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现代诗歌优秀3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诗歌吧,诗歌以强烈的节奏、美妙的韵律、精炼的语言、奇特的想象,丰富的感情展现其语言的艺术。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诗歌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如下是可爱的小编沧海红颜帮家人们整编的3篇植物的现代诗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植物的现代诗歌 篇1
在我的窗前,
有一棵白桦,
仿佛涂上了银霜,
披了一身雪花。
毛茸茸的枝头,
雪绣的花边潇洒,
串串花穗齐绽,
洁白的流苏如画。
2、《油菜花》
从南到北,
一片黄从西到东,
一片黄随着春风的吹动像金色的大海洋海浪一浪还比一浪高像徜徉在妈妈的怀抱。
3、《莲的心事》
我是一朵盛开的夏荷,
多希望,
你能看见现在的我,
风霜还不曾来侵蚀,
秋雨也未滴落,
青涩的季节又已离我远去,
我已亭亭不忧也不惧。
现在正是,
我最美丽的时刻,
重门却已深锁,
在芬芳的笑靥之後,
植物的现代诗歌 篇2
关键词: 诗意 诗体 《柔巴依集》 诗歌翻译 种子移植
一、引言
诗歌翻译是文学翻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外文学翻译理论探讨最多的对象,之所以备受关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翻译诗歌的困难,“诗歌不可译”(the art of the impossible)的讨论古今不绝于耳。其中,诗歌翻译的难点之一是形式与内容,即诗意与诗体的矛盾,如何兼顾是争论的焦点。其实几乎所有文学翻译都会涉及兼顾形式(form)与内容(content)的问题,而文学翻译的难点也部分存在于形式(或体裁genre)的翻译中,但是唯独诗歌翻译由于独特的、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文体特点而造成了翻译的困难。诗歌的形式包括形态即书写样式,但最主要的是格律,广义上讲,格律包括节奏、音韵及其他乐感手段。格律问题始终是诗歌翻译的一道难题。众多诗歌翻译的研究都涉及形式或内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国翻译理论文化研究派代表人物苏珊・巴斯内特的“种子移植理论”。
二、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
关于诗歌翻译,西方研究史上有一段著名的话,就是雪莱在《诗辩》中指出的:要想把诗人的创作从一种语言输入到另一种语言,就像把一朵紫罗兰投入坩埚,去找出它的颜色和香味的构成要素一样是不明智的。
It were as wise to cast a violet into a crucible that you might discover the formal principle of its color and odour,as to seek to transfuse from one language into another the creation of a poet.The plant must spring again from its seed,or it will bear no flower―and this is the burthen of the curse of Babel.
雪莱的这段话常常被人们引用来说明诗歌的不可译性,而英国著名比较文学与翻译学教授,文化翻译学派的代表人物苏珊・巴斯内特却在《种子移植:诗歌及其翻译》(Transplanting the seed:Poetry and Translation)一文中提出不同的见解,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雪莱的比喻,提出了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她认为雪莱不可译的比喻可以从不同于以往的角度理解,雪莱的比喻强调的是变化与新生而不是缺损;诗歌虽然不能够从一种语言输入到另外一种语言,但是是可以移植的,种子可以放进新的土壤中并长出新的植物,译者的任务就是为种子寻找适合的地方并着手移植(Bassnet 58)。
巴斯内特在此文中分析、重新解读了各理论派别的观点,她将霍姆斯的关于诗歌翻译的第三和第四种模式合二为一,即“有机式”,即诗歌翻译是有机的过程并追根溯源到雪莱关于诗歌翻译的比喻。她认为诗歌的形式和内容不可分,形式的移植非常重要,并选用英国诗人托马斯・沃特(Thomas Wyatt)翻译的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的一首十四行诗来探讨格律移植的重要意义。沃特保留了原作的形式将十四行诗引入英国,后来经斯宾塞、莎士比亚等诗人发扬光大,成为英国诗歌的重要体裁。
事实上,巴斯内特对诗歌翻译的看法基于她在文中回答的一系列关于翻译的基本问题的基础上,这些问题包括:什么是翻译?什么是诗歌翻译?诗歌是否可译?形式和格律是否可译?作者与译者、原文与译文的关系?译者角色?翻译的标准等。
她赞同本雅明的翻译观念,认为翻译是原文的再生;译文甚至借助原文得以保存。她认为译者既是读者又是改写者,作者与译者之间是共生的关系;她赞同巴西诗人、翻译家坎波斯“诗歌没有家乡”的观点,即诗歌不属于任何一个单独的语言或文化,认为译者是人类精神文化财产的传播者(Bassnet 58-59)。她的种子移植的理论是基于本雅明的译文概念,即译文是原文的再生,译文不是原文的复制品,再生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
种子移植的理论建立在阅读的基础上,巴斯内特赞同庞德的观点,认为诗人首先是一个读者,必须能够很好地阅读原文,译诗除了写作的技能外还有阅读的技能。译文是原文的解读,不同读者有不同的解读,因而不同的译者就有不同的译文。“诗歌的翻译是连续不断的阅读过程的一部分”。她赞同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认为如果说翻译是“改写”的话,那么改写者(rewriter即译者)和作者(writer)之间就是生产关系,即提供原料与再生产产品的关系。她援引Bonnefoy关于诗歌翻译是“能量释放”的观点,原文能为译者所用,创造出自己伟大的作品(Bassnet 74)。
苏珊・巴斯内特的种子移植理论可谓采众家之长,既包括文本以内的因素,又包括文本以外的因素,化解了形式与内容的矛盾,更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简而言之,巴斯内特的观点就是,诗歌翻译类似种子的移植,它是有机的过程,移植形式与移植内容同等重要,译文是原文的再生。
如果我们继续延用雪莱关于诗歌翻译的比喻,结合多元系统理论,那么可以说,种子的移植要有适宜的气候、土壤和高明的园丁。所谓气候、土壤,就是社会政治背景和文化、文学的需求;所谓高明的园丁,就是指译者与诗人在气质、思想、风格上的契合,以及译者恰当的翻译技巧、策略。
三、《柔巴依集》在英国和中国
柔巴依Rubaiyat是Rubai的复数形式,Rubai一词源于古阿拉伯语,意为“四的组合”或“四个的、四行的”,是波斯诗歌的一种体裁,属于抒情诗体。它的最基本特征是每首四行,独立成篇;一、二、四行或四行全部押韵;每行有五个音韵;内容多涉及哲理性;意象重复,常见的有佳人、美酒等。关于其渊源,有几种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它是盛行于11至12世纪的古波斯的经典诗体,著名诗人包括欧玛尔・海亚姆,鲁达基,哈菲兹等。但如今只要提及被称为世界文化瑰宝的Rubaiyat,指的总是归在海亚姆名下的那些短诗。
《柔巴依集》被发现并流行于世要归功于英国学者翻译家爱德华・菲茨杰拉德。他的翻译也成为19世纪,乃至整个英国翻译史上最优秀的译作之一。译作的成功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格律上的“形译”,内容上的创作,当代读者在精神上的诉求。
《柔巴依集》在英国的风行有深刻的社会原因。菲茨杰拉德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近代科学迅速发展,宗教观念受到严峻的挑战。1859年,《柔巴依集》在英国出版,同年达尔文的划时代巨著《物种起源》发表。有神论和从根本上被动摇,人们精神无所依托,悲观厌世的情绪弥漫。资本主义迅速上升时期日益暴露出本身的缺陷,日益强大的工业化宣告了牧歌式田园生活的消失,理想与现实产生尖锐的矛盾。《柔巴依集》中流露出的悲观、虚无的情绪对当时的读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如何面对人生的愁苦,“《鲁拜集》(即《柔巴依集》)流行的原因应该是中世纪世人表达出的悲观哲学迎合了19世纪盛行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的世纪末情绪”。他翻译的《柔巴依集》传递了维多利亚时代人希望听到的声音,道出了人们的普遍困惑和失落。《柔巴依集》表达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盛行于当时的道德价值观念的反叛。
菲茨杰拉德奉献了维多利亚时代最脍炙人口的诗句,影响了一代人,成为英国诗歌的经典。到20世纪初,先后出版过多达120多版的译本,几乎成了维多利亚精神风貌的最好写照。菲茨杰拉德的译文影响深远,至今依然流行广泛,一些篇章甚至已经成为日常用语。《牛津引语辞典》中《欧玛尔海亚姆之柔巴依集》中半数以上诗句被作为脍炙人口的名句而入选。
英译者甚众,但是菲氏译文独领,这有其内在的原因。本人精神气质的相符,与欧玛尔在哲学、美学上的气质相投决定了菲氏翻译作品的选择和翻译过程,而翻译手段符合当时流行的诗体,读起来像“伟大的原创”。同时保留异国情调,例如东方意象沙漠、夜莺等,而且用大写等手段来凸显效果。
虽然庞德把它作为维多利亚文学的保守和陈词滥调的象征加以抨击,但是译者保留了柔巴依诗体的基本特征,成功地移植了诗体。柔巴依每一行的音节及重音都有严格规定,大体相当于英语诗歌的五音步诗。菲氏的译文采用英语诗歌常见的五步抑扬格,“他的柔巴依格律很严,不但每首四行,韵式为aaba或aaaa,且每行含10音节(用阴韵时11音节,都构成5个抑扬格音步),就是说它们的格律形似波斯原作,并从第一首贯彻到第五版最后一首”(黄杲裕2007:57)。
在排版上,第三行缩进两个字母凸显其押运格式,“东方色彩的韵式”被菲氏模仿并相得益彰地用来承载他那种带异域风情的内容,无疑传达了足够的异域风情,进一步满足了当时人们“避开商业帝国主义”“逃向一种理想化的异教”的精神需求。
若使用传统翻译研究的一对术语“忠实”与“叛逆”来衡量这些译文,忠实于形式而对内容叛逆,菲氏的译文常被称为“意译”,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译,有些诗是他的创作,甚至是原创。据研究者英国东方学者柔巴依的另一位译者赫伦・艾伦(Edward Heron Allen)的校勘,费氏译作有49首是欧玛尔单首原作的忠实译文;有44首可在欧玛尔一首以上的原作中找到译文的根据;有4首则与欧玛尔的原作关系不大。
英国菲茨杰拉德的著名研究者A.J.Arberry出版于1959年的专著The Romance of the Rubaiyat凭借第一手的材料,对初版本中75首诗全部作了追本溯源的研究。柔巴依在大陆最著名的汉语译者和研究者黄杲愿据其考证,发现柔巴依集的各版次的差别很大,并以第一版第一首为例详细说明。在第一版中还保留的原作中的某些特征在第二版中消失了,之后就固定下来。虽然从他曾经写过注释看出他似乎曾有犹豫,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与原作的联系。“这种翻译过程好像先把原作的内容抽象为概念,然后根据这个概念另译一首诗”。
菲茨杰拉德在译文初版后送了一本给他的朋友学者兼商人柯威尔(Edward Byles Cowell),即教他波斯文的老师:“我猜想你要后悔给我看那本书。”三十多种英译中,菲译最著名,虽然内容上离原作最远,但是并不妨碍《柔巴依集》成为伟大的译作。
菲氏《柔巴依集》的成功足以证明巴斯内特的理论,即形式移植的重要性和形式在特定文化社会背景下的意义。译者的解读能力无疑起了充分的作用。可以说正是诗体的成功移植,使柔巴依集得以在英国文学中重新绽放,译者诗人为其找到合适的位置(determine and relocate the seed),并完成了移植transplantation。有学者的评论可以作为隐喻,“欧玛尔原来的波斯玫瑰碎花瓣,经过菲茨杰拉德这位英国术士的符咒,变成朵朵鲜花”(从后殖民理论角度看,此言有贬低波斯文学之嫌而菲氏本人基于文化的优越感确也有贬低之辞,此为当时的文化语境使然,但玫瑰的绽放肯定是移植的结果)。
菲茨杰拉德为世界文学奉献了《柔巴依集》,除此之外,他的贡献之一就是,通过模仿原诗格律,为英语创立了一种的新的诗体。著名的“欧玛尔诗节”,或可称之为英语绝句,是英语诗歌四行诗节的变体。
菲可以说是翻译家-诗人(translator-poet),在翻译的过程中成就了他的诗人美名。巴斯内特论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时援引能量释放理论(energy-releasing),认为原语文本释放的巨大能量足以使译者创造出自己的伟大作品(Bassent 69)。《柔巴依集》的成功翻译成就了菲茨基拉德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同样,也成就了欧玛尔・海亚姆的世界声誉,作者和译者/改写者的共生关系一目了然。早在17世纪英国诗人、翻译家罗斯康门就指出翻译过程中译者应与作者建立起共生关系,译者与作者不再是分离的个体,而是融为神秘、愉悦的一体。因此,译者必须像选择朋友一样去选择作者,由于和谐的关系,你会产生熟悉、亲近和喜好,思想、语言、风格灵魂会保持一致。
这样,译者不再是作者的解释者,而是译文读者的原创者。美国诗人兼评论家洛威尔(James Rusell Lowell)有诗称赞:
波斯湾孕育的这些思想之珠,
颗颗散发出满月的柔和光辉。
欧玛尔掰开蚌剖贝把珠子采出,
菲茨杰拉德用英语之线串住。
(黄杲裕2007a:15)
中国《柔巴依集》的最重要译者之一,大翻译家、诗人郭沫若评论说,是Rubaiyat的英译使他(菲茨杰拉德)“永垂不朽”,两人的名字“相连如双子星座”(郭沫若,2003:5)。巴斯内特在文末指出,诗歌翻译需要译者与原文融为一体“fused with the source”,菲茨杰拉德发现自己在翻译过程中变成了“Edward FitzOmar”,不正是有力的证明么?
菲译的成功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翻译的持久热潮。据伊朗学者的粗略统计,Rubaiyat有32种英文译本,12种德文译本,16种法文译本,11种乌尔都文译本,8种阿拉伯文译本,5种意大利文译本,4种土耳其文译本及俄文译本,另外,丹麦文、瑞典文、亚美尼亚文各有2种译文(黄杲裕2007b:204)。
《柔巴依集》在新文化运动的前夕传入中国,它的译介和传播与白话诗的发展同步,体现了中国译者对诗歌翻译格律的探索,见证了“英诗汉译的过程”,而且竟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柔巴依”诗体的回归“返祖”。
由于初次译介时的社会文化大环境,当时的文学背景、译者的特别身份,它的译介自伊始便注定非同寻常。它不仅“见证了英诗汉译的全过程”,而且随着对少数民族语言的译文的发掘,译者和学者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柔巴依集》在中国的译介竟然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柔巴依诗体的回归“返祖”。又有学者追根溯源,推测它与我国唐代的绝句很可能存在某种渊源关系,无疑为这段中西文学交流的佳话增添了神奇色彩。
在英国,由菲氏翻译的初版备受冷落、无人问津。菲茨杰拉德最初自费印了250册,一本也没有卖出去。先拉斐尔派诗人罗塞蒂(D.G.Rosetti)逛旧书店时发现并称奇。之后,在唯美派诗人史文朋(A.C.Swinburne)、文艺批评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的推举赞扬下,才渐渐有了影响。与英国初译版的遭遇不同,《柔巴依集》在中国从译介之始就受到热烈的响应,这当然和菲氏译文已经取得的声誉直接相关,彼时它是作为英语诗歌的名作,“英诗名篇”、“英诗丰碑”进入中国。另外,这与中国的文化和文学气候,以及两位早期译介者胡适、郭沫若的显赫地位、身份分不开。根据Lefevere的改写理论,改写的动机之一就是本国文学系统的诗学需求。
菲茨杰拉德的《柔巴依集》在我国的诗歌翻译中拥有特殊的地位。据称,它是我国翻译次数和形式最多的英语诗,此后的汉译此起彼伏。零星的翻译数不胜数,译名也千姿百态。
菲氏《柔巴依集》的译介之初正值中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前夕。借鉴移植外国诗歌的格律,目的是创建中国的新诗格律。五四期刊所载的外国译诗,对中国新诗的成形、进化和成熟有重要的贡献。
它的首位译者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白话诗的首倡者胡适,数量不多,但因其时代背景和胡适在诗歌翻译领域的显赫地位,由此引发的翻译的评论和后续译者的翻译而意义非凡。1919年2月28日胡适译了两首并收入他的《尝试集》中,并加以注释。据徐志摩说,胡适之《尝试集》里有第七十三首的译文,那是他最得意的一首诗,也是在他诗里最“脍炙人口”的一首,虽然胡适称其为绝句,但是并没有用古典诗歌的语言,而是用白话翻译。
在新文化运动中,白话新诗承载文学以外更深远的文化意义,因而语言的选择就自然超越了文学的思考。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其中蕴涵着一定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定势;掌握和使用一种语言意味着接受某种文化传统而排斥另一种文化传统。在新文化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诗歌语言不仅是革新与保守的分水岭,而且成为当时诗人自我阶级定位的标尺。白话具有深远的社会含义和政治含义,胡适援引欧洲文艺复兴文学为例,论述革命均从语言形式入手。将白话与活的文学联系起来,“死文字决不能产出活文学。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胡适白话译诗的目的“显然在于中国文艺复兴的理想。他试图使传统的贵族文学向平民化、大众化转变,并以此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奠定思想文化的基础”。
之前,晚清是“徇华文而失西义”的翻译时代,当时的文学翻译“大都是着中国装登场的外国故事”。当时的诗歌翻译几乎无一例外全部使用五七言古体。译者内容的新意境并不重视诗体形式的变革。
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最重要贡献是白话诗歌创作,而白话新诗的创作和西方诗歌的译介有着不解之缘。胡适的译诗是中国文艺复兴运动哲学思维的文学实践形式,革新了译诗的语言,探索了译诗的表现形式。
第二位译者郭沫若。1922年11月25日,《创造季刊》第一卷第三期发表郭沫若的《波斯诗人我默伽亚谟》。1924年1月1日,上海泰东书局出版重译的单行本。郭沫若的《鲁拜集》译文是国内第一次全译,同时,此诗集是我国第一部完整译出的抒情诗集,是第一本以新诗形式译出的诗集,在诗歌翻译史上有重要意义。
郭沫若译著丰富,但他对《鲁拜集》的翻译比较满意。他曾在《我的作诗经过》中提及:“关于诗的工作比较称心的,有《卷耳集》的翻译,《鲁拜集》的翻译,雪莱诗的翻译。”袁荻涌教授在郭沫若为什么要翻译《鲁拜集》一文中分析,“五四以后,中国社会的黑暗腐败,曾使郭沫若陷入歧路的彷徨。回国后的诗作中多数表现出诗人苦闷的心境”,不同于《女神》那种火山喷发式的热情和亮丽,创作于《鲁拜集》六个月之前的《星空》反映了诗人苦闷、空虚和彷徨的心情,“而《鲁拜集》不管实在思想情调、主体指向还是在文体风格上,都颇能投合郭沫若此时的审美趣味,满足其审美需要”。
“郭沫若与鲁拜集在哲理内涵、享乐主义和优美的形式几个方面都存在共鸣”。因其翻译的精妙,郭氏译本在众多译本中仍然独占鳌头,即使时至今日,仍然受到中国读者的欢迎。
施蛰存曾论及郭译本受欢迎的盛况。“当时的创造社,正是文学青年热烈崇拜的文学社团,只要是创造社的出版物,无不畅销。他的诗歌咏的是醇酒妇人,正如郭沫若在导言中所说:可以寻出刘伶、李太白的面孔来。这种诗材,这种人生哲学,在二十年代的中国青年,可以说是不受欢迎的。但因为它是第一部介绍进来的波斯文学,英译本又是一部著名诗集,再加中译者是郭沫若,因此,这个郭译本还是轰动过一个时候的”。
闻一多读后发表了长文引发了最早的诗歌翻译评论。无疑,郭氏《鲁拜集》的译文不忠实于菲茨杰拉德的原文。1982年大陆译者黄杲猿霭媪恕度岚鸵兰》,并指出Rubai这种诗体就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诗歌中的柔巴依,且早就有约定俗成的汉语译名。
外国译诗对中国新诗的成型、进化和成熟有巨大的贡献。柔巴依在中国的译介,更多的是由于汉语白话新诗发展的需要(本国文学系统的内在需求),比起英语诗歌的诗体,其承载的思想内容更为我所需。
汉译的实践再次证明诗歌种子移植的理论,验证了形式移植的重要性。正是诗体的成功移植,原文的形式特征的保留,使得后来的研究者能够发现原来英语和波斯诗歌中的柔巴依诗体与少数民族柔巴依的联系,鲁拜集之后译名的混乱得到澄清。当然,首先是为现代汉语诗歌增添了新的诗体,哲理性的诗歌内容丰富了现代汉语的文学宝藏。
根据《柔巴依集》在英国和中国的译介,这里似乎可以尝试性地总结出结论:诗歌翻译借助诗体的“旅行”,往往传达出更多的文学交流和跨文化交流的意义。
四、插曲:少数民族柔巴依
黄在翻译、研究《柔巴依集》时发现,“鲁拜”就是我国少数民族维吾尔族的传统抒情诗歌体裁的一种,汉语的译名“柔巴依”,早已约定俗成。新疆其他少数民族哈萨克、塔吉克、乌兹别克等民族的诗歌中也有柔巴依。后来的研究者大都采用柔巴依这个术语。这个译名的选择有重要的意义,是“向外部世界展示中国本土的文化,我们少数民族的文化”,展示“我们对于和汉文化不同质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这个译名“让人看出,存在于英国文学及世界文学中著名的Rubai同我国柔巴依的关系,看出它们的渊源”。
更令人称奇的发现是,早在英语柔巴依进入中国之前,通过目前尚不确定的渠道,波斯哈亚姆的柔巴依传入我国西部,被译成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之一的乌兹别克语,这一发现得益于著名作家王蒙1984年寄给黄果缘母据乌文手抄本翻译的几首诗歌。乌文柔巴依、英文柔巴依、维吾尔柔巴依在格律上都继承了波斯柔巴依的基本特点,显然都是诗体移植的结果。
这些少数民族文学的发现可以支持诗歌翻译中诗体移植的重要性。整体看来,柔巴依“从古波斯到西欧到全世界,时间跨度近千年,地域相距逾万里,但经过辗转翻译,居然能保持一些固有的特色,使人一眼就能看出,这证明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另一个证明是,当今世界仍有很多东西方诗人以此形式写作),却也清楚地表明,在诗歌翻译中,保持或反映原作形式的重要性”。
五、诗歌的“世界”故乡:古希腊和唐朝的影子
探究其流行的原因和菲氏翻译的过程,人们还发现了古希腊的影子。菲茨杰拉德正是在原波斯文的柔巴依集中发现了《圣经》的声音。他发现原诗中的意境和《圣经》中的某些章节有相似之处,表达了19世纪一些作家想表达而没有完全表达出的思想。其实,波斯柔巴依中存在明显的希腊化的文化烙印。对个人快乐和自由意志的强调,构成柔巴依自身独特的诗意魅力:“人的最隐晦最沉重的难题在这里遇到了最轻松的哲学家。欢快和热忱使《柔巴依集》成为我们的良友。”
在阿拉伯人之前,波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希腊化”时代,希腊的哲学思想、文学理念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亚历山大东征,在波斯地区建立大批希腊城,大量希腊人在波斯东部安家,直到中亚西部。希腊文化对当地的文化影响巨大,特别是城市生活、生活方式等明显打上了希腊文化的烙印。对身体之美的崇拜,对尘世光明的追求等,都影响了波斯人的审美观念。
在柔巴依中可以看到古代希伯来情歌的影子,希伯来情歌――波斯柔巴依――维吾尔柔巴依共同构建了东方诗歌的雅歌谱系。
许多学者认为柔巴依与唐代绝句有深刻的渊源关系,有的认为是唐代绝句是通过丝绸之路传入波斯的。在古波斯语中,柔巴依也叫“塔兰涅”(Taraneh),意思就是“绝句”。“和中国的绝句两种诗体形式相似,名称如此相同,两者之间很可能有某种联系,从时间和地域方面看,可能是从唐代绝句演变而来”(杨宪益,1984:25)。意大利学者包沙尼也有类似的假设。不论柔巴依起源于何处,它与汉语绝句在形式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这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西方学者认为,柔巴依Rubai在10世纪的盛行与当时在中亚流行的苏菲教派(sufism)有关。苏菲教派是在野修行的隐士,不反对耽乐饮酒,人生观和世界观很类似,中国唐代不得志的在野文人,吟诗饮酒,以佛教和道教思想寄托自己的理想。欧玛尔与李白的不少诗篇中的内容相似。可见,柔巴依不但在形式上很像唐代的绝句,就是在思想内容上,同某些唐代文人的诗篇也很相似。从历史时代和地理条件来看,李白的诗歌传到中亚,影响了当地的诗歌创作,这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它们之间属于中外文学史上的偶合现象,也可以从比较文学的角度做出科学的解释(杨宪益,1984:26)。据历史记载,古波斯借助西域这个“文化跳板”,与唐朝的文化交流非常密切。虽然唐朝的影响目前还限于猜测,但对于二者之间文化亲缘关系的探索会很有意义。
《柔巴依集》在初次译介时期,胡适、闻一多确实冠之以绝句的名称。其感官主义的倾向,如对“美酒”的称颂,在郭沫若的译序中提到,“李太白的面目”,似曾相识的感觉。译本之所以流行、深受喜爱,与国人对于它在文化上的亲近感不无关系。
哈亚姆的《柔巴依集》像一颗紫罗兰的种子从古波斯飘落到英国,沉寂数百年后,被独具慧眼的诗人发现,精心培育,再次绽放绚烂的花朵,芬芳引来世人的热烈关注,结出种子被播撒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毫无疑问,它已经成为公认的世界文学的经典,不仅属于波斯文学,还属于英语文学、汉语文学,此外,古波斯的种子还飘落到其他地方,在其他民族如乌兹别克的语言文化中绽放。东方诗歌的雅歌谱系加上唐人绝句等,都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诗歌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产,“诗歌没有家乡”,或者说是有一个更大的故乡,即人类的故乡。
六、结语
我们继续套用种子的比喻,虽然“桔逾淮北而为枳”,但毕竟不会变为苹果、柿、梨,要紧的是不能繁殖谬种,易言之,译诗起码的,但也是首要的要求,是传达原作的境界,要入神,这也可以说是译诗的“极致”。换个角度理解,就是要保留诗的基本特征,其最基本的遗传信息、遗传基因。无论是英译者菲茨杰拉德还是汉译者郭沫若都做到了这一点,在他们的作品中,柔巴依的诗意、诗体保存完好,种子的“遗传基因”清晰可辨,本身的魅力能够部分地解释他们的作品何以广受赞誉并流传不衰。
《柔巴依集》在世界流传的传奇故事是诗歌翻译“诗意与诗体旅行”的绝佳例证。诗歌翻译的“种子理论”无疑因此得到丰富和发展。
总之,苏珊・巴斯内特的“种子移植理论”化解了诗歌翻译重形式还是重内容、异化还是归化的矛盾,而且涵盖了翻译过程、译品本质、译者角色等方面,更具包容性与开放性,对于诗歌这一独特的文学作品的翻译、传播及文学经典的形成具有很好的解释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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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现代诗歌 篇3
一。宋代诗词与牡丹情结
1.赏玩牡丹,遍及南北
自古以来,洛阳可称为牡丹的圣地,是人们争相观赏牡丹的地方。而且在宋词中,很多歌咏的牡丹均指洛阳牡丹。如陆游的“洛阳春色擅中州,檀晕红总胜流”中指的就是洛阳牡丹。而且在宋代,牡丹的品种也已经很多了。“洛阳牡丹名品多,自谓天下无能过”就形象的描述了洛阳牡丹品种数量繁多。而且,从宋词中国可以了解到,牡丹种植地也遍及全国各个地方,牡丹产自全国各地,供全国赏玩。
2.栽植牡丹,精心养护
从宋词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词人不仅会用心赏玩牡丹而且会栽植牡丹,并且精心呵护,在赏玩牡丹的同时,歌咏牡丹。栽植牡丹。词人们面对新植牡丹花开,会兴奋不已。如“怜而守常性,幽丛不改芳”来感叹牡丹的优秀品性;“牡丹亲植锦堂前,回首光阴二十年”来表达词人因酷爱牡丹亲自在锦堂前栽植牡丹,随着光阴的流逝而独爱牡丹,表达出对牡丹深深的喜爱之情。栽植牡丹,需要对牡丹进行精心的呵护,及时锄去杂草,以使牡丹有好的花枝。在宋代文人中,对牡丹的喜爱并不仅仅是对牡丹的赏玩,还有在牡丹栽植过程中所得到的体会,甚至升华为一种人生价值追求。
3.牡丹的高贵意义象征
诗人在与牡丹的接触过程中也会注意到牡丹的高贵特性与习性。牡丹的栽植养护都需要人们的精心照料,“共我辞家似旅人,栽培莫怪倍殷勤”体现出诗人对牡丹的细心养护。因为成长过程需要更多的照料,而且美丽的形象使得牡丹成为花中之王,成为高贵的象征。总之,诗人在赏玩牡丹同时,栽植牡丹也成为一种风尚。诗人在词中所流量出的对牡丹的喜爱蕴含了浓厚的牡丹文化情结。
二。牡丹情结与文化意蕴
南朝刘勰曾经说过:“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宋代词人面对富丽堂皇的牡丹,更是尽情的吟咏。在诗人创作的过程中,除了个别几个在写牡丹时是奉旨作诗,大部分的文人都把牡丹当作一种社交的纽带,饮酒作诗。同时在宋代诗词中可以感受到所存在的一些文化底蕴。
1.崇尚富贵祥瑞,热衷美艳昌盛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过程中,不同的花卉有着不同的寓意和象征。就牡丹而言,由于本身的雍容华贵,不免引起诗人对富贵的感叹。如著名的《爱莲说》中提到“牡丹,花之富贵者也”,深刻体现了牡丹的“富贵”的象征意义。而且在宋代的诗词中,诗人竞相赞美牡丹的美艳,尤其是宋代出现的双头牡丹,更是引起了宋代词人的关注,并将其代入到了创作视野。后来,在词人的描写中,也出现了三头牡丹,无不表现出对富贵祥瑞的崇尚。
2.寄托伤感情思,表达内心情志
在诗词的创作过程中,一直有着“诗言志”的传统,一些不得志的诗人会通过在诗中对一些事物的品性的描写来衬托自己的志向和意志。而在宋代诗人的诗词中,我们可以发现词人独特的审美感受,他们一般会通过对牡丹的歌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触,抒发自己的情感。
3.追忆往事,抒发兴亡感叹
宋代经历过政权更替,其中不少的诗词主题是追忆往事,抒发兴亡之叹。“十年客路惊华发,回首中原隔战尘”来表达词人回首往事,不仅感叹国破家亡,抒发对往日繁华景象的思念。同时,也有不少诗词中表达了词人对亡国的深深哀痛,著名的宋代诗人陆游也在诗中借写牡丹表达出忧国忧民的思愁。同时在对牡丹的歌咏写作中,也蕴含着佛理情趣。著名诗人张耒就曾将牡丹比作“天女奇姿”,由观赏牡丹到思考聆听佛法。
三。总结
宋代是一个诗词繁荣的朝代,涌现出很多优秀的文人,牡丹作为花中之王,常常成为词人吟咏的对象。在中华民族的审美中,牡丹被寄托着多种情感,有对美艳的赞美和向往,有对清廉品性的坚持,也有对故国的深深思念及对亡国的哀痛。在宋词中所流露出的牡丹情结大都表达出了词人的思想境界和人生的追求,而所体现出的文化意蕴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继承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洪树华。宋代诗词中的牡丹情结及其文化解读。《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