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最新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 1
为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卫健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公卫专干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会计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主管药师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统-指挥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教治工作;安排各项预防控制描施,依法提出隔离建议;组织发热病人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委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向镇政府提出启动发热病人应急响应的建议;协调开展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应急诊疗组:
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内科主治医师
副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内科主治医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全科医师
组员: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医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内科医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全科医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主管护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护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医师
应急诊疗组在开展工作时,按照疫情发生所在地的村医为主,所在片区村医自动调到诊疗组。应急诊疗组职责: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发热患者的诊疗救治工作。
3、消杀/医废处置组:
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监督协管站医师
成员: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主管药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护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公卫医师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执业药师
消杀/医废处置组职责:主要负责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室终末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4、信息报送/宣教组:
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宣教专干
成员:xxx,西坡中心卫生院护士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公卫医士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医士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护士
信息报送/宣教组职责:及时上报中高风险地区来西、返西人员统计工作,为西坡镇居民提供新冠肺炎预防、健康教育知识。
5、后勤保障/物资储备组:
组长: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成员: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办公室会计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保管员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出纳
xxx,西坡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职员
后勤保障/物资储备组职责:保障医疗物资储存、发放,确保医疗物资合理使用。
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规范
发热门诊应配备有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同时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病例发现、报告和处置。接诊过程中,要注意询问发热病人有无两周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求学务工等流行病学史,要认真做好病史问诊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转至隔离病房,及时报告院长,经由院长联系县医院和上级疾控机构要求接收转运患者至专门呼吸道疾病收治医院;同时报告县卫健局和镇政府,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一)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预检分诊点,不得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病人用的口罩、体温表、流水洗手设施或手消毒液、预检分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后)等。
4、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发热门诊制度
1、发热门诊要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有备用诊室;设隔离卫生间;就诊、基本检验检查能全部在该区域完成;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
2、隔离观察室要标识明显,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发热门诊(室)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三)卫生院预检分诊流程图
略
(四)院外发热病人处置流程图
略
三、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为了切实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传播及其危害,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西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按照排班规定,落实坐班巡诊制度,做好基本诊疗、公共卫生、医保报销工作。
2、配合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实施网格化管理措施。
3、根据县、镇发布告示,配合村组干部,对高、中危地区“返西来西”人员及时上报实施医学隔离观察;指导对低风险地区“返西来西”人员进行登记,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14天,外出时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到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疗。
4、建立信息共享及上报机制,对村民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报告镇卫生院迅速进行诊疗处理。
5、配合镇卫生院及村组干部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对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开展集中医学观察。
6、开展健教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指导家庭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
7、指导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8、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四、重点人群管理
1、对来自境外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集中隔离14天,且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配合镇村干部督促来西坡镇之前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对本人和随行物品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并在集中隔离点临时留观,结果阴性后回家继续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7-10天、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则上报实施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
2、对来自高风险区的人员,则督促要求返回西坡镇前到县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满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3、对来自中风险区的人员,如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村医通过电话、微信指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在第7-10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以有序流动;如果不能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在回西坡镇之前,督促要求先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并临时留观,核酸检测阴性后村医通过电话、微信指导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0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对来自低风险区的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有序流动。
5、倡导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旅行,不走亲访友,不参加宴会聚会,不去人群聚集场所,不网购境外物品。在日常生活中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通风、勤洗手、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用公筷、吃熟食等健康生活方式。要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注意休息和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6、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指导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如有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在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途中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配合政府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向返乡人员宣传要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形成应对疫情的强大力量;要相信科学,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制造社会恐慌。对编造、散布谣言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主动检举揭发。
五、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一)严格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是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扩散、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须措施。
(二)卫生院医废处置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上缴。
(三)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做到医疗废物来源去向有据可查,处置可追溯。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四)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凡是在发热门诊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弃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录填袋,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各检查点产生的口罩等医疗废弃物,消毒密封后贴标签及时送往就近的卫生院集中暂存。
6.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水,必须经过灭菌消毒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五)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管理
1、收集疫情防控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定期体检。
2、收集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处。
3、收集前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扩散。
4、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成县绿色环保公司)医废收集时间,按时上缴医废并索取相关凭证。
5、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应及时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六)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疗废物暂存处要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蚊蝇防盗、防渗漏设施,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2.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标识清晰,交接记录、清洁消毒记录填写完整。
3.医疗废物暂存处要专人管理。
4、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及时处置上缴,不得长时间暂存。
六、消毒消杀规范
(一)范围和对象确定
1、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对象和时限。
2、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转运工具等应进行随时消毒,在病例出院或死亡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进行终末消毒。
(二)方法选择
1、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首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灭菌。
2、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3、手、皮肤用有效的消毒剂,含75%酒精的手消剂和碘伏手皮肤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为我院常备手、皮肤消毒剂。
4、室内空气消毒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
5、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
(三)日常消毒
1、日常消毒是指我院预检分诊点、公共服务区、科室内部、门诊大厅等地点每日至少两次消毒措施。
2、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患者隔离的场所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无人条件下还可用紫外线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结束后应洗手并消毒。
(四)随时消毒
1、随时消毒是指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及时进行的消毒处理。
2、患者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医学观察场所以及转运工具等,患者排出的污染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应做好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参见终末消毒。
3、有人条件下,不建议喷洒消毒。患者隔离的场所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无人条件下还可用紫外线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结束后应洗手并消毒。
(五)终末消毒
1、终末消毒是指传染源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应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终末消毒对象包括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排出的污染物(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等)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和场所,不必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短暂活动过的无明显污染物的场所,无需进行终末消毒。
2、病家:在病例住院或死亡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进行终末消毒,包括:住室地面、墙壁,桌、椅等家具台面,门把手,患者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玩具,卫生间包括厕所等。
3、交通运输工具: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离开后应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终末消毒,包括:舱室内壁、座椅、卧铺、桌面等物体表面,食饮具,所用寝(卧)具等纺织品,排泄物、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等。
4、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等每日工作结束后,以及病区隔离病房,在病例住院或死亡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阴转后,均应做好终末消毒,包括:地面、墙壁,桌、椅、床头柜、床架等物体表面,患者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及相关诊疗用品,以及室内空气等。
5、终末消毒程序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附录A执行。现场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六)消毒方法
1、室内空气:居住过的场所隔离病房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可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在无人条件下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2、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
①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②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③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3、粪便和污水:在独立化粪池,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48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4、地面、墙壁: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5、物体表面: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6、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49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7、手卫生: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如下图)。
8、皮肤、粘膜: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9、餐(饮)具: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10、交通运输和转运工具:应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建议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11、患者生活垃圾: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12、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13、注意事项:现场消毒工作应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消杀组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七)消毒效果评价
必要时应及时对物体表面、空气和手等消毒效果进行评价,
由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
1、物体表面:按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进行消毒前后物体表面的采样,消毒后采样液为相应中和剂。
消毒效果评价一般以自然菌为指标,必要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用指示菌评价消毒效果,该指示菌抵抗力应等于或大于现有病原体的抵抗力。以自然菌为指标时,消毒后消毒对象上自然菌的杀灭率≥90%,可判为消毒合格;以指示菌为指标时,消毒后指示菌杀灭率≥99.9%,可判为消毒合格。
2、室内空气:按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进行消毒前后空气采样,消毒后采样平板中含相应中和剂。消毒后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90%,可判为消毒合格。
3、工作人员手:52按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进行消毒前后手的采样,消毒后采样液为相应中和剂。消毒前后手上自然菌的杀灭率≥90%,可判为消毒合格。
七、防疫物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的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一)储备:卫生院防控物资按要求储存,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内存放。以及物资妥善保管。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及医用酒精有一定的腐蚀性及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切实做到安全储存。
(二)发放: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的发挥最佳的防疫使用效果。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专用,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要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确实做好防疫物资的使用发放。
(三)使用:严格发放程序,对发放的防疫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使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在使用结束后要及时消毒组织回收。
八、“新冠肺”疫情防控指南
人们总是期盼新年伊始,而今年,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开端。一场疫情从内陆腹地,迅速席卷。现在反击的战役早已打响。火神山、雷神山业已落成,医疗人员纷纷驰援前线,爱心人士们身体力行地帮扶,荧慕上,一个个名字。和身影汇成黯淡疫情中难得的温暖和力量,触动着所有人。此时此刻,每个人做好自我防护就是为疫情防控尽一份力,那我们在家应该怎么自我防护呢?
(一)自我防护
1.出门准备
购物前做好计划,最好一次性购买齐全所需物品,减少出门购物的频次。出门时带好口罩,可自备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产品。带好购物袋,减少使用公用购物袋。
2.勤洗手
包括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咳嗽或打喷嚏后;照护病人时;饭前便后;手脏时;在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
3.主动防护
在自己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并洗手。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避免触摸其眼、口、鼻。同时注意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开窗通风,环境清洁。
4.避免密切接触
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养殖或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避免与生病的动物和变质的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里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5.良好安全饮食习惯
将肉和蛋类彻底煮熟食用,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
6.佩戴口罩
尽量减少到封闭、空气流通差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
7.不要接触健康情况不明的动物
尽量不要接触健康情况不明的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到贩卖销售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一旦要去,要佩戴好口罩。现在也没有任何研究表明家养宠物身上携带病毒
8.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就医
(二)科学认识
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就诊或陪护就医时,要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
1.科学认识疫情具体情况
科学、正确的认识疫情,是减少恐慌的必要条件。我们应当通过正规的渠道,认识疫情的基本情况、传播方式、具体危害、应对措施,同时做好有效防护。
2接纳自身负面情绪
疾病面前,产生紧张、焦虑等消极情绪是正常的。这些消极情绪,对我们起到警示作用。所以,无须压抑自己的情绪,允许自己的消极情绪表达,并通过适当的方式缓解。如空旷地方的大喊、大哭一场等。
3.充实生活,不让自己太闲
不外出的情况下,可以在家适度进行一些令自己开心且不太费脑的活动,多运动,深呼吸,锻炼下身体,伸展下肌肉,保持身体健康。
4.转移注意力
给自己准备一些娱乐的方式,看书、看电影、上网玩游戏、做饭、玩编织等,让我们自己做更多娱乐的活动。但有些人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5.放松身心,自我调节
其实在平时工作和学习的时候,大家的时间都比较紧张,好容易遇到这样一个相对空闲的时刻,正是调整自己身心健康的好时候。
6.小妙招
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乐作品列出一个曲目菜单,并把这些音乐作品全都搜集整理起来,然后挑选在恰当的时候,例如每天上午或下午午休以后的空闲时间来听。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播放音乐的过程需要注意播放的方式,注意音量不要太大,以防干扰到别人。
7.放平心态,专心学习
因为疫情全国学校开展网上授课方式,要集中注意力不被旁事所打扰,专心学习记好笔记,开学后等老师检查,不要存在排斥心理,老师也不易。
(三)乘坐电梯注意事项
无论是否有人搭乘电梯,在等候、乘坐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乘坐电梯时,尽量避免乘坐拥挤的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适当距离。等候或乘坐电梯时,如果发现其他等候者有咳嗽等可疑症状,建议尽量避免同乘,换乘另外一个电梯或改走楼梯等方式。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时应使用一次性纸巾等遮住口鼻,并妥善丢弃;若无纸巾或实在来不及时可先用手肘遮住口鼻,后续再清洗干净,勿直接擦在衣物上。
(四)取快递的注意事项
取件人在家接快递时,与快递员接触前,最好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处理完包裹后要及时摘下手套,并用流水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取件人到小区门口取快递时,出门前佩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人员聚集。处理完包裹后要及时摘下手套,并用流水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请快递员将物品存放在快递柜,取件人出取快递前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处理完包裹后要及时摘下手套,并用流水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快递外包装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及时妥善处理。
(五)家庭成员出现可疑症状时的建议
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患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与无症状的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学校返校复学方案 2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决策部署,我区中小学与幼儿园返校复学工作将于4月启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制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全面做好返校前准备工作
(一)有序安排师生员工返校。
返校复学在即,全体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出市。各校园对拟返校的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精准摸底14天行动轨迹,尤其是近14天有市外(含省内省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患者、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要逐人排查,一人一档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长期共同居住的教职员工家属及学生幼儿家长同步进行摸底,摸底情况同样建立台账。各校园长要牵头抓总,统筹谋划返校复学工作,制定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
(二)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各校园在春季开学基础上,结合3月份本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通报,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包括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返校复学方案、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工)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教育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消毒通风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校园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应处置演练和防控知识培训普及教育。在学生幼儿返校前,组织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进行应急处置演练;要通过微信、QQ等线上方式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区教育局将联系卫生防疫、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学校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得到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三)充分储备防控物资。
各校园要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储备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紫外线消毒灯等疫情防控物资。学校务必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健康观察室,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设置完善洗手设施,配齐洗手液,确保师生流动水洗手需求。
(四)全面完成校园清洁。
各校园要在师生员工返校前,对校园全域进行一次专业消杀,具体消杀工作按照《郊区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消杀工作方案》(郊教[2022]24号)执行。
(五)科学做好教学准备。
各校要有序开展返校前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线上学习质量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评估,精准分析学情,研制返校后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对暂时仍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落实“一人一案”,专人负责,制定辅导帮扶方案。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班。疫情防控期间授课教师不变,按照不超过40人组建临时授课班(一个行政班超过40人的'分成两个临时授课班),一人一桌,保持合理间距。
二、全面强化返校后管理工作
(一)加强封闭管理。
各校园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各校园应错峰上下学,人与人之间接触保持安全距离,互相之间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二)加强请示报告。
各校园要制定报告人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区教育局报告本校应到校人数、实际到校人数、未到校人数及原因、是否有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可疑症状人员、是否缺乏防控物资等。
(三)加强卫生管理。
各校园要逐人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晨午体温检测制度。通知家长上学前测量学生的体温,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一律不得上学,并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每日定时对校园进行消毒,特别是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并做好记录。保持教室、食堂等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障洗手设施运行正常、物资齐全。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和清洁垃圾盛装容器。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消毒剂,严禁学生接触,避免误食或灼伤等。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四)加强食堂监管。
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堂和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餐具应由师生自带或提供一次性餐具,必须一人一具。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取(送)餐方式,错峰分散就餐,就餐保持安全距离,不面对面就餐。
(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课堂教学。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认真上好“返校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教育、战“疫”专题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学生以健康向上的心态、以积极昂扬的姿态投入到正常学习生活。各校要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启动劝返复学工作。
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阻断各类传染源向校园输入。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家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如实上报学生健康信息,承担相应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
(三)切实强化督导检查。
区教育局将会同乡镇办、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各校园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
各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返校准备情况,引导预期,消除疑虑,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要加强家校联系,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 3
一、范围
本预案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公司内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组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公司疫情决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物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公司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集团公司、省市政府等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用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归口负责公司全体职工管控,做好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综合保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卫生、消毒;负责公司南厂区职工测温并协助北厂区职工测温工作;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等。
7、质量安全部职责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八)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如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五)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 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综合保障部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三)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四)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管理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党群部党费、工会经费可支出费用用于防疫防控,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九、信息报告
(一)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白班xxxx夜班xxxx
(二)当员工发现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人员。
(五)经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限要求向726所、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 4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转运工作高效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三、统筹安排,专车执行高风险任务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肺炎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调度水平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急救调度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调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调度水平,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调度人员培训,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调派。受理有发热、呼吸系统症状患者急救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两周内旅行史、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相关情况。自述有相关流行病史且患者病情稳定的,派遣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有相关流行病史且病情危急或不明的,或无相关流行病史的,就近派遣日常急救车组执行任务,并加强个人防护;受理无接诊高度疑似发热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请求转运相关病人的急救电话时,派遣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迅速将患者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院。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五、院前院内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六、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 5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2020〕276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准备,完成发热门诊及病房改造、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构建科学精准常态化疫情防控救治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医疗机构救治能力。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领导,属地管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卫生行政部门指挥、医疗机构具体实施的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协调联动、反应快速、指挥有力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原则,统筹调度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相关资源,确保疫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二)科学诊疗,有效救治。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按照“早、快、准、严、实、稳”,尽早发现传染源并及时进行管理、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中西医并重,制定切实有效的救治方案。对确诊患者,按照规范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三)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建立“平战结合”机制,推进分层级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救治、隔离、哨点服务网络。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才培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发热门诊建设,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基层哨点。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发热门诊要在10月底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和预留足够的空间,配齐设备仪器和医务人员,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能在发热门诊独立完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全面规范设置基层哨点;要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诊室设置,加强留观隔离病房准备及防护、消毒等用品储备。配备向上转诊设备(救护车),确保满足临床需求。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要及时向公众公布。
2.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实行一体化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所有就诊患者需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患者,须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医疗机构要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3.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推诿患者;对疑似患者要及时登记、报告和隔离,并立即组织院内或专家会诊。对确诊病例要严格按照转运规范,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省定点医院治疗,不得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离院。
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待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再作进一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2小时内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疾控部门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二)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
1.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制定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应急预案,检测能力要与辖区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到10月底,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要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疾控中心负责重点场所等人群核酸检测;县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县妇幼保健院、各民营医疗机构在自己不具备检测能力前与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要向社会公布。
原则上,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人员须按照最大检测能力所需人数的1倍进行储备。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要加强核酸检测队伍建设,并在10月底前对全部储备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技术培训,确保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核酸采样人员储备和培训,原则上按照医疗机构床位数的5%储备采样人员。医疗机构要加大对采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核酸采样工作。县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县疾控中心负责妇幼保健院、民营医疗机构采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2.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医疗机构应对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①加强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核酸检测。发热门诊患者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对疑似患者需收入隔离留观室密切观察,在4—6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可送检至有检测资质的其他核酸检测机构进行。
②加强新入院患者核酸检测。各科室应根据实际设置缓冲单间病房,新入院患者一律先收住在缓冲单间病房并立即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12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转入普通病房。急危重患者应先收入缓冲单间病房住院治疗,待病情允许后尽快采样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入普通病房。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新住院患者,应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转入普通病房治疗。
③加强住院发热患者核酸检测。住院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患者,要立即询问近期流行病学史,结合胸部CT和血常规检查结果,对疑似患者立即转至缓冲单间病房并采样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再转回普通病房。
④加强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核酸检测。严格控制陪护人员人数,原则上1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不超过2名。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进入病区陪护。陪护过程中,每天需监测2次体温,如出现发热需暂停陪护工作,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⑤加强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切实做到“检阴上岗”。临床医护人员每天需对体温、症状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症状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血常规、胸部CT等检查,有可疑情况的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3.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报告规定。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可采用纸质、快递、网络或信息化系统等多种形式,发放核酸检测报告。
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出具检测结果、特别是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未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的,要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由卫生健康部门吊销其执业证。
(三)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底线”,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等。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载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四)强化医疗资源储备,做好医疗救治
统筹医疗资源,开展中西医多学科联合诊疗,及时研判病情,最大限度提高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
1.县级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为县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为县级救治后备医院。原则上,定点救治医院储备床位数不少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重症监护床位应不少于后备定点医院总储备床位数的10%。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要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救治医院启用。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要制定启用工作方案,确保在48小时内整体腾空。严禁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区。其他医疗机构要根据实际,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做好体育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空间建筑改造未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并做好方舱医院改造预案。
3.加强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医疗救治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要涵盖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医院感染管理、急诊、儿科、中医、心理、药剂、检验、影像、血液净化、护理、预防保健、病原学、营养等专业,努力提高多学科联合救治新冠肺炎能力。组建的'县级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另行文),承担县域内患者诊断及救治工作。
4.物资设备配备。各级医疗机构要配足备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5.加强远程会诊能力建设。以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为基础,协调省内外及境外医疗专家,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远程会诊,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五)加强医疗救治转运保障
1.加强疑似和确诊患者转运工作。县急救中心负责疑似和确诊患者的救治转运工作。其中,负压型急救车优先转运危重症患者。
2.强化指挥调度转运流程。调度指令由县卫生健康局下达,由120指挥中心负责调派急救中心、急救车辆等急救单元实施。县卫生健康局接到各医疗机构提出的新冠确诊(疑似)病例转运申请后,一方面将需转运病例的信息推送到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落实床位;另一方面将需转运病例的信息推送到120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分别与转出转入医院联系,并调度急救车辆执行转运任务。病例转运工作超过了急救中心转运能力时,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向上级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
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相关防护类物资、急救和消毒类设备(包括救护车过氧化氢消毒机等)、药品和耗材的储备工作,储备量按30日计算(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充)。
(六)做好中医药治疗保障
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建立健全紧密型、常态化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落实中西医共同参与、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切实担当起护卫辖区健康安全的责任使命。
统筹调配好辖区内中医药资源。配备中医专家,确保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第一时间接受中医诊疗;加强中药物资储备,保障满足医疗救治需求,确保患者第一时间用上中药。对康复期病人要加强中医药介入工作,落实《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国卫医函〔2020〕207号)》和《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恢复期中医康复方案》(黔中医药函〔2020〕36号),推广运用中医药特色康复技术方法,促进患者功能康复。
(七)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各医疗机构9月底前完成新冠肺炎救治队伍建设,10月底前至少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县级专家组要通过远程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八)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教爱冲区、急治手术便冲区和病房缓中区,对血液透折愿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严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
各级医疗机构要统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救治预案。要进一步汇集医疗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提前做好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应对秋冬季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
(二)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医疗机构要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要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坚持结果导向,对医疗救治工作中开展不利的、出现重大失误的,要开展问题倒查、责任倒究。
(三)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整改效果
各级医疗机构要深刻汲取境内外教训,充分预判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需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返校复学方案 6
一、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各校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2、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4、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5、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
1、学校应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2、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3、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4、学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请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5、学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
6、学生就餐要吃熟食,不要光顾路边无证摊点,防止暴饮暴食,注意食品保质期。可使用消毒湿巾对就餐的小桌板等进行擦拭消毒。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7、学生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8、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学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9、学校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在卫生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0、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1、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学校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校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13、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14、开学前一天,学校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进行校园环境消毒,做好开学准备。
(二)开学当日
1、学生返校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严控入校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进入校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
2、师生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3、返校途中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返校途中请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
4、师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5、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每日对电梯、楼梯扶手进行清洁、消毒。
6、学生放学途中应规范佩戴口罩,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7、学校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8、学校应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
(三)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校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校生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2、学校应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在校门以及图书室、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门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3、对出现可疑症状的学生,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在卫生部门人员开展工作之前,学校应将可疑病例隔离在观察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4、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如果学生有恐慌等心理问题,应尽快进行心理疏导。
5、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做好记录。对学生发放卫生习惯手册,做好引导;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住校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外出应规范佩戴口罩。
6、走读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家长接送。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7、师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8、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
9、乘坐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10、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减少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及时洗手。
11、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12、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3、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14、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摘掉口罩并洗手。就餐时应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或使用清洁消毒后的自备餐具。尽量错峰就餐、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餐后及时洗手。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15、学校应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学生应坚持做好课间操,适量活动,保持身体健康。
16、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对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电梯等公共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
17、学校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
18、学校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物资充足。
19、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 7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二级综合医院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并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 该区域独立完成。2020年10月31日前,县人民医院要按照《江西省发热门诊基本设置标准(试行)》完成发热门诊建设,并申请验收。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秋冬季为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季节,医疗机构在对呼吸道症状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同时,要加强流感病毒等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筛查。
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各医疗机构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疑似和确诊病例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二)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 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要加快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步伐,2020年9月1日前县人民医院应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避免采集数量明显超过检测能力导致的标本积压、失效以及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 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制定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方案,建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和标本采集人员库,做好全域人群检测的人员和技术储备,保障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扩散等情形下,5-7天完成辖区所有人员核酸采样检测要求,全县共储备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744人,县卫健委组织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对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落实院感防控和人员培训
1.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坚持“一人一诊一室”,充分利用各类就诊、叫号、检查预约等系统,分流患者,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县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县级专家队伍要通过现场指导、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四)新冠肺炎救治和日常诊疗两手抓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置,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后备定点医院县中医院要在前期组建的`专家组基础上,及时调整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涵盖呼吸、重症、感染(传染)、院感、检验、影像、中医、护理等专业,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咨询、会诊及救治等工作。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五)加强集中救治场所准备
1.确定县级救治医院。确定弋阳县人民医院为县级新冠肺炎教治定点医院,确定弋阳县中医院为县级后备定点医院。按照本县二级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定点医院床位总数的10%。当县级定点医院收治能力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立即启用后备定点医院。
2.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方舱医院)准备。加强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储备,将老硅肥厂、冠军集团厂房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做好�
3.加快医院升级改造。要加快对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县中医院进行改造,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加快发热门诊改造进度,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保障医疗救治需求。
4.完善定点医院启用方案。原则上,定点医院启用时必须迅速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当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应在24小时内腾空后备定点医院,在48小时内投入使用;当后备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要迅速启用方舱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制定完善本单位医院启用方案,明确分级启用程序要求,落实整建制腾空要求,明确医疗资源、物资设备等各项保障措施,并加强预案推演,保证分级启用方案切实可行。
(六)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储备保障
1.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县卫健委对县内医疗力量特别是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统筹调配。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制定人员储备预案,加强人力资源统筹调配,保障医生,护士、后勤、清洁、保安、消防、餐饮等人员配置力量。
2.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县卫健委对全县物资药品统筹调配,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委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细化方案,完善预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应于202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方案 8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要求,细化措施,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最大限度提高我区医疗救治水平和能力,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发热哨点体系管理,发挥“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哨点体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体系和规范运行的通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应尽快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其余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配齐设备仪器,增加医务人员配备,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的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各单位及时将设置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向区卫健局报送并向公众公布。
2.严格预检分诊制。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体系工作实行一体化闭环管理,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所有来院患者需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不能排除的疑似患者和发热患者,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医疗机构要安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3.严格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并及时查验健康码,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推诿任何患者;要按照最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及时登记、报告和隔离,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和隔离治疗,绝不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离院。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将启动责任倒查程序。
4.规范工作流程。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患者核酸检测报告未出应全部留观,不能随意走动,待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再作进一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一定数量有临床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自停诊。
(二)落实感染控制措施,树立标准预防意识
1.确保“院内零感染目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院感督查员,发挥院感督导员作用,协助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加强病区的封闭管理。住院病区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及筛查专岗,出入口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核对出入病区人员陪护/探视证和身份证,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三级护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重症病区、传染病区禁止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患者,陪护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陪护证,一人一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均应核酸检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严禁病区内、病区间串门。住院患者原则上不予现场探视,鼓励视频探视。传染病区严禁现场探视,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按规定办理探视证后做好相关防护进行探视。探视人数仅限1人,时间30分钟内,并严格限制进出路线和活动范围。
(三)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夯实“零漏检”底线
1.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制定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应急预案,检测能力要与辖区医疗机构最大诊疗量相匹配。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2.全面落实应检尽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哨点诊室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落实核酸检测分时预约分段检测,科学设置核酸标本采集室,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出具报告时长,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原则上4-6小时内报告结果;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必要时对大人群样本筛查釆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提高新冠核酸检测效率。
3.规范建设提升质量。要强化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能力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站要开展和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市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全区已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且结果合格。
(四)落实“四集中”原则,保障患者医疗救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建立疑似、确诊定点(雁江区定点医院为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原则。强化抢救设备、防护用品、药品器械和区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特色等医疗资源的统筹调度,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五)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明确定点,按标改造。按照要求,雁江区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由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雁江区中医医院为市、区储备定点医院,以应对爆发性新冠疫情。定点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储备定点医院要限时进行改造。储备定点医院的'救治床位要按照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原则上不少于救治床位总数的10%;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木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完善方案,有序启用。雁江区中医医院要做好储备定点救治医院(院区、病区)启用工作方案,以确保启用时能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病)区。同时根据区情,做好丰裕镇中心卫生院第一分院作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
3.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摸清全区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区直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力量充足和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强化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提升应战能力
1.强化培训,开展技术演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密接管理、医废处理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全员培训,呼吸、传染、ICU和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医务人员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培训,利用病人与医生的纽带,进一步掌握患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指导作用。市、区级专家队伍和相关质量控制中心(站)切实发挥专家指导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 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1.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年底前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采取自助预约、微信、银行卡、电话等多种方式实现预约诊疗全覆盖,增加门诊预约号源,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比例。
2.设置必要的缓冲区。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病房缓冲区和门诊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3.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医疗管理,指导互联网医院依法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及时为患者提供在线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发挥合力。成立雁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救治专班,做好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救治预案。汇集全医疗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
(二)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坚持结果导向,对医疗救治工作中开展不利的、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开展问题倒查、责任倒究。
(三)强化指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案例,充分预判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卫健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等工作应于2021年8月中旬全部完成,切实保障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机构类别将《资阳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流程图》张贴在医疗机构显眼位置,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区卫健局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整改效果的“回头看”,严格时间节点,严格进度要求,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不折不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