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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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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精选17篇)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圓(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2

承买人 (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 第 层 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 地号土地 笔,持分面积约 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 万 仟 佰 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唯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 月 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3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转让期限:本土地转让期限为永久,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将土地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第五条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同时甲方有义务将原有的房屋证书、土地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条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征地补偿: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收该土地时,土地、地上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类资料、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到位。

第八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4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标的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

一),甲X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买卖标的总价金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停车位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

第十三条

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X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____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甲方如逾期达____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________年时,甲X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X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____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

一、二项办理事项,甲X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X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X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____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

第四条

第一项第

(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

第四条

第一项第

(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日起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X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____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

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

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

第九条、

第十条及

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

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X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X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

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X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X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5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6

立契约书承买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x x x x第x层x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x x x 地号土地x笔,持分面积约x x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x万x仟x佰x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7

立契约书承买人 (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 第 层 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 地号土地 笔,持分面积约 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 万 仟 佰 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唯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X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X号码:

立契约书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X号码:

年 月 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8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承买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____第_层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地号土地___笔,持分面积约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9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0

承买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地号土地_________笔,持分面积约___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____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

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

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

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1

立契约书承买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x x x x第x层x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x x x 地号土地x笔,持分面积约x x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x万x仟x佰x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 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圓(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3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地号土地___笔,面积约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4

立契约书承买人某某某(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某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某某某某第某层某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某某某地号土地某笔,持分面积约某某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某万某仟某佰某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立契约书人: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5

土地及建筑物预定买卖协议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标的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第二条建物面积误差及其价款找补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三条买卖标的总价金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第五条逾期付款之处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第六条建筑主要结构、主要建材及附属设备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第七条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第八条建筑设计变更处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第九条土地及建物产权移转登记期限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第十条交付不动产及相关文件之条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税费负担之约定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产权纠纷之处理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第十三条违约之损害赔偿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通知送达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6

范本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预定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承买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投资兴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______地号土地_________笔,持分面积约______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____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

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

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

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约同文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北京市土地预定买卖契约书 篇17

立契约书承买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建地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定本契约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投资兴建____第_层_号房屋一户,其基地应有持分面积的所有权出卖予甲方。

甲方承买基地坐落___地号土地___笔,持分面积约___亩,基地须办理分割分笔登记,其产权移转登的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分割测量结果为准。

第二条 本约建筑买卖价款总额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价款包括拆迁补偿及整地等费用)。其付款办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订购时交付。

第二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签约时交付。

第三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开工时交付。

第四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五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贰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六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七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八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楼地板完成时交付。

第九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时交付。

第十期:人民币___万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办妥抵押贷款时交付。

贷款部分并应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该贷款时止,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开工后始行承买,应于签约时一次付清所应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项。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三条 甲方于接到乙方缴款通知时三日内,应准时交付当期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其延迟欠缴金额应依银行放款利率计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迟缴款不得超过一星期,若超过一星期,经乙方催告仍未缴付时,视同甲方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乙方以甲方违约的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甲方已缴款项全部无条件没收,充作乙方房屋兴建工程上所受损害的赔偿。至所承买的土地,由乙方另行处理,若甲方于签约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约时,该已缴付的各期款项,应由乙方全部无条件没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四条 若各期土地价款缴付后,对于应缴付的房屋买卖各期款项有房屋买卖契约书第三条规定现象发生时,甲方所已缴付的土地价款,亦由乙方无条件没收,甲方绝无异议。

第五条 本约土地,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甲方负责处理,概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 本约土地,乙方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产权或债务的纠葛,均由乙方负责理清,不得连累甲方,若因纠葛致使甲方受有损害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七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与地上房屋同时办理,并于交屋时一并点交。于点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应缴而未缴的任何税费,悉由乙方负责缴清,点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时,甲方的权利人名义,应与地上房屋甲方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俾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 本约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等一切手续,由乙方特约的登记代理人统一办理,所需甲方有关的书件证章,经乙方通知,应即提供配合办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规费、代书费等由甲方负担,并按通知期限内缴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本约土地,未点交前如遇天灾地变或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损害时,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涉。

第十一条 本约有未尽事宜,适用社会一般惯例或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二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