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优秀7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这次为您整理了雾都孤儿读后感优秀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1300字 篇1
《雾都孤儿》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之一,文中所描绘的生动的人物以及微妙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这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孝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2
《雾都孤儿》是秋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棺材铺的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的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窝,窃贼团伙的首领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成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着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的手绢儿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是无辜的,说明了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和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被善良的人所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而高兴。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是在奥利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让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人都这样的话……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我明白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么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3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4
今天读了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孤儿。9岁时,他被送到工厂和棺材店当学徒,最后忍无可忍,逃到伦敦,遇到了以偷窃为生的金霏和他的团伙,被迫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历经种种磨难,终于和爷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有很多人物让我印象深刻,尤其是南希,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多亏了她的帮助,奥利弗得以逃离费金的团伙。虽然她犹豫了,害怕了,但最终还是顺从了良心,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助可爱可怜的奥利弗。虽然她最后死了,但她成了小说中至关重要的人物,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看完小说,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奥利弗作为小说大师,在那个时代诞生了文字。她很不幸。作为一个孤儿,她吃了很多苦。和她比起来,作为同龄人,在这样一个安逸幸福的年代,我是那么高兴能生出话来。所以,我现在要珍惜新单词。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5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雾都孤儿读后感1100字 篇6
起初并不想阅读此书,但“雾都”二字吸引了我,不禁让我想起西安雾霾,百年前的伦敦也是由于工业化污染而灰蒙蒙的。不仅让蔚蓝的天空被玷污,更让人的心灵越发肮脏。就像刚出生时的奥利弗一样,呱呱坠地便被命运所抛弃,父亲遥不可及,母亲虚弱而死,唯一留下的财物也被接生阿婆所占有,孤零零的独自生活在孤儿院。后来长大一点,便被院长卖去当童工及学徒,理所当然的被压榨剥削,老板根本不给他学习技术的机会,老板娘揪着他的头发去烧火、打水、做饭,老板的儿子诺亚没事就逗弄他,每天到最后只是一点面包屑。社会底层的人过得就如这般,这也许是Dickens的底层生活真实写照。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该都有自己的一个梦或者说理想,但更应该认清自己的定位,及社会的残酷一面,莫要做时代的牺牲品。更不要沦落到社会底层,不是因为他们可怜或不值得尊敬,而是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
人的命运并没有交到别人手里,包括上帝,一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懂得抗争给自己争取,纵然抗争失败也要义无反顾,只因结局谁也无法左右。奥利弗在老板家的奴役下,身材堪比“芦柴棒”,终于不堪忍受诺亚辱骂妈妈而殴打诺亚之后,踏上前往伦敦的不平之路。刚到伦敦不久便被人骗去到贼窝,接受训练当扒手,不幸的是,小奥利弗因为胆小和未泯灭的良知并没有取得第一次偷窃的成功,再次理所当然的被同伙所利用并抛弃,被警察误认为小偷所抓捕。也许并不是所有的人那么冷漠对待贫穷的人,卖东西的老板指证他不是扒窃之人,从而幸运地避免了牢狱之灾。记得萧伯纳曾说过“不要害怕阴影,因为在不远处定会有阳光”,所以幸运之神再次降临在小奥利弗的身上,他遇到了布朗劳先生,一个善良的富人,也是足以改写奥利弗一生的人。本以为奥利弗可以逃脱费根的魔爪,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与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更大的阴谋。小奥利弗被抓后并没有再去偷窃,而是被关押等着奥利弗他未知的哥哥蒙克斯的裁决。蒙克斯是主人公的同父异母的兄长,为了吞掉属于奥利弗的财产,不惜绑架他并杀之而后快。有时至亲甚至没有一个陌生人更亲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可以为了利益化身为魔,不惜毁掉一切。与小奥利弗毫无关系的一直活在魔鬼身边的南希冒着生命的危险,告诉布朗劳一切,虽然最终没能逃过费根他们的杀害,但小奥利弗却最终逃过一劫。底层的人也可以有一颗比高层的人更伟大无私的心,在雾都之中如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小说的结尾,小奥利弗在布朗劳先生的帮助下,哥哥蒙克斯认罪,但 www.baihua wen. 奥利弗并没有追究并愿与蒙克斯共享财产,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想这不仅是作者的愿望,更是每一个读者的愿望。文章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不仅客观地反映社会现实更突出不同阶层的人物心理,值得一读!
《雾都孤儿》读后感 篇7
开学第一周,妈妈推荐给我的书目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雾都孤儿》(第一部作品是《大卫科波菲尔》)。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位孤儿,在不幸的学徒经历后,他跑到了伦敦,谁知却落入了一伙盗贼之手。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要把奥利弗打造成一个扒手。他曾经短暂地被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救出,却又被匪徒诱拐。奥利弗在陪伴一位盗贼偷盗时中了枪伤后落入了梅里太太和露梓的家里。在这里,他受到了友好的对待和教育,并发现露梓就是他的姨妈。最后,奥利弗被布朗劳先生收养,盗贼们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深地佩服奥利弗。他在邪恶势力的重重包围下,没有屈服,而是出淤泥而不染,始终保持着善良的本性。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们的落网让我们大快人心。正如作者对此书的自我评价:“在任何逆境中,善的原则都将存在并最终获胜。”
《雾都孤儿》为我们谱写了一曲“善”的赞歌。让我们扬善惩恶,打造一个和平友爱、充满温暖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