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土方工程承揽施工协议书【热门三篇】》
建筑土方工程承揽施工协议书(精选3篇)
建筑土方工程承揽施工协议书 篇1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前提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分:
承包方式及结算方式
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机械包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包洗车,包清理路面淤泥卫生,包进退场费,(不限次数)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工程中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包物价上涨等风险的形式由乙方综合承包。乙方负责协调与解决和政府监管机关或任何第三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或行政处罚,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结算方式:工程结算按现场实际出土量结算。工程量及造价:包外运综合单价 元/立方米;综合单价的费用包括:、土方运输、以甲乙双方签证确认工程量按实方计算,施工过程中的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挖运过程中所使用各类施工用具,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清洁洗车工程设备费用,机械设备进退场费,挖运前办理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和车辆准运证:工人劳动保险,劳保福利、工伤保险的一切费用。
四、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土方工程总价款:
1、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 元结算时以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为依据,结合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量以双方现场联测数量确认为准。
1、土石方开挖外运全部完成双方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结清。
2、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
(三)工程条款
1、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具体工期完成时间为30日历天。
3、如乙方不按时完成,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承包关系,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土方工程承包单价已包含一切费用,故乙方不得以运输距离远近或其他因素增加单价或其他费用。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进度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即时执行。
6、3天内无明显改进,视乙方为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他施工单位,由此增加 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退场。
7、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后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B)基坑支护影响
(C)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D)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队,由乙方在24小时内向甲方办理延期签证,情况属实可顺延,但不负责任何经济责任和义务。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工期顺延。
8、土方开挖回填完成的工程量需向甲方申请办理分项工程验收手续,验收流程:施工员签名确认签名后,方可办理申请进度款。申请进度款时必须提供此验收表,否则不予办理支付进度款。
9、开工前乙方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司机身份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到资料室备案。
五、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如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窝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延误产生的费用。
八、甲、乙双方责任:
1、进场前2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退场手续及结算手续。
2、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3对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验收登记竣工手续等,负责处理本工程与其他工程的协调、配合管理工作。
4、甲方派出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检查、管理工作,并配合乙方管理工作。
5、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不少于3个专职管理人员以上,负责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的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按排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不得恐吓威胁甲方管理人员或殴打,如有发生,不管任何原因处以10000元罚款以作警告,并负责被伤害管理人员的全部医药费及误工费等费用。
3、如乙方委派的现场专职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野蛮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而且三天之内乙方必须将此管理人员清离出场。
4、因乙方自身管理工作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
5、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变更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但不作任何费用补偿。
6、对于乙方雇佣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工程中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8、运输车:10台20m3以上车辆,但须保证正常出土所需的车辆。保证每天外运立方米。
9、乙方需派一名现场负责人24小时驻工地,如需离开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代替,并经甲方允许方可离开,同时若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它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每天派人清理洗车槽的砂井、沉砂池、洗车槽的排水沟,保持干净避免堵塞。
11、乙方每周须提供生产周报:内容需有本周完成情况,下周保证完成工程量计划,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其它施工队伍,而且不得向甲方索取由此产生机械台班费等。
13、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项目的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清理出场。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附件:《项目管理条例》
承诺书在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自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执方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土方工程承揽施工协议书 篇2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______元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筑土方工程承揽施工协议书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土石方工程(包括挖土、填土、石方爆破凿除、外运)。就施工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 程 范 围
以甲方提供的地勘资料、原始地形地貌自然地面标高图以及场内地面的设计标高施工图(设计标高是指总平面图室外地面设计标高)为依据,完成地面设计标高以上的挖运土方(石方爆破凿除)及地面设计标高以下回填夯实土方。
第二条 施 工 内 容
一、地表青苗、杂物及垃圾(迁坟)等清运红线外,挖土(或石方爆破凿除)、边坡修整(如果需要)、装卸、运输、乙方自我合理确定红线内土方平衡调配施工方案高挖低填、分层摊土(含人工摊土)、分层碾压(或夯实)平整,余土和爆破后的石头(块)或石渣外运至红线外弃土石堆放点。
二、工作区内若需临时道路的修理、维护(包括铺防滑、防陷材料)。做好场内土石方施工期间排水。
第三条 单价、总价、结算
一、综合包干单价:
1、挖(爆破)土石方(含红线内运输回填压实):16元/立方米
2、剩余土石方(挖或爆破)外运红线外:21元/立方米
综合包干单价不分土壤(淤泥)及岩石类别,不分含水率(干湿程度),不论挖填土和石方爆破凿除深度(高度)、不分运距,以及现场地表地下的实际情况,均按第二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水电费、税金以及有关部门收取的渣土垃圾处理费等,并已充分考虑了必要的施工措等费用增加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含风险包干费)在内,综合单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玖仟柒佰肆拾捌元捌角整(¥:1939748.8元)
工程量计算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地形地貌标高图和施工后的设计标高图计算挖(爆破)土石方量。计价时只有挖(爆破)及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平衡后剩余外运土石方量才计算工程量,回填土石方不计算工程量,在包干单价里已综合考虑。
三、结算
l、结算总价原则上同合同总价不变,只有下列情况存在时才可以调整。
A、当设计标高发生变更。
B、土石方运出红线外。
C、甲方提供的原地形地貌标高图,乙方进场施工时甲乙双方和勘测单位联合重新测量核对标高确实存在差距的。
D、乙方不全面履行合同。
2、若因工程设计变更(标高发生变化)或剩余土石方运出红线外产生的费用按天然实方体积乘以综合包干单价,即得合同调整价。
3、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结算书报甲方审核。
4、投标和签订合同前,乙方已认真详细地踏勘了施工现场,投标时也充分考虑了各种费用及风险。因此不论现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应签证增加工程费用或调整综合包干单价。
5、结算时提交竣工结算调查审批表。
第四条 工 期、质 量
一、日历工期总天数: 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挖土质量和石方爆破凿除要求
l、控制挖土和石方爆破凿除标高,尽量避免设计标高以下的土或岩石受到扰动。
2、异常地段应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边坡不塌方。
3、清底平整后的地面应满足设计标高要求。
4、挖土和石方爆破凿除后的的边坡应确保平整,否则由此增加的边坡修整等处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填土质量要求
1、填土密实度应达到90%以上。每层应按规定进行密实度检验。密实度没有达到90%的应补夯碾压,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上一层回填。
2、填土之前,将洼坑内的杂物、淤泥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
3、以粘性土为填料,碎石、草根、树木含量不大于8%。
4、人工蛙式夯实每层20-30CM,夯3-4遍。机械碾压每层30-50CM,夯6-8遍。
四、其他技术要求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执行。
第五条 工 程 款 支 付
1、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2、完成至总工程量的2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15%。
3、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4、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5、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6、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价确定后,在壹个月内付清工程款至95%,余下工程款5%的质量保证金壹年内付清。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临近构筑物等地下情况资料。
2、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指定水源、电源接驳点。
3、负责与设计单位及其它单位进行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4、提供测量的地形地貌、自然地面标高图以及地面的设计标高施工图。
5、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平衡调配施工及现场排水组织方案,报甲方审核。
2、乙方负责办理爆破等必要的施工手续。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3、必须听从监理、甲方现场工程人员的指挥。配合做好护坡施工,确保挖土过程中不发生塌方。
4、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5、指派现场代表,按期参加工程例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工作安排。
6、严格按批准后土方平衡调配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挖土过程中出现异常地质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
7、除红线场内土石方平衡调配外,多余的土石方(含地表青苗、杂物及垃圾等)乙方必须将其运至红线外,自找丢弃场地,运输中如果造成道路污染,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8、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或闲杂人员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影响施工而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读者论坛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出,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制定合理的土石方平衡调配施工方案,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场内安全畅通。
1l、施工中损坏他人建筑产品或其他物品,应按实赔偿。
12、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乙方原因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3、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附近住户投诉,造成城管、交警、环保或其它政府部门干预施工相关事宜,乙方全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4、输施工报批备案等手续且费用自理。
1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6、乙方接到开工令3天内,若不能按投标时的机械台班和数量进场施工,没拖延一个台班罚款1000元;经书面要求改正后,7天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接到书面通知三天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接受其它违约条款的处理。
17、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
18、竣工时必须进行场地5米5米方格网的标高测量验收并绘制竣工图,达不到设计标高要求的必须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否则甲方不予验收结算。
19、只有当红线内填方区压实平整达到设计标高后不需要土石方,挖方区内的土石方才可运至红线外。
第七条 处罚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处以罚款,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土石方平衡调配施工方案的,按合同总价罚1%。
2、未按批准的土石方平衡调配施工方案施工的,按合同总价罚1%。
3、运出红线以外的杂质土或石块,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4、不服从甲方合理安排,或发现在设计标高以下挖土的,按合同总价罚款1%。
5、没有按甲方要求或合同工期完成任务,拖延工程总进度,每拖延一天按暂定合同总价罚款0.5%,以此类推。
6、待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后,任何一处因回填土密实度不够,导致地面下沉而引起上部构筑物破坏的,乙方自费进行整改,质保金罚没。
7、乙方不能全面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为毁约,因毁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实赔偿,并处以合同价30%的罚款。
第八条 履 约 担 保
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至总工程量的50%时(无违约)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验收合格(无违约)后10天内一次性退还保证金余额(不计息)。
第九条 其 它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二、甲方必须将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二、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