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热门3篇)》
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精选3篇)
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4小时以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与乙方自身条件,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工作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照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内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且甲方发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工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全部劳动报酬。
五、甲方依法无需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仅仅只需为乙方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受当地政策因素影响,甲方无法单独为乙方申报缴纳工伤保险。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主持协调,甲乙双方经多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20xx年5月份起,甲方为乙方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从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中扣除其个人应负担部门的社会保险费。
六、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亦无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条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或者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手续,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向乙方邮寄送达文书,不论乙方是否实际收(看)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当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本合同的签订属于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补签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均已结清,且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补缴20xx年5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之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执行期间,若此合同或依据此合同订立的文件中某些条款因为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不得代签和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为维护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协议规定的聘用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不得擅自离职,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二、聘用期内工作任务
担任专业班课程的讲授、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试卷命题、监考、学生成绩评定工作,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将学期授课计划、学生成绩和其他材料交到相关部门。
实际上课学时为。
三、聘用期工资待遇
按课时酬金发放,标准为元/学时。
课酬按月发放,每月发放当月课酬的80%,20%留存至学期结束前考核后发放。考核优秀和称职者全额发放留存的课酬,考核优秀者以后可优先聘用;考核不称职、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严重违约的扣发全部留存课酬,校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其它
外聘教师交通问题,原则上由外聘教师自行解决,在交通车路线范围内的,可就近搭乘交通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学院批准后生效,教学部门和受聘教师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备学院组织人事处。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教师聘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篇3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