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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委托合同【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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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委托合同(精选8篇)

售房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区               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产权证号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友情链接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友情链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购房定金、购房款及友情链接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友情链接甲方均确认。

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     ),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合同3、时提供包括但不4、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壹万元(¥10000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三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收 件 清 单

名   称√或×名 称√或×名     称√或×  

房产证人名章户口本(复印件)  

购房合同燃气卡婚姻证明(复印件)  

购房发票房屋钥匙共有人意见书  

委托书电 卡上市确认通知书  

身份证 

(注:已收的划“√”未收的划“×” )

售房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第一条 委托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工作的内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委托<排除某些具体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项委托<限定仅某些具体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对委托工作的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工作完成后,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一份书面的工作报告

2、受托人应严格遵循各项规定,严谨、正确、客观的进行委托工作。

3、受托人在进行委托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但获得委托人明示认可的除外。

4、受托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

5、受托人在进行委托工作时,发现存在可能损害或者即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形,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委托人。

6、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进行委托工作所必要的文件、资料;受托人在调查过程中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协助请求,委托人应予以配合。

7、受托人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8、未经委托人书面明示许可,受托人不得将委托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9、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费用

1、委托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费用的种类及分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受托人应承担______元的违约金,受托人已收取的委托费用应予以返还:

(1)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因自身过错,无法完成委托工作;

(2)受托人未能按时完成委托工作;

(3)因受托人在进行委托工作时有不当或违法行为,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但该行为获得委托人明示认可的除外。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第(3)项的情形,受托人还应赔偿委托人遭受的损失。

2、出现下列情形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受托人为进行委托工作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

(1)委托人未按约支付委托费用;

(2)因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委托工作无法完成的;

(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第(2)项的情形,受托人还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尚未支付的委托费用。

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l、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乌鲁木齐市______区 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

2、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_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税后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且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2、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3、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4、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6、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l、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以两倍代理佣金赔偿于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代理佣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码:___ 受托人(简称乙方): _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成都市 区 。

2、房屋套型为 室 厅 卫;总建筑面积__ _m2;公摊建筑面积___ m2;套内建筑面积__ m2;建筑结构为 ;楼层位于 层(共层);规划设计用途为 。(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3、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 】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它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4、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

【 】独家【 】非独家委托服务提供者。

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非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受托人外,还可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

(二)寻找房屋买受人。【 】

(三)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管理上述房屋。【 】

(四)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五)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

(六)代办上述房屋抵押注销手续。【 】

(七)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

(九)其他(请注明) 。

第四条 委托房屋出售价格

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总价不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 ____元)。

第五条 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2、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乙方佣金:双方约定为售房款的_____%;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___ 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的正常经纪活动,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

4、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5、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

6、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撇开乙方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

7、甲方如为独家委托的,不得将该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应积极主动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按与甲方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及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5、乙方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推广途径,对甲方房屋进行推介,并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6、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

9、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10、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违约责任: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购房人资料,给受托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双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为非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二、受托方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3、 。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_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售房委托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区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产权证号,产权人,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

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友情链接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友情链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购房定金、购房款及友情链接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友情链接甲方均确认。

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 ),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合同3、时提供包括但不4、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壹万元(¥10000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三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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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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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收件清单

名称√或×名称√或×名 称√或×

房产证人名章户口本(复印件)

购房合同燃气卡婚姻证明(复印件)

购房发票房屋钥匙共有人意见书

委托书电 卡上市确认通知书

身份证

(注:已收的划“√”未收的划“×” )

交件人: 收件人: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地:

电话:

网址:

邮编:

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售房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上海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区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产权证号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友情链接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友情链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购房定金、购房款及友情链接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友情链接甲方均确认。

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                  ),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壹万元(¥10000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三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售房委托合同 篇8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 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 银行,

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对上述所售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法律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代理出售此房产。此价格、不包括居间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及房产过户时发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价格。

三、甲方在未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如购房人为一次性付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如购房人为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转交给甲方,在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房屋余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该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在 银行的帐户为:开户人: 帐号: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人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项: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 %;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的手续费为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价之上加报乙方 %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确认以第 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八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属状况,确认房产证的真实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确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转交购房款。

二、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的双倍支付乙方违约金或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1. 2. 3. 4. 5.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经纪人姓名: 通信地址: 经纪人证号: 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合同附件一: 售房人交件清单

交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二: 房屋交接清单

甲方(移交人): 乙方(接收人):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