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最新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一份完整的岗位职责应该包括部门名称、直接上级、下属部门、管理权限、管理职能、主要职责等。到底应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呢?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下面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家人们分享的消防维保合同(最新5篇),仅供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维保合同 篇1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工程公司(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特签署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公司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为***********************************。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承包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维修及元器件更换费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护保养费。
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万元正(¥*0000 .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签定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30%(¥*000.00元);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0000.00 元);合同期内最后七天向乙方支付另外20%(¥*000.00元)。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防排烟系统;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壹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年维护费用为:(大写:),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80%,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2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在甲方无异议后,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4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期付款,在告知乙方的同时可延迟壹月正常维保期。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间期以地方消防要求为准)请消防部门认可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A、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
B、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
C、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
d、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6、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需维修通知后,若在4小时内未能到达现场(事态紧急时必须及时赶到),甲方有权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负责培训甲方消控室值班人员专业技术及设备操作规程,同时负责对义务消防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两次实操演练。
8、乙方在具体维保施工中,竣工日期应提前告知甲方。正常维保期或施工期内出现因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未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而引发消防安全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消防维保合同 篇3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就甲方管理的 项目建筑消防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建筑名称:
1.2消防设施的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广播主机(不含广播外部线路)、喷淋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代表和甲方责任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3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2.2.4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维修人员和乙方责任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甲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维修报告须在三十分钟内到现场;一般情况4小时到场。乙方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待料等原因外,应二十小时内解决问题。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3.10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举办一年不多于三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第四条 维保项目、细则及要求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5) 试验消防主机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图文显示、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2) 在各未端进行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6) 泵轴与电机轴是否在同一中心线,转动灵活;机座坚固、螺丝无锈、垫片齐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1) 用吹烟、加热方式使各设备房的烟感、温感报警及用锁匙手动入气,观察报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配合控制项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更换零备件的供应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消防维保合同 篇4
甲方:咸丰县XX商城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
乙方: 重庆市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年 6 月 1 日起至**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有:①系统、②系统、 ③ 系统、④ 系统、⑤ 系统、 ⑥ 系统、⑦ 系统、⑧ 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自签订合同起: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6、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
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由消防物联网数据中心提供的每季度动态检测报告。
2、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检测,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
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费为 元/年,合同总价为 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一次性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 %(即整),半年后再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 %(即 整),维修保养期满后 天内付清余款 %(即 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1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其它: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一式2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
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