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精选3篇】》
【篇一:《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这里是可爱的编辑帮助大家整理的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精选3篇】,欢迎参考阅读。
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1
懵懂的我们,此刻还在凝望窗外,那水雾朦胧的世界。迷茫的眼神,鼻梁上架着的眼镜,世界,是不是像童话中说的那么完美?是什么,让稚嫩的心灵第一次有了青春的烦恼,是什么时候,布娃娃悄悄退场?花季,轻轻来了……
看了《18岁出门远行》,心中波澜起伏,是的,我们,不也有那样的期待,出门,摆脱父母的`唠叨,去看看那别样的世界。小时候问过妈妈∶“外面是什么样貌的?”妈妈说:“外面很黑……”没有耐心去听后面的大道理,只看到母亲眼中的沧桑在鱼尾纹中蔓延。黑?在大白天还黑?
是啊,此刻才明白,白天,也能够黑。才明白,最疼的,不是被利器伤害后的伤口,而是那被人欺骗后伤痕累累的心。也许那些欺骗过我的人,在以往昨日,是否也被欺骗,在晚上躲在墙角无助哭泣……背着那充满期望的包袱,我们充满斗志的上路。也曾像小鸟,在风雨中颤抖。妈妈的手,不再为我伸出,我自我加油。一不细心,被人傻傻的骗走了行李,无奈的跌倒在前进的路上。天依旧是蓝色,只可是不再晴空高挂。绿色的爬山虎在山腰上迎风微笑,他们立下布满山顶的誓言。我苦笑,爱上咖啡的滋味,想站在海边高喊∶“我不是小孩。”心中,浮现母亲的笑靥,再一次站立,我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
穿高跟鞋,却不细心扭到脚,小时候的我,多期望一夜长大。不知何时,蓦然回首,时光已从指缝间溜走,刘海下的我们的眼神,有一点点叛逆。旋转木立刻,许下的愿望,我要永远17岁。突然发现,我是如此胆小,害怕长大。花季就像一个苹果,青脆欲滴,却让我害怕,会不会像白雪公主一样闭上了眼睛?
友谊,死党,我们像桃园三结义般立下誓言,在回家路上打打闹闹。城市的化妆舞会,面具下的人儿,是我看不清的表情。期望像妈妈那样,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但我明白,我迟早要离开母亲。所以此刻,躲避无用,成长的挑战,我要放手一搏。虽然我无法预料过程,但我明白结果——那就是我拥有了一颗更加坚强的心。
花季,是什么……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有感 篇2
十二岁至十八岁,一个危险时期,但却感觉如此幸福。“成长”对生命个体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是人生意义与幸福的领悟,是在遭遇人生苦难时坚强的面对,还是踏入社会后痛苦的蜕变?或许这些都是成长的皮相和姿态。有一个答案是肯定和唯一的,这就是成长的力量,应该像柔韧的小草钻出岩石般倔强和巨大。
书中一个个故事,都讲述了不同的青春,有探讨少男少女们心中理想的人格建构的;有写出青春期少年对外部世界和内在自我的独特领悟;也有面对成长所需要的考验,这些都是本书所描述的故事。
十二三岁的少男少女,刚刚开始建立自我意识,性格上逐渐表现出张扬、独立、甚至叛逆的特点。就如王安忆的《谁是未来的中队长》,便写出了现代校园最常见的问题:究竟什么样的学生才是好学生,才有资格当上“中队长”,到底是老师眼里“爱报告老师”同学们的情况的张莎莎,还是同学们心中爱打抱不平、真诚助人的李铁锚呢?相信作者在心中早已有了答案。一个不知名的水乡小镇上,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对美、自由、和勇敢的成长体悟,被谱写成一首朦胧而美丽的歌,通过短篇小说《昙花、鹤和鬼火》温柔悠扬的表达出来。刘心武的《我可不怕十三岁》独具慧眼,直接聚集这个“无法忍受的时期”中,主人公与教育者之间发生的冲突、理解、尊重等波折。小说将十三岁少年的心理、性格和情感种种细微变化翻箱倒柜般写出来。十三岁真是一个奇妙又令人费解的年龄,只要看看主人公“我”被彭老师赶出教室后,在街头徘徊的那段心理描写就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了。难怪西方著名心理学家荣格会把青春期称作“无法忍受的时期”。《清水洗尘》又是一部以十三岁少年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天灶在腊月二十七这天为了不用别人洗过的`水洗澡,就算是惹得奶奶误会、父母惊异也一定要坚持到底。这些都说明了天灶长大了,有了独立的自我意识,不在附属于任何人了,所以对于天灶来说,用一盆谁也没有用过的清水才能真正为自己洗去一年的风尘,这也是成长中的他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
苏童的《金鱼之乱》中的主人公年龄就稍微大了一些,小说的开头便说出了这个年龄的特点:“人在十四岁时会迷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譬如打架,踢足球,写诗歌甚至谈恋爱。”不过还好小说里的主人公只是迷恋金鱼。在这个时期,不论多迷恋一个东西,很多年后,这种感情就会与白开水一样淡了,正如小说结尾,当阿全告诉正在北京上大学的“我”——那最后一条金鱼死了,“我”的反应淡然不经心,全然没有了少年时期的“失鱼之痛”。看来,作家苏童眼里的成长是残酷的,曾经视为珍宝的东西随着成长也会随风而逝。
十四岁后的头疼年龄也便就是十八岁,相对于本书描写的故事中,现实生活中的十八岁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迷茫,对梦想的憧憬和对成长的进一步认识。《哦,香雪》、《十八岁出门远行》这两篇小说讲述的应该是从青春期到青年期的过度季,青春期就开始的“成长问题”会一直延续至青年期,,而青年期又会迎来更多的复杂的“成长问题”。小说中《哦,香雪》,香雪这个人物,是一个既渴望知识又想走出穷山沟,走向大城市的女孩,对火车的好奇,对铅笔盒的迷恋,都可以看好出她是多么想在知识的带领下让台儿沟的人民走向富强。《十八岁出远门》更多的是对社会的清醒认识,是从校园转变到社会这样一个问题。
从十二岁至十八岁,本书通过九个故事描述出来,从青春的苦涩到对成长的认识,从在校园的努力到在社会的拼搏,每一处都在诠释青春的意义,梦想的光彩。
我正在度过这个最“无法忍受的时期”,从刘心武的《我可不怕十三岁》中,我仿佛通过一面镜子来看自己,我没有小说中的主人公罗世凯那么疯狂,但我从文字中仿佛读到了自己,为什么这个年龄不能读这个,不能看那个,这是这个时期常有的问题。
相比较青春期,我认为童年更单纯,要不怎么说是金色的童年。童年呢,一直是大人操心,这些事好像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到了青春期,就必须自己学会做每件事情。成长需要磨难,但更需要的是时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是父母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真正长大是需要很多事情的,等到长大后,会明白这个时期我们得到了很多东西,但也感到丢失了许多。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篇3
不得不说,在众多活着的中国作家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余华了。
第一次接触余华是在高中的时候,我还记得那天的下午我刚刚吃完晚饭,准备回校,正好在学校门前遇到了同窗好友,她递给我一本厚厚的书,盗版的,上面写着“余华作品集”五个撒着金粉的大字。
那个时候,除了《平凡的世界》,其他作家的长篇小说我基本都看不进去。于是我说我可能不喜欢看啊。但是同窗好友很坚持地说,你一定会喜欢的,我觉得你看完之后,会喜欢这个作家。
我将信将疑地接过这本缺乏与它体积相称重量的盗版书,随意翻了两页,看着好友恳切的眼神,好吧,收下。
首先看的,是《许三观卖血记》,然后是《兄弟》,那个时候《兄弟》还没有分出上下集。
好友说得对,我确实迷上了这个作家的文字。书中似乎所有的调子都是冷冷的,不管是描述苦难,还是描述主人公如何应对苦难,那种冷眼旁观的语调和温暖的事件,让人既不解,又着迷。
再之后看的,就是这篇《十八岁出门远行》,余华的成名之作。
当时的我,是完全地看不懂。
那个时候,不知道什么是先锋作家,不知道什么是魔幻主义,不明白里面所使用的大量大量的象征性手法,更无法理解故事里面的情节。我看不懂为什么一个热情满满的青年,在激起了义愤,保护了“和我成为了好朋友”的司机那一筐筐的苹果之后,被人打得鼻子流血时,却发现那司机“他的表情越来越高兴,我发现他是在看我的鼻子。”
到了今天,重新再看,忽然发现,这个故事写得其实很是精彩。
我们在十八岁的时候,开始出门远行。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十八岁,每一个人在那个黄金的年华里,都渴望着外面精彩的世界。我们经过了漫长的等待,在某一天,发现了自己终于得到了外出的自由时,所想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接过父亲的馈赠,然后踏入社会。
余华笔下的主人公,在离开了父亲的庇佑之后,前去寻找旅馆。
一个可以安身的居所。
就如我现在安定在家乡的政府一样。这里是一个可以提供吃住的地方,我所要花费的代价,是付出我的时间。而用剩下的时间,让自己增值,可以寻找下一个旅馆。
不管这个旅馆,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
而现在我觉得,那位司机,就像一个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处处可见的“机遇”。你没有和它相处的时候,你是不知道那究竟是机遇,还是陷阱。
我想起曾经的创业经历,当时想得很美好,也带着一丝强求,像极了塞了烟给司机的主角,搭上了司机的“顺风车”。但是没有人知道,那司机究竟是不是车子的主人,是不是那一车苹果的主人,那都是司机自己说的而已。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谎言。
而“我”在基于义愤,想要保护司机的苹果时,却发现那司机并不在意这些。或许那司机根本就是一个骗子,车子没有坏,是他弄坏了,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带走那些苹果,车上能拆走的零件,还有“我”的所有财产――那个红色的背包。
我忽然想起在王国维《人间词话》里面读到的一句话: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
善人总是容易被欺负,这是大实话。我表现得善,很多不合理的要求或许就找到了我头上,我表现得不善,反而很多事情人家“懒得”麻烦你。
因此我觉得,在体制之内,我们的良善搞错了对象。越是面对同事和上级,就越是不能表现出自己软弱的一面,而是要意气风发,让他们对自己有畏惧或者平等对待之心。人总是很相信传言的,一个人传你有气势,人人觉得你有气势。而对群众,我们确实应该放低姿态,用我们的良善去填平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壑。
我相信,如此处世,对自己,对政府,对群众,甚至对国家,都是一件好事。
余华笔下的主人公,最后蜷缩在和自己一样伤痕累累的汽车里面。
谁也不知道,那个破汽车是不是他最后的归属。
但是我希望,他能够在稍事休息的时候,继续用自己的双腿“走下去”。而不是再期待着去寻找一辆顺风车。
在人生这条马路上,没有人有义务载你一程。一根烟的代价也不行。
人首先要付出应该付出的价值,才能真正收获应该收获的东西。
我们其实每个人,要问的都是自己,要自己亲身去体会一件事业,是不是真的值得自己为之付出,是不是真的属于自己生命的归属。
然后坚定地,用自己的腿脚去走那一段路。
让这段路的风景,和沿途的收获,都变成自己的。
最后一段,文章的结尾却是开头。那个父亲递过背包的场景历历在目。我们总是会接过父辈留给我们的财产,那些言传身教,那些社会关系,还有部分财富。但是这些东西,其实传递了的,只是亲人之间的温暖,如那个火红的背包。
我们并不能依靠这样一个背包存活于世。路边的野果才是我们应该采撷的,让我们找到旅馆的凭借。
这个看似开头的结尾,是温暖的,同时也让我想起《悟空传》里面那一句“我终不能改变那个开始,何不忘了那个结局呢?”
我们终究是要出门远行的,但是,为什么一定要想着自己的结局?
真正的结局,不是一直在等待着我们的,结局并不一定是蜷缩在那个破烂的汽车里面。
谁知道那飞快驶过马路的汽车,错过了多少旅馆?
但我觉得,还是得走下去,用自己的双脚走下去,去遍历这属于自己的人生,去寻找一个又一个栖身的旅馆,然后,找到属于自己的,最终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