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读后感(精选3篇)》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有什么体会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观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观后感吗?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今日说法读后感(精选3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今日说法读后感 篇1
今日说法读后感
《》读后感自从看了《》这本书后,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例如,第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超过克或贩卖***超过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会缓期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偷逃税款达到万元以上的应该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情节更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第三,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领了结婚证,虽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在法律上已经是合法结婚了。
第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
第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赔偿他人相应的民事赔偿损失,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中伤或重伤,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他人赔偿相应的民事赔偿。
还有许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已及《药品管理法》等等。
读了《今日说法》以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的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啊!看来,我还是一只井底之蛙呀!第二篇:观今日说法《撞散的亲情》有感字观《撞散的亲情》有感级班闫璐亲情是一颗永远亮在心底的美丽星星,照亮我们的生活,让黑夜不再黑暗,让冬日不再寒冷,让烈日不再炎热,让春风柔和舒适。
当亲情面对金钱的考验时,该何去何从,是选择亲情还是金钱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接下来就让去我们谈谈现实中关于亲情与金钱的抉择。
家住农村的谢老汉本是过着安详平静的生活,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顿时风起云涌,波浪滔天,暴风骤雨席卷了他的家庭,原本幸福团结的一家人感情破裂,亲人反目,互相争斗。
竟然一切起因竟是一笔数额不小的赔偿款,金钱的诱惑居然抵不上血浓于水的亲情,令人咋舌。
一位年过九旬的老人,不愿意跟着自己的儿子回家,说回去了会挨打,而且,还说儿女们都是冲着他的钱来的。
这个家里究竟发生过什么,儿女和父亲有着怎样的瓜葛。
亲情本来是人在世界上最重要情,怎么到了这个家里就变得如此尴尬了呢?接下来让我们来讲述一下其中的各种缘由,分析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谢春阳老人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有五个孩子两儿三女,年前谢老汉的老伴去世以后,老人就一直独自生活在老宅子里,靠着种地为生,一个人的日子虽然有些孤单,倒也安宁,一场意外的发生,打乱了他平静的晚年生活。
他的大儿子在苏州打工遇上车祸,老人的小儿子最先得知这个消息,并及时赶到苏州去处理相关事宜,但是可老人不愿将赔偿事宜的谈判交给其子女们,而是委托自己的外孙处理,让子女们想不通,也不高兴。
外孙与肇事者谈妥后获得了万不少的赔偿金,然而也正是因为赔偿金,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人,陷入金钱的争夺战之中。
老人的大儿子因车祸逝世的时候,无妻无儿,加上谢老汉的妻子已经去世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谢春阳老人的大儿子,既没有妻子,又没有子女,因此,老人自然而然就成为大儿子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而大儿子的兄弟姐妹们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继承其财产。
根据规定,万巨额的赔偿金就成为老人合法的私有财产。
我国《宪法》第条第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万赔偿金由老人完全自由支配,其他人不得干预其支配财产,更没有权利要求老人分割财产。
谢老人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将五万元花在大儿子的丧葬费上,另外给自己的小女儿分万元,用于其治病的医疗费,然后作为郁建处理车祸赔偿事宜辛苦奔波的奖励,分给外孙郁建万元。
其余的款项,谁赡养谢老人,就作为生活费,全归谁。
体现了,继承法中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一条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具体包括以下要点:首先,凡是公民死亡时移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都可以依法继承。
只要有合法的承受人,遗产均不收归国家或者集体。
其次,国家在法律中对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加以规定。
无论是遗嘱继承人还是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只有在发生法定事由时,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
只要继承人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视为接受继承权。
当老人选择其觉得对自己好的外孙女郁红梅抚养自己的时候,遭到其他子女的激烈反对。
在外孙女郁梅抚养自己的一年内,其他子女都没有来看望老人,老人的子女们解释到,每次想要去看望老人都遭到郁红梅的反对,老人在这一年内生活的也并不幸福,他饱尝思念子女之苦。
于是老人的女婿乘郁红梅不在家的时候,把老人偷偷接到自己家里生活。
然而,老人的小儿子也想接老人去自己家,可老人不愿意,在小儿子家的生活很差,对其置之不理,有病不给看,甚至有时还对老人动手动脚,对他拳打脚踢。
其他子女见从老人手中得不到什么好处便不愿赡养父亲。
老人的大女儿没有分得财产竟然愤怒的将老人家平房的屋顶都掀了,实在是令人发指。
对待自己的亲生父亲,怎能做出如此过分的举动,不禁令人感叹。
婚姻法基本原则规定: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其中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现行的《婚姻法》规定了许多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条款: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孙子女对于祖父母有附条件的赡养义务。
可见,赡养年老的父母,是我们社会主义家庭的重要职能,也是社会尊老爱幼道德风尚的要求。
老人被女婿接走以后,其他子女就对老人置之不理,不愿意尽赡养的义务,显然违背了婚姻法中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也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举措。
老人曾到小儿子家居住,遭到拳打脚踢的暴力对待,显然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见到大女儿把自己家的房顶掀了,老人觉得很无奈。
自从老人住到小女儿家,其他子女就认为赔偿款到了小女儿手里,三天两头去要找麻烦,要赔偿款。
子女们认为给老人留一些赡养费,其余的钱就应该分给子女。
不过,老人不是不愿意把钱分给自己的孩子们,而是郁建一直就没有把赔偿款给过老人。
老人见子女因赔偿款争执,且如果再没有得到赔偿款小女儿一家就不愿赡养自己,就要求外孙郁建返还万的赔偿款,可外孙迟迟不愿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老人的外孙作为遗产保管人,不得侵吞遗产所有人的财产,否则将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拒不归还他人遗产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经遗产继承人索要仍旧拒不归还,则遗产占有者可能构成侵占罪。
然而,本案中外孙自谈妥赔偿款之后,就没有将赔偿款交予谢老人,老人一直没有见到巨额的赔偿款。
当老人让外孙郁建返还剩余赔偿款的时候,郁建迟迟不还,于是老人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外孙郁建告上法庭,经法院证实,老人确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外孙郁建企图侵吞遗产,于是判决郁建限期归还赔偿金。
然而,郁建却在这个时候突然失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见踪影。
但警察的共同努力下,时隔一年半终于找到了郁建,在人民法院的多次调解下,郁建同意见自己的外公,爷孙俩见面后郁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也取得了外公的谅解,双方最终协商的结果是,郁建退还给外公谢春阳万元,这样老人养老的钱就有了着落,其余的钱,不再追究,于是撤销了对外孙的民事诉讼。
为了维系本已支离破碎的家庭关系,老人选择了包容,选择了宽宏大度。
但法律无情,郁建在被逮捕以后,警方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郁建提起公诉,最终郁建被判个月有期徒刑本该是幸福和睦的一家人,却因一笔赔偿款,闹得不可开交,血浓于水的亲情终未能抵得住赤裸裸金钱的诱惑。
尽管最后以老人放弃民事诉讼,原谅外孙结束,可终究一家人的感情不能再回到最初的美好。
今日说法读后感 篇2
《今日说法》读后感
自从看了《 今日说法 》这本书后,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例如,第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超过50克或贩卖***超过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会缓期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偷逃税款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情节更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第三,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领了结婚证,虽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在法律上已经是合法结婚了。
第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第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赔偿他人相应的民事赔偿损失,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中伤或重伤,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他人赔偿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有许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已及《药品管理法》等等。
读了《今日说法》以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的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啊!看来,我还是一只井底之蛙呀!
今日说法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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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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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读后感(一)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么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弃,一直执着地寻找着。终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今日说法读后感(二)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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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岁。王恩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王恩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王恩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王恩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家……“宝贝,你回来吧!”王恩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王恩……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王恩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王恩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王恩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卖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今日说法读后感(三)
今天下午,我们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收看了一档名叫《今日说法。平安校园》的节目。节目讲述了在学校发生的种种危险游戏,而这些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危险的游戏,却在同学中盛行。
其中,有这样一种游戏,也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种游戏,名叫“死亡挑战”,危险指数是四颗星。游戏操作看似简单,就是爬出栏杆吊在栏杆上还要故意将双手腾空,做出害怕状,如此重复几遍,再爬上来,这便算是成功。只要一旦游戏成功,操作游戏的那位同学就感觉有“面儿”。可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在游戏进行中稍微有哪个程序没有操控好,或者是手一滑,脚一空,那么——整个人,整条生命,整个人生以及一切的一切也就毁于一旦了啊!那可是5米高的阳台,就算老天开眼留你一条生路,那也得是摔个残废。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这么高的阳台上做这么危险的动作,那你恐怕是不想活了。
看完了这一期节目,我感到现在的中小学生,都越来越冒险,越来越不把自己的生命当一回事了,就算是想要寻找刺激,也可以理解。可是,偏偏有那么一些人就要拿生命当儿戏,好像丢一条性命无所谓一样。我要奉劝大家,生命是可贵的,它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可以死得重于泰山,但决不能轻于鸿毛啊!总之,[]绝不要把生命当作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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