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培训机构合同(3篇)》
合伙经营培训机构合同(精选3篇)
合伙经营培训机构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幼儿园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机构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应尽义务以保证合作顺利进行。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授课时间及地点
授课时间: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每周授课_______次,每次_______分钟。
授课地点: 幼儿园内。
第三条、收费标准
在协议期限内,每名授课幼儿学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每学期共计_______节,(其中包括教材费)收费方式:一次性收齐。
第四条、甲方义务:
1.提供______间教室,暂定______间,若______培训机构再需要教室可以和 幼儿园协商决定。
2. 幼儿园协助______培训机构宣传推广儿童英语教材。配合乙方教师在_____幼儿园的教学工作。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教材后应立即付款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
1.享受到乙方及总部提供的教学产品和后续教学服务,并有每年两次的教师培训( 培训机构总部的培训)。
2.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机构____________品牌的品牌效益,提高幼儿园的知名度,利于当地招生。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派开设课程所需的教师入园进行教学,每周______上午上课,每次上课时间在_________前结束。
2.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教材,第一册_____本、第二册______本(不包括赠送的教具和教材)。
3.免费为_______________幼儿园培训英语老师,努力提高______________幼儿园的声誉和教学质量。
4.所派教师将配合_______________幼儿园的统一管理,负责____班的英语课教学。
5.派教师入园的期限暂定为一学期,到期再续订。
第七条、乙方权利:
1.使用甲方提供的教学场所进行教学活动。
2.甲方所定教材超过________套(含___套),乙方赠送一套教学卡片。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擅自中止本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不得做出有损________培训机构形象的行为,要共同维护 培训机构的形象。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就合作协议内容增删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修改。
第八条、合作收益分配方法
1、甲方获得上述受益的_______%,乙方获得上述受益的_______%,教材费归乙方所有。
2、甲方在收到幼儿兴趣班费用_______个月后立即付款给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签字盖章有效,如继续合作可以续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培训机构合同 篇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培训机构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教育培训市场现有资源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培训机构,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机构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为针对开展的学生传统课程、特色课程及各种集训。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 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占投资总额的_%
乙方___________ 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占投资总额的_%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乙方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主要是上课老师的工资,按课时分配。
招生老师,按照约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
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销;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
合伙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联系方式
合伙人: 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培训机构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就会员平台战略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酒店位置:
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酒店客房自_________层到_________层,大堂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客房总数约_________间。
三、酒店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主题式酒店□精品商务酒店□渡假型酒店)
四、自签订本《战略合作意向书》后,甲方的责任如下:
1、甲方区域开发人员,按照甲方《合作酒店认证标准》对合作酒店进行认证审核;
2、甲方区域开发人员填写《酒店项目报告》,上交甲方开发部审核;
3、由甲方开发部审核项目是否立项,如未通过审核,由甲方区域开发人员通知乙方放弃合作;
4、如审核通过,开发部邮件通知区域开发人员跟进《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并将签定好的合同寄到开发部_________处。开发部对合同审核备案,通知营运部接手项目运营工作。
五、自签订本《战略合作意向书》后,乙方的责任如下:
1、配合甲方区域开发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合作酒店认证标准》认证及《酒店项目报告》提交工作;
2、在合作酒店通过甲方开发部审核后,须在5天内与甲方区域开发人员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3、按照甲方模版提供相关资料(分店信息,房型房价资料等)配合甲方运营部做好合作酒店上线筹备工作。
4、筹备完毕,乙方依据《分店上线评估表》对合作酒店进行上线评估自查,自查合格后通知甲方运营部评估;
5、如甲方运营部评估不通过,分店跟进不合格项的整改,整改合格后由运营部复查;
6、与甲方区域开发人员确定合作酒店上线日期,并由开发人员发出合作酒店上线通知。
六、发生下列情形,本意向书终止履行:
1、乙方合作酒店未通过甲方《合作酒店认证标准》及甲方开发部审核的。
2、若本意向书终止的,乙方及旗下酒店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一切品牌、名称、广告标识、软件系统及宣传资料等。否则,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七、其他:
1、本意向书一式两份,乙方、甲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意向书不尽条款,最终以正式战略合作协议条款为准。
3、附件:签约时需提供签约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4、乙方与甲方因本意向书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意向书签订地广州市海珠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