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优秀10篇》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希望能帮到各位。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是美丽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优秀10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篇1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隔了将近10年,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__,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到林浦,第七次卖血。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第十一次卖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总结 篇3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
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800字 篇5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很早的时候就听说过,心底便存下一份好奇,最近终于买回来一睹究竟。
书的内容并不深奥,使用大量的口语对话,语言简洁质朴,读来比较轻松。主人公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丝厂工人,一生艰难困苦,每每遇上难关就靠卖血渡过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沉郁的无奈和悲凉,被他善良、知足、乐观、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捧书在手,初读一遍,意犹未尽,再读一遍,细细体味,三遍读时,边翻边写。在此只选卖血一事,管中窥豹。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二次血,每次四百毫升(最后一次没有卖成),从二十出头直到年过六十,持续了40年。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二十多岁时,他回到村里,听四叔说,这地方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和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一样多。四叔还说,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于是,许三观便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一起,到县城的医院卖了两碗血(四百毫升)。阿方和根龙教着许三观,卖血前要喝水,一连得喝上十多碗,直喝到肚子又涨又疼牙根一阵阵发酸,为的是让身上的血变多点。卖血后要去馆子吃顿好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这样才踏实。这次卖血后,许三观没有头晕不适,只是感觉少了些力气。他用卖血的钱办了件大事情,娶了媳妇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许一乐。十年过去,他发现养了九年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因为没钱偿付医药费,三十多岁的许三观想到了卖血挣钱。卖血后他在馆子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这才想起卖血前忘了喝水,只懊悔他卖的两碗血的浓度抵得上三碗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又过了一年,许三观看望摔断腿的初恋林芬芳时与她出轨,他想到买些肉骨头和黄豆报答林芬芳,就再次来到医院卖血。这次,他卖血前先喝了九杯水,卖血后也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全家人。自然灾害降临,没了粮食,一家人连着喝了五十七天的稀玉米粥。已经饿到满面灰色的许三观,想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又一次去卖血。这一次馆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阳春面,他卖完血空着肚子回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阵发黑,只能靠睡觉来补。当天晚上,全家人就像过年一样,穿戴整齐去吃了一顿面条。
又过了好几年,年近五十的许三观为了一乐第五次卖血。二十多岁的一乐正在农村插队,有一次回家后,许三观发现他竟然变得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憔悴不堪,便在送他回乡的时候,又一次到医院卖了血,把挣到的钱交给一乐补身体。
还不到一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是为了二乐。二乐插队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能招待得好点,许三观又来到医院。医院的人告诉他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才能再卖血。这时根龙正好也来卖血,根龙为他说情,他才卖成了血。根龙和许三观一起去吃炒猪肝,喝黄酒,他说阿方的身体败掉了,因为有一次喝水太多把膀胱撑破,阿方以后再不能卖血了。正说话时,根龙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许三观回家后,心里一阵阵发虚,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下午。傍晚,二乐的队长来家里吃饭,许三观陪着他喝了许多的酒,非常难受。第二天,浑身酸疼,头痛欲裂的他去医院看根龙,才知道根龙已经死了,他忍不住哭了。
又过了一个月,一乐病得奄奄一息,被送到上海去治病。为了筹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五次去卖血。一开始,县城医院的人知道他一个月前刚卖过血便拒绝了他,有人告诉他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寒冷的冬天里,许三观乘坐轮船,打算在县城到上海沿途的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先在林浦的河里喝了很多刺骨的冷水,再到医院卖了血,穿着棉衣的身体还是冷得直哆嗦。三天以后,他到百里又卖了一次血,刚出门就倒在了街上不省人事,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盖了四床被子还是瑟瑟发抖。四天以后,面黄肌瘦、四肢无力的许三观来到松林的医院卖血,直接被拒绝了。他坐到太阳底下晒了两个小时,直到把脸晒得黑红,终于如愿卖了四百毫升血。可是刚一起身,他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输给了他,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他的血压才升上来了。看到两次卖血挣的钱,一次就付出去了,许三观找到医生,非要把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还回去,惹得医生说他有神经病,旁边的人哈哈大笑。接下来的几天,许三观为了省钱,搭上了一对年轻兄弟来喜和来顺的送货船继续往上海走。到了黄店,他说动兄弟俩和他一起去卖血,并教给他们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兄弟俩高兴地说以后不摇船了,摇船太苦太累,他们要去卖血挣钱。许三观劝告他们卖一次血要歇上三个月,不能常去,还说他们的血很浓,一碗血能顶自己的两碗血。于是,五天以后,他们三人来到了七里堡的医院,由于都是O型血,来喜便卖了一碗血(二百毫升)给医院,许三观又把来喜卖的那碗血买来输上了。这次卖血前来喜没有喝水,卖血后也舍不得吃炒猪肝、喝黄酒。赶到长宁,许三观又一次卖了四百毫升血,坐车到了上海。一乐终于救下了!
又过了十一年,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三个儿子都有了工作,并娶妻生子。他再也不缺钱花了,身体也很好。有一天,他路过饭店时,闻到了炒猪肝的气息,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因此,他决定去医院卖血,这回,他要第一次为自己卖血。可是,医院的人嫌他太老,不要他的血。许三观想到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可今天,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家里再有灾祸可怎么办呢?顿时,许三观泪如雨下,他在街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哭着。许玉兰和三个儿子都赶过来了,问清缘由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馆子里,一连要了三盘炒猪肝、三份黄酒。许三观笑着吃着,说这辈子就今天吃的最好。
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1995年出版。那年,河南卖血村成艾滋病村的事件震惊全国,那年,我开始上班。正逢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采供血行业,每个地市都成立了独立的血站,专门负责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有偿卖血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我和许三观有一点经历比较相似,都是从二十出头开始献血,献血量也都是四千多毫升,区别是他坚持了四十年,我才坚持了二十年,他生活在卖血时代,我赶上了献血时代。从卖血到献血,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动机不同。虽然卖血和献血的存在都是因为救治病人的需要,基于血液不可替代却可以再生的特点,但两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许三观卖血首先是想要挣得那份钱,这点从他每次有难处需要用钱时才去卖血,平日无事从不卖血便可看出。而无偿献血没有任何报酬,也并非生活所迫,纯粹是为了挽救生命,发自于献血者的自愿,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
其次,认识不同。许三观的四叔曾说过,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你不去打水,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也还是那么多。话虽如此,但毕竟在那个年代,卖血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会被周围的人看成是要丢命的冒险行为,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拿生命去换一份血钱。如今,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到血液新陈代谢的生理知识,知道了血细胞生成、衰亡的自然规律,每年全国都有上千万的人们勇敢地伸出臂膀,捐献热血,感受献血给自己身心带来的愉快体验,以能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贡献力量而自豪。无偿献血者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最后,效果不同。这一点可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病人输血疗效不同。许三观时代,每次卖血前要喝十多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至于血变多后也会变稀,病人输上的效果会打折扣,他们并不关心。许三观在赶往上海的途中,买来喜的一碗血时,来喜没有喝水,让许三观只花一碗血的钱,就能输到两碗血的浓度,这份不掺水的浓血,是因为朋友间的情谊,陌生的病人可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另一方面,是卖血人的健康没有保障。许三观卖血的时机总是家中有灾祸要用钱,却从不考虑他当时的身体条件怎样。前三次卖血时,他年轻身体好,间隔时间也长,卖血后并无不适。第四次卖血时,他已饿到严重营养不良,卖血后他眼前发黑,只靠睡觉来补。第五至十一次卖血,他在短时间内频繁卖血,甚至为了不被拒绝,就到多个地方换着卖血,直到身子发虚、冷得哆嗦、四肢无力、晕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最后靠输了些血,身体才渐渐好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有人会为了挣钱去卖血。无偿献血回归到公益属性,对献血者没有经济回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为此,国家对献血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可放宽到60周岁),两次献血间隔期须满6个月,等等。献血前,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请献血者自我排查有无不适合献血的情形,还要通过体检和血液检验,确保献血者是健康的。献出的血液,必须要再做一系列的检测,确保不会给病人传染疾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论他走多少家血站,贫血和低血压都会在献血前筛查的时候被挡住,自然不会发生后来那一连串危险的情况。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三观卖血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他为生活而奋斗的顽强品质,以及他和千千万万的献血者对他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爱心,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读后感。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篇7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化革命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篇10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__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__,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