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经营论文范文(精选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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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论文 1
关键词:跨国公司企业文化投资效益
企业文化被定义为企业成员共有的哲学、意识形态、价值观、信仰、假定、期望、态度和道德规范。在企业追求其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过程中,企业文化解释了企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基本原因。从企业文化这个概念被提出以来,它已经被公认为影响企业组织绩效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会影响到企业投资效益(SiehlandMartin,1990;KotterandHeskett,1992)。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越来越多有实力的公司走上了跨国经营之路,成为跨国公司。在实践中,所有希望通过海外投资来获取高额回报的跨国公司都面临着如何解决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制度、不同社会、不同语言之间的文化差异问题。无视这种差异,而照搬母公司的全套经营管理模式,是行不通的。正如戴维•利克斯所说:“凡是跨国公司的失败,几乎都是因为忽略了文化差异所招致的结果。”相反,那种完全抹去母公司的一切烙印,一味地迎合当地文化的做法,也是不可取。跨国公司一方面需要保持母公司的经营特色,分享母公司的战略资源,另一方面更需要尽快融入到当地的本土文化中,实现企业文化的本土化,从经营理念到经营方式都要适应所在国的国情、制度和传统。无数事实证明,跨国经营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在文化融合方面的本土化战略。
近年来,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把投资目的地选择在中国。与此同时,跨国公司为了加强其设在中国的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纷纷实施本土化经营战略,并不断加快步伐。这一现象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一些学者从文化差异的角度对跨国公司在拓展业务方面所面临的挑战进行探讨,更多学者从本土化给跨国公司和国内竞争伙伴带来的利弊进行分析。从文献方面看,国内关于企业文化和本土化问题的探讨大多集中在价值判断和伦理层面。无论是企业文化差异的比较,还是本土化的利弊之辩,其研究思路大体如此。
本文不同于以往关于企业文化简单价值判断的逻辑,而把企业文化与企业的生产管理、组织设计、营销策略、人力资源等各种技术因素视为一类,它们都属于企业经营中的技术因子。正如企业管理实践已经反复证明的那样,企业文化在企业经营中不仅发挥着理念、信仰和道德规范作用,而且是一个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因子,可以影响和制约企业的投资效益。
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企业文化的技术含量在母公司和东道国之间存在差异。本土化实际上是跨国公司企业文化在东道国的一种技术转化。这种转化必须而且只能通过企业中的“人”来实现。这就是企业文化本土化中的人力资源同化现象。本土化是一个长期、渐进而持续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更不可能一蹴而就,除非实施本土化的跨国企业完全不考虑投资的经济效益,而纯粹把本土化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
文化因子及其特征
企业文化是一种像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准则一样可以被企业经营者或员工掌握的实用技术,本文称之为文化因子。文化因子扎根于企业的管理理念之中。无论人们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存在多大差距,作为实用技术的文化因子始终与企业经营的核心价值观联系在一起。这种核心价值观反过来又影响着企业的具体决策和经营行为。实际上,所有有实力拓展海外业务的跨国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或者说有一种体现在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身上的文化因子,这些文化因子在许多方面影响着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行为,比如如何对待顾客,如何确立规范,如何创新等,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一)文化因子的度量
文化因子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可以从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内部凝聚能力、经营标准化能力和全面责任能力等方面加以观察,如图1所示。
由于与文化因子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因素具有可测性,因此,文化因子是可以度量的。第一,市场拓展能力的衡量。对待客户的态度和方式可以看作是衡量企业市场拓展能力的一把标尺。第二,内部凝聚能力的衡量。对待企业内部员工或人力资本的态度和方式又是一把衡量企业内部凝聚能力的标尺。第三,经营标准化能力的衡量。对待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的态度和方式可以被看作衡量企业经营标准化能力的一把标尺。第四,全面责任能力的衡量。以负责的态度对待企业财务状况同时也以负责的态度承担社会责任,利己又利人,这是企业具备全面责任能力的表现,可
(二)文化因子的特征
以上四个方面是衡量文化因子这种实用技术的几个维度。另一方面,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文化因子本身还存在一些可以观测和评价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由文化因子作为可操作的实用技术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包括:
寄生性。文化因子可以看作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素质的体现,它不能孤立存在,只能通过企业中的经营者和员工来体现;兼容性。在一个企业组织中不同的文化因子(如文化因子A和文化因子B)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同时共存;滞后性。文化因子的效用只能通过一段时间以后的投资效益来证明,而不能以现有的会计数据直接反映出来;差异性。不同文化因子之间由于它们的渊源、规则和实践者(即它们的寄生体或宿主)不同,而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可比性。不同文化因子之间的差异,以及它们事后的效用的不同,它们对投资效益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都是可以相互比较的;长效性。和所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技术因素一样,文化因子也可以产生投资收益,只不过对投资收益的影响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挥比较显著的效果。
在文化因子的上述几个特征中,寄生性和兼容性是文化因子的基本存在形式;差异性和可比性是文化因子所以能够度量的前提条件;滞后性和长效性则是文化因子生命力的表现。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企业文化本土化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与东道国之间不同文化的兼容性。这种文化兼容,使得文化因子得以顺利跨越输出资本的母公司和吸收资本的东道国之间的障碍。
企业经营者和员工都是文化因子的生命载体。其中,企业经营者主要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或所有者,而企业员工则包括企业管理者在内,它们是企业具体经营决策和经� 就投资战略而言,企业经营者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他们是企业文化的倡导者,在他们身上更能体现文化因子对企业经营决策和经� 不过,就一般规模的企业而言,员工在企业总人数中占大多数,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内部凝聚能力、经营标准化能力和全面责任能力都需要通过他们来实现。从这些方面来看,他们是企业文化因子的主要载体。为了研究方便,在本文中,我们把文化因子看作寄生在跨国公司员工身上的一项特定技术,简称为“文化因子-技术”。员工掌握了文化因子-技术之后,在投入生产活动过程中,可以发挥更高的效率,从而间接地促使企业经营者获得更高的投资效益。相反,缺乏文化因子-技术的员工将面临企业的淘汰。借助这个淘汰机制企业有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跨国公司本土化分期模型
本文假定,跨国公司已经决定将资本投资在中国(东道国),它需要在中国的劳动市场找到能够实现其投资战略的具有“文化因子-技术”的员工。由于文化因子的兼容性和差异性,跨国公司内部需要在母公司企业文化和东道国企业文化之间寻找一种和谐共存的机制,这种机制可以包容不同的文化因子。
许多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并不是选择一步到位的方式来实施企业文化的本土化,而是采取分步到位的本土化策略,让不同文化因子分期进入。假定在一个投资周期中,跨国公司的本土化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企业文化主要是母公司文化,可以称之为“文化因子-技术A”;第二期,企业文化由母公司文化向东道国文化转化,即本土化,本文称之为“文化因子-技术B”。在本土化过程中,寄生在企业员工身上的文化因子与跨国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在不同时期将有不同表现。
(一)第一期
t=1,跨国公司实施母公司企业文化,本土化还没有提上日程。这时期,跨国公司的文化因子与其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1.跨国公司在本国雇用员工,将他们外派到公司投资目的地中国。由于人力资源缺乏,跨国公司外派员工未必都很熟悉母公司的企业文化。如果他们对母公司企业文化很熟悉,则可以认定他们掌握了“文化因子-技术A”;不熟悉者,自然就不具备这种文化技术素养。假定那些来自本国而没有掌握“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在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项目的劳动可以创造的收益为R,而掌握“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所创造的收益就是r+ΔA,且ΔAf0。显然,掌握“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能够创造更多投资收益。
2.如果跨国公司鼓励边干边学,那些已经受雇而没有掌握“文化因子-技术A”的本国员工就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来提高自己的文化技术素养,并最终成为“文化因子-技术A”的拥有者。假定他们的努力水平为a∈[0,1],则获得“文化因子-技术A”的概率为s-(1-s)a,其中,s是当a=0时本国员工获得“文化因子-技术A”的自然概率。
3.在人力资源比较充裕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某种甄别技术来识别那些不具备“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假定跨国公司不允许外派员工出现滥竽充数的情况,那么,对于那些即使通过努力也无法掌握“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企业将不得不淘汰他们。因此,在这个时期,跨国公司通过淘汰机制确保那些来自本国的员工具备企业所要求的文化素质。
(二)第二期
t=2,跨国公司实施企业文化本土化。这时期,跨国公司文化因子与其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1.跨国公司在投资目的地中国雇用本地员工,这些中国员工可能熟悉跨国公司业务又熟悉当地情况并拥有“文化因子-技术B”,也可能不具备这一文化技术素养。假定那些不具备“文化因子-技术B”的中国本地员工创造的投资收益为R,那么,那些拥有“文化因子-技术B”的员工(或者称本土化员工)创造的投资收益为r+ΔB,且ΔBf0。
2.跨国公司实施企业文化本土化的前提条件是本土化较之非本土化具有比较优势,因此,掌握“文化因子-技术B”的本土化员工创造的投资收益大于拥有“文化因子技术A”的母公司员工创造的投资收益,即r+ΔBfr+ΔA。或者ΔBfΔA。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来自母公司的员工可能有一部分将要被本土化员工所取代。
3.在这个时期,由于人力资源比较充裕,跨国公司对于母公司员工和本土化员工都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因此,就业竞争促使所有希望获得工作岗位的员工在入职前就应该完善自己的职业技术条件,而不是在入职以后再通过自己努力来提高其文化技术素养。这样,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竞争,跨国公司将能够获得它所需要的本土化员工,从而实现企业文化向本土化的转化。
4.跨国公司企业文化向本土化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差异程度。假定跨国公司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具备“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和具备“文化因子-技术B”的员工。找到前者的概率是Pr[Am]=s,找到后者的概率是Pr[Bm]=s+(1-s)sμ。其中,s是员工入职前已经具备企业所需要的文化技术素养的概率,μ是衡量跨国公司母公司文化与本土化文化相近程度的参数。如果μ的值较大,则意味着两种文化较为接近,此时,母公司员工也能在本土化文化中表现出色;相反,如果μ的值很小,则意味着两种文化差距太大,母公司员工将不能适应本土化文化。
为了方便起见,假定每个员工入职后都可以得到一份固定的工资w,那么,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要达到效益最大化目标,必须使每个员工创造的收益大于其工资成本,即使不具备文化因子-技术条件的员工也不例外。因此,跨国公司雇用的员工创造的收益必须满足最低条件rfw。在此前提下,那些具备“文化因子-技术A”的本国员工和具备“文化因子-技术B”的中国员工自然能够为跨国公司带来更多投资收益。
跨国公司本土化的条件
跨国公司的本土化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其投资策略,而不是相反。跨国公司实施本土化时,对于母公司文化向本土化的转化从来都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以企业的战略利益为导向的。
首先,本土化并不意味着跨国公司放弃其从母公司所传承下来的企业文化,它所放弃的仅仅是那些不利于实现其战略利益的文化技术形式。其次,本土化也不意味着跨国公司迎合东道国的社会文化传统,它只是利用东道国的便利条件和比较优势来达到最大化其投资收益的目的。最后,本土化也不意味着跨国公司接受东道国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哲学,它所奉行的仍然是母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哲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跨国公司宁可把本土化看作是其母公司的企业文化向东道国的一种“技术转化”,这种转化的范围和深度完全取决于企业的投资策略。
根据前面的假定,本土化员工之所以受器重,是因为他们承载着跨国公司企业文化向东道国转化的“文化因子-技术B”,而且,ΔBfΔA,他们所创造的投资收益比单纯拥有“文化因子-技术A”的母公司员工要多。假定跨国公司以同一标准支付每一个员工的工资,无论是来自母公司的员工还是当地员工,他们得到的工资都是w,而且除非被雇用,否则他们的工资为零。那么,一个母公司员工给企业创造的净收益为(r-w)+ΔA,而一个本土化员工创造的净收益为(r-w)+ΔB。所有母公司员工创造的净收益为,其中,N是母公司员工总数;所有本土化员工创造的净收益为,其中,M是本土化员工总数。
本土化也是要付出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跨国公司企业文化转化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方面。
跨国公司的目标是要追求更多的投资收益,本土化战略也要服从这一目标。因此,本土化的实施必须获得超过其成本的收益。假定跨国公司实施本土化所愿意支付的最高成本为C,从员工本土化中获得的总收益为R,则跨国公司本土化策略的必要条件是:
R-Cf0
或者,
上述必要条件是显而易见的。只有满足这一必要条件,跨国公司才会采取本土化策略。另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跨国公司也不得不实施本土化,否则就有可能在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
跨国公司本土化优势与投资效益
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实践来看,本土化的优势是中外不同文化因子在企业经营中的比较、适应和选择中表现出来的。具有比较优势的文化因子必然能够带来更好的投资收益,因而更符合企业经营者(投资者)的利益。
在跨国公司本土化分期模型中,跨国公司在劳动力市场中找到的具备“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的概率为Pr[Am]=s,包括在本土化第一期通过自己努力获得“文化因子-技术A”的员工[其概率为s-(1-s)a]在内,具备母公司文化背景的员工在企业中所占比例为:
LA=Pr[A]+Pr[A]×Pr[Am]
=s+(1-s)a+(1-s)(1-a)s
=s(2-s)+a(1-2)2
如果跨国公司不采取本土化策略,而是完全依靠母公司员工以及母公司文化,那么,到第二期,跨国公司的总收益为:
ΠA=(R-w)+LAΔA。
如果跨国公司采取本土化策略,它在劳动力市场中找到具备“文化因子-技术B”的本土化员工的概率为Pr[Bm]=s+(1-s)sμ,而母公司员工和本土化员工在企业所占比例为:LB=s+(1-s)sμ+(1-s)2sμ+a(1-s)3μ。跨国公司的总收益为:ΠB=2(R-w)+[s+(1-s)sμ+LB[2-s-(1-s)sμ]ΔB。
根据ΔBfΔA的假定,显然,ΠBfΠA,本土化给跨国公司创造的投资收益更大。如果把本土化员工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考虑在内,修正跨国公司对本国员工与本土化员工的同工同酬假定,那么,本土化的投资效益将更加明显。
结论与展望
跨国公司论文 2
[关键词]:跨国公司优势地位本国规制
在国际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是最活跃的主体,目前,全球共有约4万家跨国公司,27万家国外子公司[2].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在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中指出,以跨国公司为核心的“国际生产体系”在各国和地区出口竞争力及经济全球化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外资直接投资作为纽带联结着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与跨国公司的活动。以我国为例,至今为止全球跨国公司500强中已有400家在中国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不可否认,这些跨国公司对于推动各国的经济增长乃至全球的经济一体化进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跨国公司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某些跨国公司已具备了与国家、国际组织等对话的能力,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特别是技术优势)在所投资国家(东道国)形成种种垄断,跨国公司对于由垄断地位而聚集的优势力量的滥用对于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本国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在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的行为能否规制、如何规制已成为摆在各东道国面前无法回避的课题。
一、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现状及规制的必要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的《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反映的情况看,微软的操作系统软件占据了中国操作系统市场95%的份额,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伊士曼柯达此前就占据了中国胶片市场超过50%的份额,在同乐凯合资后,领先地位更加巩固。[3]跨国公司已经在我国市场诸多行业占据绝对垄断地位。
市场经济的核心与灵魂在于自由竞争,垄断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必然产物,而垄断又是竞争的天敌,如此一对矛盾体使“看得见的手”出击显得尤为必要。跨国公司的垄断具有与一般的垄断不同的特点,对于由此产生的优势地位的滥用也更具危害性,具体表现在:
(一)跨国公司以技术性优势为主导的优势地位使得国内企业在面对其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难有反击之力。
技术性优势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特点之一。东道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大多采取种种优遇鼓励跨国公司在本国投资。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不仅体现在技术投资或技术转让上,更体现在技术研究与发展上,但现实情况是,跨国公司较少在发展中国家从事研发,在技术转让中不愿对等反馈技术改进,坚持单方回授条款。面对此种情形,国内学者大都自谦地从本国找原因,比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够使得外商不敢在国内研发等等,但从经济层面上分析,这亦是跨国公司的投资策略之一。由于技术方面的依附性,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极为不畅,面对跨国公司市场所占份额的绝对优势无能为力。
除却技术性优势,跨国公司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等亦使得跨国公司轻易地获取了在东道国的垄断地位,优势集合形成的优势地位为跨国公司的滥用行为提供了很强的心理暗示,跨国公司有恃无恐,本国企业难以反击。
(二)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往往以贸易自由化为其盾牌,排除东道国公司依据本国法对其进行规制。
WTO的主题是弱化贸易保护,改善市场准入条件。WTO规则虽是为国家设定权利与义务,但国家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第三者,包括公司与个人的利益。WTO规则下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以及透明度等原则的实施,将国家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变得直接而明确。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其义务和所受的限制增多,而跨国公司所受到的约束却减少了,自由贸易规则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发展开辟着道路。[4]为了获得跨国公司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东道国有时不得不放弃某些权力和独立性,处于这种地位上的发展中国家本来可以通过某些投资措施的实施增强自己的力量,但一旦成为WTO的成员国,这种权力优势即丧失了,受到WTO规则的约束,不能采取它
(三)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的母国成为其代言人和保护者,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扫清障碍,使其免受东道国的本国规制。
跨国公司多国投资的特点使其身份难以认清,一旦出现利益保护的需要,其母国便充当了跨国公司的代言人和保护者角色。由于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资本输入国地位,因而跨国公司母国对于投资者利益的维护更多地体现了发达国家的意志。依照WTO规则,如果跨国公司认为其在东道国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利益受到损害,可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由其母国政府向争端解决机构提请解决争端,以此来保障本国投资者(跨国公司)的利益在其他国家不受损害。动则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使得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加入WTO的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管理权面对跨国公司而不敢为。
(四)“鼓励外商投资”思想的惯性作用使东道国给予跨国公司“超国民待遇”。
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为吸收外资而出台的各种优惠鼓励措施实际上构成了对东道国本地企业的歧视,即国内所说的“超国民待遇”。我国加入WTO之后,承诺对待外国投资者适用WTO规则中的非歧视非待遇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解决的是对待各国投资者的问题,国民待遇解决的则是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本国企业间的关系。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在税收或其他方面大都给予外国投资者以优于本国企业的优惠,这种“超国民待遇”在实际上带给本国企业不利因素,也使得东道国面对跨国公司的滥用优势地位行为不敢有所为。
WTO规则可谓是为跨国公司的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实然的层面上看,跨国公司的确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扩张,依靠其雄厚的财力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甚至于政治的变化,它们为自己的利益不停地进行活动,然而它们并不满足WTO为它们争取到的各种好处,它们追求的是一种彻底的零和博弈[5].这种结果的发生与东道国引进外资的目的相左并最终损害本国的经济正常发展,对于世界整体的经济发展最终是不利的。因此,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无论是国内控制还是从国际层面都显得十分必要。
二、WTO规则之下,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内能否受到规制?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确定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投资一般采用在东道国境内设立企业的方式,无论是根据国际法上主导的属地管辖原则还是根据属人管辖原则,跨国公司当然应受东道国的规制。跨国公司在我国国内进行投资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开发、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外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资并购这八种形式。这些企业均是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所设,性质上属于中国企业,并且企业的运作均应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因此我国对于国内的跨国公司有权进行规制
WTO规则之下的非歧视待遇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弱化市场准入条件的主题,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并不指代跨国公司可以不受东道国的法律约束,可以不受东道国的规制。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包括:1、经济政策。中国将给在华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同等待遇,给予包括单独关税区在内的所有WTO成员以非歧视待遇,保证国内法律、法规等与WTO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相一致,并在官方刊物上公布有关政策或信息;2、保证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框架;3、对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作出符合WTO规则的修订等。这些承诺在WTO规则之下做出,符合其要求,但未放弃对在华企业的规制权。跨国公司作为在华企业的一种形式,本身并没有不受规制的豁免特权,相反,跨国公司如欲在我国得到更好的发展,也应接受我国对其进行的依法规制。
二、外国对于本国跨国公司的规制情况
虽然国际社会早就注意到跨国公司行为给东道国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由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及20世纪以来贸易自由化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因而对于跨国公司的国际规制显得尤为艰难。2000年6月27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的《OECD关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指南》是直接针对跨国公司行为的最新成果,但如同先前国际社会通过的一些守则一样,该指南并不是一个国际性的立法,对跨国公司来说不具有约束力。跨国公司对有利自身的此类守则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接受,但涉及到约束其行为的守则,则不予理会。
如前文所述,跨国公司企业营业地在东道国境内,其一切经营活动在东道国境内,应遵守东道国的法律,东道国对于跨国公司理应有管辖权。因此,对于跨国公司的本国规制才是重点所在。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英美等国均以本国的反垄断法进行调整(英美等国对于跨国公司的规制集中于在其本国形成的垄断,而对于本国的跨国公司在国外的投资则表现出大力推进贸易自由化、进一步放松管制的态度);在发展中国家,对此类问题大都处于探索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印度的贸易自由化是不彻底的,其努力塑造信息大国形象,大力扶持本国的IT产业。印度面对WTO对其政策的不满指出,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政府对贸易的介入是合理和必需的,除非WTO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保障条款。
三、我国在WTO规则下对跨国公司的规制方式
跨国公司形成垄断、阻碍相关产业发展、使我国消费者面对其高额的利润掠夺、背离我国对外资引进的初衷,这些现状是我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的必要性体现。我国相关法律的缺失也使得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毫无顾及地进行垄断行为,如对我国优势行业的强势企业近乎全行业的并购,全然不考虑市场的集中度和垄断趋势。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行为进行规制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能真正促进经济的正常增长,使我国的消费者能从跨国公司的介入中得到真正的实惠,这些构成了对跨国公司进行本国规制的多元化价值目标。价值目标的多元化使规制手段或方式的多元化成为必需,对于跨国公司这一特殊主体在WTO规则下进行规制,仅以立法、司法或行政等单一的传统的规制模式是难以奏效的,而应通过在刚性规则指导下的软约束为主导的综合规制,具体表现为:加强民间组织的力量并以下几种方式的并行来抑制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充分重视民间组织的力量,赋予其一定的权利,作为对跨国公司规制的主要力量。此为对跨国公司的软约束。
市场中发生的状况由市场中的主体来解决更具可接受性。近年来,各国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展的很快,它们有着各种不同的宗旨和目标,例如劳工联合组织、消费者协会、环境保护团体、国际媒体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其他一些非政府组织。由于这些组织是成员通过自愿的方式组织在一起,他们会为了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工作,许多跨国性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贪赃舞弊行为也是由一些民间组织得以公开曝光并使之得到有效遏制,民间组织维权逐渐成为对抗强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我国的民间组织还处在发展之中,有着自己的特点——民间组织在法律的框架内设立,与政府部门有着一定程度的联系。如较成熟的消费者协会,即是一种半民间半官方的组织形式。虽然我国民间组织受规模、数量和广泛性的限制,目前还无法形成一种制衡机制,但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力量。如武汉野生动物园的“砸布事件”,面对奔驰公司不负责任的行为,部分车主事后自发组成了“奔驰汽车质量问题受害者联谊会”,向奔驰公司主张权利。在这样的态势下,奔驰中国有限公司才与车主们协商,做出友好的表态。对于“砸车事件”本身本文不予评论,但结合此前发生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和三菱“帕杰罗”越野车事件这些国际著名跨国公司的不负责行径,通过民间组织的行为对跨国公司进行约束的结果显示出了比政府出面更方便、更快捷的优势。因此,我国应该鼓励此类民间组织的发展,不仅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保护民间组织的发展[6],而且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适应现实需要而产生的民间组织也应予以支持,在合理的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包括对一些事件信息、形成一定的消费者联盟等,对跨国公司进行软性约束[7],这也正符合WTO规则所倡导的削弱政府的投资管理权的发展模式。
(二)确立规则体系来约束跨国公司的行为。
鉴于跨国公司在目前世界经济体系乃至政治环境中的影响,传统的刚性的规制方法逐渐为弹性规则所代替,并且在WTO规则之下的我国也不可能采取完全的刚性规则来约束跨国公司的行为,而应通过完善竞争规则和产业规则对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行为进行调控。但也需明确的是,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投资毕竟是在我国国内的行为,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对其在国内的行为有着当然的管辖权,而且竞争规则和产业规则也是在刚性规则的框架内产生,民间组织的运行也需在刚性规则的指导下进行,因此,对其跨国公司规范的刚性规则同样不可缺少。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反垄断法》,这一缺失使我国企业面临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等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制显得底气不足,民间组织的软性约束也只能寻求边缘性突破,无刚性规则的底蕴使得规制无法触及其本。故我国在竞争规则的制定之中理应尽快制定刚性的《反垄断法》等法律规范,结合产业指导规则,运用刚柔并济的规则体系指导民间组织运行,政府管理部门的投资管理权也因此获得规制跨国公司的正当性依据。
(三)利用媒体等第三方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督,建立一定的评价机制。
跨国公司皆以利益为其行为导向,从其长远利益来看,每一家跨国公司都不希望在足够广的范围内有对其不利的报道或舆论出现。从其根本来说,跨国公司大都愿意与东道国能和谐地相处,但在某种特定利益的驱使下,某些跨国公司也可能借其巨大的实力做出不顾东道国利益的行为。如果我国能建立起一套评价机制,客观地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评价,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评价回馈到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当中,跨国公司对于自己的行为也会自觉地加以约束,以防止可能出现的不利的国内、国际影响。在这一套评价机制中,媒体(并非仅是国内媒体)应担当重要角色,广义上的消费者作为评判者,使跨国公司能预测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以此评价机制激励其正当行为,约束其滥用优势地位等不正当行为。
以民间组织机构力量为主导,加之一定的规则 在这一框架之中,重点是在刚性规则体系指导之下的软约束,刚柔并济,“软硬兼施”,使本国规制的每一步均符合我国作为WTO成员方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给跨国公司设定过多的限制,而是在进一步营造鼓励投资、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对于跨国公司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进行约束,此种规制有利于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长远发展,最终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也符合我国引进外资的初衷,达到“双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董世忠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第416页
2顾玲妹《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从思科诉华为案谈起》,《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2期
3张瑞萍《WTO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现代法学》2005年5月
注释:
[1]本文中“本国”仅指我国大陆地区。
[2]董世忠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第416页
[3]顾玲妹《对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从思科诉华为案谈起》,《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2期
[4]张瑞萍《WTO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现代法学》2005年5月
[5]经济学术语,指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宁可使得对方一无所获。
[6]我国消费者协会即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立的组织机构。
跨国公司论文 3
关键词:跨国公司并购经济全球化
Abstract:Sincelate1980''''s,transnationalmergerandacquisitionhasbecomeaworldtrendandmajorForeignDirectInvestmentmeans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Withthecompetitionamong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arebeingintensifiedcontinuously,themarketofChina,whichhasgreatpotentialitiesandupgradedmarketlevelshasbeenandwillcontinuetobethefocus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WiththejoiningWTO,Chinahasbecomemoreopeninitspoliciesrelatedtoinvestment,marketaccessandnationaltreatment,whichleadstomanymor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senteringintotheChinesemarketbythewayofmergerandacquisition.Thoughweareinaturntime,therearemanyproblemsinthemerge.Thispaperaimsatthecurrentsituationofthemergeandacquisition,analyzingtheadvantageanddisadvantageofthemergeandacquisition,puttingforwardsomeadviceonhowtofacingthemergeandacquisitiontrend.
Keywords: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mergerandacquisition;economicglobalization
引言
跨国公司,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西方报刊。1960年,美国学者戴维?利连撒尔在其《多国公司的管理》一文中正式使用了跨国公司提法。此后,在西方国家的报刊上经常出现,跨国公司、多国公司、国际公司之类的名称。跨国公司从经营的战略定位上,企业必须具有全球一体化战略,而不单纯追求某一企业或局部区域利益的得失;从经营的跨越国度上,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拥有经营性实体;从经营的控制权上,跨国公司需在一个国家设立母公司总部,总部对海外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从经营的决策体制上,通过一个决策中心贯彻母公司的战略意图。
九十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环境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世界经济向多极化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技术更新不断加快,知识经济改变了各国和跨国公司的竞争基础;面对日益变化的世界经济环境,不断加剧的竞争环境,跨国公司需要及时做出其战略调整,以保持并扩大其竞争优势。90年代末,全球掀起了第五次并购的浪潮,这次并购浪潮持续五年多,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国家都被卷入这次浪潮中,引起了世界的极大关注。它已� 这是跨国公司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战略重组活动。本文试图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给我国带来的利弊基础上,就我国如何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概念解析
(一)并购概念
第一,兼并(MERGER)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兼并的方法包括:(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它公司资产;(2)购买其它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它公司的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原股权,从而取得其它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第二,收购(ACQUISITION)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有两种形式: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购买一家企业的股份,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此要承担该企业相应的债权和债务;而资产收购则仅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收购方无需承担被收购方的债务。
兼并和收购都是以产权为交易对象的交易行为。它们的基本动因是相似的: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拓宽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实现企业生产战略调整等。是一种有效地增强企业实力和实现企业快速扩张策略和途径。
兼并和收购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在兼并中,被兼并企业将丧失法人地位,兼并企业将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和债务的承担者;但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它的产权只是部分转让,收购企业以其出资成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债务。
在实践中,由于兼并和收购二者的相似之处远超过其区别,所以经常将其统称为“并购”或“购并”。
(二)并购类型
企业并购类型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第一,按双方产品与产业的联系划分,并购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当并购双方处于同一或相近的行业、生产或经营同一或相近的产品,并购使资本在同一市场领域或部门集中时称为横向并购。如1998年美国克莱斯勒公司与德国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并购。
横向并购可以加强企业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但并购后行业内企业数量减少,个别企业规模扩大,容易形成共谋或垄断,对竞争有潜在的负作用,因此横向并购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管制。
(2)纵向并购。它发生在处于生产经营不同阶段的企业之间,是在生产、经营、销售上互为上下游关系的企业间进行的并购。如制造业企业对其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中间的运输公司、下游的销售商甚至最终用户的并购。生产链的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可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实现生产交易内部化,更有效的组织专业化生产。
(3)混合并购。是对处于不同产业领域、不同产品市场、从事不相关业务类型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后将产生跨部门、跨行业的多种经营企业。
这一类并购可以降低单一行业企业风险,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范围。可以实现不同企业间的资源互补和各种资源的优化组合。还实现企业经营行业的战略性转移。如以生产“万宝路”香烟而闻名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将香烟利润转移,并购一系列食品公司,进行跨行业经营,最�
第二,按并购实现的方式来划分,并购还可以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
(1)协议并购,又称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联系,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磋商,达成共同协议,实现所有权的转移的并购方式。它容易得到目标企业的理解和股东的合作,并能够较好得获得目标企业的一些内部资料和信息,降低并购的风险和并购后的整合难度。但谈判过程可能因耗时长,目标企业要价高导致契约成本会过高。这种并购一般属于善意并购。
(2)要约并购,又称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并不向目标企业直接提出并购的要求,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收购目标企业已发行的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从而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并购方可以利用目标企业股价下跌之际,大量购进;或是在证券市场上以高于目标企业当前股价水平大量收购该企业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这是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并购上市公司的基本形式。
当并购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取得一定比例的目标企业的股票时,要依法向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和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并按依法公告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票以获取股权。
间接并购在股票市场上进行,受到市场规则的限制,而且极有可能引起目标企业的强烈反抗,采取各种反并购手段,最后使并购方付出过高代价取得目标企业。这种并购属于敌意并购。
第三,按并购是否是双方友好协商来划分,并购可分为善意并购、敌意并购。
(1)善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事先与目标企业进行协商,征得其同意并通过谈判达成收购条件的一种并购方式。双方在谈判中可以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降低并购风险,避免因目标企业反抗而造成的额外支出。但善意并购中并购方不得不牺牲自身的部分利益,以换取对方的合作。
(2)敌意并购。是指并购方并不事先协商,在证券市场上采取大量收购目标企业股票,意图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在遭到其反抗后仍强行收购的行为。这种方式使并购方完全处于主动地位,而且行动快,时间短,不 但由于无法取得对方的合作和内部资料,给公司估价带来困难,而且目标企业的反抗也会带来较高的收购成本。
由于敌意并购容易引起股市的波动,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各国政府都会对其有一定的管理和限制。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行为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初,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投资的模式开始出现。1992年4月,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简称中策公司,它是1991年12月12日在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基础上易名而成的)收购了山西太原橡胶厂,从而开创了改革开放以后外资在华并购的先河。2001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政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一切为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有力开展创造了便利的条件。跨国公司在华并购进展更快,外资�
(一)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方式
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可分为并购非上市型与上市型企业两种类型:
第一,跨国公司并购非上市型企业的方式。
(1)整体收购。外商整体收购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组成外商独资企业,从而使该企 典型的案例是香港中策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的收购行为。“中策现象”是外商投资并购的起点。
(2)合资控股。合资控股是指外商与中方合资,外商注册资本超过50%,以绝对控股的形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合资控股”是外商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最普遍的形式。“合资控股”和“整体收购”相比,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首先,收购成本低廉。“合资控股”只需要收购企业50%以上的股权,即可达到控制企业的目的。比如“中策公司”以5l%的股权就控股了我国一批国有企业。其次,使外商收购我国国有大中型企 “整体收购等于我国向外商出售国有企业,尽管目前有一些这样的情况,但大都是一些小型企业,而且还要受到某些政策的约束。然而“合资控股”则不同,外商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中方大型国有企业合资,并要求控股,这对中方来说,就是国有企业“嫁接”外资,这样外商通过“合资控股”方式,便达到了事实上并购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目的。外商采取“合资控股”方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其经济动因是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合资控股”,可以利用这些企业现有的优势,占据国内的一大片市场,扩大在我国市场的占有率。
(3)增资控股。外商在一开始就提出合资控股的要求不被接受时,便转向一般性的合资经营。一些经营效益好,产品畅销的合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者看到市场前景广阔,便在合资经营中要求增资扩股,中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难以注入大量资金,所持股份自然会降低,外方由参股变成控股。
第二,跨国公司并购上市型企业的方式。在跨国公司抢占中国这个拥有巨大潜力市场的浪潮中,我国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已越来越受到外资的垂青,跨国公司已把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作为进军中国市场的跳板。并购方式多种多样,有直接控股参股,也有间接收购,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方式:
(1)“北旅模式”。A股市场协议收购法人股份,即通过协议认购内资法人股。1995年8月9日,北京北旅公告称,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腾忠商事株事会社通过协议一次性购买北京北旅未上市流通的法人股4002万股,占北旅总股本的25%,成为北旅的第一大股东,日方同时承诺,所持股份8年内不向中国境内法人或个人转让。此举的意义,就在于创造了一个我国上市公司法人股转让的先例——向外商协议转让。
(2)“赣江铃模式”。即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拟发行的B股。在北旅事件发生10天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另辟新径,与赣江铃达成协议,以4000万美元购买赣江铃新发行的B股的80%,占新股发行完后赣江铃总股本的20%,
(3)“福耀模式”。即收购国内上市公司原外资股东股权。1996年3月,法国圣戈班间接控股福耀表明了外商控制我国上市公司的新动向。出于进军我国玻璃市场,继而开拓东南亚市场的需要,法国圣戈班工业集团于1996年3月在香港收购了福耀玻璃两家发起法人股东——香港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鸿侨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持有福耀42%的股份,取得了福耀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特征
第一,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目标企业集中在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主要是制造业(家用电器、食品、日用品等在中国国内生产能力已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在第三产业以及高科技行业(如金融、咨询、传媒、信息技术等)的并购活动还很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第三产业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还比较低。
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大多数是质地较为优良的企业。这些企业或者拥有可观的市场份额,是国内市场上的主要生产厂家,在某个区域市场里面居于主导地位(如米其林并购的上海轮胎橡胶厂是国内最大的子午线轮胎生产厂家,占有三分之一强的市场份额;吉利并购的上海刀片厂也曾是国内最大的刀片生产厂);或者具有优良生产资产(如伊莱克斯并购的湖南中意冰箱、南京伯乐洗衣机和杭州东宝空调);或是拥有受过良好培训的技术工人;或是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当然,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中也有一些是经营不善、生产设施老化、负债严重的企业,但政府对跨国公司承诺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从而鼓励跨国公司进行收购。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央政府鼓励美国柯达公司并购了中国感光材料行业几乎所有的主要生产商,这些厂家由于缺乏后继技术能力并且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而柯达公司换回的优惠条件是中国政府在2002年之前不允许其全球唯一的竞争对手日本富士胶卷公司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
第二,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类型大都是横向型,并谋求绝对控股。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大都是横向型的,目标企业从属于跨国公司既有的经营领域。跨国公司通过横向型并购将其已有的经营业务顺利拓展进入中国,以期达到行业内规模经济,获得垄断利润。到目前为止,在化工行业中,全国最大的59家定点轮胎厂被外商控股的有10家;医药行业中最大的13家外资投资企业中,外商控股51%以上的有7家。
跨国公司一贯强调对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因此,它们绝大多数取得控股的地位。跨国公司不一定百分之百控股,它们只需获得绝对控股(股份大于67%)、或实现多数控股(股份大于50%)。多数控股的典型例子是阿尔卡特收购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收购中方股东以及另一外国股东的18.35%的股份,从而拥有上海贝尔50%+1股的股份。
第三,并购采用的方式由合资、购买资产发展到借助证券市场实施并购。
1995年以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主要通过和目标企业建立合资企业、和利用对既有合资企业增资收购中方投资者股权两种方式实现;95年以后,更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借助证券市场完成并购,如“北旅模式”。此外,目前,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活动中还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就是所谓的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后境外上市的运作,如中策公司将其控股的太原双喜轮胎公司的55%的股权和杭州橡胶公司51%的股权在美国百慕大注册为“中国轮胎公司”,并在纽约上市。这种运作实际上只是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延伸,其并购方式仍然包含于上面提到的这几种形式。
第四,由资本营运型并购转向实体经营型并购。
早期在中国发生的几次著名的跨国并购可以归纳为资本营运型并购:外方投资者并购中国国内的企业后并不参与企业的实际经营和管理、而是将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后拿到跨国公司本市场上市,并在跨国公司本市场上实现原有投资的退出。从本质上讲,这些外国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跨国公司,而仅仅是一些全球投资基金公司,其典型的代表是在香港上市的中策公司。随着跨国公司并购在中国的兴起、以及中国企业选择外方合资者的日益成熟,资本营运型并购在大多数行业都让位于实体经营型并购,即由真正从事某一行业实体经营的跨国公司进行的并购。
第五,国有企
在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案例中,国有企 这反映出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资产存量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被跨国公司并购也是国企改革的一种出路。
三、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利弊分析
跨国公司借助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眼前的利益,获得长远的利益甚至取得长久的控制力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所在。目前国内多数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不仅缺乏资金、设备等发展所需的硬件,更为缺乏的是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经营理念、国际市场渠道等支撑发展所需的软件。跨国公司在并购后输入资本的司时也输入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等软件,能够大大缓解国内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之困。但是美国跨国公司并购后常会带来相关行业的大洗牌,导致众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倒闭,打破原来的市场结构,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容易造成垄断格局,甚至会摧毁民族产业,导致大量的破产、失业和太高的外资依赖度。
(一)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对中国经济的正面效应
第一,资金输血。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能有效的补充我国资金不足,迅速形成规模经济的生产能力,增加社会有效供给。据估算,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大约需要资金2万亿——2.6万亿元,如此巨额资金,不可能全部从国内筹集,因此,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成为重要的现实来源。随着跨国并购数量的增多,外资的流入也大规模增加,这有效地缓解了中国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跨国并购带来外资的流入和跨国并购企业的良性运转,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保持繁荣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二,技术创新。跨国公司在并购中国企业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了我国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有利于我国新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支柱的形成。
第三,制度创新。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可以促进市场导向型制度体系的建设,促使政府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减少行政手段的干预,从而有利于我国市场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企业真正转变机制,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变原企业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为国有资本与跨国公司混合的资本结构,从而使过去模糊不清的产权关系变得明晰起来。
第四,市场创新。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在给跨国公司拓展市场的同时,也为我国国内市场带来了新的竞争机制,使我国企业直面国际竞争。我国企业大都对国际市场的行情不太熟悉,跨国公司参与后,既可以迅速赶超国际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水平,又可以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方的国际关系、先进的营销观念和销售网络,把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并发挥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优势,直接对外经营,增强企业出口创汇能力。
(二)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对中国经济的负面效应
第一,国有资产流失。由于我国目前产权交易不规范,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主要原因如下:(1)资产评估不规范、不严格。一方面国有资产露评、低估问题严重。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是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的阶段开始的,许多被并购的中国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与评估,有的虽然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但由于当时资产评估制度不完善,评估方法不科学,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外方资产的价值往往被高估。在跨国公司以设备为股本的投资中,很多中国企业并没有要求跨国公司将投入的设备拿到商检部门进行检验和评估,跨国公司设备高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国有资产出售收入管理不善。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商的资金有分批投入的优惠规定,导致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这一点拖欠资金。而且有的地方在收到资金后,对资金的使用方向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私自改变其用途,而不是按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用于资本再投入。(3)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寻租”活动。某些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者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有意地帮助跨国公司低估国有资产价值,人为地压低国有资产出售的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无形资产流失。在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过程中,中方品牌被外商大肆“蚕食”,由此造成的无形资产的流失是目前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市场垄断问题。目前,跨国公司在我国一些地区或行业整体并购中国企业,具有非常清楚的控制、垄断中国市场的动机。例如饮料市场,几乎完全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天下。可以说,跨国公司通过并购造成的市场垄断已经成了无法避免的问题。
第三,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产业结构、地区布局不合理。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多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如果不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行为加以引导,长此以往,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引起的产业结构问题会日益突出,也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此外,跨国公司并购的中国企业还存在地区分布不均的问题,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的投资存量比重相当少,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在地区布局的不合理,将引发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加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引发资源在地区和产业之间的重新配置,加大我国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的成本。跨国公司通过为其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研究与开发、销售、市场信息、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控制我国部分国有骨干企业,操纵和影响一大批协作配套厂家,如果一大批效益好、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被外商控制,将不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调控,长此以往,势必会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部分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不利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后,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将控股的企业在形式上进行包装,在境外上市或转手获利,抽走资金,从而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同时,跨国公司通常选择效益较好的企业或企业的精华部分,把原有的债务、离退休人员、富余人员的安置包袱留给社会或原有企业,使这部分国有企业更加难以生存,职工处境更加艰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跨国公司并购的是上市公司,还会冲击证券市场。跨国公司并购的消息一经公布,目标公司的股票往往会受到过度炒作,庄家借题发挥,疯狂拉抬,散户也会狂热追捧,极大地冲击股票市场,加大了股市风险。例如,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伊藤忠商社协议受让法人股参股“北京北旅”,消息公布后,“北京北旅”股票猛涨,短时间从5元一路攀升到12元,仅消息公布的当天成交就达2600万股,换手率40%,沪深股市由此掀起了一股炒作跨国公司并购概念股的风潮。这种纯粹由于跨国公司并购消息引发的股价剧烈震荡,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另外,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资本对中国企业的并购,将导致我国经济的虚假繁荣与泡沫现象。国际金融资本对中国企业的并购,与跨国公司产业资本并购中国企业有所不同,其目的往往是为了短期套利,即将并购后的企业进行“包装”,取得在境外上市或者再转卖给相应的跨国公司,从中牟取差价。金融资本的并购通常不能为中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仅仅是一种投机性的短期投资,容易助长通货膨胀和“泡沫经济”现象,埋下引发经济危机的隐患。
四、我国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对策
跨国并购将是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因素,所以面对跨国并购,我们应在正确认识其利弊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来引导跨国并购,积极利用其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面,限制其消极的一面,以此来继续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跨国公司若通过并购的方式投资中国市场,必然会首选具有制度优势和资源优势的企业,因为投资这些产权清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企业,跨国公司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跨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内部化优势。在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收购存在两个巨大的制度:一是要收购的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清晰,收购标的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风险;二是由于产权不清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收购后的企业组织将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优化配置,影响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因此,必须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多元的国有产权主体。活跃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产权能够真正流动。
(二)制定和完善跨国并购的法律体系
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行为,离不开良好的法律体系。健全而规范的法律制度,可以节约交易的成本,减少并购的不确定性的风险,使跨国并购快捷而顺利的完成。世界知名的专业服务机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90%的在华外资公司高层管理者表示,计划在未来3年间扩展在华业务。但受访者认为中国的法律环境是加人世贸组织后在经营业务上的主要障碍。目前,中国现有的几部外商投资法律主要是规范外商在国内新设企业,对于跨国公司以购并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则没有涉及。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颁布的《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外商可以参与购并国有企业,但在兼并、收购的步骤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措施。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的推出,标志着一个较为完整的外资并购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该规定称,所谓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或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以及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资产并购)。这次规定的实施只是向并购法规体系的完成迈了一小步。并购还涉及一些配套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如证券交易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其中许多规定对于并购这一新的投资方式来说并不适用。为便于我国政府将国际并购纳人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达到吸收外资和保护国内有效竞争的双重目的,同时又有利于跨国公司的投资,降低投资者对实施并购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所有针对国际并购的立场、政策、审查程序等都应在法律中体现出来。我国当前最迫切的立法任务应是制定《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等法律。
当前我国既要重视对促进跨国并购增加的立法,还要重视对并购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以防止外面的产业控制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并购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
(三)培育更加成熟的证券市场,加快建设中介服务体系
通过证券市场推进跨国公司对华并购投资,应该是今后重点努力的方向。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企业并购交易的公正性、公平性能较好地得到保证。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上市,在条件成熟时,还可考虑对外国投资者开放A股市场,使证券市场进一步发挥促进跨国公司对华并购投资的作用。此外,要加快建设包括产权交易、融资担保、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全面的中介服务体系,使跨国公司考虑并购投资时,能寻求到可信任的中介服务。跨国并购是涉及专业知识范围较宽、难度较高的交易行为,需要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来操作,如大型跨国投资银行、价值评估机构、会计事务所等。而我国国内目前还缺乏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以资产评估为例,我国缺乏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高素质的专业评估队伍和科学的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往往隶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这影响了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外资并购中难以令外商信任。再加上评估标准和方法不科学,评估行业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结果往往是导致评估操作的不规范。另外,许多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身份不清楚,同时具有法规制定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这常常引起外商的疑问。需要一方面培育国内的中介机构,尽快学会按国际规则操作,另一方面开放这些服务业务给国际中介机构,并尽快本地化。我们要鼓励国内的这类中介机构进行合并以提高规模和竞争能力,与国际企业竞争,也允许外商在这些服务行业的跨国并购。
(四)放宽跨国并购的行业限制
跨国并购大多发生在金融、保险、电信、商品流通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由于这些行业不是我国的优势,相对的开放度也就很小。但实际上这些行业正是我国着重培养参与国际竞争的垄断性行业,如果能正确看待扶持本国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关系,利用跨国并购,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投资,就应该顺次开放这些行业。鉴于我国吸引外资近年有所下降的状况,以及东南亚国家采取更加优惠的引资政策所带来的竞争压力,我国对外商投资领域近年有所松动,如2000年在金融业、保险业、投资公司、航空业、工程公司、旅游业、中介服务等八个领域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不过,从跨国并购的角度而言,这些政策的力度似乎还显得不够。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顺应跨国公司并购的潮流,加大开放的力度,在金融、保险、电信和医药业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提升。当然,考虑到上述领域特别是金融业的敏感性,对其开放既要积极还要慎重。
(五)积极推进我国企业跨国并购
企业要想变强,必先变大。众所周知,《财富》所评的世界500强,其实称500大更为合适。因为有一些500强企业的盈利还少于中小企业,甚至个别公司如韩国大宇则出现了亏损,有的乃至破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少领域要想成为强者,必须先把企业做大,大是强的前提。如汽车制造业,国际公认的最低规模效益线为30万辆的年产量。中国加人WTO后,预计国外的汽车巨头、钢铁巨头、家电巨头将会进一步抢夺中国市场。在上述市场上,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应首先通过国内并购,培育出一批具有规模经济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积极展开与跨国公司的竞争。我国大企业也应积极实施跨国并购。美国和西欧各国同属发达国家,其领先企业面对的是一片广阔的具有相同消费层次的市场,所以英国的沃达丰电信公司收购美国的企业后,也有足够的能力在美国市场大行其道。同理,中国的国内领先企业同样会面对一个广阔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能力去占领这些市场的,因为中国企业具有自身的比较优势。至于文化和管理上的差异,也会在谋求共同利益的目标下得以克服。另外,在国内市场上,现存大批外商投资企业,我国有能力的企业可在国内对其实施并购,也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跨国并购。
结论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市场,一直是跨国公司竞相追逐的目标。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有关限制性政策的逐步取消,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可以预期跨国并购将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之一。跨国并购一方面有利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但同时跨国公司并购的目标和我国的利用外资目标存在着差异性,而且跨国并购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我们不仅仅要看到它们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更要看到其对中国经济安全的负面影响。本文在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夸张的影响时指出国有资产流失,市场垄断,产业结构是我国面对跨国公司在华扩张并购时必须要注意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方面要加快国内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要放宽并购行业限制,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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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论文 4
1.跨国经营发展总体态势较好,跨国经营企业大大增加,但总体投资规模较小,与FDI流入量相比,我国跨国经营刚刚起步。
2002年6月,中国在境外累计设立非金融类企业6758家,协议投资总额为132亿美元,中方投资额为88.8.亿美元;2003年6月,我国累计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了7178家非金融类企业,协议投资总额147.9亿美元,中方投资额近100亿美元;累计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约123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79.2亿美元。目前,从事跨国经营的中国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
就企业类型而言,企业跨国经营已经在不同的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企业展开。既有中石油、中石化、海尔、联想等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化程度的企业,又有一批民营企业,如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等也在积极走出国门。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比重近年来有所上升。就行业而言,我国的跨国经营已经涉及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多元化格局。尽管如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仍是刚刚起步。总体表现为,(1)与我国每年FDI的流入量相比,对外投资总额差距明显,我国目前对外投资总额仅占FDI流入量的20%.(2)对外投资的企业多,但投资规模小。据统计,1999年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平均金额只有:220万美元,而目前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是450万美元,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是600万美元。(3)跨国经营的企业多,但形成跨国公司的企业少。目前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已达3万家,相当于世界跨国公司总数的近1/2,但还没有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这反映出我国跨国经营的总体水平不高。(4)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贸易加工类企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少。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的分布行业主要是贸易型企业,占61%;其次是资源开发型企业,占19%;生产加工型企业,占12%;交通业占2%;其他为6%
2.大企业在迅速成长,进入世界500大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相距甚远
近年来,我国大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1996年,我国进入世界500大的企业只有3家,1999年增加到9家,2000年和2001则年发展到l1家,是1996年的近4倍。从营业收益率来看,2000年到2001年分别已经超过了世界500大的平均收益率0.25和2.5个百分点。2001年均超过了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水平。平均利润也大幅度增长,1999年为3.7亿美元,2000年为11.51亿美元,2001年为11.07亿美元,高于500大的平均利润55%.这体现出我国企业在世界跨国公司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企业质量也大大提升。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差距甚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入500大的企业总体数量仍然很少。拥有大规模企业的多寡是衡量一个国家跨国公司实力的重要标志。以2000和2001年为例,美国分别为185家和197家,日本分别为104家和88家,韩国分别为11家和12家,与之相比,我国平均数分别为美国的5%,日本的11%,与韩国大体相当。
(2)进入500大的11家企业仍不具有世界优强跨国公司实力。2000年到2001年,从我国进入世界500大企业的11名企业的排位上看,总体靠后。排在前100位的只有3家,第一名中国电力2001年由第77位排到第60位,仍没有进入前50名。从营业额来看,2001年与2000年相比,有6家下降,其中最多的下降10.4%,平均下降水平高于500大平均水平0.2%(分别为-0.6和-0.4)。从利润看,平均利润虽高于500大的平均水平,但11家企业与2000年相比,仍有5家企业利润下降,其中最高达58.6%.从雇员人数来。我国企业平均人数为491248人,而500大则为95621人,远远高于500大的平均水平5倍多。
(3)进入500大的我国企业基本属国家垄断企业,市场竞争力差。进入500大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1家)、石油化工(3家)、电信(2家)和银行业(4家)。这些企业均属政府组建,市场垄断较强的国有企业。而500大前10名的企业中,一半是制造业企业,其中,排名第一的沃尔玛为零售业企业。这说明我国大企业主要是靠行政手段产生的,市场竞争力差,这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有着本质的不同。
3.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企业集团的组建初见成效,但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1997年国务院15号文件,提出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集团。1998年以后,通过资产重组,我国产生了一批大型的企业集团。如,1998年,国务院批准石化行业组建了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1998年11月,上海钢铁企业实行战略重组,组建了宝钢集团;1999年,国务院决定将航天、航空、核工业等5个军工总公司重组为10个集团公司;1999-2000年,中国电信业也重组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中国卫星通信和中国联通四大集团公司。这些集团的重组整合了企业的核心业务,削弱了行业垄断,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高。到1999年末,我国省部级以上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约有2767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1818家,占面上企业集团的65.7%.这其中,工业企业集团资产总额占面上集团总资产的66.9%.国务院批准组建的126家企业集团资产额占面上企业集团总资产的50.9%.通过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的企业集团大多数是政府行为组建的。
可以说,我国企业集团是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基础。但这种靠行政命令捆绑的集团,难以真正解决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它与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在形成途径、投资主体、治理结构和形成环境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形成途径上,国外跨国公司多数是在市场竞争中靠并购、联合、重组形成的,集团内有天然的资产关系;而我国企业集团则是在政府背景下靠行政划转、行政授权形成的,集团内部难以理顺资产关系、形成真正统一的决策体系和发展战略。在投资主体和治理结构上,国外大公司的投资主体明确,母公司的股东是投资者以投资方式进入,出资人到位,治理结构比较有效;而我国多数企业集团母公司的股本则是以授权方式进入的,母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出资人不到位,多数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治理结构。在形成环境上,国外大公司多数是在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市场竞争规则成长壮大的;而我国则是由传统计划经濟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存在着难以逾越的体制性障碍。这些行政组建的集团公司占据了我国企业集团的大多数,是导致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差,难以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匹敌的重要原因。
二、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思考
1.以大型国企为依托,作大作强大型企业集团,使 一是经过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三年脱困目标如期基本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我们已经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子。二是近10年来在发展企业集团方面,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教训。三是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发展前景好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在国际化战略上取得了成功。以海尔为例,海尔在海外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集团化的实施和国际化战略。2002年实现全球营业额711亿元,海外营业额达到10亿美元,利税总额达到44亿元。先后在106个国家设立了3万多个销售网点和10个技术信息网络。目前,海尔集团建立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设计、制造、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整体战略布局及国际化框架,完成了“海尔的国际化到国际化的海尔”的跨越。又如联想集团,为向海外发展设立了三个阶段:第一步是办贸易公司,以了解市场,选择产品开发为突破口;第二步是成立海外研发中心、建立生产基地和世界销售网络,第三步是1993年在海外股票上市,成功地实现了国际化战略。到2000年,我国共有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2655个,一些企业集团在跨国经营上已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这些为发展我国跨国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市场份额、资本市场市值等规模的大小是挤身于世界级企业的显著标志,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世界500大的主要依据是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规模进行排名,跃居榜首的零售巨头沃尔马,2002年的营业收入为2198亿美元;进入美国《商业周刊》的1000家企业,则要根据各企业在股市的市值大小进行排名,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当属通用电器和微软公司,2001年的股票市值分别达到了4867亿美元和3691亿美元。企业规模意味着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地位和影响力,若达不到相当的规模,就无从谈及世界级的企业。
大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但大而不强,意味着效率低下,同样缺乏竞争力。与世界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无论规模和效率都相差甚远。在规模上,2001年,我国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合计仅相当于世界500强前两名的收入之和。据《中国发展报告2002年》显示,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平均资产规模只有2002年世界500强的6.46%,平均营业收入只有世界500强的5.26%;劳动生产率水平低,中国企业500强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人均资产、分别只有世界500强的12.95%、29.62%和1.57%。从赢利能力来看,中国企业500强平均利润只有世界500强的12.06%,少数企业亏损严重,约1/3企业利润缩水。
从进入500大的企业来看也是如此,如,排名第86位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总数为93.7万人,收入为400亿美元;而爱克森——美孚公司的员工总数为9.79万人,却有1920亿美元的收入。又如电力行业,2002年美国电力营业收入为612亿美元,利润为9.7亿美元,我国国家电力公司虽然也有营业收入为487亿美元,利润为9.81亿美元,但国电公司的员工总数高达116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两户企业从业人员合计210.4万人,是美国爱克森石油公司从业人员的21.5倍,而营业收入合计却是其42.7%.这一点,从上述分析中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吴邦国同志曾指出,“发展企业集团,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形成,不能靠行政手段勉强撮合,不能盲目求大求全;要在突出主业、增强竞争优势上下功夫。这说明企业集团作大固然重要,作强却是发展的关键。作大可以通过政府手段加以解决,作强则需要企业内在的实力。因此,大企业应瞄准世界优强跨国公司找差距,定战略,在企业国际化战略上下工夫,提高竞争实力。
进入世界级企业,关键是提高国际竞争力。1985年《世界经济论坛》在《关于竞争力报告》中指出,国际竞争力是“企业目前和未来在各自的环境中以比他们国内和国外的竞争者更有吸引力的价格和质量进行设计、生产并销售货物以及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机会。”它既包括企业现实的核心竞争能力又包括潜在的,通过学习、改进和创新的能力,集中表现为特定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和赢利率。国家经贸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中对企业集团的国际竞争力也作出了基本表述:技术创新力强,主业突出,拥有知识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力强,有健全的营销网络,拥有持续的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能力强,有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管理层和人才队伍、现代化管理手段,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规模经济效益好,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美国专家波特则认为,一国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资源条件,需求变化,相关与辅助产业状况,企业策略,结构与竞争者,机遇和政府行为等六个因素。
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存在较大差距。在电子机器和机械产业中,我国企业与日本企业的差距。日本企业总数为8万家,我国为14万家,比日本多6万家;日本企业产值为5417亿美元,我国为2277亿美元,比日本企业低3140亿美元;日本企业工业附加值为6491亿美元,我国为577亿美元,比日本企业低5914亿美元;日本企业销售利润率为4%,我国为2.6%,比日本企业低1.4%;日本企业的从业人数为412万人,我国为1246万人,比日本企业多834万人;日本企业研发费用为销售额的5.3%,我国为1.2%,比日本企业低4.1%;日本企业贸易竞争指数为0.65,我国为0.01,比日本企业低0.64.从这些重要指标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很差。1999年,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对46个国家企业竞争力的评价排序,中国处于第38位,得分仅为25.7.企业掌握的资源和拥有的能力是企业内在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而中国排位在第33位。
加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企业的研发能力。一个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没有知名品牌,没有独特的研发技术就谈不上核心竞争力,也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我国目前多数企业不拥有世界级的核心技术,高技术成分的设备要靠国外进口。技术创新能力也十分薄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据统计,全国22276家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只有31.9%,开展技术活动的只有50.3%.许多研发机构难以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的要求。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很低,大中型企业不足1.5%,参与研发的科研人员不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35%,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这个差距是巨大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研发投资都在5~10%之间,强者高达20~30%,巴斯夫一家的研发人员就超过1万人。目前,世界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又频频进入我国,这对我国的自主研发既是机会又是挑战。因此,加强我国企业的研发体系建设对于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显得尤为紧迫。
2.以民营企业为依托,积极发展中小跨国公司,建构我国市场经济跨国公司框架体系
(1)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获得了很大发展,已� 按国家统计局对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2001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企业个数、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及利税总额等均有提高。2001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93066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54.3%;其他指标均高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增长,2001年,工业总产值为2364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全部工业企业增长7.3%);完成增加值为6549.21亿元,比上年增加18%(全部工业企业增长9.9%);出口交货值达2955.26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全部工业企业增长9.9%);利润总额为90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9%.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2001年资产总计为19146.48亿元,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4.14%.这说明了我国民营工业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经济效益。
(2)我国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比国有企业具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我国民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产生、发展并壮大的,它的内部机制、经营方式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与国有企业相比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加入WTO以后,我国民营企业将摆脱不平等的待遇和“歧视”,与国有企业平等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近年来,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激起了跨国公司新的投资兴趣。一些跨国公司敏感地意识到,与民营企业联营是新的投资方向。如英国最大、欧洲第5大寿险集团最近在北京宣布组建英联投资公司,计划向中国民营经济部门投资1亿美元,重点发展民营新经济产业,特别是民营信息产业。这一战略动向不仅改变了中外合资的传统路径,导致中国市场由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主导的传统格局发生变化,也为民营企业通过与外资合作,迅速壮大,实现跨国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3)一批民营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跨国经营中取得了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高。如,联想、TCL、远大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跨国经营中发挥了骨干作用。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对我国温州民营企业进行了调查,在展望未来五年企业的海外经营前景时,61%的企 17%的企业已经或将要采取贴牌生产和品牌出口并重的方式。例如,温州康奈集团从2001年初开始实施“创国标名牌”战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巴黎、纽约、罗马、米兰、巴塞罗那等欧美7个国家的主要城市开了23家专卖店,并计划到2005年实现在欧美市场开100家专卖店的目标。这预示着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在国际化经营中站住了脚,而且形成了跨国公司的基本构架。这种由市场机制产生、以市场为动力发展的跨国公司将显示出比国有大企业更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当然,目前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还处于低级阶段,大多数企业仍主要选择以直接出口为主的方式。但随着企业资本积累的雄厚和跨国经营经验的不断丰富,跨国经营将会在形式上进一步深化。
3.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发展的动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我国企业要从根本上提高竞争力。必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实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解决国有资产产权单一的问题,使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只有这样,“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大规模重组”才会真正有效。
(1)应积极推进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使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竞争性领域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退出,真正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以资本为纽带,企业自发兼并扩张的竞争格局。
(2)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尤其到境外上市。境外上市能够有效地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实现国有资本的国际化流动,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融资能力。
(3)通过跨国购并的方式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优势企业应积极开展跨国购并,通过跨国并购实现快速扩张和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加速跨国化进程。
4.政府应为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对跨国经营企业给予宏观指导。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已� 目前,我国的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是“小儿科”。在理论上,还停留在探讨中国是否有无跨国公司阶段,对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状况缺乏总结和归纳。在经营上,跨国企业总体处于散乱无序的粗放状态,许多企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和经营经验,投资成功率较低。这些不仅使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的进程受到影响,而且影响了我国跨国公司与世界的接轨。为此,应以商务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战略,并给予企业跨国经营的宏观指导。
(2)用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自发地形成跨国企业集团,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政府捆绑的企业集团已经使我国企业饱尝了苦果。捆绑的企业大多“集而不团”,“大而不壮”,有些甚至分崩离析。因此,在企业集团组建上,政府应进行产业领域的宏观指导和协调,鼓励企业自发的并购扩张形成企业集团,使我国企业集团依市场机制产生,不应靠行政命令“拉郎配”。
(3)对大企业政府不应以扶持为主,而应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多年来的企业改革证明,一个企业仅仅靠政府的扶持是难以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只有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去拼搏才能富有生机与活力,才能“生命之树长青”。政府的扶持只能助长企业等、靠、要的思想,助长企业的优越感,削弱企业的拼搏意识。而那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都是在市场机制中产生的。因此,企业应减少对大企业的扶持,使它们与其他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竞争,做到市场面前,人人平等。
(4)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企业审批登记制度、企业税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为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打下了有利的基础,但有关政策制度还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跨国公司论文 5
我国加入WTO后,企业面对着纷繁复杂的市场经营环境。如何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更广泛、更深层次地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充分地利用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和资源,在国际竞争的大舞台上求得生存与发展,是跨国公司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在国际化经营中仍存在着不足,尤其是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面临的问题日趋凸显。
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地区分布中,近年来,我国跨国公司主要投资区域为亚洲和非洲,对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较少:2.跨国公司投资方式主要为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联营较少:3.就分布行业和企业类型而言,跨国经营已经在不同的所有制、不同行业展开,行业分布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对外投资初期主要集中于贸易,近几年已拓展到制造业、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等多个领域。企业既有中信、中石化、中建等国有企业,又有诸如万向、正泰、美的、华为等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
尽管如此,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还处于初始阶段,每年对外投资总额远小于当年FDI流入量。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境外投资企业多,但规模小。我国跨国公司众多,实力及资源禀赋不尽相同,但普遍规模都偏小,还没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跨国公司。无论是海外雇员人数还是资产总数,与西方跨国公司相比都是微乎其微的。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下,而发达国家对外投资单项平均金额在600万美元左右,发展中国家在450万美元左右。这反映出我国跨国经营的总体水平不高,也同时反映出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使得跨国公司对外融资受约束,企业很难有规模地对外融资。
跨国经营动机原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动机是向海外寻求新的市场和资源、获得技术信息,而降低成本、获得较高利润均不是现阶段我国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主要动机。这就表明这类企业到海外投资一般不是利用他们现有的自身优势去谋求利润和其他资源,而是为了弥补劣势去获得竞争中所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这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要是追求效率和发展全球战略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对外投资结构不尽合理。从产业结构来看,对外投资的低技术格局仍未改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贸易加工类企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产业偏少,诸如保险、电信、媒体等新兴服务业偏少。从投资方式来看,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占绝大多数,这与国际上的跨国直接投资以并购、合资为主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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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发达国家企业,我国中小企业有一定的成本优势。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数都是劳动密集型的,这样就具有了一定的比较优势。这既有利于它们在国内市场中采用内向型国际化经营,也有利于它们在国际市场采取外向型国际化经营。相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我国中小企业有一定技术优势。虽然整体上说来,我国中小企业技术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水平比较落后,但相对于拉美、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而言,就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加入WTO后带来的有利因素。当我国在2001年正式成为WTO的一员后,大量的外国先进企业和商品进入我国市场,加剧了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与此同时,根据对等原则,外国市场也逐步对我国进行开放,显示出巨大的吸引力,这两方面都有助于我国的中小企业树立国际化经营的意识,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的联系,提高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此外,WTO中的有关规定也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有人说21世纪的经济是属于“小而强的时代”,21世纪中知识经济的兴起,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的今天,跨国经营不再是大企业的事,中小企业在实力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同样可以进行跨国经营,开辟国外市场。据商务部统计显示,在中国对外投资主体中,民营企业数量超过70%,己经在全球五大洲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经营和投资。
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冲击了世界经济,加快了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金融危机产生的威胁影响到了各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使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增加;但是金融危机也为企业的跨国经营带来了机遇,各国恢复经济的政策减少了对外资的限制,中国逆市发展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奠定了基础,中小企业通过制定适宜的跨国经营战略就可以利用危机带来的机遇,实现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文献综述
为了更好的完成该论文,本人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具体有:徐艳梅、徐先航的《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策略研究》;马建国、梅强的《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探源》;崔建华的《人力资本与我国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研究》;陶振民的《.中小企业生存问题研究》;尹柳营的《中小企业如何发展与腾飞——国际化经营视角》;王乃静、马刚的《知识经济时代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与模式选择》;李盾的《关于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几点思考》;张增日的《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的思路》。通过仔细阅读上述参考文献,我对本次论文课题的背景,主要内容,已有的研究成果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把握,为我接下来进一步形成和完善自己的观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于以上各位专家与学者的观点,我做出了比较翔实的归纳。
1、 关于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贡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在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条件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中国的城镇和农村,其成效是举世瞩目的。城镇集体企业迅速发展,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有了极大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我国已经注册的中小型企业的总数已经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已� 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始终是一支重要力量,对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促进作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小企业的增长来支撑的。尤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主要依赖于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工业新增产值的76.6%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我国出口的许多大宗商品,如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生产的。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竞争日益国际化,竞争空前激烈。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较大的挤压,从而迫使一部分中小企业将目光投向国外市场,通过开展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从中国当前宏观经济环境来看,中小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能更好的面向世界,迎接挑战。
2、关于中小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问题
抗风险能力低。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资本不很充足,在对外投资中抵抗风险、管理风险的能力比较低。技术落后国际竞争力较低,要进行跨国经营,需要有高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短缺。跨国经营是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具备丰富知识,通晓国际惯例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而我国中小企业这方面的人才少,且整体素质也不高,跨国经营人才短缺。跨国营销策略不完整。
3 问题解决方案
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加入国际产业分工和协作网络的跨国经营,建立技术联盟,形成开发体系,提高经营者素质,造就创新人才。需要具备丰富知识,通晓国际惯例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实行网上跨国经营,降低销售成本节省所需经费。通过海外华人进行跨国经营、培养创新的营销文化、建立科学的营销管理体系、选择合适的营销发展战略,塑造优秀的营销组织团队。
三、论文框架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2文献综述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第二章跨国经营的基本理论分析
2.1 跨国经营的概念
2.2 跨国经营的优势与劣势比较
2.3 跨国经营的意义
第三章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背景
3.2 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
3.3 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对策
4.1 加强风险抵抗力
4.2 加大技术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4.3 选择和培养跨国经营人才
4.4制定新的国际营销策略
毕业设计任务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方法:
1、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拟撰写的毕业论文题目为《中小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研究》,主要研究内容是以我国加入 WTO为背景运用市场营销和管理理论,研究我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问题及经营战�
2、拟采用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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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汽车品牌领域、饮料品牌领域、以及日用品和化妆品品牌的译名来展开。
(一)汽车品牌
BMW(BavarianMotorWorks)宝马、Mazda马自达这些汽车品牌在译名成中文时都用了一个“马”字,在中国文化中马是奋进的象征,象征前程似锦。因此,很多汽车品牌在翻译成汉语时用“马”完全是为了融合中国文化,这样可以让人产生好感,同时,古今中国都把财富称为“宝”。这样将“宝”、“马”二字结合起来不但可体现中国交通工具的马,而且可寓意该车主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是一个较好的译名。LANDROVER(路虎)这个译名很好。虎被称为百兽之王,体现了该车的地位。古人认为,虎是“山兽之君”,是威猛勇武的象征,人们常借虎以助威和驱邪,保佑安宁。由此可见,翻译成“虎”完全可以融入中国的古代文化之中。实际上将ROVER翻译成“罗孚”才能体现这一品牌的真实含义。Rover是北欧的一个民族,由于罗孚民族是一个勇敢善战的海盗民族,所以罗孚汽车商标采用了一艘海盗船,张开红帆象征着公司乘风破浪、所向披靡的大无畏精神。但如果那样翻译就不能融于中国社会,因为很多中国人对罗孚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了解少。而将其翻译为“路虎”对中国人而言就一目了然了,同时也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从以上轿车品牌的翻译不难发现一个规律,即国际汽车品牌被翻译成汉语都是采用音译的同时在遣词方面进行考量,是完全融于中国古今文化之中的,同时也结合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体现中国的文化理念。
(二)饮料品牌
CocaCola这个品牌对于全世界人来说都不陌生。将CocaCola翻译为“可口可乐”,体现了这种饮料的口感,这与中国几千年的饮食文化完全吻合。中国数千年的饮食文化表现在色、香、味、形、滋、养。将Coca译为可口首先就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中的味。二体现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生活丰衣足食、幸福快乐的愿望。因此,可口可乐是一个完全融入中国文化的品牌译名。无独有偶,美国另一大饮料公司在进军中国市场时将其品牌Pepsi� 中国古汉语经常用“十”“百”“千”“万”等整数表示约数。其中尤其以“百”最值得一提,因为这个字不仅可以表示约一百,如:百团大战;而且可以表示很多,如:百姓、百万雄师;再者,还表示任意一个,如:百事大吉(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下•桃符获罪》:“宜入新年怎生呵,百事大吉那般者”)。百事大吉即一切顺利、平安无事。因而将Pep-si翻译为“百事可乐”也是从数千年中国文化中提炼出来的,是与中国文化密切相关的。从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品牌翻译中大家都可体会出这两个国际品牌的根本出发点都是依赖中国深厚的文化积淀来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念,并由此为他们的经济利益服务。
(三)化妆品和日用品品牌
AVON这个国际化妆品牌被译为雅芳,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译名。“雅”和“芳”这两字经常被用作女孩的名字,而且这两字都有深厚的文化历史渊源。“雅”的含义有:正确;合乎规范。“芳”的含义有:对人的敬称、美称。LAUDER(雅诗兰黛)、L’OR•AL(欧莱雅)、NIVEA(妮维雅)等。再看一下美国一个重要的日用品生产商———安利(Amway)。Amway被译名为“安利”有很多优点。按照商务印书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释,“安”有安稳、安定、安全的意思。而“利”的含义则为有利的、利益好处,合在一起的意思就一目了然了。“安利”这个译语能够向国人展示这种产品安全且有好处。NIKE这个国际品牌现在是家喻户晓,NIKE原来是希腊神话中胜利女神的芳名,译名中文为耐克,及表达了运动服装应具有经久耐磨的特点,又包含了牵制克敌的寓意,这也与原来的胜利女神不谋而合,和符合中国的文化。成立于1887年的美国Johnson&Johnson公司是经营医疗卫生保健品和护理产品,品牌名称是公司创始人三兄弟的姓氏,但是在译为汉语品牌名称“强生“时,译者考虑了品牌市场定位,增添了中国消费者群体积极认知的文化意义,易于产生美好联想“强壮生命力”,和该公司的卫生保健和健康护理产品相联系。法国的Brandy和英国Whisky,在世界范围内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但在中国市场上竞争力却有很大差异,据统计前者的年销售量达350万瓶,而后者仅是前者的20分之一。主要问题在于中文译名,Whisky的译名威士忌很难诱发人们美好的联想,反而容易使人望文生义为“威风的绅士都忌讳”,而Brandy的中文名称“白兰地”,给人以很大的想象空间,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在白玉兰盛开的地方畅饮名酒,这是一幅多么富于诗情的画面啊!值得一提是,本文从品牌文化角度探讨品牌名称翻译策略,并非意味否定从语言学出发研究品牌名称翻译的意义。但就品牌名称翻译而言,语言学派翻译理论的成果最终还是要通过文化关卡的检验。
二、国外跨国公司品牌译名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综合以上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品牌成功的译名,我们知道品牌的名称是一个具有涵义、音调和形体的词汇,包括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一个好的品牌名称能给消费者带来好的印象,还能提高产品的品位,带来特殊的体验。品牌的译名要充分重视文化的融入。对于中国的企业要走在国际的前沿也一定要在译名的环节多多融入目标国的文化,同时又要保持民族的精神,这样才能真正立足于国际品牌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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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的主要载体,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势占据了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已经对我国的产业布局、技术研发、市场控制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构成严峻挑战。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论文关键词】 跨国公司 经济安全 品牌保护 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的主要载体,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球500强已经有480强进驻中国,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跨国公司的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但跨国公司凭借其优势占据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跨国公司的大量进驻已经对中国的产业布局、技术研发、市场控制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对此,我们必须加以高度关注。 一、跨国公司对中国的产业控制 跨国公司对我国的经济安全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我国产业进行控制上。跨国公司对我国的产业控制主要采用并购的手段,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跨国公司并购重点转向我国重要行业的排头兵,抢占制高点。如西北轴承公司、无锡威孚有限公司、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变压器厂以及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等在我国制造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已经或正在被外国跨国公司并购或重组。第二,外资在我国的并购还表现出整体并购,呈现出全行业通吃的战略意图。如美国的卡特彼勒公司,从1995年开始与徐州机械工程集团建立第一个合资企业起,就着眼于对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整体并购,在并购山东工程机械厂后,又试图通过控股投资方式收购厦门工程机械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工程机械集团、河北宣化工程机械集团等,试图造成完全控制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局面。第三,外资在我国的并购还出现了联合行动。如钢铁行业,产能规模全球排名前两位的米塔尔公司和阿塞洛公司,都把目光瞄准中国。2005年7月,米塔尔以26亿元收购华菱钢管37%以上的股份;2006年2月,阿塞洛以20.86亿元收购莱钢38.41%的股份等,在并购中国钢铁行业中相互配合,联合行动。据有关研究部门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我国已开放的产业中,许多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2005年我国信息产业的77%,增加值的79%为外方所主导。轿车90%的产品为外方主导,机械工业85%芯片和精密制造设备、70%的数控与机械制造设备、80%的石油化工生产制造设备为国外所占领。 由于跨国公司的控制,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挤压。一是跨国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垄断的市场等因素,在与国内的民营企业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二是目前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主要还是以GDP数据为主要指标。跨国公司因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使得到投资的地区经济指标迅速提升,所以各级政府都乐意通过招商引资来获得政绩。以江苏为例,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绩或推动本地经济增长,过度引进外资,将好的土地、税收、资金供应等生产要素优先供给外资企业,结果是加重了本土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发展空间受到人为挤压,江苏本土企业难以与外资相抗衡,发展举步维艰,形成较为严重的“挤出效应”。 跨国公司对我国的产业控制,严重威胁我国民族经济的自主权,对国家的经济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技术控制 跨国公司对我国的经济安全的影响还表现在技术控制上。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技术控制主要表现在:第一,向中国转移“夕阳技术”。跨国公司在来华投资时,往往将本国行将淘汰但在我国还相对先进的技术或设备转移过来,并利用我国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占有新市场,以延长旧技术的使用周期,获得效益,同时也为它们在国内研发新技术铺平了道路。如汽车工业,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汽车公司陆续来华投资,目前仍然生产化石燃料的汽车。而他们在本国内却大力研发满足未来需求新一代节能环保的新型汽车,如太阳能汽车、燃氢汽车和电动汽车。一旦他们技术成熟,我国目前的汽车制造技术立即面临淘汰,结果永远跟在人家后面,做技术的奴隶。第二,严控关键技术的流失。跨国公司在并购中国公司以后,在必须向中国转移技术的过程中,往往对其先进的技术进行严密的监控,设置苛刻的转移条件,以防止技术扩散。过去我们原想引进外资可以做到“以市场换技术”,实际上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虽然在引进外资的企业中,我方通过“技术溢出”(FDI)获得了一些浅层次的技术 和某些经营管理经验,但没有也不可能取得核心技术。例如浙江省的模具业曾经被日本企业纳入全球产业链,并在生产过程中得到了一定的技术转移。但就在当地企业决定进军高端市场时,却遭到日本企业的集体封锁。 跨国公司占有世界R&D的75%~80%,控制着世界技术的发展方向,既是技术研发的主体,也是技术成果的拥有者。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技术控制,必将导致中国产生技术依赖,使中国丧失技术研发的主动权,对我国的经济安全产生深远的影响。目前,我国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我国大约9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在我国的出口商品中,60%来自外国投资的企业。这种局面完全是跨国公司进行技术控制所造成的,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三、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市场控制 跨国公司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垄断优势,排挤国内企业,在关键产业中逐渐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如美国的微软公司,截止2003年底,在电脑操作系统领域中国市场占有率达到95%。在电信行业,思科公司在电信集线器、转换器、路由器市场已占有60%。摩托罗拉手机在中国市场占有率为26.8%,诺基亚手机占有率达16.7%,两者相加几乎占领中国手机市场的一半。在感光材料行业,柯达公司中国市场占有率超过50%,富士公司超过25%,两者合起来超过中国市场的三分之二。轮胎行业,跨国公司米其林与普利斯通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在70%以上。近年来,跨国公司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并购,其意图已不完全是商业性的,而具有明显的操控中国市场的战略指向。据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廷名介绍,目前我国80%的大豆压榨能力为跨国粮商控制,国内企业失去了话语权。在本轮粮食涨价大潮中,一方面获得了暴利,另一方面,也使国家的粮食调控难以实现,已经达到操控中国市场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控制中国市场,跨国公司还使用品牌侵略手段。据统计,目前我国8大饮料公司已有7家被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吞并,4大年产超8万吨的洗衣粉厂已被外企吃掉3个。中国的合资合作企业,90%使用的是外国投资方的商标,国外品牌在碳酸饮料市场占有率超过90%,在化妆品市场占75%,在食品、医药行业占30%~40%。另外,年产超过500万吨的啤酒企业合资率已超过70%。这些数据,不得不让人为我们的民族品牌感到担忧。对于渴望进入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来说,既想快速获取本土品牌的市场渠道,又不愿看到本土品牌的过分强大。因此,很多外资并购案中,跨国企业在实现第一目的后即开始对本土品牌实施打压弱化甚至束之高阁。如宝洁公司,美方控股后,将中方原有的知名品牌“洁花”作废,取而代之以美方的“飘柔”、“潘婷”、“海飞丝”等品牌,结果中国市场上的洗涤用品的民族品牌几乎销声匿迹了。跨国公司就是这样通过控制品牌达到操控中国市场的目的。一旦中国市场被跨国公司所控制,国内的经济安全就很难保证。 四、应对策略 1.针对如上情况,我们提出以下策略 第一,在产业政策上,应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从长远来看,民族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就我国国情来看,民族经济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当前要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强调保护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不能被跨国公司吞并。此外,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我国民族经济来说,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的占比在不断下降,从1980年的80%下降到2000年的35%左右,而且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民营经济的占比则不断提高,成为民族经济的主体。因此,发展民族经济必须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经济学家调查发现,当前民营企业创造的效率,如对资源使用、生产等,差不多是国有经济效率的10倍,已经向国际先进的水平靠近了。但是我国的民营经济要具备与跨国公司抗衡的实力还需要多方努力。 2.在技术政策上,进一步加强R&D投资,增强国内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技术安全威胁是客观存在的,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居高不下,这种现状在短期内也无法改变。在现阶段我们不能因为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技术安全有威胁就关上吸引外资的大门,现实的做法就是我们必须加强在R&D上的投资。国际上的著名企业都把R&D视为企业的生命,无不投之以巨资。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通用汽车的R&D经费为64.13亿美元,占销售额的5.6%;朗讯的R&D经费为41.19亿美元,占销售额的11.6%。我国的R&D现状不容乐观,主 要问题是投入强度过低。1998年,我国R&D经费支出总额为551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为0.69%;同期美国R&D经费达2279.3亿美元,占GDP的2.79%;德国1997年R&D经费达875.4亿德国马克,占GDP的比重为2.33%;日本的R&D经费占GDP的2.92%。折合美元进行比较,我国的R&D经费支出额不及美国的三十分之一、德国的七分之一、日本的十八分之一。近年来,我国R&D经费虽有所增长,2000年,我国国内R&D总支出为896亿元,占当年GDP的1.0%;企业R&D的比重也由1998年的44.8%(1997年美国为74%,日本为72.7%),达到2000年的60.3%。但是差距仍然很大。因此,国家财政和企业都需要加大在R&D的投入。 3.在市场政策上,国家应注意保护民族品牌。大宝并购案、徐工并购案、苏泊尔并购案和小护士并购案等都是民族品牌的丧失。前汉高(中国)日用品总裁韦德荣曾告诫过我们:“中国本土企业普遍存在对品牌核心价值的构建和管理方法的缺失。”因此,从现在起,一方面要着力培养中国企业家的把品牌做大做强的强烈愿望和信心,让企业家来发展壮大民族品牌,并利用现有民族品牌带动中国品牌的提升,实现中国品牌的国际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于民族品牌的保护。有关部门应立法明确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中对民族品牌的驰名商标进行保护。国家要成立专门的促进民族品牌国际化的机构,负责收集更新的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国外的法律情况组织培训,交流先进的品牌国际化经验等,以便更�
跨国经营论文 9
关键词:跨文化管理;跨国公司;研究现状及不足
跨文化经营管理活动由来已久,它最早起源于国际间商业贸易的往来,那时的管理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经验和能力。跨文化管理研究相对起步较晚,根据Negandhi的考查,跨文化(cross-culture)成为一个明确的研究对象,始之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麻省理工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尼福尼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对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的大规模的项目性研究①。在此之前,企业界及管理学界则很少注重文化的研究。
我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了合资企业和跨国公司,进而我国理论界才真正地开始研究跨文化管理问题。由于我们对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深度、广度不够以及组织与管理研究方法方面的限制,导致我国跨文化管理研究成果不太显著,进展比较缓慢。但随着我国企业更多地跨国经营、跨国经营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以及外国跨国企业在我国的深入融合和发展,通过有效利用跨文化管理这一手段,以化解中外企业因文化差异产生的文化冲突,达到跨文化的沟通及融合,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已经迫在眉睫。
笔者在我国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我国的跨文化管理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基于成熟理论的应用研究(2)有关跨文化管理的理论研究(3)案例研究(4)有关跨文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研究。
一、基于成熟理论的应用研究
这类研究主要基于国外已有成熟的理论框架(如Hofstede的国家文化模型等)的分析维度,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民族文化或企业文化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文化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对有效地进行跨文化管理提出建议。
钱珺,王桂琴(2003)基于卡尔德跨文化三层次模型,认为跨国并购中的文化冲突主要来源于民族文化差异、企业文化差异以及个体文化素养差异,同时基于霍夫斯特德的国家文化模型考察了文化维度对跨国并购企业管理的影响,认为在跨国并购中,企业应该恰当地运用跨文化管理,最终实现文化协同,提升企业的文化。异于跨国并购的视角,高嘉勇,王艳琼(2009)基于霍夫斯泰德的模型分析了中国、俄罗斯等六国间商业广告中的文化差异阐明文化差异在广告跨文化中的重要影响,以求对企业全球化经营以及跨国广告的创意设计有所裨益。
宋冬梅,李国振(2006)以特朗皮纳斯的文化理论为研究工具,通过对中欧国际商学院的中国和欧美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试图找出东西文化之间的差别以及对跨文化管理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文化差异不会由于教育、语言水平的趋同而消失,文化差异将为跨文化管理带来重要影响。不同于卡尔德跨文化三层次模型,苏宗伟,吴艳丰(2009)以新加坡在华企业为例,认为文化差异主要来源于民族文化和企业文化,同时基于特朗皮纳斯的文化理论分析比较了中新两国民族文化的差异,并在总结新加坡在华企业文化冲突的表现方式和原因的基础上,认为应该借鉴“东方管理的三为思想”来实施跨文化的人为管理的策略。
这类研究主要是应用已有理论框架及其分析维度来研究中国情境下的跨文化管理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让我们可以从不同理论维度,不同视角来更加深入地认识跨文化管理。但这些研究没有考虑已有理论及其分析维度在中国情境下的概念对等性和测量对等性问题,更重要的是没有通过应用这些理论发展出适合中国情境的跨文化理论。
二、有关跨文化管理的理论研究
有关跨文化管理的研究中更多的还是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不同的是,这类研究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普遍,主要是针对跨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面对的各种跨文化管理的障碍进行理论研究,如跨文化管理的内涵、利弊及策略等。
(一)跨文化管理的内涵
跨文化管理的主体是企业,手段是文化,对象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虽然跨文化管理目前还没有一致的定义,但国内学者普遍接受的是,跨文化管理(或交叉文化管理)是跨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是对涉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事、物的管理,它研究的是在跨文化条件下如何克服异质文化间的冲突,进行卓有成效的管理。其目的在于如何在不同形态的文化氛围中,设汁出切实可行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最合理地配置企业资源,特别是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企业的潜力和价值,从而最大化地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赵曙明、张捷(2005))。②
(二)跨文化管理的基础研究
1.文化差异、文化冲突与文化融合
有关文化对组织行为影响的研究主要有“差异论”和“权变理论”。差异论强调了文化的差异问题及对文化差异的整合协调;而权变理论认为由于全球管理人员的行为变得越来越相似,因此尽管各公司在技术、结构及全球定位等方面存在差异,也并不一定都需要进行跨文化管理。而且大多数学者也都主张从文化差异角度来研究跨文化问题,并强调跨文化管理的重要性。③把文化差异作为跨文化管理研究的切入点,已经得到大多数学者的共识,基于这一视角,也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这些相关研究普遍接受由于不同文化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进而在跨文化交流与沟通产生了文化冲突,而跨文化管理的核心就是有效地克服异质文化的冲突,进行文化协同与整合。
2.跨文化管理的整合策略
之所以把整合策略也纳入理论研究,是因为目前的相关整合策略较少是基于跨文化管理实践研究得出的,但这些策略中不乏新的观点,对于我们制定跨文化管理策略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加拿大著名跨文化组织管理学家南希·爱德勒提出了解决跨文化冲突的三种方案:凌越、折衷、融合;相应地,跨文化管理模式也主要有三种:占领式、共存式、融合创新式。在此基础上,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对于大多数跨国企业而言,通过融合的方式吸收异质文化中的精华,形成自身特有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方式,是适应跨国文化环境,降低文化障碍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选择。(周桂荣,齐善鸿(2007)等)。而其他学者从另一角度也提出了有效实现跨文化管理的策略,如本土化策略、标准化策略、全球化策略、文化创新策略、文化渗透策略、文化互补策略、文化规避策略等(李彦亮(2006)等)。
在引用外国跨文化管理研究的基础上,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开始了中国的跨文化管理研究,虽然更多的是理论研究,但对于弥补我国跨文化管理的理论空白,解决跨文化的认知及继续研究问题,具有极大的贡献。此外,这些研究中的很多视角都值得我们在后继研究中继续探讨。
三、案例研究
这里的案例大多是以合资企业为例,在对合资企业双方文化差异等的对比分析基础上,提出跨文化管理研究的新视角,以期实现有效地文化整合和跨文化管理实践。
唐炎钊,陆玮(2005)认为文化维度理论和文化比较理论在研究视角上均存在不足之处,并在继承传统跨文化管理的基础上,以跨文化企业内部为研究视角,构建了跨文化管理的“钻石结构”模型,并对大亚湾核电跨文化管理的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分析。与唐炎钊等研究案例不同,陈晓云等(2005)以汽车行业为例,认为汽车工业的国际化将取决于其跨文化管理能力,为了了解文化差异和冲突的影响,选择了中德合资等五家合资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在合资汽车企业的跨文化管理中,中外文化之间存在着融合区和冲突区,并且基于上海汽车的4S跨文化管理框架及其共同利益思想,提出了基于共同利益的跨文化管理模型。
范作申(2005)以中日合资企业为例,认为企业经营文化具有独特性与多样性、积极性与消极性等特征,并在双方交流与合作中存在差异的基础上,对经营中产生文化冲突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必须实现中日企业管理模式的“杂交”,创造出相互融合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董琳,黎永泰(2009)则以中—欧合作企业为例,认为合作企业的成功,既得益于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在各个领域的良好发展,更有赖于准确理解各方企业文化方面的差异;在策略方面,认为中欧双方均需在跨文化管理的管理目标取向方面动态调整策略,使自己适应环境的变化。
侧重跨文化管理模式的研究中,敖依昌,王渝(2009)通过中美两大管理文化的比较研究,以中美合资企业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公司为典型案例,探讨了跨文化管理的成功经验,认为要实现跨文化管理的有机整合,必须以标准化为基本框架,以本土化为变通,两者有机互补、构建具有动态调节机制的跨文化管理模式。
在基于已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学者们进一步对不同合资企业的跨文化实践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有关跨文化管理的模型。这些模型是在中国情境中提出的,更加契合中国特色,同时也为深入研究我国跨文化管理提供了方向,但因这些模型更多是基于合资企业,是否适用其他跨国企业则有待进一步研究。
四、有关跨文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
由于文化这个概念的含义相当广泛,所以在跨文化研究中不应仅将观察到的差异解释为文化差异,这样解释会过于笼统。研究者需要解构文化,即用某个具体的文化特征上的差异来解释研究得到的差异现象。而如何选择合适的切入点,把文化分解成不同的维度,在测量对象和测量工具方面建立规范的参照系,构建适合中国情境的跨文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是目前我国跨文化管理研究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今后最值得关注和继续研究的。
现今用来评价跨文化管理有效性的指标体系大多采用国外已有的成熟量表,对于这些评价指标/维度,许多学者都作了详细说明,在此不再赘述④⑤。
在我国进行相关研究较早的是台湾企业和学术界。在本土化量表中,郑伯壎的VOCS(Values in Organizational Cultural Scale)在中国文化测量研究方面有一定的开创性。这份量表一共有83个题项,分为九个维度:科学求真、顾客取向、卓越创新、甘苦与共、团队精神、正直诚信、表现绩效、社会责任和敦亲睦邻。(刘丽珍(2007))。
其他的学者也作了相关研究,如何丽红,周慧(2008)基于跨文化冲突的融合度、社会责任度、员工之间冲突的融合度及跨文化管理的创新度等方面,构建了在华跨国公司的跨文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对在华跨国公司的管理具有借鉴意义。张洪烈,潘雪冬(2011)基于内外部因素构建了适合我国外派人员的跨文化管理有效性指标体系,并以云南省的跨国公司外派到东南亚国家的人员作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该指标体系的内部因索包括跨文化悟性及认同能力、跨文化人际交往能力和跨文化心理认知及管理能力等三类20个衡量指标。外部因素由外派人员的选聘、外派人员的培训、外派人员家庭成员的跨文化适应能力以及跨国公司的外派支持管理等21项衡量指标组成。
如前所述,这类研究是我国跨文化研究中最薄弱的环节,就目前已有的评价指标体系而言,只能算作了初步的尝试,相应的测试量表也尚未设计,进而其信效度、普适性等都还有待定量研究和验证。
五、结语
尽管我国近些年的相关研究成果显著,其中也不乏中国情境下的创新性研究,这些研究中也都有值得借鉴并继续研究的地方,如案例研究、有关跨文化管理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等,但这些研究都只能算是初步的研究,尤其是在如何有效地设计组织文化战略和结构;了解和预测管理理论与实践的跨文化适用性等方面。
虽然笔者认为我国的跨文化管理的研究大致可分为四类,但其相应的分类标准和归纳总结是否合理,还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笔者认为,一流的管理需要有一流的企业和企业家,要构建适合中国情境的管理理论,使中国模式也达到如美国模式、日本模式那样的影响力,必须培育出世界级的大企业和企业家,这不仅是理论界的巨大的挑战,更是企业界的巨大挑战。因此,我国要想真正有效地实现跨文化管理,必须培养更多的具有全球观念的人力资本;而在理论研究上,还需要不断扩大研究领域、不断创新研究视角、不断探索研究方法。倘若我国的跨文化研究要想更多的得到国际的认可,必须特别重视研究方法的探索和规范。■
注释:
① 万君宝。西方跨文化管理研究的层次分析与时间演进——文献综述,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7,9(4):94。
② 此外,类似定义的学者还有,范作申(2005),李彦亮(2006),周桂荣、齐善鸿(2008),张洪烈,潘雪冬(2011)等。
③ 肖伟。基于动态平衡模型的虚拟团队跨文化管理框架体系,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23(10):5。
④ 项保华,刘丽珍。跨文化管理中的文化测量研究综述,上海管理科学,2007,29(4):43-46。
⑤ 刘明。跨文化管理中的文化分维研究述评,科技管理研究,2009(6):54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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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经营论文 10
由于股权安排直接与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等相联系因此合适的股权安排成为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关键,也是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实现控制权进而实现其全球战略的核心要素。而其他控制手段,如关键职位的任命权、技术和资源分配权等,大多是股权的衍生物。一般地,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股权安排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全部拥有。通常是指母公司全部拥有或拥有子公司95%以上的股份,此时子公司即为跨国公司的独资公司。对于跨国公司来讲,独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直接掌控,能够完全实施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避免合资等方式引起的矛盾与冲突,并独享超额利润。但由于现在世界各国民族主义情绪强盛,当地市场情况变幻莫测,因此独资子公司承受的风险较大。
二是部分拥有。通常是指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一95%之间。按照具体拥有股权的多少,还可分为多数股权形式,通常为股权的50%一95%;对等拥有,即母公司与合伙人各拥有子公司50%的股权;少数股权形式,通常为股权的5%一50%。在部分股权拥有下,跨国公司能充分利用当地合伙人的资源和优势,而且更容易被当地政府和人们所接受。但是部分拥有时双方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也不利于跨国公司的统一控制和协调。
三是非股权安排(契约经营)。通常指母公司不拥有,或只拥有子公司5%以下的股权。非股权安排方式往往被视为股权安排的特例。在该方式下,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如特许授权、特许经营、合同制造等方式实现海外经营。该方式风险比较小,而且使得跨国公司在股权参与受限制或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仍能参与当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跨国公司来说,实施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最小。
二、跨国公司选择不同股权安排的因素
(一)东道国方面的因素。
1.政治因素。主要指东道国政府的政局是否稳定,当地的民族主义情绪如何等。如果东道国政局不是很稳定,而且当地民族主义情绪比较高涨,那么,跨国公司往往不会考虑独资的方式,而更倾向于合资或非股权安排方式。
2.经济因素。包括东道国的信用度,对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规定,当地合伙人情况等。东道国信用度包括东道国是否存在金融抑制,货币稳定情况怎样。当地合伙人情况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当地市场、营销渠道、融资能力、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的优势,看其与跨国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理念是否一致等。
3.社会文化因素。主要指东道国的语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及对外来文化的接受能力和接受程度等。一般来说,东道国与跨国公司母国的社会文化差异越显著,跨国公司越不会选择独资的方式。
(二)跨国公司自身的因素
1.竞争优势。当跨国公司具有工业产权与知识产权优势时,一般会选择在东道国建立独资经营企业,既能保护其新技术和产权,也可以获得新市场带来的超额利润。反之,若转移到东道国的技术、产品已相对过时,往往不太会考虑独资的方式。如果跨国公司拥有在东道国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主要资源,就不太会选择跟别人分享股权的方式;如果以利用当地的资源为主,那么大多会采用合资方式。
2.全球战略目标。若跨国公司以增加对东道国经营环境适应能力和进人当地市场为战略目标的话,往往会倾向于选择合资经营或非股权安排方式,以充分利用东道国当地合伙人的优势;有些跨国公司期望能在全球实施统一的调度和控制,避免不同市场之间的冲突,此时往往会倾向于全部股权或多数股权形式。
3.跨国管理的经验。如果跨国公司在海外一直倾向于某种方式如独资经营,在这方面具备了大量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那么其在新的东道国的股权选择上也会倾向于原来的方式。而在同一个东道国,也存在着管理经验的渐进积累过程。随着对东道国制度、政策、文化、市场等进一步了解,跨国公司会逐步减少对当地合伙人的依赖,并倾向于提高股权比例。
4.历史传承。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跨国公司也会表现出对股权的不同偏好。比如美国的跨国公司一直以来比较偏好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以利于其获得控制关键的决策;而日本或欧洲的跨国公司则更注重人际关系及互助合作,往往会采取合资经营等方式。三、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股权策略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于2004年以《商业周刊》全球1000强跨国企业为主,对其2O05—2O07年在华的投资趋势进行了调研。笔者以这个调研的部分数据为主,对在华跨国公司的股权安排选择进行实证分析(若无特别说明,数据均来源于此),以下简称“调研结果”。
(一)跨国公司初人东道国的股权安排
一般在初入东道国时期,跨国公司如果更为关注的是争取良好的经营环境,获得有利的资源条件等,那么比较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合资或非股权合作模式。从成本角度考虑,由于是初次进入东道国,由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带来的外部风险成本明显比较大,因而选择合资或非股权合作有利于跨国公司分摊这部分成本。对于东道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由于政府对外方股权占比限制一般比较严格,而且市场发育相对不完善,因此,合资或非股权合作经营更有利于进入东道国。“调研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在尝试进入中国阶段,通常采取“介人性投资”,即象征性地与中国企业共同出资,参股比例较低,且不占经营主导权。这充分显示了跨国公司“限制了最初进入的风险,以后的扩张或者终止投资取决于合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或者其他战略动机”。
(二)进人东道国之后的股权调整
1.增加股权直至独资的策略。出于统一、协调其经营战略的有效性及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考虑,对于原非股权安排项目,跨国公司倾向于将契约中约定的权利如版权、专利、商标权、技术诀窍等折合成股本投入,从而取得少数股权或多数股权,成为合资经营甚至是独资经营模式。“调研结果”显示,经过尝试进入之后,在华投资中,跨国公司的独资、控股、实质性投资比例将增加。在影响跨国公司继续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时,政策的连续性和兑现度则成为首要因素。部分产品供应行业在特定地区的聚集对行业的规模扩张起到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吸引其他供应商、成品制造商进入该地区的良性循环。同时,“调研结果”还显示,在生产投资方面,有57%的跨国公司投资倾向于独资新建,高于37%的与企业合资的比例。
2.减少股权直至资本退出的策略。减少股权直至资本退出,是跨国公司保护既得利益以及最大限度避免继续损失的重要保护策略。从跨国公司角度来看,可能出于以下原因:(1)经营效果未能达到最初的预定目标;(2)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发生了变化;(3)与当地合资方矛盾重重;(4)独资企业引起当地民族主义情绪问题等。从东道国的角度来看,可能在政治、经济或文化因素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此时,跨国公司就会减少现有股权份额,或者是撤出全部投资,出售、清算在东道国的资产。
四、结论
综上所述,股权安排是跨国公司实现其海外经营目标的一个核心策略。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东道国和跨国公司相关的各种因素均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股权安排也处于动态的调整之中。分析跨国公司在华股权安排变动情况,可以发现:
第一,在众多影响因素中,政策的连续性和兑现度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区位选择的最重要因素。对此,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在具体操作中要确保政策制订和实施的一致性。
第二,东道国其它因素影响相对不明显,主要缘于以下原因:一是中国政局的稳定,而且随着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的承诺,各种限制外资进入的政策法规逐渐取消, 三是经过多年来的对外开放,跨国公司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第三,正确看待部分行业在特定地区的集聚。产业集群的存在,一方面能吸引相关外资的进入,形成良性的循环,但也促进了原有跨国公司增加股权以至独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产业集群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跨国公司撤资的障碍与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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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论文 11
内容摘要:跨国公司的发展、壮大、维持、超越,与其企业文化的超前性紧密相关。超前性公司文化战略主要基于全球一体化、创新诉求、绿色发展和基于社会道德伦理意识。公司文化战略的超前性还应关照跨国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一边看准国际扩张空间,另一边看准国际发展潮流;否则,就会使得企业停滞不前,甚至走向自我破产。
关键词:跨国公司 企业文化 超前性
优秀的组织文化对于企业发展起到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而劣质的公司文化势必将企业推向万劫不复的境地。无论是日本的家族式的公司文化,还是我国的复制性公司文化,甚至美国的英雄式公司文化,最关键的是公司文化具有继承性、灌制性,而且是专制型和功利型的,从而使企业文化自古到今、自上而下,失去了民主性、群众性和超前性。
可是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公司文化要创新,要国际化,要可持续化,以往的公司文化认识是要抛弃还是要升级?文化是人� 假如某种文化犹如人的家姓,则与生俱来且无法更换;相反,假如某种文化犹如人的教名或修养,是后天赋予和长期养成的,那么就可以设计和更改。基于公司文化是精神和灵魂、既有其历史继承性、又有时代与时俱进的理念,于是诞生了企业VI设计,从而提出公司文化的整合、升级和重塑。一些年轻学者假设:是否可以在企业成立之前,先建立一种理性的、先进的、全球化的企业文化,以此来引领员工、领航企业。还有学者提出在现有企业,是否可以抛弃原有文化,另起炉灶引进或创始一个全新的公司文化。
对于这些假定的答复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其原由是企业类型有差异,企业母国或当地文化有差异,企业总裁的智慧有差异,企业的机遇和现状也有差异。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企业管理者只是考虑眼前,而不考虑将来,那么这个企业可以不要自己文化的升级换代,也不要企业文化的愿景和前瞻设计,只好处于无数的挑战和生存的边缘。
公司文化战略和策略的超前性
从字面上来看,战略是对战争谋略的简称,战略是对战争中整体性、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的计谋。那么企业战略就可以理解成企业谋略,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的计谋。安索夫在美国首先提出企业战略。从此以后,“战略”这个概念就开始在企业领域使用。企业战略在企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至关紧要,越来越多地引起经济学家们的关注。“企业战略”是对企业各种战略的统称,其中包括竞争战略、营销战略、发展战略、品牌战略、融资战略、技术开发战略、人才开发战略、资源开发战略等。企业战略层出不穷,比如现代企业中信息化就是一个全新的战略。战略虽然有多种,但基本属性相同,都是对企业的谋略,都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的计谋。最初人们所讲的企业战略,主要指的是竞争战略。1971年,迈克尔•波特发表《竞争战略》之后,更强化了人们的这种认识。在迈克尔•波特的著作中,企业战略被当作竞争战略的同义语来使用的。他所指的企业战略都是竞争战略。既然要参与竞争,那么当然就要讲究竞争战略,不能盲目地蛮干。辛西亚觉得许多企业缺乏长寿意识,做决策缺乏超前意识,结果必然短命。为了使公司长期生存下去,公司就要加强对长期发展问题的研究。
在制定企业战略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具有前瞻性:首先企业家做出的决策应该具有可持续性的竞争优势。国际市场的变化很快,跨国企业的决策必须要看得更远一些。另外,战略必须具有创新性。潜在市场和目标市场也是随时变化的,企业必须了解自己的潜在客户,以及自己有什么物质和人力资源,还要了解自己的创新性和灵活性有多大。
(一)跨国公司文化超前性的主体要素
跨国公司拥有文化多元的员工。全球化是指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交流、发展以及全球意识的崛起。全球化也可以解释为世界的缩微和把全球视为一个整体。“全球化”一词近年来变得很流行。政府决策者、政党领袖、工商界、学术界、工会领袖以至大众传媒无不谈及全球化的影响及其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全球化正在推倒各国疆界,使全球经济一体化。
职工的多元化管理概念是从西方国家管理界兴起的,最初对公平的就业机会的诉求,慢慢转化为现在的企业战略和企业管理的一种方式。它关注的重点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需要的人,是否得到了符合他们能力的工作机会。多元化可以分为表层多元化和深层多元化。表层多元化是直观的表象,比如性别、体型、教育状态、收入状态和婚姻状态等都是表层的多元化。据沃尔玛美国公司一份报告显示,他们已经达到了员工多元化,其2005年32%的员工为少数族裔,有色人种在公司高管和经理层占21%,在专业人员中占20%,在销售工人中占33%;公司女性员工所占比例为60%,其中管理人员中女性占39%。深层的多元化是指员工的潜质、价值观和经历等,有些表层多元化容易改变,但深层多元化则不太容易改变。多元化管理是全球化趋势的必需,现在企业和学术界也越来越重视多元化员工管理(Agarwal.S.,1994)。
现代化交通、迅捷的互联网、国际化的语言教育普及等,使得人类的迁徙、货物移动、资源互通、产品互换,一个小企业几年间就可发展成全球大公司,把分公司开设到各个国家和地区。跨国公司的跨区域、跨国家、跨行业,自然导致跨文化的员工。于是,企业文化的整合在所难免。母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文化跟进,制定、设计和推广母公司与子公司均可接受的超前文化,几乎关系到企业的成长还是毁灭。
(二)跨国公司拥有学习型社会
一个全球化的创新经济代替了古老的比较优势,成为现代国际经济竞争的基础。基于比较优势的国际经济分析体系以及WTO的政策体系,显然已经过时。世界银行、欧盟、UNIDO等主要国际组织以及发达国家政府,都把抚育创新与企业家精� 近十几年来,日本企业和经济之所以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就是企业技术创新、商业创新落伍,产业创新战略失误,整个国家创新活动明显不足。除非具备强大的创新、创业能力和企业家精神,否则,当今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很难在这个变化莫测和创新的时代幸存下来。
在社会变化瞬息万变的现代,一个企业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或许是具备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的能力。美国《财富》杂志指出:“未来最成功的公司,将是那些基于学习型组织的公司”。学习型组织是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但是,学习型组织必须是全员学习型的,而不是独立的管理层或者技术层的学习。创新是现今企业永远保持活力的关键要素,而只有当一个企 要倡导人人爱学习的氛围。一个企业的学习,也不能是强加式的,还必须要建立一种氛围,企业不能单纯把学习纳入工作计划,而必须建立一种人人学习、共同进步的文化氛围,把学习型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核心。资本的作用,也才能实现企业满意、顾客满意、员工满意、投资者和社会满意的最终目标。
GE的现任总裁开始在全公司范围推动和激励创新,将创新当作经理人员的首要职责和GE未来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创新企业需要创新管理,需要公司文化的前瞻意识和行动。
(三)未来世界急需构建节约性、可持续社会
人类的经济活动包括正反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创造财富,另一方面我们也是以各种方式表示对社会的发展阻碍的作用,包括排放、污染,包括向自然的索取。地球村资源短缺,人多地少、水少、油少、富矿少,只有提倡节约型生产、有节制消费和呼唤环境保护,这个地球才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承担环境保护责任不仅是生存发展的条件之一,而且承担这个责任不仅仅是意味着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成本,更意味着一种发展的机遇和未来商业潜在的价值。绿色环保的企业,在未来也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企业。
消费者期待和青睐无农药的绿色食品和蔬菜,绿色环保手机,节能汽车,可反复使用产品,可回收产品等。全球消费品领先企业宝洁公司与沃尔玛中国共同推出了一系列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活动,双方通过加强社区及消费者教育,发放节水宣传单及手册,全方位、多渠道地将珍惜水资源,节约更健康的美好理念带入社区,传递给每一位消费者。
跨国公司就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绿色公司文化,是一切公司行为的超前性、可持续性。每个企业都要建立良好的公司伦理道德体系,只有讲伦理,讲道德,在基本伦理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去经营,才是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根本选择。企业是社会的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因此,跨国公司要回报社会。
缺乏超前性的企业文化导致企业破产案例
美国Enron(安然)公司因做假账,被迫宣布破产,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公司破产丑闻。管理学家再次在公司文化上寻找到了Enron公司破产的原因。20世纪90年代末期,业务上的成功和华尔街的吹捧,使Enron公司开始变得自高自大。公司内部过于强调个人表现导致了空虚和贪婪态度的孳生;内部的互相评估制度导致了唯诺是从的文化,企业内部不再有反对的声音;由于追求漂亮的财务数字导致了内部的失控,内部交易、腐败和虚夸的营业收入以及隐藏的债务随之产生,最终导致了企业的破产。公司文化可以使公司产生凝聚力并且提供竞争优势,但过时的企业文化,包括核心价值观和管理原则及习惯,也可以扼杀一个企业。一个公司的文化形成于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解决的过程之中。当问题成功解决之后,这些解决问题的方法逐渐开始演变成一种思维定势和标准。这些思维定势和标准被用来解决企业未来发展中出现新的类似的问题, 这些思维定势和标准曾经被证明是成功的,我们因而倾向于对所有新出现的问题都使用同样的思维方法,但危险的是这时环境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
结论
超前又全球化的公司文化对于企业发展和稳定可以起到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而相反的企业文化势必将企业推向萎缩、破产的境地。公司文化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公司文化传播必须围绕员工为主,而不是以领导为核心。可是,自从诞生了企业VI设计后,企业家提出了公司文化的整合和重塑。一些激进的学者假设是否可以先建立一种理性的、先进的、全球化的公司文化,以此来引领员工、领航企业。跨国公司的超前性企业文化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基于全球一体化的理据:文化多元的员工;基于创新压力的理据:学习型社会;基于绿色的理据:节约性、可持续社会;基于社会道德伦理的理据:回报社会、学会感恩。另外,21世纪初跨国公司将继续兼并,强强联合仍将成为跨国公司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形式,跨国公司的研究与开发合作更趋国际化,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将进一步加强,而跨国联盟将成为跨国公司发展的新趋势。缺乏超前性的企业文化,特别是忽视金融危机风险、失去诚信的公司文化必将导致企业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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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论文 12
1.结构标准
即通过研究一个公司的跨国范围、对所有权的掌控、对子公司的股权安排和控制程度、高级经理人员的国籍来源,来识别它是否为跨国公司或其类型。
2.业绩标准
即通过研究一个公司在海外经营的资产额、生产额、销售额和利润额来识别它是什么类型的跨国公司。一个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资产额、生产额、销售额和利润额应占有不可忽视的比重,即所谓“不可忽视的比重”:一方面指比重较大,一般要求不低于25%;另一方面指该比重对跨国公司或东道国来说有较大影响。
3.行为标准
即通过对企业在经营和决策时的思维方法和策略取向的研究来识别是否为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应当有全球性经营战略:为把握世界各地的市场机会,追求全球范围的最大限度的利润,应当合理地对待和处理各地子公司的经营,把各子公司经�
二、融资及其分类
跨国公司实行的是全球经营战略,从企业的开办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从跨国公司的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必然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生产和合作。期间,资金之于公司犹如血液之于人体,是一系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起着重要作用。由此,融资策� 按融资的地域范畴,跨国公司融资可以分为两大类:国内融资和国际融资。
跨国公司进行国际融资,目的在于在充分防范各种筹资风险的基础上,从多种筹资渠道,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及时、足额、合理和低成本地获得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和资本结构调整所需的资金,并合理使用以实现其财务目标。归纳起来就是:融资成本最小化、避免和降低融资风险、建立最佳融资结构。
三、国际融资的主要渠道与方式
由于跨国公司着眼于全球化经营,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筹集和配置,调整生产组织形式以及经营活动,开拓市场,以实现筹资成本最低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所以跨国公司在开展活动时需要大量资金,同时会涉及众多国家和多种货币。因此,在进行国际化经营时,国际融资活动是跨国公司融资的主要和必然选择。具体而言,国际融资活动泛指在国际金融
市场上,运用各种金融手段,通过各种相应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融通。跨国公司进行国际融资有着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融资渠道方面,有来自跨国公司内部的资金融通、来自跨国公司母国的资金融通、来自跨国公司东道国的资金融通和来自国际间的资金融通(包括向第三国或国际金融机构借款,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等几类;筹集方式方面,目前主要有国际股权筹资、国际债券筹资、国际信贷筹资、国际租赁筹资、国际贸易筹资和国际项目筹资等。跨国公司的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一定的筹资方式可能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筹资渠道,但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以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因此,跨国公司筹集资金时,必须实现两者的合理配合。
四、融资风险和融资风险管理
由于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复杂多变,各国汇率、利率的走势迷离,再加上各国贷款者及投资者的目的、意图各不相同,跨国公司国际融资中时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风险。在这里,我们把由于政治、汇率、利率以及税收政策等因素变动造成的融资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称为融资风险。按照定义,将跨国公司国际融资风险分为因不同币种之间资金调配转移带来的汇率风险,因不同融资市场选择受政局或政策的稳定性以及干预经济行为的影响带来的政治风险,因不同的信贷方式带来的利率风险,以及因不同融资手段的选择给融资成本带来的税收风险。跨国公司国际融资风险管理就是指公司对其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测定和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和控制,以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法进行处理,以保障融资活动安全正常开展,保证其经济利益免受损失的管理过程。
五、跨国公司国际融资的特点
1.国际融资活动广泛而复杂
跨国公司国际融资活动牵涉到不同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牵涉到不同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比国内融资活动难度更大,涉及面更广。特别的是,国际融资的媒介是各种国际货币,由此带来的汇率浮动造成的汇率风险是跨国公司国际融资过程中的主要财务风险。
2.国际融资的管制性非常强
各跨国公司所在的国家政府,从本国政治、经济利益出发,为了平衡本国的国际收支,贯彻执行本国的货币政策,以及审慎管理本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金融机构,无不对本国的跨国公司的国际融资活动加以管制。主权国家对国际融资的管制体现在,对国际融资的主体、客体和融资信贷条件实行法律的、行政性的各种限制性措施。各国金融当局不仅根据国际融资主体的不同,实施宽严不同的管制措施,还根据货币种类不同实施宽严不同的管制措施。如对以本国货币承做的国际融资业务的管制较严,而对国际流动范围广、汇率坚挺、汇率风险小的外币管制较松。其他管制还有国际融资业务的授权或审批制度、融资金额管制、贷款利率管制、融资期限管制,等等。
3.国际融资风险较大
国际融资和国内融资一样,面临着通常信贷交易中的商业风险,即债务人到期无力偿付贷款或延期偿还,即偿债能力风险。此外,与国内融资相比,国际融资还面临国家风险和汇率风险。其中国家风险指某一主权国家或某一特定国家有主权的借款人,如财政部、中央银行及其他政府机构,或其他借款人不能或不愿对外国贷款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对贷款人来说往往是一种难以防范的风险;汇率风险则指在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活动中,以外汇计价的收付款项、资产与负债业务,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或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国际融资经常以外国货币计值,如果融资货币发生贬值或升值,汇价波动,即可能影响借款人的按期收回贷款和债权收益。
六、跨国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将出现的变化趋势
1.跨国公司因其业务所涉地域和领域范围宽泛,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或汇率风险将加大,在此方面的研究将持久的深入下去,并将更多的结合数学模型进行定量分析,将会更多的应用到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如金融学、计量经济等。
2.由于各国的联系紧密加强,各国在财经、会计、税务等制度规定方面势将趋同,同时由于更多的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在相同的规范条件下进行经济往来,这些变化将给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较大的冲击。税务风险、倾销与反倾销、垄断与反垄断、知识产权、技术引进与壁垒等法律纠纷方面的风险将更大程度上的影响跨国公司的跨国经营。
3.各个跨国公司相互之间的关系将变得更为微妙:为达到各自的全球战略目标,各跨国公司频繁的出现联合、结盟、并购等市场行为。这些活动一方面给各跨国公司的跨国经营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同时在财务方面加剧了风险的潜伏性和危害性。各跨国公司在得到其带来的利益同时必须时刻加强财务风险的管理。
【摘要】一个企业是否为跨国公司,常用的识别标准有三类,即结构标准、业绩标准和行为标准。文章分析了跨国公司的标准并阐述了跨国公司融资和融资风险及其管理的问题。
跨国公司论文 13
内部贸易一般被视为跨国公司的经营秘密,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统计。江小涓在2000~2001年主持了一系列对在华跨国公司的调研项目。被调查对象中52%的生产最终产品的企业将绝大多数产品仍返销回母国;在生产中间产品的企业中,约61%的企业为其所属跨国公司内部的其它企业提供出口产品;在以进口零部件为主的企业中,约47%的企业向其所属跨国公司内部的相关企业进行采购。这些数据间接地反映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我国经济中的巨大规模。如此巨大的规模必然对我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违背了我国招商引资的初衷。
(一)内部贸易通过转移价格手段侵吞我国的经济利益。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以实现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战略目标,在公司内部所实行的价格。这种定价机制破坏了正常的贸易秩序,严重损害了我们东道国的经济利益。据国家税务总局估计,跨国公司转移价格使我国每年税收流失至少300亿元。
(二)内部贸易实现跨国公司在我国部分行业的垄断地位一些来华的跨国公司为了迅速打开我国市场并站稳脚跟,其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可以通过内部贸易给予其在原材料、零部件、技术等方面的低价补贴,以降低该子公司的生产成本,有时甚至变相对其注入资本,增加其竞争优势,达到占领我国市场的目的。跨国公司的这种全球经营战略使得其在我国对软件、软包装、感光材料等行业已经实现了较高的垄断。
(三)内部贸易降低了我国引进外资的关联效应我国大力引进外资,本是希望通过外商的投资带动本地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而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内部贸易更加有助于其降低风险,节约成本。利润最大化驱使他根本无意扶持我国关联产业的发展。
(四)内部贸易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起初是希望用本国的市场换取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然而,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其技术优势,严控关键技术,在合作中,我方一般只能参与简单的加工装配环节,这使得我国“市场换技术”的效果不理想,产业结构根本无法升级。
二、我国应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措施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破坏了正常的贸易秩序,给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我们虽然不可能也不应该阻止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发展,但必须重视他的内部贸易。应该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防范与规避,使跨国公司真正有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一)整治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由于转移价格涉及国内外的众多信息,并且比较隐蔽,使得对它的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首先,加强信息化建设。要想整治转移价格,信息是关键。税务部门应借鉴学习国外的经验,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构建部级反转移价格数据库,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为税务部门提供充分、全面的外资信息。其次,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任何企业的经营状况最终都要在企业的会计账目中反映出来,跨国公司操纵的转移价格当然也不例外。因此建立科学的、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外资企业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起到遏制转移价格的作用。再次,强化“当地化”的要求。可对跨国公司生产的最终产品提出“当地含量要求”。即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其使用我国的原材料等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这直接打破了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链条。
(二)防范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首先,我国应充分学习世贸组织各项规则的内涵,加强制定并完善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为我国有效制止跨国公司的不正当经� 其次,政府要加大科研投入的力度,并建立起科研激励机制。鼓励国内企业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和技术能力,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壁垒。
(三)优化投资结构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也会导致内部贸易规模的增大。改革开放至今,跨国公司大量投资于我国的初级产业部门,致使我国产业结构低级化、不合理。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行业进入的审批程序,通过各项政策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于石油化工、机械等深加工、附加值高的行业。同时,培育扶持新兴的国内企业,营造健康的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国公司在自由的竞争环境下主动向我们转让先进的技术,从而有效地带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综上所述,面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规模的日益加剧,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防范,相信随着相关监管体系的完善、国家各项政策的优化、国内企业的自我创新进步,跨国公司和作为东道国的我国必将呈现双赢的局面。
跨国公司论文 14
【论文摘要】 跨国并购是跨国公司根据全球经济环境及时对自身的体制、结构、功能和规模等进行重新组合和战略调整的一种重要方式。跨国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中国国有企业进行并购,在并购的过程中给中国的国有企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我国国有企业在面临跨国并购热潮的同时,应适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模式,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跨国公司的在华并购。 【论文关键词】 跨国公司 国有企业 跨国并购 企业地位 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FDI)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新建或称为绿地投资(Greenfield);另一种是跨国并购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M&A)。所谓跨国并购是指一国(母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另一国(东道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份),对另一国(东道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控制行为。跨国并购是国内企业并购的延伸,是企业间跨越国界的并购活动。 一、放松的政府限制给跨国并购带来了可能 近年来,我国政府放松了限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法律法规,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后的政策将原来禁止进入的电讯、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增加了76条鼓励类投资项目,减少限制类项目达三分之二,在原来禁止、限制进入的行业,外资通过并购方式也可以快速进入。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暂行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放宽了外资并购主体和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出资比例等。这些改变,大大加快了外资并购国企的步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将加快外资并购国企进程,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推动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因此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将目光投向了正在高速发展的中国,并购我国国有企业是跨国公司并购的发展趋势。 二、跨国公司并购我国国有企业的方式 1.整体收购。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将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部门,那么原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通过拍卖、转让、租赁等形式实现非国有化。外商通过对一个行业或一个地区的国有企业进行整体收购的方式进入这一行业或地区,国家也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变现,完成了国有资产的重组。 2.证券市场上的收购。1996年3月,法国圣戈本工业集团间接控股福耀玻璃开创了外资控股我国上市公司的新模式。从目前看,外资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有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两种。所谓直接收购是指外资通过二级市场、定向增发和协议收购等方式直接参股和控股上市公司。间接收购是指外资通过其他途径参股、控股上市公司,如外资通过建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外资购买上市公司母公司或大股东的股权来控股上市公司等。在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上的外资收购仍受到法律不完备等的限制,因此外资在今后一段时间仍主要以间接收购的方式入主上市公司。 3.通过协议转让参与国有股“减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股“一股独大”且不流通的不合理的股权结构的弊病日渐暴露出来,政府希望通过国有股“减持”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消除股权结构不合理及国有股不流通的种种弊端。以格林科尔入主科龙电器为例,世界三大新型无氟制冷剂供应商格林科尔一次性拿出 5.6 亿元现金,协议收购了科龙电器 20.6% 的法人股, 此举被市场评论为根治科龙电器“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很难分离而导致的大企业病” 的 “治本之策”。因此,跨国公司并购将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跨国公司通过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人绝对控股的方式参与国有股“减持”,从而间接控股中国国有企业。 4.接受不良金融资产。从1999年4月开始,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挂牌成立,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早在处置工作开始时就已经明确表示,欢迎外国投资者参与处置不良资产。各种政策也表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等多种方式向外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将成为一种趋势。随着中国加入 WTO,资产管理公司手中的不良资产,对外资的吸引力大增。事实上,参与这项业务已越来越被外商视为进入中国 市场的捷径。另外,在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庞大资产中,对上市公司的大量不良债权最终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处置,那么跨国公司就可以通过参与国有资产债转股的方式进入甚至并购上市公司。 三、跨国公司并购我国国有企业的产业选择 1.制造业。制造业资本密集度,技术含量要求较高,易成为跨国公司争夺的焦点。在制造业中,主要是汽车业、石化工业、家电业、通讯设备制造等这些市场潜力巨大,利润空间较大,外商在此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的绝对优势的产业成了国际大型跨国公司进入的重点。 我国巨大的汽车市场一直都是外国汽车厂商觊觎已久的。目前跨国公司与上海汽车、天津汽车、江铃汽车、长安汽车等均有合资、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我国汽车行业最有可能发生外商持股、增持或受让国内合资公司股份的情况。石化行业也是外资感兴趣的投资行业。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巴斯夫集团共同投资26亿美元创建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的石化基地--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中德双方各持50%股份。中国石化、上海石化和 BP公司近期共同组建了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投资上海90万吨乙烯合资项目。 2.服务业。那些中国目前无论是在经营理念、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化的程度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的服务业,如电信服务、批发零售、金融、保险、物流、港口、运输业等,也是外资并购关注的热点。 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资在金融服务业、传媒、旅游业、批发零售等行业均有3年~5年的过度期及严格的限制性措施。在那些目前限制并购或限制持股比例的行业中,外资将首先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出现,然后再过度到控股。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继2001年底汇丰银行以8%的比例入股上海银行之后,最近包括花旗银行在内的多家外资银行正与中国交通银行进行实质性接触,交通银行15%的股权将划归外资股东名下。零售商业是我国加入WTO后最快最先向外资全面开放的领域。由于该行业市场进入门槛较低,国内的商业企业布点较多,具备了一定优势,有可能发生较多的外资并购。我国零售业正进入行业重组阶段,并购将成为国际商业资本进入我国零售业的主要手段,商业板块的国有股适度减持为外资收购国内商业上市公司创造了便利条件。 四、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对象选择 1.龙头企业。我国各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效益较好、具有核心资源或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那些在国内市场具有相当实力与较大的市场份额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利润空间较大行业中的上市公司更是外资并购的重点目标。它们并购我国各重要行业的龙头企业,一方面可以增强自己对于中国市场的垄断力量,另一方面也达到了消灭竞争对手的目的。如格林柯尔收购科龙、美国航空LDC公司控股海南航空、美泰克控股荣事达等。今后,四川长虹、青岛啤酒、上海医药、东方航空,东风汽车等大中型企业极易成为跨国公司感兴趣的对象。虽然跨国公司要控股这些龙头企业并不容易,但他们可能会采取先结成战略联盟,后参股,再争取相对控股,甚至绝对控股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投资战略。 2.国有股减持的重点企业。国有股减持的重点对象将首先受惠。国家经贸委计划出台的《关于外资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暂行管理办法》,将允许国有股海外销售。因此,作为国有股减持重点对象的上市公司有可能成为外资并购的首选对象。 3.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已经与外资建立合资或战略合作关系的公司较容易成为跨国公司收购的标的。鉴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外资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往往不会采取一步到位的做法。基于获取充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的考虑,跨国公司会首先选择那些已经与之建立了合资企业或良好战略合作关系的上市公司作为收购目标。 4.股权结构分散的企业。同时发行A股和B股或H股的公司,因为其股权结构分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进入障碍较小,收购成本相对较低,也将成为跨国公司收购的目标。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也就意味着中国势必加快融入世界经济的速度,中国不能回避跨国并购对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为此,应更深入地探讨跨国并购及其对我国企业的重大影响,从而对我国引资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中国企业在面对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把握跨国公司并购的动机,切实保障本国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董雪梅:我国企业兼并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问题,2002,(2),3 成丽:全球企业大并购下的我国企业并购[J].国 际经贸探索,2001,(4),3 程桢李晓宁:我国企业并购问题及对策[N].中国经济时报,2001-09-05
跨国经营论文 15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渐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完善,我国国内也开始出现跨国公司,但是却缺乏相应的打造跨国公司品牌战略的经验,本文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出发,结合跨国公司品牌战略的实际,对市场营销视角下跨国公司品牌战略的演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
市场营销;跨国公司;品牌战略
0 前言
市场营销是一个企业价值最主要的实现方式,在电子信息产业进步的浪潮下,跨国公司市场营销最主要的手段――品牌战略也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本文将对此进行详述。
1 跨国公司品牌战略的演进
1.1 品牌标准化战略
在日渐多元化的国际市场中,各国人民对同一产品往往都有不同的诉求,这就对跨国公司的品牌战略提出了挑战,如何创造出一种不仅国内市场欢迎,国际市场也欢迎的品牌战�
1.2 品牌本土化战略
跨国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不同就在于,跨国企业生产出的产品不仅要满足国内的市场需求,同时还要针对国外不同的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对很多行业来说,全球化的范围越广,不同区域和国家之间的差异就会越大,而跨国企业作为一个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进行产品销售、服务的企业,只要一个市场国家对企业的产品有特殊的要求就要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只有这样跨国企业才能在市场国家站住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稳步发展。
1.3 品牌定制化战略
品牌定制化战略是指跨国企业,在面对某个消费国家的特殊性要求时,不是被动的满足该国消费者的要求,而是主动的对该国的本企业产品销售情况进行调查,进而对产品进行相应改进的战略,可以说品牌定制是品牌本土化的一种极端情况。在调查中产品是如何被使用的,使用的频率,在哪里被购买,如何被购买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将会被搜集、分析,之后跨国企业开始针对目标国对企业产品的特殊要求,对企业产品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必须提到的是品牌定制化战略与其他战略不同,是有风险的战�
1.4 品牌全球化战略
品牌全球化战略是跨国企业最主要的战略之一,品牌全球化并不是指将跨国企业的品牌宣传到全球范围,而是在国际范围中对所有该行业的产品做出一个统一的行业规范,在这样的行业规范之下融合了所有被全球消费者都接受的产品的核心观念,再围绕这些核心观念指导企业的发展创新,保持企业始终围绕着全球消费者的需求核心进行创新和发展。
2 对中国内地跨国企业的启示
2.1 市场营销人员应该具有全球意识
在所有的实践活动中人的因素都是第一位的,在关乎跨国企业生存的市场营销领域更是如此,在跨国企业中由于企业自身的跨国家的特殊形式,企业的营销人员就一定要有国际观,在企业的销售目标国进行市场营销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在目标国,与本企业产品相似的产品都处于什么技术水平,基于目标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族的传统等综合考虑之后对跨国企业在目标国的销售给出合理的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市场营销人员的国际观无疑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才能综合的分析目标国对企业产品的需求量,待开发的需求量有多少。当地类似产品的竞争形势如何,都有哪些竞争力强劲的对手,对手的优势是什么,我们的优势是什么,如果进入该国市场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营销方式,如何才能更好的适应当地对企业产品的需求,如何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这都是市场营销人员需要基于国际观给予考虑的事情。
2.2 应充分利用自身具有的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理论是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用以指导经济建设和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理论,曾经对中的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比较优势理论依然对跨国企业的发展有着指导意义,在国际竞争中我们不能一味的在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和垄断程度上与国外的跨国公司进行比较,而要充分的认识到自身的优势,每一个跨国企业都根植于本国市场的土壤,进而再满足国外市场的需求,在我们产品中其他的领域可能无法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但是我们可以创造理念上的优势,可以在产品服务上全面的实行品牌定制化战略,国外的跨国公司总是强调品牌的品味和气质,但是我们的跨国企业就是要将服务做到最好,我们的品质就是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创造一种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产品研发理念。
在当今社会无论如何发展,对消费者的服务总是第一位的。在这一领域成功的典范就是沃尔沃汽车,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沃尔沃汽车注重的都是汽车的安全性能,而沃尔沃也确实以此项特点获得了国际范围的认可,进而实现了企业的发展繁荣。
2.3 实施“思维全球化,经营本土化”战略
在品牌标准化战略中,实施思维全球化,经营本土化。企业的营销人员应该专注于提高参与全球产业链中诸如采购、制造、研发和品牌设计等上游活动的效率,对于企业在全球各地的消费市场,要交给对应国家的一线营销人员,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真正在销售目标国待过、生活过的一线销售人员才真正清楚,目标销售国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才能针对目标消费国消费者的个性特点,对企业的产品和企业产品的营销方式提出本土化的意见,唯有如此才能保证跨国企业在销售目标国的市场占有率,才能保证跨国企业在市场目标国市场中的地位,进而保证跨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让我国的跨国企业能够制定和实施“思维全球化,经营本土化”的品牌营销策略。
3 结论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愈加深入,国际市场间的竞争因此变得也越来越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跨国企业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打造独属于自己的品牌,并做好企业自身的品牌战略,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本文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在对跨国企业国际营销策略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跨国企业品牌战略的演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以期能够进一步推动跨国企业的壮大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施曼。市场营销视角下跨国公司品牌战略的演进及其启示[J].商业时代,2013,12(3):61-62.
[2]邓竹箐。基于在华子公司数据采集的服务性全球营销战略实证研究[D].南开大学,2009.
跨国公司论文 16
由于股权安排直接与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等相联系因此合适的股权安排成为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关键,也是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实现控制权进而实现其全球战略的核心要素。而其他控制手段,如关键职位的任命权、技术和资源分配权等,大多是股权的衍生物。一般地,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股权安排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全部拥有。通常是指母公司全部拥有或拥有子公司95%以上的股份,此时子公司即为跨国公司的独资公司。对于跨国公司来讲,独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直接掌控,能够完全实施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避免合资等方式引起的矛盾与冲突,并独享超额利润。但由于现在世界各国民族主义情绪强盛,当地市场情况变幻莫测,因此独资子公司承受的风险较大。
二是部分拥有。通常是指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一95%之间。按照具体拥有股权的多少,还可分为多数股权形式,通常为股权的50%一95%;对等拥有,即母公司与合伙人各拥有子公司50%的股权;少数股权形式,通常为股权的5%一50%。在部分股权拥有下,跨国公司能充分利用当地合伙人的资源和优势,而且更容易被当地政府和人们所接受。但是部分拥有时双方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也不利于跨国公司的统一控制和协调。
三是非股权安排(契约经营)。通常指母公司不拥有,或只拥有子公司5%以下的股权。非股权安排方式往往被视为股权安排的特例。在该方式下,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如特许授权、特许经营、合同制造等方式实现海外经营。该方式风险比较小,而且使得跨国公司在股权参与受限制或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仍能参与当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跨国公司来说,实施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最小。
二、跨国公司选择不同股权安排的因素
(一)东道国方面的因素。
1.政治因素。主要指东道国政府的政局是否稳定,当地的民族主义情绪如何等。如果东道国政局不是很稳定,而且当地民族主义情绪比较高涨,那么,跨国公司往往不会考虑独资的方式,而更倾向于合资或非股权安排方式。
2.经济因素。包括东道国的信用度,对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规定,当地合伙人情况等。东道国信用度包括东道国是否存在金融抑制,货币稳定情况怎样。当地合伙人情况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当地市场、营销渠道、融资能力、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的优势,看其与跨国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理念是否一致等。
3.社会文化因素。主要指东道国的语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及对外来文化的接受能力和接受程度等。一般来说,东道国与跨国公司母国的社会文化差异越显著,跨国公司越不会选择独资的方式。
(二)跨国公司自身的因素
1.竞争优势。当跨国公司具有工业产权与知识产权优势时,一般会选择在东道国建立独资经营企业,既能保护其新技术和产权,也可以获得新市场带来的超额利润。反之,若转移到东道国的技术、产品已相对过时,往往不太会考虑独资的方式。如果跨国公司拥有在东道国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主要资源,就不太会选择跟别人分享股权的方式;如果以利用当地的资源为主,那么大多会采用合资方式。
2.全球战略目标。若跨国公司以增加对东道国经营环境适应能力和进人当地市场为战略目标的话,往往会倾向于选择合资经营或非股权安排方式,以充分利用东道国当地合伙人的优势;有些跨国公司期望能在全球实施统一的调度和控制,避免不同市场之间的冲突,此时往往会倾向于全部股权或多数股权形式。
3.跨国管理的经验。如果跨国公司在海外一直倾向于某种方式如独资经营,在这方面具备了大量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那么其在新的东道国的股权选择上也会倾向于原来的方式。而在同一个东道国,也存在着管理经验的渐进积累过程。随着对东道国制度、政策、文化、市场等进一步了解,跨国公司会逐步减少对当地合伙人的依赖,并倾向于提高股权比例。
4.历史传承。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跨国公司也会表现出对股权的不同偏好。比如美国的跨国公司一直以来比较偏好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以利于其获得控制关键的决策;而日本或欧洲的跨国公司则更注重人际关系及互助合作,往往会采取合资经营等方式。三、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股权策略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于2004年以《商业周刊》全球1000强跨国企业为主,对其2O05—2O07年在华的投资趋势进行了调研。笔者以这个调研的部分数据为主,对在华跨国公司的股权安排选择进行实证分析(若无特别说明,数据均来源于此),以下简称“调研结果”。
(一)跨国公司初人东道国的股权安排
一般在初入东道国时期,跨国公司如果更为关注的是争取良好的经营环境,获得有利的资源条件等,那么比较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合资或非股权合作模式。从成本角度考虑,由于是初次进入东道国,由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带来的外部风险成本明显比较大,因而选择合资或非股权合作有利于跨国公司分摊这部分成本。对于东道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由于政府对外方股权占比限制一般比较严格,而且市场发育相对不完善,因此,合资或非股权合作经营更有利于进入东道国。“调研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在尝试进入中国阶段,通常采取“介人性投资”,即象征性地与中国企业共同出资,参股比例较低,且不占经营主导权。这充分显示了跨国公司“限制了最初进入的风险,以后的扩张或者终止投资取决于合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或者其他战略动机”。
(二)进人东道国之后的股权调整
1.增加股权直至独资的策略。出于统一、协调其经营战略的有效性及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考虑,对于原非股权安排项目,跨国公司倾向于将契约中约定的权利如版权、专利、商标权、技术诀窍等折合成股本投入,从而取得少数股权或多数股权,成为合资经营甚至是独资经营模式。“调研结果”显示,经过尝试进入之后,在华投资中,跨国公司的独资、控股、实质性投资比例将增加。在影响跨国公司继续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时,政策的连续性和兑现度则成为首要因素。部分产品供应行业在特定地区的聚集对行业的规模扩张起到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吸引其他供应商、成品制造商进入该地区的良性循环。同时,“调研结果”还显示,在生产投资方面,有57%的跨国公司投资倾向于独资新建,高于37%的与企业合资的比例。
2.减少股权直至资本退出的策略。减少股权直至资本退出,是跨国公司保护既得利益以及最大限度避免继续损失的重要保护策略。从跨国公司角度来看,可能出于以下原因:(1)经营效果未能达到最初的预定目标;(2)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发生了变化;(3)与当地合资方矛盾重重;(4)独资企业引起当地民族主义情绪问题等。从东道国的角度来看,可能在政治、经济或文化因素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此时,跨国公司就会减少现有股权份额,或者是撤出全部投资,出售、清算在东道国的资产。
四、结论
综上所述,股权安排是跨国公司实现其海外经营目标的一个核心策略。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东道国和跨国公司相关的各种因素均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股权安排也处于动态的调整之中。分析跨国公司在华股权安排变动情况,可以发现:
第一,在众多影响因素中,政策的连续性和兑现度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区位选择的最重要因素。对此,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在具体操作中要确保政策制订和实施的一致性。
第二,东道国其它因素影响相对不明显,主要缘于以下原因:一是中国政局的稳定,而且随着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的承诺,各种限制外资进入的政策法规逐渐取消, 三是经过多年来的对外开放,跨国公司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第三,正确看待部分行业在特定地区的集聚。产业集群的存在,一方面能吸引相关外资的进入,形成良性的循环,但也促进了原有跨国公司增加股权以至独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产业集群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跨国公司撤资的障碍与机会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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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跨国公司海外经营股权安排
跨国公司论文 17
1、跨国公司的SWOT分析
(1)优势。
跨国公司拥有先进的现代科技和创新机制,这极大的有利于扩大他们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对于那些具有较强规模和资产的跨国公司,他们可以利用其品牌竞争力来冲击中国市场。
(2)劣势。
由于中西方巨大的文化差异,导致中国复杂多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使跨国公司的本土化发展战略面临不利因素。
(3)机会。
中国,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当进入世贸组织之后,给跨国公司提供全世界最大的劳动力市场和最多的消费者,从而有利于他们获取更高的利润。
(4)威胁。
跨国公司正面临着来自于中国的国内企业和外国的竞争对手的双重威胁。由于很多国内企业已逐渐掌握了部分技术和管理经验,使得使跨国公司不再占据竞争中的主导地位;而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大部分跨国公司都来自发达国家且依靠资本实力和品牌为依托,因此都拥有强大的竞争力。
2、中国复杂多样的社会文化环境
著名人类学家爱德华•t•霍尔提出了“高语境文化”和低语境文化理论。高语境文化指包含在语言中的信息要低于低语境文化所传承的信息,且大部分信息隐含在沟通过程中。因此,中国(高语境文化)和西方国家(低语境文化)在商务沟通中的价值取等方面都具有很大差异。
3、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政治监管和经济风险压力
跨国公司面临着法律和贸易壁垒的限制。如根据反垄断法,中国政府在2008年9月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集团。在经济风险方面,由于商标和版权的侵权问题日益严重使跨国公司不得不遭受利润和公司形象的双重损失。
二、根据中国环境和文化的战略调整
1、文化敏感度确认及价值维度分析
跨国经理应意识到中西方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因此他们必须具有文化敏感度以及避免狭隘主义和种族中心主义。通过霍夫斯泰德的价值维度可以分析,首先,中国是一个高权力距离的国家,因此组织内的权利的等级制很明显。但在西方国家,如美国和英国是低权距国家,因此上级和下属之间地位是平等的。第二,中国是一个高度不确定性规避的国家,中国人民厌恶风险,因此终身雇佣制很常见。而西方国家的不确定性规避较低,人们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并从事流动率较高的工作。第三,中国作为高语境文化国家,更重视集体主义,因此,员工较重视成员间的相互交流。而在低语境文化的西方国家,员工之间的沟通非常少,员工更注重个人空间及个人主义的实现。第四,中国是一个高度的男权主义国家,这意味着女性的家庭观念更重,而在西方很多女性从事高层次的工作并面临更多的工作压力。
2、建立基于中国文化的独特的竞争机制和领导战略
规避政治风险的本土化战略:
(1)关系本土化。
在中国,“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资源,能帮助其赢得中国民众和政府的信任。例如,大众汽车公司是最早在中国开展本土化研发的汽车厂商,通过与中国政府的密切合作,将桑塔纳打造成几近100%的中国汽车。
(2)产品本土化。
产品本地化意味着跨国公司的主要产品都在中国生产或在本土采购原料,这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最优合作伙伴关系和供应链体系。例如,家乐福,作为世界第二大零售商,原材料在当地的采购比例已经接近90%。
(3)人力资源本土化。
跨国公司发现当地的优秀员工和经理更易了解中国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如在2004年4月,摩托罗拉和诺基亚都将以往的外派高级经理调整为当地人,这在推动人力资源本地化策略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营销本土化
随着21世纪的到来,制造企业和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已经从纯粹的利润关系过渡到战略共享的合作伙伴关系,如IBM和联想之间的合作,联想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PC)活动,同时IBM持有部分联想的股票。通过这种方式,不仅IBM可以获得更低的成本并通过联想获得在中国的销售渠道,联想也可以增加品牌认知度并拓宽发展空间。
(5)研发本土化。
跨国公司不仅给中国带来先进的技术,而且也重视加强与中国的合作。例如,微软、诺基亚、摩托罗拉和大众在中国市场的成功都受益于技术研究的本土化。从1998年到现在,跨国公司在北京建立的研究机构已经达到了120家之多。
3、建立独特的激励政策和领导策略
如果跨国公司想在中国取得成功,他们必须调整其激励制度和管理模式,因为激励政策会影响人们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根据霍夫斯泰德的四个价值维度,中国是一个高权距的国家,因此经理和下属之间应建立层级清晰的等级制;高不确定性规避使跨国公司应实行长期就业制来提升员工的安全感;集体主义说明人们更强调团队合作的激励机制;男权主义意味着应建立基于传统分工的激励机制。
三、结语
中国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跨国公司不断涌入中国市场寻求发展契机,然而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性,跨国公司进驻中国之后面临的压力不容忽视。对跨国公司来说,必须考虑中国市场环境的差异性并采用适应中国市场的本土化战略才能取得成功。
跨国公司论文 18
1.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动因。在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跨国公司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经济力量。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6万多家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工业生产总值的40-50%,国际贸易的50-60%,对外直接投资的90%,并且拥有全球90%的技术转让份额。跨国公司对全球经济运行所产生的举足轻重的影响,主要来源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多样化产品和先进技术、优秀的管理人才,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正是凭借这些优势,跨国公司才得以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始终在国际投资活动中扮演主要角色。值得特别重视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不仅已�
在一般意义上,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最基本动因是追求风险调整之后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分析,则有四个方面的微观动机:第一,生产要素导向。即以相对较低的经济代价获取自然资源、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第二,市场导向。即突破国界对市场交易范围的限制,在国外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第三,效益导向。即通过公司内部垂直一体化或水平一体化的组织体系,促进合理化经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第四,规避风险导向。即将生产经营活动安排在不同国家,分散或规避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获取稳定收益。
英国经济学家邓宁以为,尽管收益最大化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始动力,但决定其具体投资行为的则是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企业的所有权优势是指别国企业难以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既包括对有形的原材料产地或生产技术的垄断,也包括跨国公司自身有效率的组织系统,所有权优势赋予跨国公司有益的交易成本或成本优势,以此抵消其在海外经营的不利因素。内部化优势是指跨国公司将其拥有的资产或技术加以内部使用而带来的优势,即跨国公司将拥有的资产或技术通过市场内部化转移给国外子公司,可以比通过外部市场交易转移获得更多的利益。区位优势是指跨国公司选择国外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其所获利润必须高于国内生产再出口到国外市场所赚取的利润。区位优势不仅包括生产原料和生产要素价格、基础设施状况,而且包括市场规模和结构,以及文化、法律、政治等制度环境。
上述分析表明,跨国公司投资过程中的利益实现是其实施对外投资战略的决定性因素,而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则对跨国公司的投资流向和规模产生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2.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战略调整。进入90年代之后,由于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发生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重大变化,表现在:
第一,投资目标的调整。跨国公司逐渐改变了以前单纯利用国外廉价资源,抢占国际市场,转移落后或污染型生产能力的投资方式,转为以提高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为核心,更加重视对外投资的全球市场整体性和系统性。
第二,投资方式的调整。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式正由原来单一的股权安排方式逐步向投资方式多样化转变,目前跨国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式包括股权式合资、非股权式合作、独资、跨国收购与兼并以及国际战略联盟等,股权式合资长期以来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是能减缓制度和政策障碍,有利于进入目标市场。但其前削弱母公司控制权的弊端十分明显,因而投资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加。目前,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更多地是收购兼并的方式进行投资。而对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技术授权、生产合同、设备租赁、合作销售等非股权安排方式进行投资。
第三,投资来源的调整。随着跨国公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原有的内部融资已不能满足此要,在需基础上产生了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外部融资,即从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国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资本市场获取投资资金。外资融资的优点在于可以使跨国公司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分散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和减少风险。
第四,投资产业的调整。从70年代起,第三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就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中呈上升趋势。进入90年代之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产业重点已从传统的资源开发业、初级产品加工业,向新兴的高附加值产业、服务业以及基础设施投资转移,高科技产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基础设施投资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新的投资热点,导致这一产业重点转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新技术革命不断深入的背景下,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跨国公司只有加大这一领域的投资,才能抢占“制高点”,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其次,金融、保险、商业等第三产业经营范围广、投资回收期短,跨国公司拥有比较优势,有利于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再次,基础设施不是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以大幅度放松国家控制的方式吸引外资进行建设和改造,从而使 正因如此,跨国公司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表现为迅速增长的势头。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已经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我们必�
二、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现状与障碍
1.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现状和特征。跨国公司对中国大规模的进入和投资,不仅直接缓解了我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现实矛盾,而且带来了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了我国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的振兴及繁荣。在一定意义上,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富有生气的新的增长点。尽管我国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步伐逐渐加快,已� 然而,从总体上看,跨国公司主要投资于沿海地区的趋势仍未从根本上改变,直至目前,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比重仍然较小,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对拉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还十分有限。
1999年,我国西部地区引起外资项目累计1.7万个,占全国总数的5.01%,合同外资金额255.9亿美元所占比重为3.87%,实际使用外资99.1亿美元,所占比重是3.22%。
除此之外,西都地区引进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还表现出如下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特征:
(1)投资规模较小。由于受投资环境制约,跨国公司虽然进入西部的产业领域包括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到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的各个方面,但平均投资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带动能力比较有限。1999年西部地区单位利用外资项目的投资规模为139万美元,比全国平均180万美元低22.8个百分点。
表11999年我国西部利用外资情况(单位:亿美元)
地主名称项目数比重合同外资比重实际投资比重
(%)(%)(%)
全国总计34153810066137174110030763071100
四川省51111.507189491.172741640.89
重庆市27080.793690420.602004500.65
贵州省13680.401554980.25397370.13
云南省18530.542522700.41841660.27
西藏200.101263-3-
陕西省29820.875352880.872757530.90
甘肃省13030.38935680.15393810.13
青海省2000.06246510.0419680.01
宁夏自治区5560.16397880.06111150.04
新疆自治区9440.28966070.16350560.11
资料来源:国家外经贸部统计资料
(2)产业结构趋同。现实表明,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于食品、饮料和商业零售业,即便对西部地区而言,这些产业本身业已处于相对饱和状况,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进入,将因投资结构趋同而对西部地区已有的产业构成巨大的竞争压力和市场冲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数量还十分有限。从长远看,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投资结构的失衡必然导致产业结构的失衡,从而给西部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埋下隐患。
(3)技术梯度较低。跨国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大多数投资项目均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先进技术作为支撑。即使是这些较低层次的加工组装企业,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也大都留在投资者国内,中方企业很难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更不能掌握先进的工艺技术。因此,跨国公司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项目普遍技术梯度较低,由此导致利用外资与引进技术脱节成为带普遍性的矛盾。
(4)区域内部分布不均。从外资在西部地区的总体分布及结构看,区域内非均衡分布的矛盾同样突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四川、重庆、云南、陕西4个省市,1999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83.4亿美元,占西部地区99.1亿美元的84.2%。而西藏、青海、宁夏三省区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为1.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31%。
2.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主要制约因素。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经济开始实现从区域梯度发展战略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中央政府对西部地区投资力度的有效增大,各种优惠政策的显著倾斜,将给广大经济增长滞缓的西部地区带来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将对推进跨国公司更大规模地投资西部产生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
应当看到,我国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富集,比较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并且拥有庞大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和高质量的科技队伍,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此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消费构成偏低,可开发的市场潜力极为可观。因此,西部地区客观上存在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一系列有利条件。但对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而言,潜在的有利因素如果不能得到包括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内容在内的良好的投资环境配合,其吸引效应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乃至抵消。从西部地区的现实考察,跨国公司的进入和投资主要面临如下障碍因素:
(1)体制障碍。从总体上看,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时期,尚未建立起健全的市场经济和法律规范,经济活动中还存在大量的非市场行为。比较而言,西部地区的体制性障碍表现得更为突出:一是政府行政干预大量存在,项目审批环节繁琐,不仅使成本增大,而且外资企业往往因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而无所适从。二是机构林立、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管理范围和权限混乱,以各种方式损害外资企业利益以谋取私利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国有企业比重大,其机制僵化、包袱沉重,难
(2)政策障碍。综合而论,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投资领域上,要求跨国公司的投资只能局限于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抑制了跨国公司系统投资。同时由于电信、金融、外贸、交通等服务业还没有开放,为跨国公司综合服务的能力不高,限制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深化;在控股上,某些产业或者产品规定中方控股的政策抑制了跨国公司投资先进技术的积极性和可能性;在产品销售上,要求跨国公司将一部分产品销往国外的规定,使跨国公司必须让出部分海外市场销售其产品,挤占了跨国公司的市场,增加了边际成本。在外汇上,要求跨国公司自行平衡外汇,尽管我国取消了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是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依然存在。在国产化上,要求跨国公司必须实行一定程度的国产化率。这些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跨国公司的投资,此外,西部地区对跨国公司的政策歧视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实行以国民待遇为核心的公平政策,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中引进外资的通行规则,但西部地区这方面同样存在一定差距,比较多的情况是对外资企业先用优惠政策引进,然后以不同手段进行利益挤压,使之不能在公正和公平的环境下平等竞争。
(3)市场体系的障碍。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的矛盾相对更为突出,一方面是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结构单一,功能不全,另一方面是市场监督机制弱化,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这种状况往往使对市场网络有着很高依存度的跨国公司处于窘境之中,不论是原材料采购还是产品销售都会面临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更应重视的是,西部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许多地方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进行地区和部门封锁,形成市场分割,进而对跨国公司投资产生限制性的消极影响。
(4)基础设施系统的障碍。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投资能力有限,加之地形地貌复杂多样,致使其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系统长期落后,构成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瓶颈”性障碍。国际经验证明,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选择并非十分注重政策的优惠程度,而是立足于投资的长期性和系统性目标,对以基础设施系统为主的投资环境有着相对更高的要求。因此,落后的基础设施系统无疑是西部地区制约跨国公司投资进入的主要因素之一。
(5)人力资源的制约。尽管西部地区剩余劳动力资源众多,成本低廉,可以为跨国公司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充足的生产要素基础。但同时必须看到,西部地区劳动力资源普遍素质低下,不能满足跨国公司对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熟练劳动力的需求。不仅如此,西部地区高级管理人才更为稀缺,供给与需求错位的矛盾相当突出,这也从人力资源方面构成了影响跨国公司投资西部的制约因素。
三、跨国公司投资西部:政策选择
综上所述,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为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潜在优势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跨国公司更大规模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外部条件已基本成熟。就现实而言,首要的任务是必须对西部地区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创新,卓有成效地克服经济、社会、法律等方面的制度缺陷,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取得重大突破,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概括而论,加快西部地区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步伐的政策选择,应包括如下几个重要方面:
1.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投资软环境。应当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有效改善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要保持相关政策的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对外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乱摊派现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一些已经表现出不适应性的调控措施,如国内融资限制、国产化要求、出口比例要求、外汇平衡要求、技术转化要求等,应当依据WTO的有关规则及时进行修改。此外,还应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对外商投资的审批程序,对于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应尽快改审批制为登记制或备案制。
2.积极稳妥地扩大西部地区市场的对外开放。应当结合中国加入WTO的总体要求和西部地区的现实状况,进一步向跨国公司开放投资市场。对于已经试点或具备条件的领域,如商业、外贸、民航、电信、旅游资源开发、金融、保险等对外开放要积极推进;对教育、卫生、城建、咨询服务、建筑等领域如何引入外资也要认真一一进行探索。在农业、环保、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要积极鼓励并引导外商投资。
3.制定新的引进跨国公司投资的优惠政策。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沿海地区之所以能够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主要是得益于国家长期推行的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目前,应当结合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取向,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比较优势明显,以资源换资金、换技术是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重要选择。因此,应当在土地使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为跨国公司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并且要高度重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以明确的法律规范形式予以利益保护。应在西部地区已经设立和升级的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有选择地设立经济特区,促使其首先发展起来,然后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地区,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
4.以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根据西部地区的现实情况,引进和利用跨国公司投资应当逐步由过去的全面吸纳转变为有选择、有重点的吸收,必须通过引进外资促进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推动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西部地区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时,首先应鼓励其投资于水能开发、矿藏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开发等具有绝对和相对比较优势的自然资源开发领域,培育有竞争力的资源加工体系。同时,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投资于农业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促进西部地区形成特色农业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此外,西部地区拥有独特的旅游资源,也应将其作为鼓励外资进入的重点产业之一。
——发挥人才优势,发展高科技术产业。西部地区虽然劳动力整体素质比较低下,但在一些已� 因此,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产业基础,发挥人才优势,在引进跨国公司投资中把培育壮大高科技术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以其为支柱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提升技术进步水平,促进西部地区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发展。
5.大力支持跨国公司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与兼并。跨国购并已成为当前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可以使被并购的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改善技术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开拓新的市场。在西部地区,应当选择一些生产技术条件相对落后、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较差、产品市场萎缩,并且是非国家重点产业和国民经济非支柱产业部门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允许向境外投资者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转让或出售企业股权,让外商资本通过参股、控股甚至收购、兼并的方式,对原国有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以解决这些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困难。当前的重点是应加大西部地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力度,使之能够与跨国公司在运行方式上顺利实现对接,同时努力培育更加成熟和开放的资本市场,为跨国公司以购并方式快速进入西部创造有利条件。
跨国经营论文 19
2000年我国确立了实施“走出去”战略后,国内许多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寻找发展机遇。中石油、中石化、海尔、华为、联想、新希望等一批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无论是国有企业外还是民营企业都积极拓展国际市场。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265.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3%,截止2007年底,中国近7000家境内投资主体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超过l万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1179.1亿美元。2007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48.4亿美元,同比增长40.9%,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79亿美元,境内投资主体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1189亿美元。2008年,我国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06.5亿美元,同比增长63.6%。截止2008年3月底,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1131亿美元,境外中资企业超过1.2万家。
二、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
1.宏观上
(1)缺乏总体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
主要表现在对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我国未建立统一、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制定系统、稳定的海外投资促进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在总体上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政策上也没有形成成熟的导向机制。由于国家的宏观信息系统不完备,现有的海外投资项目多数是根据多种渠道得到的非系统化信息决定投资的,致使我国的海外投资项目无论在行业还是地区布局上,都没有统筹安排的主攻方向和目标,投资行为上表现出无序性,对外投资随意性大,造成海外重复投资,恶性竞争,影响我国境外投资的整体效益。
(2)政府各部门协调不力
我国政府对跨国企业的宏观管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政策及措施。举办海外企业的现行做法是经计委、财政、经贸、外汇各部门的批准,各管一段,互相协调不力,项目审批程序复杂,职能交叉,导致效率降低,各部门、各级别的层层审批加大了项目的成本,没有有效的审批和管理制度,以致常常出现政令不一,企业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企业海外发展的积极性。
2.微观上
(1)企业机制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环境
我国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其处于半政府状态的企业机制,决定了国有企业在管理上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受地区、部门、行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所制约,再加上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企业还没有成为中国市场的主体。
(2)企业缺乏技术优势,产业结构仍停留在较低层次
我国的海外企业普遍缺少产品的技术优势,研发水平低,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在总体水平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虽然跨国投资和经营的行业不断拓展,但低层次的格局仍未改变。
(3)缺乏高素质的跨国经营人才
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目前,中国海外企业的外派人员多以外语人才为主,这其实只是符合了企业海外发展的最低要求,而国内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高级人才目前还不多,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领导人才更少。
三、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战略
1.政府应加快改革管理体制
面对复杂多变的世界市场我国政府应改革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跨国企业日常业务的行政干预,避免政府角色的越位、缺位与错位,应作为市场的组织者和监管者,加快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建立政府与企业新的协调配合关系,打破行政权力分割的局面,理顺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产业结构、地区分布、投资规模等作出规划、指导和协调,使跨国经营活动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跨国经营的企业要转换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的决策系统,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经理团队。
3.寻求差异化优势,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差异化优势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这种优势可以是与产品相关的技术优势、研发创新优势,也可以是组织和管理技能优势,与市场相关的营销管理优势等。
4.打造产品本土化
我国企业应研究开发本土化,不仅要创出国际品牌,还要使品牌在跨国经营中“本土化”。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时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将研发中心设在所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把对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培养我国企业的品牌,培养当地消费者对我国企业核心产品的认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辟新业务和扩大市场份额。
5.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没有办法摆脱“低质量产品-低价竞销-遭遇反倾销或知识产权侵权”的梦魇。但企业在国内投资搞研发,往往事倍功半。到欧美发达国家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已成为部分企业获得成功的途径。
6.加快培养跨国经营所需的专门人才
我国发展跨国经营的关键是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市场环境,又具有在海外从事经营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是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当务之急。要着力培养一批既懂外语,又懂法律;既善于管理,又通晓财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担当公司海外经营的管理和业务骨干。同时应制订严格的选择、任用、轮换、淘汰和退休制度,改革现行任期轮换制,对海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业务性质和发展需要确定。
参考文献:
[1]廖一榕。关于构建“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的几点思考。金融海外战略,2008.
[2]翟芳玲。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战略思考[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罗汉春。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对外经贸实务,2004,3.
[4]王珊珊。海外子公司股权结构对转移价格的影响[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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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国公司风险管理附设保险人
一、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跨国公司作为一种国际性大型企业,其特点是除在公司母国进行生产和经营外,还在其它国家和地区进行直接投资,建设生产装置和经营设施,从事范围广泛的业务活动。目前跨国公司在其母国之外的业务活动占其业务总量的比例越来越大。由于业务量的不断增加,经营范围和地域不断拓展,跨国公司所面临的政治、经济、技术、人文及自然等方面的变数越来越多。众多变数将会给跨国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总体来说,跨国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可以包括两大类,第一类为政治风险,第二类为金融风险。
这些风险如果不能在事前准确预测和事后正确处理,将会给跨国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时将造成公司的破产和倒闭,其后果难以估量。由此可见,跨国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管理在公司的发展和运作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附设保险人及其发展
附设保险人(CaptiveInsuranceCompany), 其主要任务是为母公司提供保险业务服务。其职能主要有两个,一是为公司本身能以有效的方式承受的高发性风险提供自保基金,二是为某些在传统保险市场上无法投保的发生率低但危害性大的风险进行融资。
附设保险人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20年代末或30年代初,50年代之后得到迅速发展,到了1997年,仅美国就有了2000多家此类公司,其中多数设在大西洋中靠近美国的百慕大群岛上。日本于20世纪70年代中叶,随着日本企业的国际化,日本的海运,商社开始设立自保公司。目前,全世界约有4000家附设保险人,保费收入约为210亿美元,约占全球商业保险市场份额的6%。附设保险人的产生和发展与跨国公司的发展密不可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全球扩展业务经营。由于世界各国的地理条件,气象条件,经济条件,技术水平,国民特点的不同以至于各国的危险也不同。企业的国际化使这些企业必须从全球化的观点来管理保险。此外,保险的国际化和金融经营的国际化也为附设保险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三、附设保险人对跨国公司的重要作用
附设保险人对跨国公司的重要作用体现在:
附设保险人能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在全球范围内为母公司设计统一的保险方案。跨国公司的业务遍及世界各地,如果所有的险种完全在业务和资产发生的购买是不太现实的。因为别国的承保条件,费率水平,货币使用的限制等方面往往不能使母公司满意。或者是母公司需要承保的风险得不到当地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而自己附设的保险公司便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两个问题,从全球化的观点来管理跨国公司的保险,并可以接受一般保险市场无法承受的危险。
附设保险人能为母公司降低保险成本。附设保险人可以节省大部分的附加保费,如招揽业务的佣金及费用,管理费用等。同时因为再保险人更愿意直接与保险公司打交道而不是被保险人,附设保险人使得再保险的安排更为有利,安排再保险的费用也相应的减少。
附设保险人可以帮助母公司增加盈利,改善企业的现金流量。一方面,公司自己办保险,不仅可以利用保费收入到保险金支出的时间差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投资利润,而且风险管理搞得好的企业集团还可以不受其他企业风险状况的牵连,达到减少保险支出的目的;另一方面,附设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经营外来业务而获利。此外,附设保险人还享有免税的待遇。
当然附设保险人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危险单位有限,大数法则难以发挥作用,消化风险的能力有限。单个公司的财力基础毕竟薄弱,若发生巨灾损失,会给母公司的发展带来难以预计的严重后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企业已经和正在跨出国门,到国外进行投资和经营,如中石油、中石化及海尔等企业。虽然这些企业的国外业务量占其总业务量的比例尚小,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但其国外业务同样面临着同跨国公司一样的风险。因此,附设保险人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资料:
1.裴光,《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跨国公司论文 21
华人跨国公司是我们多年来一直关注和研究的主要领域,相关概念就不在这里重述。从不同的视角对华人跨国公司进行分类研究,以描述其历程与特征,进而分析其跨国成长因素和逻辑,则是本文的重点。
贸易先导型是从跨国经营起点视角对跨国公司所作的一类划分。当一家跨国公司从创办到初次海外直接投资之前,主要以国际贸易或当地市场批发/零售为经营业务时,我们称其为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这类跨国公司海外直接投资的生产经营业务与其从事的贸易或零售业务,通常在产品种类和经营地域两个方面具有较大的相关性,也就是说,这类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所生产的产品种类与其贸易或零售业务所经营的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海外直接投资的地域往往是其经营产品的生产地或出口地。
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是后发展型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的主要模式之一。这类企业首先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或当地市场的批发/零售业务,在这个过程中,它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国际销售网络,尤其是产品生产地与销售地之间的国际商业网络。以积累而成的国际销售网络资源为基地,这类企业开始在产品生产地进行直接投资,在国际范围内开展后向一体化经营,以确保其产品来源充足,供货及时,质量稳定和成本降低。日本的综合商社是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代表者,此外,在韩国、南非、土耳其的企业中,我们也发现了这类跨国公司。
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是海外华人跨国公司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先驱者是永安集团(康荣平、柯银斌2007)。1897年,澳大利亚华侨郭乐、郭顺兄弟在悉尼创办永乐果栏,从事水果批发业务兼营中国土特产品;1908年,郭氏兄弟在香港创办永安百货,经营高档日用品。到1918年,郭乐兄弟控制的永安系·企业集团形成,以永安百货为核心,经营业务涉及批发零售、金融、保险等,分支机构遍布香港、中国内地主要大城市;1918年,上海永安公司成立,主要从事百货和银行业务;1921年,郭乐兄弟投资建成上海永安纱厂;1934年,永安纺织印染公司成立,拥有纺织厂5个,印染厂1个,纱锭25万余枚,布机1500多台,资本额达到1800万元,职工人数达1.2万人,成为规模仅次于荣氏兄弟创办的申新纺织公司的中国第二大纺织企业。
在本次海外华人跨国公司调研中,我们发现了较多的这类企业,它们大多数集中在欧美国家,是在近20年内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并且与中国市场拥有密切的关系。本文从其中选取8家较为典型的企业为案例加以分析和研究。
二、主要案例企业情况
法国陈氏兄弟集团(TangFreresS.A.)。陈克威与陈克光兄弟于1976年创办于法国巴黎,从事亚洲食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1981年,陈氏兄弟公司在巴黎13区的“中国城”租用一处面积近3000平方米的废弃火车货运站,成立了法国第一家专营亚洲食品的现代化超级市场——陈氏商场。1988年,陈氏商场的年营业额为2.7亿法郎,成为荣登法国企业龙虎榜的首家华人企业。2000年,年营业额突破10亿法郎,在巴黎拥有8间连锁商店,进入法国企业500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华人企业之一。早在1993年,陈氏兄弟集团开始在中国投资,到2003年共投资1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企业有中国豪门啤酒集团(拥有80%股权)、唐山太博尔生物奶牛料研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兴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法国巴黎士多有限公司(Parisstore)。郑辉1978年创办于法国巴黎,主要从事亚洲食品的连锁零售业务。到1989年,巴黎士多超级市场拥有3,000多平方米的营业面积,可停400个车位的地下两层停车场。并先后获得国际旅游协会颁发的亚洲食品批发商“欧洲最高声誉金质奖”和法国销售委员会颁发的亚洲食品质量和销售“荣誉金牌奖”。与此同时,郑辉还在香港创办了“荣文贸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和中国投资以下生产性企业:达辉食品有限公司(新加坡)、汕头达辉食品有限公司、汕头欧宝兴电子机械公司和承德双通冶炼有限公司。
美国威特集团(WaitexGroup)。李学海1981年创办于美国纽约,当时名称为美国C.G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时装设计、生产与销售。威特集团拥有10多种服装品牌,并获得NBA、RUSSELLATHLETIC等权。在美国东西两岸拥有15座现代化物流中心,每日处理数百个集装箱的货物,年吞吐量超过100亿美元,是美国最大的仓储配送物流企业之一。销售网络遍布全美国,2万多家长期客户拥有数百万家商店。威特集团(学海跨国企业)在中国内地建有20余家合资或独资服装生产工厂,中国生产的出口服装每年销售额达2亿美元。威特集团还在美国、巴西和中国香港拥有11家全资公司,全球雇员5000多人,其中在美国的雇员达1000多人。
西班牙西菲娜国际集团公司(SigfilaGroup)。张甲林1987年创办于西班牙马德里,主要从事工作服等服装销售业务,在欧洲市场创建了工作服装的自主品牌一SIGCAT。在中国成立长沙西卡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基础上,于2006年投资建成湖南西菲娜服装工业有限公司,并拥有多家OEM工厂,以开发、生产职业服装为主要业务。在中国生产工厂中,设有职业服装研发中心。中国生产的TEcomIC-LINE和SIGCAT品牌的工作服已在西班牙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2006年开始进入英国、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市场。
德国飞马集团(FamousIndustrialGroup)。栾伟1991年创办于德国波鸿市,从中国进口精密量具等产品,在德国及欧洲各国销售。从1995年到2004年,飞马集团成功地收购并转移了德国的多个整套设备、工厂及生产线到中国:(1)1995年和1998年把索非亚选煤厂搬迁至中国安徽;(2)1998年把一套塑钢生产线转移到中国;(3)2003年把年产200万吨的德国凯泽斯图尔焦化厂搬迁至中国山东兖矿集团。与此同时,1998年初飞马集团在山东设立独资企业一一烟台飞马精密量刃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精密量刃具并销往欧洲各国;2003年底,飞马集团收购德国蒂森一克虏伯公司汽车减震变截面板式弹簧生产线,并作为投资于2004年在辽宁盘锦建立了一个投资总额为1.9亿元人民币的工厂一一飞马辽宁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并销售欧洲各国。到2006年,飞马集团年营业额达到8000万欧元,生产的游标卡尺等量刃具在德国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成为宝马集团在内的德国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供应商。
西班牙长城龙集团(Group-long)。李汝龙于1992年创办于西班牙马德里,以中国商品� 1997年,长城龙集团在广东东莞投资建成箱包生产厂,成为西班牙最大的箱包生产企业。从1999年开始,长城龙集团的业务范围扩展到箱包、鞋类、服装、礼品、房地产和资本投资等多种商业领域,同时,实现了多种贸易的交叉运营,市场区域也扩大到了欧盟、非洲、南美洲等。2002年,长城龙集团在上海等地投资了近7亿元的房地产项目。2003年,又在广州投资兴建了占地600多亩的欧洲工业园。2007年11月,长城龙集团和上好佳联手在菲律宾开发30平方公里的露天镍矿。目前,长城龙集团拥有13家分子公司,主要分布在中国和西班牙各地。
美国安达控股国际集团。陈卫平与张宗义1994年创办于美国纽约,初期从事牛仔服装销售,在美国、加拿大等国逐渐形成服装销售网络。1998年开始在中国内地投资,投资3,105万美元将智达制衣厂(陈卫平于1989年创办)更名为外商独资企业——台山市智达制衣有限公司;2000年投资1800万美元兴建晶达(台山)织业有限公司;2001年投资2200万美元兴建汇达(台山)纺业有限公司。以上生产性企业年产值达到15亿元人民币,每年向国外销售成衣1,000万件以上。安达集团与海内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尤其是在国外已建立了包括美国AmericanEagleAeropostaleFUBU和PacificSunwent等大型百货公司和名牌服饰公司在内的3000多家销售网络,年销售额超过两亿美元;在美国、法国、中国香港和内地设有纺织服装新产品网络式研发中心;在中国内地,“汉弗莱”品牌经营连锁专卖店已达300多家。
意大利新世界集团(NeworldGroup)。姜际春1995年创办于米兰,当时名称为“意大利新世界进出口公司”,主要从事中意之间的服装进出口业务。1999年,姜际春创立“意大利新世界集团公司”,以自有品牌“NEWORLD”在意大利及欧洲销售服装等产品,并在意大利最大的贸易批发中心——罗马商贸城拥有1200平方米的营业大厅。在意大利及欧洲经营服装、食品、药品和家具批发业务的同时,新世界集团先后在浙江投资建立了多个生产基地:绍兴占地120亩的新世界家具城、杭州新世界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贝尼尼食品(杭州)有限公司、萧山海普制药有限公司等。
三、案例企业的特点分析
以上8家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具有哪些特点呢?我们将从两个层面加以分析:一是针对8家具体企业归纳总结其一般特征,以区别于其他类型的跨国公司;二是从海外华人跨国公司群体角度,分析贸易先导型在其中的主要特征及其地位。
(一)贸易先导型的一般特征
1、创建人均不在公司总部所在国出生,全部出生在发展中国家,其中大多数在中国内地出生并接受高等教育,而公司总部均在欧美发达国家。
陈氏兄弟两人出生在老挝,公司总部在法国;郑辉出生在柬埔寨,公司总部在法国;李学海出生在中国广东,1976年到美国,公司总部在美国纽约;张甲林1943年出生在中国湖北,1962年毕业于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公司总部在西班牙;栾伟出生在中国,1982年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德语专业,公司总部在德国;李汝龙1953年出生在浙江瑞安,公司总部在西班牙;张卫平1957年出生在广东台山,当过兵,做过乡村赤脚医生,公司总部在美国;姜际春1960年出生在浙江温州,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药学系,公司总部在意大利。以上8家企业的创建人有6位出生在中国内地;有3位在中国内地受过高等教育。而他们所创办的跨国公司总部均在欧美发达国家。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
2、创建人早期经历与其创业初期业务相关程度高,早期的经商或就学经历以及家族成员关系影响到创业初期的业务选择或企业创办的地域。
陈氏兄弟中的老大陈克威1934年生于老挝,1953开始在老挝经营木材加工厂,到1976年实业经营涉及碾米、制鞋和味精生产等,为其日后在法国商界奠定了坚实的经营管理基础。20世纪70年代中期,为了躲避战乱,陈氏家族举家外迁。陈克威带领家族的一支来到法国巴黎,与正在法国留学的四弟陈克光于1976年成立陈氏兄弟公司,主营亚洲食品批发业务。
郑辉1940年生于柬埔寨金边,1948~1958年中国内地学习。随后回金边创业,其商行成为柬埔寨首屈一指的土特产进出口商家。20世纪70年代,柬埔寨发生军事,郑辉一家几经辗转于1977年初来到法国巴黎,随后成立了巴黎士多有限公司,从事亚洲食品批发零售业务。
栾伟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四川分公司工作,从事机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1989年辞职,只身带有1000马克到德国留学。留学期间,栾伟为那些想跟中国做生意的德国人提供咨询服务,不仅解决了学费和生活费用,更重要的是深入了解到中德贸易中的商业机会。1991年,栾伟借款5万马克成立飞马公司,从中国进口精密量具等机械产品,在德国及欧洲销售。
陈卫平1981年在家人支持下开办了台山市斗山镇最大的批发商行——盛丰批发商行,1989年投资创办台山智达制衣厂,生产各款牛仔、休闲服装。1993年,陈卫平的制衣厂陷入“几条金鱼都养不活”的窘境,他带着8岁的女儿移民美国,与在纽约的家人团聚。不久,偶遇台湾商人张宗义,两人一见如故,共同筹资4万美元开办一家牛仔服装销售公司。
3、以国际贸易或批发/零售业务为创业起点,产品范围逐渐拓展,地域范围不断扩大,到初次海外投资之前,已形成一个运作良好的国际销售网络。
陈氏兄弟集团以进口亚洲食品在法国销售为创业起点,后开办陈氏商场从事食品及百货零售业务。到1990年,陈氏兄弟集团年销售额达6亿法郎,成为法国的大型企业之一,1993年开始在中国投资。飞马集团以进口中国精密量具在德国销售为创业起点,之后产品销售到欧洲各国,业务拓展到收购德国生产设备销往中国市场,1997年开始在中国投资建厂。
长城龙集团以进口中国商品在西班牙� 安达集团以进口中国生产的牛仔服装在美国销售为创业起点,销售区域逐渐扩展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1998年开始在中国投资建厂。其他企业的首次海外直接投资时间不详,但估计是在总部所在国建立了较好的国际销售网络之后。
4、初次海外直接投资集中在中国内地,主要生产其国际销售网络中经营过的产品。
以上8家企业的初次海外直接投资均在中国内地,以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方式在中国建立生产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生产投资方国际销售网络中经营过的产品,这是一种国际范围的后向一体化战略行为。陈氏兄弟集团不仅在中国内地建有独资或合资企业,而且在2002年6月以收购方式获得法国达能公司在中国豪门啤酒集团中的60%股份,加上1996年中国豪门啤酒集团成立时所拥有的20%股份,陈氏兄弟集团共持有中国豪门啤酒集团的80%股份。飞马集团和安达集团的投资方式颇有特点,前者是以其在德国收购的生产设备作为出资在中国内地进行投资的,后者的首次投资是投入到创建人当年在国内创办的企业中。
从在中国内地的投资地区来看,有两家企业与创建人的出生和生活地密切相关。安达集团主要投资集中在陈卫平的出生和生活地一一广东台山市,新世界集团主要投资集中在姜际春的出生和生活地——浙江杭州。
5、初次投资中国内地之后,在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地域和产品生产种类的同时,企业创业初期的主营业务也得到进一步发展,或者开拓新业务,进而成长为跨国公司。
飞马集团1997年在烟台建成精密量刃具生产工厂,1998年在德国成立工业顾问公司,继承并扩大了栾伟留学期间从事的咨询业务;1999年,飞马集团在中国生产的量具获得德国有关部门的A级质量证书,同时在德国成立栾奥房地产公司,收购了日本精工德国公司在杜塞尔多夫的房地产(占地面积为1.2万平方米),正在建造一个中国皇家园林式的工贸中心,为中国企业拓展德国及欧洲市场提供全方位服务;2004年,飞马集团以世界先进的汽车减震变截面板式弹簧生产线在中国投资,开始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制造业务。
陈氏兄弟集团1993年开始投资中国,2000年营业额达到10亿法郎,在巴黎拥有8家连锁商店,进入法国企业500强;2001年,陈氏兄弟组建了陈氏传媒公司,开始从事多元化经营;2002年通过收购取得中国豪门啤酒集团的控股权,正式进入中国内地啤酒市场。
士多公司在香港拥有“荣文贸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有“达辉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建了3家企业,分别是汕头特区达辉食品有限公司、汕头欧宝兴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河北承德双通冶炼有限公司,多元化经营业务较为广泛。
长城龙集团1997年在广东东莞建立箱包生产厂,当年就成为西班牙最大的箱包生产商;从1999年开始,长城龙集团的业务范围迅速扩展到箱包、鞋类、服装、礼品,以及房地产投资等,2002年在上海投资房地产项目,2003年在广州兴建欧洲工业园;2007年,长城龙集团业务拓展到菲律宾的镍矿及其深加工,多国多元化经营格局形成。
新世界集团在浙江拥有多家生产基地,主要产品从服装扩展到食品、药品和家具等。
西菲娜集团在投资中国湖南建成职业服装研发、生产基地之后,其自主品牌职业服装不仅在西班牙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而且在2006年开始进入英国、意大利、葡萄牙等市场。
威特集团在中国内地投资了20多家服装工厂,遍及广东、江苏、上海、天津、辽宁、四川等地,还与海内外颇有影响的华文媒体《侨报》合作建立了“美国侨网”:在香港设立因特网物流系统总部,在北京机场和深圳设立后勤供应中心,一个以纽约、香港为轴心的全球因特网物流系统初步形成。
安达集团不仅在台山市投资建立了“四达企业”,而且还投资成立了“台山市汇通宽频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建有300多家“汉弗莱”品牌服装连锁专卖店。
6、多位企业创建人在当地商会及社团担任领导职务,在领导本集团发展的同时,他们还关注当地与中国的商业合作和当地华人华侨的社团事业。
2002年4月,德国中国工商会成立,飞马集团创建人栾伟当选为会长。该会拥有150多个会员,主要是德国中型企业家和部分大型企业家。有两位副会长,一位是德国前蒂森一克虏伯汽车部门的董事长,现为香港汇丰银行的首席经济顾问;另一位是德国亚太经济委员会主席。
士多公司创建人郑辉是“法国华裔互助会”创办人之一,曾任“欧洲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第二届主席,2003年被推选为“法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名誉会长。
新世界集团创建人姜际春现任意大利罗马华人华侨贸易总会常务副会长,欧盟浙江联谊会副主席,浙江省第九届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特邀委员。
安达集团创建人陈卫平2001年当选为美国纽约安良工商总会会长,纽约至孝亲公所主席。
(二)海外华人跨国公司中的贸易先导型
在以上关于8家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一般性分析之后,我们再把他们置于海外华人跨国公司群体中分析其主要特征。作为一个类别,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在海外华人跨国公司群体中具有成长时间和公司总部国别分布双重集中、公司创建人多数来自中国内地等特征。
1、成长时间集中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
根据我们多年的研究,海外华人跨国公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至20世纪末已经历过三个阶段:(1)萌发期,1900~1945年:(2)缓慢生长期,1946~1979年;(3)高速发展期,1980~1999年。在这3个阶段中,以国际贸易或批发/零售为主要业务的海外华人企业并不少,但以贸易为先导成长为跨国公司者只是个别现象,例如先驱者永安集团等。由于这类企业并未成批出现,也就难以形成一个类别而进行具体研究。
但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以贸易为先导的海外华人企业中,有多家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作为一个新的类别,我们将其称为“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以上8家企业是其主体和代表,它们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初次海外直接投资,并成长为今天所见的跨国公司。
2、公司总部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
以上8家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分别在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5个国家,这些国家都属于欧美发达国家。
如果把欧美分开来看,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欧洲。在美国24家华人跨国公司中,贸易先导型有5家,占总数的21%;而在欧洲7家华人跨国公司中,除范岁久于1960年在丹麦创办的大龙食品公司(DaloonFood)外,其他6家都是近10多年开始形成的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
但是这种现象在同为发达国家的日本并未出现。日本的8家华人跨国公司中,除吴百福于1958年创办的日清食品外,其他7家都是近10多年内创办的,其中6家为软件企业,1家为家用电器企业。
3、多数公司创建人来自中国内地
在以上8家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中,除陈氏兄弟和巴黎士多公司外,其余6家公司的创建人均来自中国内地,即在公司总部所在国创业并发展之前,他们都出生在中国内地,在中国内地有过生活、接受教育(资料明确显示有3位接受过高等教育)、工作或创业的经历。
这种现象同样在日本出现。日本的8家华人跨国公司中,除吴百福来自台湾外,其他7家企业的创建人都来自中国内地。
四、跨国成长的因素与逻辑分析
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为什么在近10多年的时间内在欧美国家集中出现?也就是说,它们从国际贸易或批发/零售业务起步,是什么因素促使其成长为跨国公司?在它们10多年的成长历程的背后,存在什么样的逻辑呢?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深入分析和研究的。
(一)跨国成长的主要因素
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的主要因素大致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外部环境因素,二是企业内部因素。我们认为,中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以及中国与欧美国家之间的贸易状况是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形成的主要外部环境因素,企业家精神和能力则是它们从贸易起步成长为跨国公司的主要内部因素。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有两大因素直接与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形成密切相关。首先是“中国制造”的产品大规模地进入欧美国家市场(这可从中美、中欧之间的贸易顺差加以证实),使得以国际贸易或进口中国商品在当地市场批发/零售的海外华人创业企业得以获得丰富且低廉的进口商品,从而积累了资本,逐渐建国际销售网络,尤其是与中国之间的贸易网络;第二是中国内地拥有的低附加值产品的制造优势(这是世人皆知的),这些企业拥有国际销售网络和一定的资本之后,开始在中国内地投资制造加工业,从生产其经营的产品开始到其它类产品生产,较为充分地利用了“中国制造”的优势。
这种后向一体化的拓展,使其获得了更加可靠的货源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企业整体的盈利空间。企业规模和实力的增强,再加上其国际化经营能力的提升,促使这些企业进行到新的行业,从事多元化经营活动。
以上宏观经济因素对所有海外华人企业同样存在,但为什么只有少数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呢?这取决于企业创建人的企业家精神和能力!只有那些认清以上商业机会,敢于并有能力抓住这些机会的企业创建人才能领导其企业成长为跨国公司。
为什么这类企业在欧美较多,而在日本并未出现呢?其中主要原因在于,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日本的综合商社一直承担着中国产品向日本出口的功能,没有为在日本的华人企业留下多少商业机会。欧美国家尤其是欧洲各国,与中国距离较远,国际贸易关系逐渐形成,本国并不存在类似日本综合商社的企业,�
(二)双向天生国际化的成长逻辑
“天生的国际企业”是外国学者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描述了一种企业迅速国际化的道路。众多学者的用词和定义各有不同,Oviatt&McDougall使用“国际新企业”一词,并定义为“一个从一开始就从使用多国的资源并向多国销售中寻求重要竞争优势之获取的企业组织”;Knight使用“天生的国际企业”一词,将其界定为“一个从成立之初就从国际市场销售中寻求相当部分的收入的企业”;……等等。还有学者把“成立之初”具体界定为“成立后的两年内”,把“国际市场”具体化为“5个以上国家”,把“相当部分的收入”具体设定为“25%以上”或“40%以上”。
如果严格按照以上定义和指标,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并不属于“天生的国际企业”。但是,借助这个概念的本质内涵,我们认为,双向天生的国际化是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成长逻辑或理论。
首先,我们撇开上述具体指标,深入到“天生的国际企业”的本质特征中,这主要有两点:一是企业在成立之初就拥有很强的国际视野,二是国际化的方式不同于现有的国际化阶段模型理论(薛求知,2007)。然后,我们再看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主要特点,这主要有3点:一是海外华人华侨创办,二是以国际贸易或批发/零售为主要业务,三是与中国存在双向的商业关系(从中国进口产品在当地及其它市场销售,在中国内地投资制造加工业和其他行业)。最后,把两者结合起来,我们就不难得出下述结论:“双向天生的国际化”是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成长逻辑或理论,“天生”是指海外华人华侨“三重性”(中华性、本地性和国际性)(韩方明,2002)所决定的国际视野,“双向”是指海外华人企业与中国市场之间存在的贸易与投资关系。也就是说,海外华人华侨“天生”的国际性决定了其国际视野:这种国际视野既不同于中国人,也不同于外国人,而是以其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双向”关系为特征的;当他们创办企业时,这种国际视野就“自然地”发挥其作用,主要从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国际贸易或进口中国商品在当地市场批发/零售开始创业;当企业成长到一定的规模之后,利用多年经营积累的资本和能力,再加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优势互补关系,这些企业开始在中国投资制造加工业;在垂直一体化经营取得成效的同时或基础上,这些企业逐渐拓展其业务范围或地域范围,最后成为一家跨国公司。
五、对中国零售企业跨国经营的启示
我们一直认为,海外华人跨国公司是中国企业跨国经营较为合适的学习对象。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与中国零售企业的跨国经营存在较大的可学习性,它们的成长历程及其� “中国制造”优势是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成长的主要外部因素,正是“中国制造”优势的存在和利用,以贸易为先导的海外华人企业才能成长为跨国公司。中国本土零售企业也应该以“中国制造”优势为主要基础,从事跨国经营活动。再从零售业全球化的现状和趋势来看,在诸多跨国零售巨头的压力下,“中国制造”优势也许是中国零售企业跨国经营的唯一基础。
选择有潜力的国家为目标市场。以当地市场对中国商品的潜在需求量,目前满足需求的程度,以及当地企业进口中国商品销售能力等为主要考虑因素,在全球范围内选择目标市场,并排出优先进入顺序,制定出进入市场战略路线图。根据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经验,发达国家市场先于发展中国家市场,日本市场基本可以不考虑,美国市场可考虑,欧洲各国市场可作为重点。
以某个品类产品经营为业务起点。在地域目标市场基本选定之后,经营产品品类的选择至关重要。在目标市场所需的产品品类中,首先选择某个品类为业务经营起点,而不是一开始就经营范围较宽的产品品种。这是集中战略法则的表现,把全部资源集中在某个品类经营中,较为容易形成竞争优势。在巩固某个品类市场的基础上,才拓宽产品品类范围和市场区域,是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的经验,也是中国零售企业跨国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
以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为核心力量。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创建人的企业家精神和能力是其成长的主要内在因素,中国零售企业的跨国经营也应是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为核心力量,尤其是在海外业拓展的初期。中国零售企业可以在国际化经营实践中逐渐培养这类人才,也可吸引当地华人华侨(尤其是从事批发/零售业务的人)加盟,利用其本地性优势,把中国零售企业的优势在当地市场发挥出来。
以海外华人企业为合作联盟伙伴。海外华人及其资源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可资利用的重要因素,这也是中国企业与其它国家企业相比拥有的独特资源。中国零售企业也不例外,可将当地华人企业作为主要的合作联盟伙伴,通过多种灵活的合作方式,同时促进中国零售企业的跨国经营和推动海外华人企业成长为贸易先导型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论文 22
1.跨国经营发展总体态势较好,跨国经营企业大大增加,但总体投资规模较小,与FDI流入量相比,我国跨国经营刚刚起步。
2002年6月,中国在境外累计设立非金融类企业6758家,协议投资总额为132亿美元,中方投资额为88.8.亿美元;2003年6月,我国累计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了7178家非金融类企业,协议投资总额147.9亿美元,中方投资额近100亿美元;累计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约123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79.2亿美元。目前,从事跨国经营的中国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
就企业类型而言,企业跨国经营已经在不同的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企业展开。既有中石油、中石化、海尔、联想等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化程度的企业,又有一批民营企业,如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等也在积极走出国门。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比重近年来有所上升。就行业而言,我国的跨国经营已经涉及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多元化格局。尽管如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仍是刚刚起步。总体表现为,(1)与我国每年FDI的流入量相比,对外投资总额差距明显,我国目前对外投资总额仅占FDI流入量的20%.(2)对外投资的企业多,但投资规模小。据统计,1999年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平均金额只有:220万美元,而目前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是450万美元,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是600万美元。(3)跨国经营的企业多,但形成跨国公司的企业少。目前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已达3万家,相当于世界跨国公司总数的近1/2,但还没有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这反映出我国跨国经营的总体水平不高。(4)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贸易加工类企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少。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的分布行业主要是贸易型企业,占61%;其次是资源开发型企业,占19%;生产加工型企业,占12%;交通业占2%;其他为6%
2.大企业在迅速成长,进入世界500大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相距甚远
近年来,我国大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1996年,我国进入世界500大的企业只有3家,1999年增加到9家,2000年和2001则年发展到l1家,是1996年的近4倍。从营业收益率来看,2000年到2001年分别已经超过了世界500大的平均收益率0.25和2.5个百分点。2001年均超过了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水平。平均利润也大幅度增长,1999年为3.7亿美元,2000年为11.51亿美元,2001年为11.07亿美元,高于500大的平均利润55%.这体现出我国企业在世界跨国公司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企业质量也大大提升。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差距甚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入500大的企业总体数量仍然很少。拥有大规模企业的多寡是衡量一个国家跨国公司实力的重要标志。以2000和2001年为例,美国分别为185家和197家,日本分别为104家和88家,韩国分别为11家和12家,与之相比,我国平均数分别为美国的5%,日本的11%,与韩国大体相当。
(2)进入500大的11家企业仍不具有世界优强跨国公司实力。2000年到2001年,从我国进入世界500大企业的11名企业的排位上看,总体靠后。排在前100位的只有3家,第一名中国电力2001年由第77位排到第60位,仍没有进入前50名。从营业额来看,2001年与2000年相比,有6家下降,其中最多的下降10.4%,平均下降水平高于500大平均水平0.2%(分别为-0.6和-0.4)。从利润看,平均利润虽高于500大的平均水平,但11家企业与2000年相比,仍有5家企业利润下降,其中最高达58.6%.从雇员人数来。我国企业平均人数为491248人,而500大则为95621人,远远高于500大的平均水平5倍多。
(3)进入500大的我国企业基本属国家垄断企业,市场竞争力差。进入500大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1家)、石油化工(3家)、电信(2家)和银行业(4家)。这些企业均属政府组建,市场垄断较强的国有企业。而500大前10名的企业中,一半是制造业企业,其中,排名第一的沃尔玛为零售业企业。这说明我国大企业主要是靠行政手段产生的,市场竞争力差,这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有着本质的不同。
3.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企业集团的组建初见成效,但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1997年国务院15号文件,提出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集团。1998年以后,通过资产重组,我国产生了一批大型的企业集团。如,1998年,国务院批准石化行业组建了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1998年11月,上海钢铁企业实行战略重组,组建了宝钢集团;1999年,国务院决定将航天、航空、核工业等5个军工总公司重组为10个集团公司;1999-2000年,中国电信业也重组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信、中国卫星通信和中国联通四大集团公司。这些集团的重组整合了企业的核心业务,削弱了行业垄断,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高。到1999年末,我国省部级以上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约有2767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1818家,占面上企业集团的65.7%.这其中,工业企业集团资产总额占面上集团总资产的66.9%.国务院批准组建的126家企业集团资产额占面上企业集团总资产的50.9%.通过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的企业集团大多数是政府行为组建的。
可以说,我国企业集团是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基础。但这种靠行政命令捆绑的集团,难以真正解决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它与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在形成途径、投资主体、治理结构和形成环境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形成途径上,国外跨国公司多数是在市场竞争中靠并购、联合、重组形成的,集团内有天然的资产关系;而我国企业集团则是在政府背景下靠行政划转、行政授权形成的,集团内部难以理顺资产关系、形成真正统一的决策体系和发展战略。在投资主体和治理结构上,国外大公司的投资主体明确,母公司的股东是投资者以投资方式进入,出资人到位,治理结构比较有效;而我国多数企业集团母公司的股本则是以授权方式进入的,母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出资人不到位,多数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治理结构。在形成环境上,国外大公司多数是在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市场竞争规则成长壮大的;而我国则是由传统计划经濟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存在着难以逾越的体制。这些行政组建的集团公司占据了我国企业集团的大多数,是导致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差,难以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匹敌的重要原因。
二、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思考
1.以大型国企为依托,作大作强大型企业集团,使 一是经过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三年脱困目标如期基本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我们已经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子。二是近10年来在发展企业集团方面,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教训。三是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发展前景好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在国际化战略上取得了成功。以海尔为例,海尔在海外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集团化的实施和国际化战略。2002年实现全球营业额711亿元,海外营业额达到10亿美元,利税总额达到44亿元。先后在106个国家设立了3万多个销售网点和10个技术信息网络。目前,海尔集团建立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设计、制造、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整体战略布局及国际化框架,完成了“海尔的国际化到国际化的海尔”的跨越。又如联想集团,为向海外发展设立了三个阶段:第一步是办贸易公司,以了解市场,选择产品开发为突破口;第二步是成立海外研发中心、建立生产基地和世界销售网络,第三步是1993年在海外股票上市,成功地实现了国际化战略。到2000年,我国共有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2655个,一些企业集团在跨国经营上已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这些为发展我国跨国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市场份额、资本市场市值等规模的大小是挤身于世界级企业的显著标志,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世界500大的主要依据是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规模进行排名,跃居榜首的零售巨头沃尔马,2002年的营业收入为2198亿美元;进入美国《商业周刊》的1000家企业,则要根据各企业在股市的市值大小进行排名,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当属通用电器和微软公司,2001年的股票市值分别达到了4867亿美元和3691亿美元。企业规模意味着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地位和影响力,若达不到相当的规模,就无从谈及世界级的企业。
大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但大而不强,意味着效率低下,同样缺乏竞争力。与世界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无论规模和效率都相差甚远。在规模上,2001年,我国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合计仅相当于世界500强前两名的收入之和。据《中国发展报告2002年》显示,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平均资产规模只有2002年世界500强的6.46%,平均营业收入只有世界500强的5.26%;劳动生产率水平低,中国企业500强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人均资产、分别只有世界500强的12.95%、29.62%和1.57%。从赢利能力来看,中国企业500强平均利润只有世界500强的12.06%,少数企业亏损严重,约1/3企业利润缩水。
从进入500大的企业来看也是如此,如,排名第86位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总数为93.7万人,收入为400亿美元;而爱克森——美孚公司的员工总数为9.79万人,却有1920亿美元的收入。又如电力行业,2002年美国电力营业收入为612亿美元,利润为9.7亿美元,我国国家电力公司虽然也有营业收入为487亿美元,利润为9.81亿美元,但国电公司的员工总数高达116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两户企业从业人员合计210.4万人,是美国爱克森石油公司从业人员的21.5倍,而营业收入合计却是其42.7%.这一点,从上述分析中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吴邦国同志曾指出,“发展企业集团,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形成,不能靠行政手段勉强撮合,不能盲目求大求全;要在突出主业、增强竞争优势上下功夫。这说明企业集团作大固然重要,作强却是发展的关键。作大可以通过政府手段加以解决,作强则需要企业内在的实力。因此,大企业应瞄准世界优强跨国公司找差距,定战略,在企业国际化战略上下工夫,提高竞争实力。
进入世界级企业,关键是提高国际竞争力。1985年《世界经济论坛》在《关于竞争力报告》中指出,国际竞争力是“企业目前和未来在各自的环境中以比他们国内和国外的竞争者更有吸引力的价格和质量进行设计、生产并销售货物以及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机会。”它既包括企业现实的核心竞争能力又包括潜在的,通过学习、改进和创新的能力,集中表现为特定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和赢利率。国家经贸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中对企业集团的国际竞争力也作出了基本表述:技术创新力强,主业突出,拥有知识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力强,有健全的营销网络,拥有持续的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能力强,有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管理层和人才队伍、现代化管理手段,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规模经济效益好,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美国专家波特则认为,一国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资源条件,需求变化,相关与辅助产业状况,企业策略,结构与竞争者,机遇和政府行为等六个因素。
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存在较大差距。在电子机器和机械产业中,我国企业与日本企业的差距。日本企业总数为8万家,我国为14万家,比日本多6万家;日本企业产值为5417亿美元,我国为2277亿美元,比日本企业低3140亿美元;日本企业工业附加值为6491亿美元,我国为577亿美元,比日本企业低5914亿美元;日本企业销售利润率为4%,我国为2.6%,比日本企业低1.4%;日本企业的从业人数为412万人,我国为1246万人,比日本企业多834万人;日本企业研发费用为销售额的5.3%,我国为1.2%,比日本企业低4.1%;日本企业贸易竞争指数为0.65,我国为0.01,比日本企业低0.64.从这些重要指标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很差。1999年,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对46个国家企业竞争力的评价排序,中国处于第38位,得分仅为25.7.企业掌握的资源和拥有的能力是企业内在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而中国排位在第33位。
加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企业的研发能力。一个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没有知名品牌,没有独特的研发技术就谈不上核心竞争力,也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我国目前多数企业不拥有世界级的核心技术,高技术成分的设备要靠国外进口。技术创新能力也十分薄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据统计,全国22276家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只有31.9%,开展技术活动的只有50.3%.许多研发机构难以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的要求。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很低,大中型企业不足1.5%,参与研发的科研人员不足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35%,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这个差距是巨大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研发投资都在5~10%之间,强者高达20~30%,巴斯夫一家的研发人员就超过1万人。目前,世界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又频频进入我国,这对我国的自主研发既是机会又是挑战。因此,加强我国企业的研发体系建设对于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显得尤为紧迫。
2.以民营企业为依托,积极发展中小跨国公司,建构我国市场经济跨国公司框架体系
(1)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获得了很大发展,已� 按国家统计局对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2001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企业个数、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出货值及利税总额等均有提高。2001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93066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54.3%;其他指标均高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增长,2001年,工业总产值为23642.68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全部工业企业增长7.3%);完成增加值为6549.21亿元,比上年增加18%(全部工业企业增长9.9%);出货值达2955.26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全部工业企业增长9.9%);利润总额为901.93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9%.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2001年资产总计为19146.48亿元,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4.14%.这说明了我国民营工业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经济效益。
(2)我国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比国有企业具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我国民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产生、发展并壮大的,它的内部机制、经营方式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与国有企业相比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加入WTO以后,我国民营企业将摆脱不平等的待遇和“歧视”,与国有企业平等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近年来,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激起了跨国公司新的投资兴趣。一些跨国公司敏感地意识到,与民营企业联营是新的投资方向。如英国最大、欧洲第5大寿险集团最近在北京宣布组建英联投资公司,计划向中国民营经济部门投资1亿美元,重点发展民营新经济产业,特别是民营信息产业。这一战略动向不仅改变了中外合资的传统路径,导致中国市场由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主导的传统格局发生变化,也为民营企业通过与外资合作,迅速壮大,实现跨国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3)一批民营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跨国经营中取得了成功经验。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高。如,联想、TCL、远大等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跨国经营中发挥了骨干作用。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对我国温州民营企业进行了调查,在展望未来五年企业的海外经营前景时,61%的企 17%的企业已经或将要采取贴牌生产和品牌出口并重的方式。例如,温州康奈集团从2001年初开始实施“创国标名牌”战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在巴黎、纽约、罗马、米兰、巴塞罗那等欧美7个国家的主要城市开了23家专卖店,并计划到2005年实现在欧美市场开100家专卖店的目标。这预示着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在国际化经营中站住了脚,而且形成了跨国公司的基本构架。这种由市场机制产生、以市场为动力发展的跨国公司将显示出比国有大企业更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前景。当然,目前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还处于低级阶段,大多数企业仍主要选择以直接出口为主的方式。但随着企业资本积累的雄厚和跨国经营经验的不断丰富,跨国经营将会在形式上进一步深化。
3.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发展的动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我国企业要从根本上提高竞争力。必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实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加快解决国有资产产权单一的问题,使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只有这样,“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大规模重组”才会真正有效。
(1)应积极推进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重组,使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在竞争性领域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退出,真正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以资本为纽带,企业自发兼并扩张的竞争格局。
(2)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尤其到境外上市。境外上市能够有效地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实现国有资本的国际化流动,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融资能力。
(3)通过跨国购并的方式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优势企业应积极开展跨国购并,通过跨国并购实现快速扩张和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加速跨国化进程。
4.政府应为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发展我国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对跨国经营企业给予宏观指导。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已� 目前,我国的跨国经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是“小儿科”。在理论上,还停留在探讨中国是否有无跨国公司阶段,对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状况缺乏总结和归纳。在经营上,跨国企业总体处于散乱无序的粗放状态,许多企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了解和经营经验,投资成功率较低。这些不仅使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的进程受到影响,而且影响了我国跨国公司与世界的接轨。为此,应以商务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战略,并给予企业跨国经营的宏观指导。
(2)用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自发地形成跨国企业集团,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政府捆绑的企业集团已经使我国企业饱尝了苦果。捆绑的企业大多“集而不团”,“大而不壮”,有些甚至分崩离析。因此,在企业集团组建上,政府应进行产业领域的宏观指导和协调,鼓励企业自发的并购扩张形成企业集团,使我国企业集团依市场机制产生,不应靠行政命令“拉郎配”。
(3)对大企业政府不应以扶持为主,而应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多年来的企业改革证明,一个企业仅仅靠政府的扶持是难以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只有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去拼搏才能富有生机与活力,才能“生命之树长青”。政府的扶持只能助长企业等、靠、要的思想,助长企业的优越感,削弱企业的拼搏意识。而那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都是在市场机制中产生的。因此,企业应减少对大企业的扶持,使它们与其他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竞争,做到市场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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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是国际贸易人才的培养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当前中国的国际贸易人才最为主要的渠道还是通过高校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当前中国有600多所高校都开设了国际贸易或类似专业,这些专业的培养方式和内容几乎是同质化的,学校之间无论是办学目标还是教育理念、改革目标及措施、教学模式等方面都较为相近,缺乏差异性和特色性。对于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项人才培养较为匮乏。二是国际贸易人才培养的高端人才匮乏。当前中国的国际贸易人才还缺乏对高端人才的培养,一方面本身的高端人才较少,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高校和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国际贸易高端人才开展专项培养。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需要越来越多在具备复合型素质的基础上,掌握某一领域或者某些领域的专业技能。如2015年总理在瑞士举行的达沃斯经济论坛上,明确表示将有序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投资人民币使用、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既促进中国自身的发展,适应世界金融体系和市场的改革与发展。随着这些业务的推进,必将促进中外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也必将越来越多。三是国际贸易的人才培养缺乏实践性。当前的国际贸易主体是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更多地受制于跨国公司。显然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贸易是不同的,后者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以及统计方法。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方法”,跨国公司本身的“逐利性”使得国际贸易中对于“结果”的追求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成为国际贸易人才的根本诉求,这就要求国际贸易人才的培养需要更多的实践,但是当前中国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更多的还是停留在校园停留在理论层面,在培养过程中缺乏贸易实践锻炼。
二、基于跨国公司主导下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策略分析
一是要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国际贸易人才培养。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外贸易的不断深入发展,国际贸易必然 从国家层面、学校层面、公司层面(尤其是存在国际贸易行为的跨国公司)、社会层面等多个不同的主体出发,协同创新,高度重视国际贸易人才培养,只有在理念上高度重视了,才可能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二是要加强国际贸易的高端人才专项培养。国际贸易人才需要具备多元复合的素质要求,如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通晓国际规则和管理、熟悉并热爱本国文化,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实践能力。有道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高端人才在国际贸易中对于贸易的促进作用在前文已有论述,可谓非常重要。很多时候,高端人才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往往是决定方向的人物,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很可能是公司业务成败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在跨国公司主导国际贸易的背景下,对于国际贸易的高端人才专项培养亟待发展。三是重点提升国际贸易人才的实践能力。“纸上来得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商场如战场,风云变幻,波云诡异。因此需要在国际贸易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实践能力的提升。尤其是针对高校的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而言,所输送的毕业生是否被社会所接纳,是判断高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的一条根本标准,因此国际贸易的毕业生最根本的检验标准在于能否投入国际贸易实战并能胜任相应的工作。
作者:陈静 周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