿,经销商有权不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相关责任;

2、此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附加合同条款详见附页。

五、其它补充约定事项:

六、其他

6.1 购车时未确定汽车的车架号码时,待卖方通知买方选车确定汽车后,双方再签订《新车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汽车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6.2 买卖双方如要变更合同内容,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有关附加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6.4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贰份,按本合同付款条款及经双方共同签署盖章后生效。

6.5 未经我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合同内容及与我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方(签名/盖章) 卖方(签名/盖章)

合同确认 销售顾问:

签名: 销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5

供车方:

购车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销售车辆。

因金额短缺,乙方需要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贷款期限为在请求甲方作为其向银行贷款的保证人的同时,应将乙方所购车辆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并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同时乙方应将车辆大照等相应手续交由银行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出租、再抵押等有损害银行和甲方利益的行为。

作为贷款人,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详细真实可靠的资料配合甲方调查工作。

如因乙方申请贷款手续弄虚作假导致贷款不能发放,乙方将赔偿甲方双倍订金。

乙方在提车前必需到甲方要求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银行需求的各项险种,并应指明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指定贷款银行,乙方在贷款未清还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述保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不得在双方签订合同后随意变更所购车辆,如需变更车辆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牌照,车辆购置税。

车辆保险等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牌手续在五个工作日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办理上牌手续,如超出日期乙方同意甲方强制办理上牌手续,同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还款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币种、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六、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八、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计算单位.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3.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十、借款担保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抵押方式担保;

(3)质押方式担保。

2.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3.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4.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十一、借款人和贷款人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6.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7.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1.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币种,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换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贷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十五、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宁市贷款购车协议书 篇7

供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销售车辆。(详情见下表)

因金额短缺,乙方需要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贷款期限为年,乙方在请求甲方作为其向银行贷款的保证人的同时,应将乙方所购车辆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并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上述保证及抵押期为乙方偿还完贷款本息时止)。同时乙方应将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凭证、保险单等交银行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出租、再抵押等有损害银行和甲方利益的行为。

作为贷款人,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详细真实可靠的资料一边配合甲方调查工作。如因乙方申请贷款条件不足,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车款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提车前必需到甲方要求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银行需求的各项险种(保险期不得低于贷款期限),并应指明第一受益人为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市鄂细节分行,乙方在贷款未清还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述保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不得在双方签订合同后随意变更所购车辆,如需变更车辆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牌照,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等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牌手续在五个工作日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办理上牌手续,如超出日期乙方同意甲方强制办理上牌手续,同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还款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