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简介最新2篇》
新中国成立后,经院系调整,河南大学农学院、医学院、行政学院分别独立设置为河南农学院、河南医学院、河南行政学院,水利、财经等院系也先后调入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校本部更名为河南师范学院。后又经开封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等阶段,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2008年10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共建协议,河南大学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6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111计划”。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简介最新2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篇1
1978年,河南大学恢复研究生教育,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学校在教务处设置了 研究生科,负责研究生的招生与管理工作。随着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增多和规模的不断扩大,1982年,研究生科调整至科研处;1985年,研究生处成立,设立 了办公室、招生科和学位培养科;1986年学校自筹经费建设了研究生楼,采取了教学、生活集中管理的模式。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1998年5月,河南大学党委决定在研究生处成立党总支,集中管理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总支下设5个支部, 包括1个教工支部,1个博士生支部,3个硕士生支部。从各院系分散管理到研究生处统一管理,这是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学校的研 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为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7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大学开始试办研究生院,设立了综合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办公室等5个科室;同年成立了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院的成立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实现 了重大转变,过去的集中管理模式开始转变为学校——学院(部、室、中心)二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力,赋予 了研究生培养单位以更大的管理自主权。研究生院对全校学科规划与建设、招生、培养与管理、学位评定与授予等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把学科建设、研究生招生与培 养、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学位申请审核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下放到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模较大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设置研究生辅导 员、教务员岗位,具体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教学、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学校还成立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分别挂靠在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各种专 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2010年2月,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11工程”与省部共建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2013年5月,学校调整部分机构设置。调整后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 公室、教育管理办公室(以上机构为正处级)以及综合办公室(副处级);同时,撤销了“211工程”与省部共建办公室。其中,学科建设办公室下 设两个科室:学科建设管理科、省部共建与质量评估科;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下设一个科室:招生管理科;培养办公室下设两个科室:学术学位培养科、专业学位 培养科;学位办公室下设一个科室:学位管理科;综合办公室下设一个科室:行政管理科。
目前,河南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设有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 科,4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 院、外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 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商学院、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淮河临床 学院、护理学院、软件学院、东京临床学院、国际汉学院、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黄河文明传承与现代文明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纳米功能材料及其应用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新型城镇化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作物逆境生物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35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规模为六千余人,其中博士生二百余人。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研究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形成了“务实、求真、奋发、 进取”的工作作风。研究生院以国家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围绕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战略目标,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 任务,不断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推向前进。
(更新日期:2016年3月14日)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部门职责 篇2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是校党委和校行政负责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学位点建设、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
3、负责研究制订和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
4、负责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和研究生课程建设、督导与考评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位评定、授予与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育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
8、负责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奖助贷、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等工作,指导《新研究生时代》的编辑工作。
9、负责省部共建工作。
10、负责“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