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原理与方法【精选5篇】》
章 附 则 篇1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章 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篇2
第十四条 员工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等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五条 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六条 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粉碎销毁。
第十七条 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盒的样式、规格应统一使用中组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章 档案的提供和利用 篇3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审批表,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批,方可查阅。
(二)在查阅时必须保证两人以上,且至少有一人是中共-党员。
(三)人事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档案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复制办理。
章 档案的转递 篇4
第二十条 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工作交接并办清所有手续后,如无特殊情况,档案室应将其人事档案封存好,待其持调档函后转入新单位。
第二十一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并密封包装。
(二)对转出的档案材料,应齐全,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三)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单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档案丢失。
章 机构和职责 篇5
第五条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专职或以人事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同时接受上级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六条 公司应专设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自动离职、出国不归或除名、辞退等原因,其档案滞留在本公司的,可由本公司档案室暂时代为管理。
第八条 档案管-理-员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执行保密守则,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员工人事档案内容。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条例,管理好本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参加业务培训。
(五)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信息的维护与管理,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转递、保管和提供查(借)阅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员工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七)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查(借)阅、收集、鉴别归档、转递、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管理人员职责、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八项制度及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员工人事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温、防盗等六防工作。
(八)办理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