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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条落地超28省优化防疫措施(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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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条措施”发布以来,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海南等多地在人员管控、出入政策、隔离时间和方式、核酸检测等多个重要防疫工作领域,作出了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二十条落地超28省优化防疫措施(通用8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二十条落地超28省优化防疫措施具体怎么做的? 篇1

连日来,各地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将二十条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河南郑州指导各大市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为保供企业发放8000张通行证,减少疫情给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

广东坚持以快制快,提高核酸筛查、流调溯源、风险划分、隔离转运效率等,同时加强城中村、港口、码头等重点场所的防疫管理,快速斩断疫情传播链。

宁夏出台了二十条优化措施的落地细化方案,科学防控保畅保供,启动周边省(区)物流保通保畅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解决跨省物流运输困难问题,全力打通“大动脉”,确保跨省运输畅通,确保全区52条干线公路、186条通乡达园道路、324条“绿色通道”通畅。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宁夏多部门还建立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名录,将1041家企业纳入优先保障管理,并优化交通检查点查验流程。

新疆通过创建“无疫小区”“无疫社区”“无疫街道”,稳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重庆以小区、楼栋为单位,建立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和需求信息台账,针对独居老人、困境儿童、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基本需求,实行“点对点”服务。

内蒙古呼和浩特增设查验通道,增加查验人员,通过“人车分流”提高通行效率。

跨省流动实行“落地检”,多省份调整出入管理措施 篇2

保障人员、车辆的往来,是“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十条措施”明确提出,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

山东省近期发布了调整后的“入鲁返鲁”政策,宣布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行“落地检”。 11月15日零时,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疾控”发布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明确对省外入鲁返鲁人员(包括出省旅游探亲返回人员)实行“落地检”和“5天3检”,取消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海南省近日也针对“入琼人员”管理在新政中明确,坚持抵琼后的“落地检”和分类管控措施。所有人员抵琼后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尽快检测,居家或在酒店等待结果,其间做到不外出、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保障人员和物资畅通,也是防疫政策优化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提出,“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等情况属于严禁的“层层加码”行为。

1月11日,就在“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全文公布后,交通运输部党组随即召开了扩大会议,明确提出持续加强交通物流运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层层加码”“一刀切”、过度通行管控等行为,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核实整改,迅速解决物资运输不畅的问题。

记者发现,近日,多地也在“交通保畅”等方面的政策上作了调整优化。如宁夏出台了“二十条措施”的落地细化方案,科学防控保畅保供,启动周边省(区)物流保通保畅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解决跨省物流运输困难问题,全力打通“大动脉”,确保跨省运输畅通,确保全区52条干线公路、186条通乡达园道路、324条“绿色通道”通畅。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宁夏多部门还建立了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名录,将1041家企业纳入优先保障管理,并优化交通检查点查验流程。

河南郑州也指导各大市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为保供企业发放8000张通行证,减少疫情给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内蒙古呼和浩特则增设查验通道,增加查验人员,通过“人车分流”提高通行效率。

调整隔离时间和方式,有地方还细化居家隔离的具体要求 篇3

11月13日,上海发布了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七条举措,对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对入境人员,管理措施则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5日发布最新通知,明确了入境人员隔离政策——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省外完成隔离的,入琼后不再重复隔离。

山东省调整后的最新防疫政策明确,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由集中隔离变为7天居家隔离,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还有的地方疾控部门,在落实调整隔离管控天数时,专门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的具体实施方法作出解释。如长沙市疾控中心近日就向社会发布解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核酸,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3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长沙市还对隔离房间、共同居住者等相关政策逐项进行了解释说明。

对于一些特殊人员,长沙市还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如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防疫二十条解读 篇4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地区的疫情还有一定规模。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疫情防控总策略和总方针,更加科学精准开展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专家,对现行的隔离转运、核酸检测、人员流动、医疗服务、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企业和校园等疫情防控、滞留人员疏解等方面措施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建议。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二、《通知》对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有什么优化和调整?

《通知》明确对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管理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将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可进行集中隔离。在居家隔离期间要赋码管理,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及时核酸检测等要求。

三、《通知》对于风险区域的划定进行了哪些调整,出于怎样的考虑?

此次措施优化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科学精准管控风险区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管控范围和人员。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要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四、《通知》对于外防输入措施有何优化?主要出于哪些考虑?

结合全球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为更好地统筹疫情外防输入和国际交往,便于人员往来,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入境人员隔离期限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参照北京冬奥会、成都世乒赛等疫情防控经验,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设立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对免隔离闭环管理区内的外方和中方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要求,严防“破环”。

五、《通知》重点突出了企业、学校、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主要考虑是什么?

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企业、学校、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重点机构人员密集,特别是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抵抗力较弱,一旦有感染者传入极易造成聚集性疫情,疫情处置难度大。《通知》对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六、《通知》对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和药物储备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通知》要求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做好药物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

七、《通知》对整治层层加码问题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为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既不能随意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也不能随意扩大人员管控、社区封控、隔离转运范围。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疫情发生地要分类有序做好外地滞留人员疏解,目的地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二十条落地超28省优化防疫措施是哪28省? 篇5

自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优化防控“二十条”后,过去5天内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城市出台了相应的优化调整政策。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6日,为落实“二十条”要求,已经有超过28个省份对优化调整防疫措施进行了整体部署,包括密接者管理时间改为“5+3”、取消次密接判定管控、高风险区外溢人员不再集中隔离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核酸检测措施调整方面,上海市、海南省三亚市、吉林省延吉市和长白山(603099)市、福建省福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6个省市均宣布取消或暂不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南省洛阳市等地宣布进入多数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山东省取消了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仅要求实行“落地检”和“5天3检”。

在11月12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王丽萍指出,二十条优化措施是对第九版防控方案进一步的重申和强调,其中第6条专门强调“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于 / 风险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不得随意扩大核酸检测范围”,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要求。

多地调整核酸检测措施

11月11日下午“二十条”正式对外公布后,多个省市立即布置落实。

近期新增感染人数最多的城市广州在11日下午17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即日起调整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的隔离期限,不再甄别次密接,对目前正在隔离的次密接者解除隔离。14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明确将即时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入境人员和离岗轮休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四类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北京12日也宣布启动长期滞留京外人员专项救济,梳理京外风险县域旅居史人员情况,推送解除弹窗限制、购票限制。

并且记者注意到,海南三亚、江西广昌县等地在“二十条”发布后取消了原本的全员核酸检测计划。11日中午,三亚市要求全体居民、游客于12日参加核酸检测,但晚间再次发布通告取消了全员检测,按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江西省广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日发文称,鉴于11月8日-10日三天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决定取消11月13日-14日的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除了“二十条”明确要求的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以外,石家庄、洛阳等地率先取消部分公共场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普遍认为“步子迈得比较大”。11月13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致信全体市民,宣布将全面对标严格执行“二十条”:对划定的高风险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除此之外,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据了解,石家庄目前已经取消全员核酸检测,只对重点人群及风险性较高的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72小时不做核酸也不会“变码”,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进入购物中心、菜市场、餐饮等公共场所只需扫码后出示绿码即可通行。

而15日,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洛阳市官方问政平台上回应“强烈建议取消48小时核酸检测”时明确,即日起除进入各级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及需摘卸口罩的公共服务场所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位洛阳市西工区居民向《》记者确认了这一政策的真实性。不过,根据随后发布的《洛阳市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在当地餐饮机构就餐、入住酒店仍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KTV、迪吧、网吧、棋牌室、麻将馆和密闭空间内的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演出场所、儿童游乐场仍未对公众开放。

医疗资源基础仍需夯实

除了调整隔离、核酸检测政策外,“二十条”用了很大篇幅聚焦于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包括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做好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等等。

因此,部分地区在部署落实措施时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安徽省省长王清宪指出,要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做好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满足患者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浙江省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浩强调,要加强核酸检测、隔离用房、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基础能力建设。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小娥14日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发热门诊坚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诊,做好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核酸检测,按照规定做好留观。充实发热门诊医疗力量,科学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班次,提升发热门诊核酸采样标本送检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布了一系列防疫新举措,其中提到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好治疗性预防措施:街道社区提供血氧监测仪、制氧机或其他便携式制氧设备,向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使用。制氧机按每社区每百人10台配套,使用一次性吸管,使用过程中严格做好消杀。

“就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来看,目前我们国家的医疗床位经过这些年的有序发展,每千人口的医疗床位达到6.7张,每10万人口的重症医疗床位才不到4张,这些指标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是有不少差距的。”在上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雷海潮表示,加强医疗能力建设,既是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也是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救治的需要。

记者也注意到,在“二十条”公布后,制氧机、呼吸机等设备销售一度出现增长。上班族吴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担心之后出现医疗资源不足的情况,他趁着“双十一”促销期间为家人购买了两台制氧机,总共花费了约5500元。不过,多位医疗方面的专家表示,并不建议个人或家庭为应对新冠肺炎囤积制氧机。

各省如何优化防疫措施科学精准防控? 篇6

面对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各地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北京市动态优化完善进返京防疫管理政策,畅通渠道,提高办理时效。对就医、通勤、学生、货运司机等坚持“一事一议”,最大限度畅通就医渠道、提升通勤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及时核验相关风险,确保输入性风险防控更加精准到位。

针对本轮病毒快速传播特点,河南、陕西、甘肃、重庆等地落实落细防控措施。重庆组建多个督查小组赴各区督查。为保证市民的生活物资供应,实行重要农产品日报制度,及时调度重要农产品供应。浙江全力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代买生活物资、陪护生病老人就医等贴心服务。金华市成立应急机动网格员队伍,及时应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发情况;宁波市开展新一轮外来人员排查摸底,既提供便民服务,又确保不漏一人。

为加快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辽宁等地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哈尔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抓实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实战演练等工作,盯紧工地临时用工等疫情风险点,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呼和浩特市对19家农贸市场实现“人、物、环境”同防,持续落实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全速推进关停市场恢复营业。

防疫二十条全文一览 篇7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优化防疫措施科学精准防控 篇8

一、优化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一)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健康监测,除“落地检”外,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3天3检)。

(三)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要根据感染者活动轨迹,参照《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要求,快速、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对人员较为密集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确保不漏一人。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优化入境人员管控措施

(六)加强远端防控,全面落实登机前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机上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对有症状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旅客严控登机。

(七)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八)入境人员核酸检测Ct值小于35时判定为阳性。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在35至40之间的入境人员予以进一步甄别,24小时后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如Ct值仍小于35,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如Ct值大于等于35,一般为既往感染,落实居家隔离“3天2检”、赋黄码、不外出。

(九)对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要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按照“一事一策”原则,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方案,对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定期核酸检测,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杜绝“破环”。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用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三、优化“第一落点”防控措施

(十)各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点对点”接返工作专班,要保持领导体系不变、组织框架不变,对所有入晋返晋人员严格执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对低风险区人员落实“单采单检、加急标识、优先检测、及时上报”的核酸检测要求。对高风险区和有外溢风险地区的人员继续严格落实“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分类管控”全链条闭环管控措施,守牢外防输入关口。

(十一)优化入晋检疫信息登记系统,实现与核酸检测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所有入晋返晋人员填写“入晋检疫信息登记”或当地的检疫信息登记,对低风险区人员除“落地检”外,继续落实3天2检,未落实的赋黄码管理,补齐核酸检测频次后再予转码。

(十二)加强省外入晋返晋货运车辆管理,继续坚持入晋返晋货车司乘人员抵晋后前5天单采单检的“5天5检”和点对点无接触货物交接等防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流程,保障货车快速有序通行。

四、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十三)严格集中隔离管理。加强集中隔离点建设,强化隔离点能力储备。要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合理分区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要规范集中隔离点管理,落细落实封闭管理、核酸检测、医废处理、消毒消杀等措施,严格落实隔离点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培训上岗、疫苗接种、集中住宿、核酸检测等规定,实行人员固定、闭环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接收、入住、转运和解除的全程闭环措施,集中隔离人员赋红码管理,严格实施“三巡查、两监测、两消毒、日报告”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隔离场所内部交叉感染。

(十四)严格居家隔离管理。居家隔离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做到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其他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消毒消杀、生活保障等工作。居家隔离期间可采取有效的、可追溯的技术防范措施,确保隔离效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十五)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居家健康监测要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尽量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使用独立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街道(镇)、社区(村)要组织专人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明确职责,定期报告管理情况。

实行上述分类管控的人员,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同时在管理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后及时转码。

五、优化核酸检测策略

(十六)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物品和环境的核酸检测,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风险人员及物品环境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26号)要求执行,做到应检尽检。

(十七)各地要在为群众提供免费、自愿、方便的核酸检测服务的基础上,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八)本地发生疫情后,加强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科学组织核酸检测工作,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仅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十九)提高核酸检测质量,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31号)和《关于补齐短板提升区域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32号)的工作要求,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优化采、送、检、报流程,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进一步提供高质量的核酸检测服务。

六、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

(二十)发生本土疫情后,依据流调溯源和分析研判情况,将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但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离开低风险区须持 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原则上要在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由市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高、低风险区并对外公布,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防范风险人员外溢。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学校、企业、园区、农村、城中村等发生疫情后,要按照“整体封控、分区切割、划小单元、网格管理”的策略高效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七、科学开展分级分类救治和药物储备

(二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加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和亚定点医院建设,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储备重症、呼吸及相关专业队伍,配齐设施设备,增加医疗救治资源。落实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充分保障“一老一小”、孕产妇和重症医疗等重点人群救治需求。

(二十二)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二十三)加强中医药预防干预,向全省大力推广“清肺排毒汤”“益气除瘟颗粒”等国家及我省有效中医药防治方药,确保一线重点人群“愿服尽服”。落实好定点医院中西医结合救治机制,做好中西医协同救治。补齐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照国家要求规范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做好中医药方药常态化储备,保障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治需求。

(二十四)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八、强化学校、企业、社区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

(二十五)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属地要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在省学校防控组领导下,各级教育部门要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差异化管控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二十六)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在省企业防控组领导下,各地要相应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七)在省社区防控组的领导下,各地要完善社区(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专群结合的防控体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三级包保”“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将防控责任措施细化落实到自然村、小区和网格。做好风险人员排查,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严格落实目标对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闭环管理措施。要加强防控政策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大力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整治。要建立社区居民、阳性病例、密接人员、重点人群、工作人员五本台账,落实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动员组建,提升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能力。疫情发生后,志愿者要加入工作专班,统一协调调度,做好风险人员管控、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要按照《全省“无疫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疫情早发现、社区无传播、居民零感染”为目标,积极开展无疫社区创建。

九、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服务保障

(二十八)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社区要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二十九)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要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实行网格化管理,动态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三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防控总策略总方针的重要意义,引导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是基于病毒变异的特点,既是科学的更是必要的,争取广大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十三)加强工作指导和各级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完善配套政策,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要义,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面向各级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推动提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基层防控一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十四)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在省整治“层层加码”工作专班的领导下,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确保防控体系高效运行,坚持五级书记抓防疫,坚持县乡至少一半力量投入疫情防控,压实“四方责任”,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