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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术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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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术合同(通用3篇)

南京技术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工业操纵杆控制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控制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提供工业操纵杆控制技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要求来实施,在小试生产的技术成果

二、技术指导的内容:基本标准上的技术协调及产品技术服务

三、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四、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1. 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甲方可以随时履行,乙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可以在乙方所在地履行。

3.以操纵杆的结构设计、新品开发测试分析,利用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验等方式来完成。

五、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质量及服务

六、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七、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未经过甲方同意泄露甲方产品技术等信息,要支付违约金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南京技术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____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由 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方支付。

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1、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

第六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约: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约: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南京技术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 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 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

1-2 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3 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 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 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

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 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

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 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

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 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 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 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 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

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 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 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

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 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 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

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 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 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 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

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3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