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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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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通用3篇)

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 篇1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男方 与女方 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路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张X, 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冯X, 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张。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X与冯X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由冯X抚养,由张X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冯X所有,由冯X一次性给付张X现金 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万元,归冯X所有,冯X向张X支付 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X可在 (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时间)送回冯X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 天与冯X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日

协议人:( ),(住址)

协议人:( ),(住址)

协议人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在(结婚登记机关)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对子女抚养问题。子女抚养的归属,抚养费的确定,包括抚养的费用、支付的具体时间、地点、特别约定等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拥有及其分割情况(包括房产、交通工具、家用物品、各种存款和有价债券等等的数量等等)。

四、夫妻双方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情况。

五、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视权和对孩子教育权利义务的行使,以及另一方协助的约定。

七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日

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 篇2

协议人:__________, 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 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儿子____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8周岁止, 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______路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____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__________现金__________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双方自愿签署离婚协议 篇3

离婚协议书

男方: ,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 ,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男女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及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 )。

二、现因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三、子女抚养

1.双方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 (身份证号码: )。

2.离婚后儿子/女儿 随男方/女方生活,由男方/女方于每月 日前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男方/女方给付当月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元,直至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后的相关费用由双方日后重新协商确定。

解析

解析:

【法条释义】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律师提示】

法律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未作硬性规定,而是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以保障子女的受教育权利、正常生活为原则。

3.必要时,孩子可向男方/女方(非抚养一方)提出超过本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析

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抚养费可能根据具体情形有所变更,包括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具体如下:

1、司法实践中,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抚养费可适当增加:因物价上升致使原约定的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的;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其实际需要超过原约定金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减免抚养费的情况,一般为: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且愿意独自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出现困难,无法或无能力给付抚养费,可协议酌情减免。但是,一旦情况好转,应按原约定金额继续给付抚养费。

【律师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给付,并不免除其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另一方更不能以此为由限制或剥夺其探望子女等的权利。因此,请夫妻双方履行各自义务的同时,也不要剥夺对方应有的权利。

4.男方/女方(非抚养一方)可在每月第 个周末接孩子随其生活。如因节假日或其他原因临时提出探望孩子,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约定,男方/女方(抚养一方)有协助其探望的义务。

四、共同财产处理

1.房产

双方婚后购有位于 房屋一间(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号),该房产登记在男方/女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包括房内装修、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于签订本协议后 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手续而产生的一切税费等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 元作为补偿,在签订本协议后 日内支付完毕。

解析

解析:

此约定是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况下适用。

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提示】

为保护弱者特别是妇女的权益,《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请利益方务必注重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2.机动车辆

双方婚后购有 牌汽车一辆(车牌号: ),登记在男方/女方名下。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 元作为补偿,在签订本协议后 日内支付完毕。

3.存款、股票、债券、债权、债务 等(如前述,协商而定)

解析

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律师提示】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之间拟定偿债协议,约定各自偿债份额,该协议也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也就是债主,仍可向双方或任一方主张权利。因此,如果一方就另一方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责任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双方各自占有的金银饰物及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5.双方无其他财产分割。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四条已明确列明。除上述列明的房屋、车辆及银行存款等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以上列财产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虚报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经济帮助/损害赔偿

因男方/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给予其经济帮助金 元。鉴于男方/女方要求离婚,其同意一次性补偿男方/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该款项均应于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支付完毕。

解析

解析:

若离婚系由于对方存在以下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46条)

另外,若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律师提示】

经济帮助及损害赔偿是《民法典》对婚姻关系中弱者的保护。经济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于损害赔偿,若离婚时无过错方未及时提出,亦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