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二知识点梳理》
高三总复习阶段对政治来说是很关键的,即使你以前有什么掌握得不够好的知识也可在这段时间补上。小编在这里整理了高中政治必修二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主权属性。( × )
点拨: 国家具有主权属性,并且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是国家存在的最重要的因素,但主权属性不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根本属性是阶级性。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 )
点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民民主,具有全民性,不具有阶级性。( × )
点拨: 社会主义民主是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当家作主,但它不是全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4、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人民可以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
点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 )
点拨: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6、在我国,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
点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等方面的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满 18 周岁,二是不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7、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是不能放弃的;公民的义务是法定的、庄严的,是可以不履行的。( × )
点拨: 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是不可非法剥夺的,但自身享有的权利可以放弃;公民的义务是法定的、庄严的,是不容推卸的、必须履行的。
8、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平等、守法平等、司法平等。( × )
点拨: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不能体现极少数敌对分子的意志和利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守法平等、司法平等,即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
9、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因此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 )
点拨: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但不能由此得出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的结论。 例如未成年人、残疾人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而不能让其履行他们不能履行的义务。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1、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民主,差额选举比等额选举更优越。( × )
点拨: 四种选举方式各有利弊,采取何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此不能说哪个更民主、更优越。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具有决策权。( × )
点拨: 公民可以参与民主决策,但不具有决策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 )
点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4、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 )
点拨: 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形式,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
5、村委会和居委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 )
点拨: 村委会和居委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6、在基层自治中,村(居) 委会是最高机构,决定村(社区)一切重大事务。( × )
点拨: 在基层自治中,村(居) 民会议是最高机构,决定村(社区)一切重大事务,并监督村(居)委会的工作。
7、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 )
点拨: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但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8、通过网络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 × )
点拨: 通过网络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拓宽了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渠道,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并没有扩大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因为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既不能任意扩大,也不能任意缩小。
第三课 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1、中国共产党、人大、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行使政府职能。( × )
点拨:政府职能是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和功能。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们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当然也不能行使政府职能。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它们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国家职能,但不能行使政府职能。
2、政府公正司法,保障公民的民主决策权。( × )
点拨:政府是行政机关,公正司法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另外,公民可以参与民主决策,但没有决策权。( 微信搜索:爱尚政治课(aszzk888),了解更多)
3、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或管得越多的政府越是好政府)。( × )
点拨: 政府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职能。 政府在行使其职能的过程中,既不能“越位”“错位”,把不该管的事管起来,也不能“缺位”“虚位”,该管的事不管,因此,既不能认为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政府,也不能认为管得越多的政府越是好政府。 政府该管的事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事就应该放权。
4、我国政府是服务型政府,应该弱化政府管理职能。( × )
点拨:我国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管理和服务都是政府的职能,不能弱化管理职能,也不能弱化服务职能。
5、社会一切事务都由政府决定。( × )
点拨:我国政府是有限政府,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办一切。
6、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 × )
点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政府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而非所有者,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人民。
7、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就是要满足人民的一切要求。( × )
点拨: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要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但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并不是满足人民的一切要求,应该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
8、在我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就是政府为人民服务。( × )
分析 在我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便民利民的政府;另一方面,人民也要相信我们的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
第四课 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1、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要依法执政。( × )
点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 )
点拨: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法制的完善意味着减轻了政府的责任。( × )
点拨:有权必有责,法制的完善不会减轻了政府的责任。
4、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是最好、最有效的途径。( × )
点拨: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人民有权监督政府。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委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各种监督方式和途径都对政府的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不能说哪种方式是最好、最有效的途径。
5、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是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标志。( × )
点拨: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提高政府权威,但其不是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是区别政府有无权威的标志。
6、最大程度地放权就能提升政府的权威。( × )
点拨: 政府要坚持权责统一,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被人民认可和接受,可以提升政府的权威。
7、政府的权威就是使人民服从政府。( × )
点拨: 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可的威望和影响力。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被人民认可和接受,政府才有权威。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
点拨: 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 人大代表的权利 = 公民的政治权利。( × )
点拨: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相互监督。( × )
点拨:人大产生同级的“一府一委两院”,“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种监督是单向的,不是相互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 )
点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5、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 )
点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拥有立法权,但不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 )
点拨: 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但其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前不能加“最高”。
7、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 )
点拨: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监督权,但不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8、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 )
点拨: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人大的权力。
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石。( × )
分析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第六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可以依法行使政府职能。( × )
点拨: 政府职能是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其他政党、社会团体、政协、爱国组织都无权行使。 中国共产党虽然是中国的执政党,可以制定方针政策,但不能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
2、中国共产党依法行政。( × )
点拨: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
3、人民政协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职能。( × )
点拨: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但其不是我国的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国家职能。
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 )
点拨: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5、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 × )
点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除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人民政协还包括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各界爱国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等。
6、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联合执政。( × )
点拨: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参政不等于执政。
7、中共中央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
点拨: 中共中央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8、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遵守宪法和法律。( × )
点拨: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七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1、 我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现了平等,因此各民族之间已不存在差异。( × )
点拨: 我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实现了平等,但各民族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各民族在民族习惯、民族传统方面的差异是没有必要消除的。
2、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 )
点拨: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统一,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
点拨: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国家和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
点拨: 国家和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5、新中国成立后,宗教的本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 )
点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但宗教的本质没有变化,宗教的本质仍然是唯心主义世界观。
6、在我国目前,宗教主要起积极作用。( × )
点拨: 在我国目前,宗教仍主要起消极作用,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积极作用。
7、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国家支持、提倡、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 )
点拨: 我国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不反对人们信仰宗教,但也不支持、不提倡、不鼓励人们信仰宗教。
8、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 × )
点拨: 我国坚持宗教与政治、教育、司法相分离的原则,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政治事务、学校教育和司法活动,“宗教不得干预政治”的说法正确。 我国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的说法错误。但宗教人士依法享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第八课 走进国际社会
1、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的唯一成员。( × )
点拨: 国际社会的成员主要包括两大类型。 第一类是主权国家,第二类是国际组织。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是最基本的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构成主权国家最重要的要素是政权。( × )
点拨: 构成主权国家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权。
3、国家的主权是由国际社会赋予的。( × )
点拨: 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处理其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的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国家固有而非外界所赋予的,不从属于外来的意志,不受外来意志的干预。
4、我国支持联合国的各项工作,参与联合国的一切活动。( × )
点拨: 我国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
5、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 )
点拨: 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6、竞争、合作与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内容。( × )
点拨: 竞争、合作与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形式。
7、国家力量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 )
点拨: 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8、任何国家进行对外活动都只是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 × )
点拨: 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国家进行对外活动的目的都是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但一个国家在对外活动中不能只顾本国国家利益,更不能以维护本国国家利益为由,侵犯别国的主权和安全、干涉别国的内政。 一个国家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尊重其他国家正当的国家利益,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9、国家之间之所以合作,是因为两国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 )
点拨: 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国家之间之所以合作,是因为两国有共同的利益,但两国的根本利益不一定一致,甚至可能是对立的。
第九课 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共同发展
1、国际恐怖主义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 )
点拨: 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2、国际新秩序已经建立。( × )
点拨: 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旧秩序仍然存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尚未建成。国际新秩序的建设是正在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
3、世界的多极化趋势意味着当代世界已经实现了多极化。
点拨: 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只是趋势,多极化格局的形成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4、各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上的主张是一致的。( × )
点拨: 各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存在差异,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上的立场也存在分歧,所以主张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意见并非一致。
5、国家性质和国家力量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 )
点拨: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 微信搜索:爱尚政治课(aszzk888),了解更多)
6、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 )
点拨: 目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应发挥着主导作用。
7、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 )
点拨: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 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8、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战略伙伴关系,实质是一种结盟关系。( × )
点拨: 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奉行不结盟政策。 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战略伙伴关系是一种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平等相待、友好合作的关系。
高中政治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一、背。即是背书。
众所周知,学习政治一定要背书,但是,背书也要讲究一定的技巧,背书要有内容、有目的地背,千万不要盲目地背,否则,不但学不好政治,还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觉得学来学去都学不好,干脆不学算了。
学习方法二、看,即是看书。
其实很多学生都以为只要背完书,政治就学完了,实际上,背书只是学政治的基础,而且,只靠背书,考试只能是考合格的层次,要成绩再上一个台阶,取得优秀的成绩,还要学会看书。
学习方法三、用,即是用书。
何谓用书,实际上就是运用课本的知识回答问题的能力。无论是在考试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学习的目的实际上就将知识应用。
高中政治学习方法技巧:学好政治不靠死记硬背
(1)预习
就形式而言,预习可以分为课前预习和阶段性预习、粗预习和精预习等。做好预习需要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A.列预习提要、B.做好笔记、C.发现问题、D.持之以恒。
(2)专心上课,积极思考
即专心看(书,黑板,屏幕)、听(老师讲解和同学们发言)、积极参与(积极动脑,和老师形成零距离互动),还要考虑你预习时所确定的听课重点。看、听、参与等形式都必须动脑,这是衡量专心与否的重要标志。如果这点做不好,就不可能形成自己的知识。
(3)课后及时复习
之所以要及时复习,是学习的反复性特征的要求;爱宾浩斯遗忘曲线的先快后慢规律也要求及时复习;及时复习还可以使知识的漏洞得到及时弥补,使对知识的理解得到升华,实现对知识的再认识,再提高,使思维的深刻性得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