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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书(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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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书(通用3篇)

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订购人:

签订地点:

养殖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订购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检疫办法

一、质量标准:1、羽毛丰满,色泽亮丽;2、无疫病、无伤残;3、 。

二、检疫办法:由 检测。

第三条 包装:按订购人要求,由养殖人捆扎,使用包装箱包装的,其包装费由 承担。

第四条 运输及费用承担:口订购人自提;口养殖人送货到订购人指定的地点,运费 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订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市场价格同等、供求紧缺的前提下,订购人享有优先收购的权利;

2、未经检疫、或疫情发生期间,订购人有权暂停收购;

3、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订购人按保护价收购,维护养殖人合法利益;

4、订购人必须及时向养殖人提供家禽市场信息,通报疫情情况,协助做好防疫工作。

5、养殖人交售的家禽,经检疫不合格,订购人有权拒收;不符合约定的,订购人可以拒收,或按质论价。

二、养殖人的权利和义务:

1、订购人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养殖人有权拒售;

2、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享有获得保护价销售的权利;

3、家禽喂养的饲料,必须符合常规要求,不得添加激素之类化学物品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4、家禽统一使用塑料包扎带,不得掺杂使假,或以其它物品故意增加重量。

第六条 收购价格及付款方式:市场价高于保护价,订购人按当地市场价收购;低于保护价,订购人以保护价收购(仅限于双方定购约定数量)。货款结算方式:□当场现金支付;□汇款;□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养殖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将家禽卖给他人的,应向订购人支付自销金额

%的违约金。

2、订购人不按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的,应向养殖人支付合同投售额 %的违约金。

违约金应当在确定责任后 天内支付,逾期付款应承担万分之三以日累计滞纳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禽流感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镇农业主管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镇农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 天通知对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变更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

订购人:(签章) 养殖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家庭地址:

见证人:(签章)

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书 篇2

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地 点: 签约日期:

甲方(销售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乙方(采购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甲方、乙方各称“一方”,合称“双方”)

为拓展市场,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合同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前提条件

1。1 双方向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2)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件;

(3)其他证书(如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在每年工商年检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其最新上述文件)。

1。2 本合同若非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则双方签约的授权代表应向对方提供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其签订本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 合同产品及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之商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品名、规格、产地、价格、数量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订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为准。除合同产品不符合前述约定外,乙方不能随意退货和扣除甲方货款。 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如下:

3。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保证供应的合同产品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如合同产品为进口商品,提供进口批件等相关证件,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2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销售流向数据或文件 年度目标采购总额:乙方承诺在—年度内向甲方采购合同产品总金额不低于—万元(含税)。

3。3每一年度最后一个月内,甲方将结合乙方本年度目标采购总额的完成情况及货款支付情况,并按照乙方(实际/目标)采购总额(含税/无税)的—%让利给乙方

3。4如因医保控量等客观政策原因造成年度目标采购总额未能完成,返利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 合同产品的运输、交付

4。1 甲方自收到乙方订单传真件的10 个工作日及时将合同产品送到乙方。

4。2 乙方订单传真件需经乙方指定联络人员签署,并从指定传真号码发出,

若前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7】工作日以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通知形式告知甲方。乙方订单中须列明所需合同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要求、交付地点、交付方式、收货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双方确认合同产品的交付地点为。

4。3 指定签署收货单的收货人(预留印鉴格式见附件一),联系电话。若乙方对前述信息进行变更,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通知方式交

4。4由甲方备案,或在乙方根据上述4。1条规定所发订单传真件中列明前述信息。 双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产品的交付时,即视为甲方已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合同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合同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

A乙方或乙方承运人于甲方指定地点与甲方完成合同产品的交接;

B甲方或甲方承运人于乙方指定地点与乙方完成合同产品的交接;

C甲方应乙方要求为乙方代办托运的,甲方将合同产品交于承运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产品包装须符合国家及药品行业的有关包装规定和储运要求。

4。5 甲方提供的合同产品若在有效期内,除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存、使用不当等)外,皆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 合同产品的验收

5。1 乙方应当自合同产品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合同产品的数量、包装进行验收,如发现合同产品存在数量不足、包装破损等非质量问题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知并将相关证据作为附件。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通知后,如认为乙方所提出的数量不足、包装破损或其他非质量问题属实,由甲方对不足予以补充或进行调换。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通知的,视为甲方向乙方交付之合同产品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乙方的要求,乙方不得就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提出任何异议和权力主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非合同产品质量原因乙方不得退货,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因合同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相关第三方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6。 乙方应履行义务

6。1 双方确认按以下步骤结算货款: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6。2 货款支付方式:乙方应以电汇方式将上述款项按时支付至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

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2】月【25 】日至【20xx】年【3】月【25】日 止。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的商品销售、采购以传真确认的订单为准,不再单独签 订购销合同

8。 合同的解除

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守约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送达至违约方时,本合同立即解除。

8。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产品的交付义务,且经乙方在合理期限(【—】个工作日)内催告,甲方仍不交付合同产品的;

8。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产品的付款义务,且经甲方在合理期限(【—】个工作日)内催告,乙方仍不付款的;

一方处于破产、解散、被托管的状态,或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实质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导致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 其它根据法律、法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9。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11。 其他事项

11。1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具有权限的签约代表书面确认后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补充事项:正常使用情况下,整机保修壹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2月25日

海盐县芦荟订单合同书 篇3

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芦荟订单合同。

一、乙方种植的芦荟品种、面积和向甲方出售的“订单”芦荟数量。

品种

规格

种植面积(亩)

订单数量(公斤)

户数

备注

二、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芦荟鲜叶应按照浙江省无公害芦荟基地标准生产。无腐烂变质、无使用杀虫剂农药的绿色农产品。

三、收购价格:甲方按市场价格收购芦荟,并确定芦荟鲜叶收购最低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结算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必须以每筐50公斤标准送到甲方所在地,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 乙方开具送货单, 甲方经办人员验收签字后有效。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嘉兴市农副产品专用发票”在下月的____日前结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合同内芦荟的,甲方应按合同标的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2、乙方因非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而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标的支付5%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村 户(签字)

1、乙方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