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使用倡议书的机会越来越多,倡议书是为倡议、发起某项活动而写的号召性的公开提议性的专用书信。你所见过的倡议书是什么样的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9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1
全体师生、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人们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营造喜庆氛围。然而近年来,持续的雾霾天气让我们深感困扰。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进一步加剧雾霾程度,造成更为严重的空气污染,大年初一也许是空气质量最差的一天!未成年人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极易造成炸伤、烧伤等人身伤害;冬季天气极为干燥,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噪音垃圾等环境污染……这些都与我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背道而驰。
为了大家的健康幸福,为了更好地实现"山水宜居城、现代工业城、历史文化城"的城市建设目标,在此,我们特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认识目前空气质量现状、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文明节俭生活方式的必要性。
二、积极行动。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群众。
三、文明过节。为营造节日气氛,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积极践行"厉行节约、告别陋习"。
四、环保出行。倡导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等文明、低碳、绿色环保方式出行,尽量少开或者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五、遵守公约。自觉遵守《市民公约》,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人来共同呵护,我们真诚的希望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践行倡议,文明过节,爱护环境,为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2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朋友们: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普天同庆的时刻,我国有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的习俗。如果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噪声不但污染空气,而且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如果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欢乐、祥和,现就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1、广大市民朋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携手创建和谐文明城市。
2、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少聚集燃放烟花爆竹。
3、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4、党政机关、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和禁止的地点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6、要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市民朋友们,慈溪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慈溪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新老市民积极配合。
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慈溪市文明办
2022年1月21日
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篇3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的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xx。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xx,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xx县妇女联合会
20xx年1月18日
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4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x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5
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为落实《禁放规定》相关要求,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的参与者。
积极响应学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等方式开展的“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号召,明确要求,接受指导。通过一家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张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放活动情况、体会感悟等。
二、做禁放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做遵规守纪好学生。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禁放的传播者。
“小手拉大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朋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可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聚集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同学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彰显现代明;迎新春拒绝鞭炮声声,良好的公共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水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祝同学们新春愉快,快乐成长!
倡议人:
日期: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篇6
为了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果,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今将《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再度发布,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为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衡水市市区东西南北环城路以内、各县市区主城区区域为烟花爆竹的限放区。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以下简称春节期间)
在限放区域内,每年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三十(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除每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 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禁放期间(除春节期间外),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及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限放期间(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六、对焰火燃放的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七、允许燃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
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7
宝山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宣传劝导的传播者
带头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讲解《条例》规定和要求,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禁放禁然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禁然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的正能量。
二是争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然规定,不违规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文明单位要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禁燃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践行者。
三是争做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社区安全管控工作,主动举报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踊跃参与居民区巡查工作,守护城市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幸福祥和的绿色年、文明年、安全年!
倡议人:
日期: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篇8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7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长兴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廿六)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长政办发〔20xx〕173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9
广大群众:
“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全力打造“五无”新x,实现绿色崛起,助推“净美临潭奔小康”行动取得新胜利,在此向全县人民群众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县各族群众自觉遵守临潭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身体力行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鞭炮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县各族群众参与禁燃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导大家积极响应、自觉抵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县各族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践行“五无x”和“净美临潭奔小康”行动,共同把我们的家园打扮的更加整洁、更加亮丽。
全县各族群众,禁放烟花爆竹,有你、有我、也有他,让我们携起手共建美好家园。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