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合同(精选四篇)》
小区广告合同(精选4篇)
小区广告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小区内设置路灯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小区内路灯上,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4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于该年3月31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5.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
6.路灯广告牌由甲方管理,甲方全权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与更换。
7.自广告牌设置完成日起,人为造成广告牌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小区广告合同 篇2
甲 方(出租方):绍兴XX公司
乙 方(承租方):绍兴XX公司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绍兴XX公司管辖的小区的广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的广告位:
楼层广告:
第二条:合同期内,乙方整体租赁甲方所管辖小区广告位,并拥有甲方所
管辖小区内广告的独家发布权。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为: 、 广告年租金为 3000 元整(大写:叁仟元整);世纪城、康宁广告年租金为 元整(大写:贰仟元整);阳光城广告位赠送。合计:10000元年(壹万元整每年)。
第五条:支付方式:________年一付,每年首付30%,________年到期支付当年剩余的70%。
第六条:甲方负责保证甲方管辖小区内广告活动的开展,乙方负责广告内
容的制作及发布并保证广告内容不出现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广告发布前,内容经甲方确认后发布。
第七条:甲乙双方无权单方面废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均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条:如因国家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6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
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盖章)乙 方: (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小区广告合同 篇3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广告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小区内设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管____区域内设置招牌及招贴栏、指路牌、橱窗、画廊、霓虹灯、条幅、标语、广告招牌等,必须报甲方审批后,报城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并按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部位设置。
第二条 乙方在申请上必须写明临时设置或固定设置。注明设置的日期、内容、时期、尺寸、颜色及详图。以上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设置招牌或户外广告时,乙方应保证文字书写规范、准确,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与周围景观协调;并且应当加强管理,对陈旧破损的标牌、户外广告,应及时维修或拆除。甲方也可接受乙方的委托代为管理及维修,具体协议另行制订。
第四条 户外广告、招牌与设置物跌落、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灾害发生,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如有特殊原因(如检查、外墙清洗等因素),有权调整户外广告、招牌的位置或终止其广告行为,并按实际发生收取费用。
甲 方:物业管理公司(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广告经营公司(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广告合同 篇4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媒体形式:楼层贴 □ 楼号贴 □ 滚动灯箱□ 电梯□
(二)广告发布时间: 。
(三)广告发布地址: 。
(四)媒体规格和面积: 。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
支付方式和期限: 。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7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和材料。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支付合同价款。
(三)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广告规格、内容错误的,乙方尽快同甲方协商更改错误广告规格或内容。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向廊坊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廊坊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1、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日期开始生效。
备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