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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推荐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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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精选34篇)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

第一条: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 )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_______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乙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封存或转出)。

第二条:双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续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交接程序及内容:

(1)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工作人员。

(2)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3)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及时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民法典第50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未在以上时间内交接工作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

甲方: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3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住址---------。

因,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 --年--月--日。

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手印: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4

(劳动者姓名) (劳动保障卡号:),户籍为 市 区 街道,于年 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 款(款项摘要: ),于 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5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6

【实务热点】劳动合同届满日期是否因法定休息日顺延?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xx年9月2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自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9月20日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月薪为5200元。20xx年9月初,公司对李某进行了劳动合同到期前的一次考核,以便决定是否与其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李某的考核不尽人意,再经过与其部门经理的沟通,公司决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9月19日是周五,李某正好请事假未上班。9月20日、21日分别是周六、周日,李某休息,9月22日李某正常到公司上班。午饭后,公司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交给李某,通知李某双方劳动合同于9月20日到期终止,公司决定不再与其续订,并

要求李某在下班之前办理好离职手续。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李某随后向劳动人事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

李某认为:劳动合同到期日为9月20日,而公司却在9月22日通知其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约,已经超过了双方约定的终止日期。何况,自己在9月22日仍然在公司正常上班,因此,公司在9月22日的通知应该视为劳动合同解除,而不是到期终止。

公司则认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期间的计算有这样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结束日可以顺延,劳动合同的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也是可以顺延的。因此,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是符合法定条件的。

如果是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日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日,这是毫无争议的。而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双方劳动合同到期日为法定休息日。那么劳动合同届满日期是否可以因法定休息日而顺延?

【裁判结果】

法院最后认为:公司虽然于9月20日之前做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决定,但未履行通知的义务,也未与其协商办理相应手续。公司于9月22日通知劳动合同到期届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律师点评】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日。虽然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在劳动合同上都会有明确约定,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到期日那天只要一下班,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结束了。这样的想法并不完全正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

日的二十四时为准。”本案中双方的.劳动合同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于9月20日到期,该日期是确定双方劳动合同义务的一个明确期限,是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点,如果错过这个时间点,那么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将发生变化。

其次,公司参照的是诉讼法中期间的计算。虽然劳动合同中有些方面也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在有些方面的规定也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是从劳动法与民法之间体现的诸多不同的特征来看,劳动法还是有其特殊性的,不能完全照抄照搬民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诉讼时效期间,在民事关系中,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提起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同样,劳动合同期间届满日的确定毕竟不同于诉讼期间,诉讼期间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规定,它既保障严格的诉讼秩序,又关系到法院尤其是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有效性,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丧失与否。劳动合同中的合同届满日期是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是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示,而不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等,有这些法定情

形出现的,劳动合同才能也必须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除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权擅自顺延劳动合同到期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7

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根据的.规定,公司将发给(不发给)你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元,并将提前预支你________月份的______元。请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

x公司人事部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二、 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 甲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 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协商,乙方与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年 月 日,xx公司由国有改制成民营企业即甲方,根据乙方与xx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权协议,乙方在xx公司改制之日以前的工龄已由xx集团有限公司买断,并作出补偿,补偿款已抵偿股权款。xx公司改制为甲方后,甲方继续聘用乙方至20xx年xx月xx日。

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与甲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即日起,乙方与甲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

三、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补偿乙方元,另外,甲方给乙方劳动法规范围内以及额外的经济补助共元。乙方领取以上款项后,不得向甲方或者甲方股东提出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要求。

四、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的.社保费及其他应缴费用自行缴交,与甲方无关。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须迁出人事档案,否则,造成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0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 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签订的 家庭居室装饰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包括:

二、合同费用结算:原合同的设计费总额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根据乙方设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和原合同中对设计费的约定,甲方应付共计xx元,甲方已付xx元,甲方应付未付xx元(大写:元整),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拥有包括设计成果在内的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甲方保留在本项目中继续使用、深化该设计、或将设计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设计单位参考的权利。

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协议生效、原合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1

X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合同、提前解散的申请报告

深圳经济促进局: XX公司(下称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经批准成立,注册地址为,营业期限至XX年XX月XX日,工商注册号为。

股权结构为:

由于大环境和行业的不景气及其它多方面原因,公司年年亏损,经股东多方努力,但实难撑过如此困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提前终止合同、提前解散进行申请,烦请准予。

特此申请,请给予批准。

申请单位:XX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申请日期: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2

先生/女士:

本单位与你于年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______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3

兹有职工汪盈盈同志,于20xx年2月22日经 人力资源部 (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来我单位工作,因 离职 现根据下列第 2 条解除(终止)其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1、《劳动法》第条第款规定。

2、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条第款。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第条之约定。

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予以除名。

5、《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予以开除。

6、经单位研究同意辞职

7、国务院国办发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第 条

8、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款予以辞退。

9、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异地转移工作单位。

10、其他:

20xx年4月16日离职

单位盖章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4

甲方: 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 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 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 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 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 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

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终止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

3、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为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签订了______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7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孙秋双同志,性别女 ,31周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肆年,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1 月21 日至20xx 年1月 21日止),因 个人提出辞职 ,于 20xx年10月2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

单 位:(章)

职工签字:

签字时间:20xx年10月21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8

编号: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 条项之约定,双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或的 劳动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解除(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_______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______年限为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盖 章:_____ 签 章: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_____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_____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19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 第36条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

2.无过失性辞退 第40条

3.经济性裁员 第41条(略)

4.解除行为的限制 第42条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终止的情形

(二)终止行为的限制

三、经济补偿

正文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继承了《劳动法》的协商解除条款。作为现代劳动立法的发展方向,劳资双方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我们在实务操作中最常用的劳动关系解除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劳动法》在关于协商解除动议方的措辞上,并未做强调性描述,反倒是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了只有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并经协商取得一致时,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考虑到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时往往出于主动跳槽,而这种情形并不会造成其失业,且更类似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本次《劳动合同法》立法通过第46条再次加以明确。

这一条款对我们在实践中的影响在于:通常我们在经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后会签署相关协议,为避免双方今后就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我们建议企业在该协议中明确解除请求的动议方,例如使用如下的措辞:“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至某年某月止,现经乙方提议,双方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如果双方未签订协议,则应当注意证明解除的动议方。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并无太大变化,倒是在试用期的问题上加强了员工的通知义务,在《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根据新法,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员工接替其工作。该条款用意在于遏制目前个别劳动者不讲诚信,滥用试用期条款情形的出现。

我们注意到对于37条对于试用期的通知没有强调书面形式,这种措辞导致我们在理解上产生了一点混乱。但是,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而言,应该说新法对于告知义务强调采用一种较为慎重的表达方式,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告知行为直接影响其三十天或三天预告期的起算问题,同时涉及劳动者工资等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即使37条第二句没有书面二字,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仍需提交书面申请。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条的变化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中的重点变化之一。相比较原《劳动法》,该条主要增加了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劳动合同无效等单方解除情形,以下我们逐条分解:

1.关于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首先,该条所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那么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是否就无须遵守了呢?显然不是。此处所谓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是基于本法第17条明确将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采用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措辞,事实上对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即使没有约定在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仍须遵守,否则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由谁来确认?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该义务存在一定的法定标准,并非可以随意提高。对于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需要经国家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确认,劳资双方自身均无法单方做出判定。

2.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本条与《劳动法》基本一致,所谓“及时足额”是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

3.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未依法缴纳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基数足额缴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本条呢?

就本条款的措辞来看,未足额缴纳亦属未依法缴纳,但从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劳动合同法所作的解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更为明确的答案。事实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这种欠缴有些是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目的,而有些则出于政策、执法的不统一,并不能完全归咎于用人单位。同时,社保问题非常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对于以前发生的欠缴情况,是否可以适用本条款?目前仅仅根据该法我们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相信后续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会给出答案。

4.规章制度违法

该条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规章制度违法;第二,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对于规章制度违法又分为了内容违法和制定程序违法两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内容违法。所谓“法律、法规”,通常理解是指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这里法规应当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各地的地方性法规。那么,国务院各部委,如劳动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包括在内吗?总所周知,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在劳动法体系中占据着绝对主导的作用,没有了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劳动法》几乎没有操作性,因此我们认为,即使该条款未明确采用“规章”的措辞,但在理解时仍应当将部门规章囊括进“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其相冲突。

此外,我们在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该条款的解释中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根据法工委的解释,所谓规章制度的合法化,既不能违反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不得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冲突。立法者认为:规章制度属企业单方制定,而劳动合同为双方合意而成,前者的效力应当低于后者,因此凡涉及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之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均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工委的解释,一旦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高于规章制度了,那么规章制度即已陷入违法境地,员工可以随时行使解除权。

事实上,考虑到一个企业不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千差万别,如何能保证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待遇高于每一份劳动合同?同时,员工的单方解除权是一种特别解除权,对特别解除权应当严加限制,如果将规章制度冲突于劳动合同认定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解除权将具有极大的随意性。

另外,依据该款可以提起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将是全部因规章制度违法而致权益受损的劳动者,这不同于37条其他款项,一旦出现甚至是一个企业的全体员工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将导致企业用工关系的极大不稳定性。

其次我们看程序违法。程序包括两方面内容: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一大立法特色正在于其对之前被忽视的程序问题给予了较大的关注,包括第4条在内的若干条款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提到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但对于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以及公示程序并未进行具体的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均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此即所谓民主程序。而公示程序,可以以公告,通知、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对公示程序的举证,例如目前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常用的签收员工手册、针对新的规章制度举办培训班等方式。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企业拥有自己的内部网络,对于企业在内部网络上进行公告虽亦属公示手段,但鉴于网络数据易于篡改的特性,该方式目前仍较难为法院所采信,作为用人单位应慎重使用。

最后,关于损害劳动者权益,并无太大的实质性意义,但凡违法的规章制度,皆因损害劳动者权益而致,如果对劳动者权益没有任何侵害,那么这样的规章制度也很少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5.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新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或其条款存在26条所述情形时自合同订立时无效,劳动者可以不予履行,对已经履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原则,所谓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存在,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单从理论而言,是不存在可以解除之说的。确切的说法应当是宣告该合同无效,而非解除。但考虑到劳动法的保护对象较少能掌握复杂的法律技巧,立法应更重视法律的实效性,因此,劳动合同法在此处突破了所谓民法原则,对无效合同和采用了解除之说,其用意在于将劳动合同无效情形纳入到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体系中来,使得劳动者能够更积极得运用解除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6.第38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采用了强调式的条款,并规定可以不经告知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增加的主要有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本法与《劳动法》还有一个细小的区别:第38条并未使用“随时”二字,但通过对全法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出本条仍属随时解除条款。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之变化着重在后四、五两项,其他四项本文不再赘述。

1.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兼职”的禁止性规定,但作为劳动者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在立法过程中引进了这一原则,并提供了两种可以由企业行使解除权的情形:(1)造成严重影响;(2)拒不改正。前者强调了对本职工作影响的程度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而后者强调了程序,即用人单位必须先提出改正建议,如果劳动者仍不改正,用人单位方可使用本条款。

不难想象,出于用人策略的考虑,公司往往会对希望留用的人员采用情形二,而对希望借此裁退的人员采用情形一。但是相比较而言,情形一的举证难度将高于情形二,如果仅考虑举证问题的话,情形二的法律风险将大大降低,因此希望用人单位在实际适用本条款时能够慎重选择。

2.第26条第1款第1项因劳动合同无效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同时适用于劳资双方,需要对第26条第1款第1项做一些解释。

首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做出行为。

2.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条与《劳动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一种提前通知的替代手段,即“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替代金”。替代金的做法在各地的地方性规定中早已存在,但做法却略有不同,拿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2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前者是“一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两种方式是有着本质性区别的:第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这三十天内的社保义务?第二,这三十天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工伤赔付义务?

很显然,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所谓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意即用人单位不但需要支付期间工资、社保,还要对包括工伤在内的所有风险承担雇主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需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而无须再承担其他义务。换句话说,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关系的解除日仍然为通知期届满之日,而依照《劳动合同法》,只要支付了这一个月工资后,劳动关系即日解除。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新法的效力显然高于各地方性法规,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3.经济性裁员(略)

本条作为企业裁员专题将另行详述,本文不再铺叙。

4.解除行为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解除行为的限制条款进行了补充,除原有的四种情形外,又增加了如第42条第1项、第5项情形。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鉴于此,《劳动合同法》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形意即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情形规定为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在这里,我们顺便对职业病的理解做一个澄清,并非所有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都叫做职业病,法律上认可的职业病是有一定范围的,具体可以参考卫生部和劳动部在20xx年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只有被列入该目录的职业疾病才适用本条款。

2.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亦不得由用人单位依据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增加该项情形旨在保护老职工,其立法意图和第14条第2款第1项、第2项是一致的。

第42条的立法限制同《劳动法》一样,仅针对无过失性辞退以及经济性裁员而不限制员工过失性辞退,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情形之一的,即使属于第42条所列的保护对象,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其劳动关系。

此外,本条除第2项外,也同样是劳动合同终止的顺延情形,根据本法第45条,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之日。而对于第2项,劳动合同是否终止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

第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伤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0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六是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每月工资额的20%,且保证劳动者每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后,双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内(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造册移交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并签名确认、双方还需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会签单》。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1

甲方:______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20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20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__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2

甲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鉴于:_____

(1)甲方和乙方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______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_____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

盖章:_____

乙方:_____

签字:_____

签约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3

单位名称(盖章): 劳动保障证号:

2、本表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或失业登记时需出具本表;

4、本表可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办 理 须 知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用人单位在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时需提供:

1、填写完整的《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及有关材料。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时需提供:

(1)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其中含办理终解备案的所有资料及缴费明细清单);

(2)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原五县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时,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转入地区失业保险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户;上述领取方式一经选择并核定后将不得修改。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4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鉴于乙方于年月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20xx年月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年月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

收款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5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到_____年__月__日日,现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年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_____年__月__日17:00 前,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交接,向甲方的欠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整理并移交客户信息等。同时双方应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如乙方的个人档案、户籍关系在本协议签定前已存放于甲方的,乙方应于_____年__月__日前(以下简称“个人档案、户籍关系转出期限”),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个人档案及户籍关系从甲方调出,否则甲方将在上述个人档案、户籍关系转出期限届满之日后一个月内将乙方的档案及户籍关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甲方转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__ 个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甲方同时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1个月工资,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以上工资计算方式均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以上金额若不超过3倍前12个月平均工资金额的,不扣除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国家规定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4、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工作交接和调离手续后,甲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公司工资统一发放日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本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和通知金因有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故不和工资一起发放,在工资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乙方离职后需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乙方应对在甲方任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各种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6、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它义务。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8、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____止,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二、现乙方自愿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及同意,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解除。

乙方为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个月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合共____元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结清。

三、乙方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完结。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保证不再就劳动问题产生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7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日解除与你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8

同志:

本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原因,依据 , 决定于年 月 日与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请你于即日起,60日内到各乡镇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注:该同志:本单位工作时间为 年个月;连续工龄年个月。领取(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安置费)计 元。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2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30

编号( )

本单位与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

说明:档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证明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二联交职工使用,三联存入职工本人此证明书已于本人签字之日送达本人。

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31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精彩内容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于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作出相应规定。本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实践中,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的一些劳动争议,往往因为时过境迁,劳动合同文本灭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无从查证,法院难以判明事实,有时对劳动者极其不利。考虑到劳动合同文本是记载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用人单位有保留相关档案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3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我单位职工 等 壹 名同志(名单附后),已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现报去备案。

单位名称(章):青岛浩润通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 11 月 22 日

注:用人单位与职工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报告书;本报告书一式四份,本单位、个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单位所在区(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各执一份。(其中,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解聘备案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解聘备案确认。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33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模板汇编 篇34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条件的范围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第一,在期满终止中,增加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某项任务完成的时间为劳动关系终结的时间点。在一些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尚无因此类劳动合同终止引发的案件。但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贯彻落实,不排除今后发生的必然性。应该说,这是一项前瞻性的`立法。

第二,在条件终止中,《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虽然对约定条件出现时劳动关系终结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并不意味《劳动合同法》删除了该项规定。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不存在上位法和下位法的从属关系,是相溶互补的并列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未直接规定劳动合同可因约定条件出现而终止,但在第17条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里的“法律”当然包括《劳动法》。

有必要指出,《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扩大了劳动合同终止法定条件的范围,具体包括

1.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该项规定较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更符合我国国情。一种观点认为,实施这一规定后,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种种原因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如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劳动者),在其仍具有劳动能力的年龄段内,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已非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这将不利于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结合我国面临庞大就业群体的具体国情,从宏观分析,该种观点在目前历史条件下是否妥当?有待探讨。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时终止。

该种情形下,劳动者已丧失了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应当终止履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宣告失踪期间劳动合同处于何种状态?宣告期内是否应认定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一般认为,认定该期间内劳动合同处于中止履行的状态,利于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3.用人单位履约能力丧失或者主体资格丧失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这类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上述情形均意味着用人单位已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导致法定终止条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