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热门三篇》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精选3篇)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篇1
同志们:
这次全市农业保险推进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南通市政府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在这次会议之前,市委、市政府对农业保险推广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下面,我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讲几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农业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推进农业保险有利于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是提高救灾效能、消化灾害损失、分散生产经营风险、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完善农村保障体制,维护农民利益的内在需要,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任务。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自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我国就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后,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开展农业保险提出明确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专题召开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南通市政府也专题研究,决定选择我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必将给我市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带来一个新契机、新发展。据有关专家计算我国自然灾害的平均损失率:粮食为6.5%,经济作物为6%,大牲畜为10%。从我市灾害性天气资料统计,出现大涝年份概率为9.3%,偏涝年份概率为18.6%;特旱年份概率2.3%,偏旱年份概率27.91%;90%以上的年份都会出现大于50mm的暴雨,最多年份7天,平均暴雨日2.7天,可造成房屋倒塌、民房损坏、农田被淹,最多一年(20xx年)农业因暴雨成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605亿元;台风年年都有几次,受灾最重的如1997年,农作物倒伏49.46万亩,严重积水11万亩,其他还有连阴雨、高温热害、雷暴、冰雹、龙卷风、寒潮和冻害等发生频率也较高。以致农村“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矛盾十分突出。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一是可望改变农民阶层延续千年“看天吃饭”的命运,有利于促使农民灾后迅速恢复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可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规模发展,稳定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符合WTO规则的“绿箱政策”。三是可以改变农业一遇重大灾情,就只能指望政府财政救助这种“救急不救穷”的现象,有利于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融通能力,建立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新型防灾减灾机制,符合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部署。四是农业保险具有“双重性”,不仅有利于农民化解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减轻政府灾后筹措救灾的财政负担,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多年的心愿。因此,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是服务“三农”、支持“三农”、提升“三农”的一项重要内容,势在必行。
(二)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职能
历年水灾、旱灾、虫害、瘟疫、台风……等任何一个灾害,都可能使农民一年的辛劳化为乌有,足以让老百姓心惊胆战,恐惧万分,但由于农业保险历来是一项高风险、高赔付的险种,几乎没有一家保险公司能靠自身的力量来开办这类险种,而且目前农民收入偏低,无力购买这种因高频率灾害天气造成高损失率而所需的高保费,投保积极性极为缺乏。因此充分发挥政府在这方面的社会职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最为关键,它不仅可以有效地解除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承担高风险的后顾之忧,更为农村经济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从世界不同国家的实践来看,纯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是行不通的,他们建立的农业保险制度都是将农业保险作为政府的经济政策来推行的。对发达国家来说,农业保险是社会福利政策的组成部份,通过农业保险及其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农户收入保险,来减少农民收入的波动;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农业保险,使农业生产在遭受自然灾害后能迅速恢复再生产,保障农业的持续和稳定增长,为市场提供充足的农产品。国务院国发[20xx]23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因此,只有公共财政相对满足农业保险公共需求的保障和供给,才能有效推进农业保险的开展,才能真正体现把“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有利于充分利用WTO规则的“绿箱政策”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各国对农业基本上都是实行扶助政策。我国从50年代末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开始以来,逐步在农业生产资料、农村开荒、草场改良、林木病虫害防治、造林及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方面进行补贴,属于“绿箱”措施范畴。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利用“绿箱”政策为本国农业提供了巨额资金支撑。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每年利用“绿箱”政策为本国农业提供支持资金高达460亿美元,欧盟达到240亿美元,日本为330亿美元,而我国目前所利用的仅一部分,在“绿箱”政策十二大项中,仅在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用于粮食安全目的公共储备补贴、国内粮食援助等方面有一定投入,其他如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对生产者的直接补贴、收入保险等六大项几乎还没有涉足。进入21世纪,我国作为WTO的重要成员,必须遵守WTO的规定的各项义务,其中包括WTO《农业协议》规定的“绿箱”政策义务。农业保险是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之一,其对农业风险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是政府其它任何投入都无法完全替代的。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可以充分利用WTO规则的“绿箱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四)有利于高效整合人力资源
农业保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综合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作物栽培、植物保护、农业气象、农田水利、鱼政水产、畜牧兽医、土肥与林果等多种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协作。而传统意义上的办法,如层层招人聘用,或单方面靠保险公司现有人才资源等办法,势必加大农业保险成本,显然行不通。将农经、财政、保险、农业、气象和水产等部门的人才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形成强大的合力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公益性服务范围,有效地确保各项农业保险的技术规程实施到位,定损科学合理;有效地减少农业保险成本,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最终促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措施,各被考察的单位对此十分重视,都建立了相应的各类定损理赔专家组和定损调解委员会,并对相关职能部门都明确了农业保险的主要职责,基本做到政令畅通、上下齐动。
(五)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面对市场农业、效益农业和农业现代发展新要求,突出抓好高效农业、质量农业、项目农业、特色农业和科技农业建设,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重点发展了“四青”作物、特经特粮作物、西甜瓜、蔬菜和花卉苗木等中高效作物。全市亩收入3000元以上的中高效作物发展到36.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5.8%,其中亩收入10000元以上的特高物5.3万亩、5000-10000元的高效作物10.5万亩、3000-5000元的中高效作物20.9万亩,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6.6%、13.1%和26.1%。大棚设施栽培面积发展较快,全市已发展到4.37万亩,其中钢架大棚与竹木大棚的比例约为3:7。畜牧业上,在保证饲养量适度扩张的同时,继续走规模化的养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全市以京海公司为龙头的家禽规模养殖企业达400余家;500头以上的规模养鸡农户有361户;1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农户有505户。目前,我市畜牧业产值已达到农业总产值的18.32%。与时同时,一些种、养大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他们寄希望通过农业保险来减轻规模种、养殖的风险,达到持续稳定增长的目的。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满足种养大户对农业保险的旺盛需求,提高规模高效农业抗灾能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狠抓关键,扎实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广大农民对保险认识进一步加深,农业保险需求日益增强,农业保险的作用更加突出,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日趋成熟,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与灾害救助机制为目标,坚持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大局,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积极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率先达小康,建设新农村服务。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我市农业保险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努力做到“三个基本涵盖”,切实把握“三个最低标准”,注重坚持“三个互相结合”。
一是“三个基本涵盖”。试点险种基本涵盖我市种养业主要品种。20xx年,全市推广险种为玉米、大棚设施、生猪三个险种,以后逐步扩大到一定规模的经济作物、养殖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等。保险责任基本涵盖我市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包括雷击、风灾、旱灾、雨灾、水灾、雹灾、冻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参保对象基本涵盖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农场、农业园区等。
二是“三个最低标准”。在推进面上,主要险种即玉米险种推进面不低于本地区种植面积的80%,其他如大棚设施和生猪险种推进面一般要求在50%左右。在保费补贴上,市以上各级财政的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60%,其中对玉米险种的保费补贴在开始推广年不低于70%。乡镇和村也可以视财力状况适当给予补贴,但原则上不允许全额补贴,要动员农民自觉缴一点,逐步培养和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在保障程度上,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保障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实行低保费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农户自愿要求,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三个互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政策支持的主导作用,又要紧紧依靠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化保险服务,全力调动财政、保险、龙头企业、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达到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的最佳结合。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开展农业保险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和强制推行,但要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可以由镇、村农业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农户统一参保,也可以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带领农户集中参保。对试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今后政府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任何补助性计划。国发[20xx]23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户不能受益于政府其他福利计划。因此,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运用政策杠杆和宣传工具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有效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坚持推进农业保险与建立大灾风险基金相结合。市财政除按规定对推广的农业险种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外,每年还预算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建立大灾风险基金,滚动积累,逐步提高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
(二)基本运作模式
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政府与保险公司二方面的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经与人保公司充分协商,确定采用共保经营模式,具体操作上,一是风险分成负担。即政府与保险公司按8:2进行风险责任分担,保险公司超赔资金支付一般从历年取得的管理费和分成保费收入结余中优先支付,不足部分通过以险养险收益弥补,特大灾之年,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对分成资金实行专项监管。对保险公司按规定取得的政策性农险收入也建立专户,实行专项监管,在政策性农险科目专项反映,政策性农险收入只用于政策性农险赔款支出,当年有盈余的,滚存下年,不列入保险公司的盈余,不参加保险公司的利润分配,仅作为今后的赔款积累;当年亏损的,按上述超赔资金支付办法支付后仍有亏空的,挂在政策性农险科目账内,从以后年份结余中逐步消化。三是鼓励保险公司在保费分成部份参加农业再保险,分散农业保险风险。四是对保险公司给予保费收入12%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也视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列入分成资金专项监管范围。
(三)主要理赔策略。对种植业的赔偿,改变淮阴等地在绝收70%以上才理赔的通常做法,初步确定实行分级理赔办法,即赔付损失分三级,一级损失为30-50%,赔30%;二级损失为50-70%,赔50%;三级损失为70%以上,赔100%。养殖业设置绝对免赔率和标准赔付率,在绝对免赔率以上,按损失率赔付;在标准赔付率以下,根据赔付标准按实赔付。
市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科学的核损、核赔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由人保海门支公司牵头,会同市农业保险定损调解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查勘定损,统一标准,公开程序,张榜公布,确保正确。人保海门支公司必须按市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的结果及时向农户支付农险赔款。理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向农户支付核定损失50%的预付赔款;第二次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市全年总赔款后,进行清算。全市全年总赔款在农险保费的3倍之内,则按核定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三倍的,则按核定赔款乘封顶系数(全市农业总保费×3/全市总赔款),减预付赔款后的余额支付,如余额小于预付赔款的,不再要求农户返还,按预付赔款额结案。全市全年总赔款额由市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组审核确定并予以公布。
(四)资金管理。农业保险资金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滚动积累、封闭运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市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为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人,按财政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各镇、村在收取农业保险保费后,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上解市农业保险收入专户,不得截留、抵扣或移作它用
农业保险管理费用支出标准,一般保险公司的首席承保人的人工工资、单证印刷费、业务培训费、查勘理赔费等各项业务管理运作费用按保费收入的12%提取,主要优先用作超赔风险基金的积累,实行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包干使用的办法;村按保费收入的4%提取,主要用作村协办员的误工补助,实行专项专用,滚动积累,超支不补;镇农业保险工作推进经费由镇财政安排;市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活动经费由市财政给予预算安排。
三、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为确保全市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委办、政府办、农办、监察局、农林局、财政局、发改委、气象局、审计局、民政局、教育局、广电局、人保海门支公司、人行海门支行等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两个工作组,即农业保险定损调解工作组,由种植专家组和畜禽专家组组成;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组,由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派员兼职组成。各乡镇都要参照组建农业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农经、农技、保险和插村干部为成员。村成立农业保险协办小组,每个行政村确定1-3名协保员,协保员一般由村主要干部兼任。各乡镇党委政府与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尽快组建相应机构,把农业保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
(二)层层组织宣传发动。农业保险是惠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实事,但搞强制命令是行不通的,要让农民真正理解、自觉接受和积极参与,必须层层组织宣传发动。被考察的试点地区都把宣传发动和说服教育工作作为农险推广能否取得实效的突破口,认真狠抓落实。一是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编印“告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业保险友情提示”、“病虫害防治措施”等宣传资料,做到农户每户一份,详细说明农业保险的优点、作用和意义。三是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四是通过文艺团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把道理向农民讲通,把政策向农民讲明,把好处向农民讲清,引导和教育农民自觉投保。
(三)强化协作配合。农业保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涵盖的学科比较多,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协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保险推广工作。市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理赔终审和考核评比等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保险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测算,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承保、理赔、查勘定损等各项业务工作,虚心听取镇村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促进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保费补贴资金和大灾风险资金落实到位,并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保险资金和专项帐户的审计监督和指导。农林部门要发挥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核灾定损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农民防范、抵御自然灾害风险。镇村农险组织要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协助收取保费,处理、调解相关理赔事务、组织实地调查勘察等。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各项措施和政策落到实处。
(四)严格有关政策。农业保险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循序渐进,稳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农业保险与防灾防损的关系。加强保险的售后服务,充分利用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和信息预警系统,注重防赔结合,强化风险预防措施,指导好农业生产,让农民群众在保险中得到更大的实惠。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农业保险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自主权,严禁强制参保,严禁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更不得组织“小分队”强行收取保险费。三是要正确处理农业保险短期行为与长效管理的关系,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农业保险新体系,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同志们,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同心同德,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市率先达小康,全面建设新农村作出应有贡献。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篇2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我县召开的首次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分析保险工作形势,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全县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我县保险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和个人对商业保险的需求旺盛,保险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目前,全县保险从业机构已发展到19家,其中保监机构批准、工商登记注册的16家,包括人寿保险6家、财产保险9家、农业保险1家。开办险种日趋丰富,寿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210个险种,财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40个险种。今年一季度,全县保费收入6191万元,其中,寿险类4787万元、财险类1404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其中,寿险类192万元、财险类386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缺失。由于县级没有设立保险管理机构(或协会),省保监局、市保险协会对县级保险机构的监管又鞭长莫及,一般授权市级分公司对县级保险机构实施企业内部监管,导致县级政府对保险机构的经营规划、业务开展、理赔服务等情况无从了解。在这种形势下,个别保险机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搞不正当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一方面,保险机构设立撤销随意性大。近3年我县有7家保险机构设立、2家保险机构撤离,机构设立或撤销较为随意。另一方面,个别保险机构违反工商管理规定,随意变更办公地点,在交警队附近设立代理点,抢办车险业务。
(二)无证经营机构扰乱秩序。有3家保险机构无证经营(交警队附近2家、交通局附近1家),干扰了保险市场经营秩序。这些机构的办公场所均为租赁房屋,方便撤离或更换地点;雇员均为社会闲散人员,素质较低;办公条件简陋,只配备电脑、验钞机、刷卡器等;吸金能力很强,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如不及时注册登记,加强管理,势必会影响我县保险业市场,给投保户造成损失,给稳定工作带来隐患。
(三)机构内部管理尚需规范。多数营销服务部采用“先由上级派遣、后选当地人担任”的方式任命负责人,目前80%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由本县人员担任,但多数从业时间在2年以下,缺乏管理经验,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端人才不足。个别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虽由上级公司派遣,但更换频繁(甚至一年一换),致使负责人短期行为严重,将主要精力放在产品销售、保费增长上,对市场需求和客户服务关注不高,重发展、轻服务的意识还比较突出,这不仅不符合保监部门的要求,也背离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导致公司竞争优势不明显,发展后劲不足。同时,为数不少的保险机构文化氛围不够健康,突出表现在宣传口号上,普遍存在低俗、激进等问题,极易对员工产生误导。
(四)保险品种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在机构设置上,绝大部分属于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仅有的1家农业保险已被撤销。在保险品种上,产品特色不突出,专业化经营不明显,品牌优势不充足,财险和寿险占据主导地位,缺少应有的各类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不能满足设施农业、特色养殖等对保险的需求。开办险种的集中重复,导致恶性竞争、价格战、销售误导等问题较为严重,数据不真实、帐外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依然存在。
二、保险业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围绕当前中央、省、市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险业必须勇担重任,在加快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保险业独有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保险业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我县GDP完成142亿元,人均GDP约3900美元,超过了人均3千美元的全面小康指标。但这还远远不够,小康生活除了GDP标准,还有人均住房、受教育程度、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环境生态等一系列标准,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远远没有健全。因此,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仅仅是指多少现金收入,社会保障健全程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反映。这种情况下,更好地发挥好商业保险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需要,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来解决好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保险业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推进保险业的创新,增加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大力推进保险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特别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推动保险业参加平安济阳、和谐济阳的建设。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保险机构,发展保险的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再保险机构,增加保险业的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人群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许多保险公司经常感叹竞争激烈,经营困难,这其实是创新能力不够、差异化服务不够。要做大保险这块蛋糕,怎么做大?就看你的产品怎么样,服务水平怎么样,营销水平怎么样,宣传能力怎么样。还要研究错位经营,研究细分市场,研究专业化分工。所以,差异化发展是我们下一步做大蛋糕、膨胀规模的一个方向。
(三)保险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开公平竞争,相互支持合作,共同推进全县保险市场有序发展。严格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误导、诱骗投保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监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严格保险业务代理程序,对保险代理人的从业行为全权负责;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同业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严格投保理赔程序,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保险纠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我县的保险工作可以说“成绩有目共睹,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行业风险、群众投诉等问题,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给予高度关注,并密切配合上级保监部门,共同管理好、维护好我县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全县保险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保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海波县长任组长,我和张杰局长、杜恒华行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支公司经理为成员,负责对全县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全县保险机构负责人会议,调度各保险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实时接受群众举报,对保险机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和通报。对拒不改正的,提请上级保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上级保监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二)营造良好的保险舆论环境。现在保险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还只是保险机构自己在宣传,宣传内容简单地偏向于吸引群众投保。其实老百姓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对自己买的险种也不清楚,只知道交了多少钱,理赔限额是多少,像理赔条件、违约条款等根本不清楚,应该说是跟风的情况比较多,一旦出现理赔情况容易产生纠纷。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保险机构不但要宣传吸引群众投保的内容,更要宣传保险基础知识,切实做到让投保人充分知情。有关部门、媒体也要多做一些正面宣传,使大家都能了解保险的功能、了解保险的作用,增强群众自觉参加保险的意识。
(三)加大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随着我县保险业务量的迅速扩张,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在增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波及全球的宏观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严肃处理恶意竞争、误导消费者、理赔难等问题非常必要。从保险行业来讲,其它的竞争都不怕,怕的是自己把自己打垮,自己相互之间恶意的竞争,不讲诚信,误导消费者,这样做的话是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短时间看好像是可以增长一些保费,扩展了一些业务范围,长时间看是信誉扫地。保险公司如果都不讲信用的话,那首先第一条就是不够格,该赔的不赔,是不行的,交钱的时候大家都积极,要赔钱的时候到处找理由想办法不赔,这样的话,消费者就会再一再二不再三了,所以聪明的经营者都是从长远看的,特别是当前的情况下要增强保险行业和保险消费者的信心,要高度警惕和关注风险的传递。集中退保、群体上访等问题,在别的地区已经出现,希望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坚决避免风险由点到面蔓延。要抓好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鼓励有序、合理竞争,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从今天开始,县政府将组织工商、人行等部门,开展一次全县保险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请各保险机构给予积极配合,切实解决我县保险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我县保险工作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促进全县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篇3
同志们:
刚才, 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种植业农业保险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
年以来,各乡镇和县中华财保公司努力克服农业灾害风险难预测、理赔定损难操作等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创新工作机制,我县种植业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总的来看,有以下三方面的成效:
一是农户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几年来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广大参保农民得到了应有补偿,对全县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种养积极性起到很大作用。四年来,全县水稻、油菜累计参保251.7万亩(其中水稻241.1万亩,油菜10.6万亩),农户缴纳保费4139.68万元,受益农户3.5万户次2600余万元,也就是说,为全县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这就是我们的工作成果,国家的政策通过我们各乡镇、各部门的努力工作,惠及到了广大农民。
二是广大农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正在逐步增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四年来,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遭受自然灾害的参保农民,切身体会到了保险政策带来的好处,农村干部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始逐步认识、接受,观念有了转变,要求参保的愿望正在逐步增强。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广泛宣传,因势利导,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交给群众,落到实处。
三是勘查理赔速度进一步加快。针对过去曾出现的勘查、赔付、支付较慢问题,县政府和县中华财保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工作程序更加科学,基本上做到了勘查及时、赔付准确,赔款直接打卡到户,大大提升了政府形象和保险公司的信誉。
二、认真领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党和政府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农业投入、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年以来,中央已连续五年在“一号文件”中就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了要求。实践证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可有效防止“多年致富、一灾致贫”,有利于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相对较弱,广大的农民群众迫切希望通过“低保费、高赔付”的农业保险来降低其经营风险。而农业保险本身具有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亏损率、低收益率这“三高一低”的特征,所以说,我们政府,还有各乡镇有责任、有义务来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农业和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年湖南的气候较往常有了很大变化。3月到4月,就出现过20xx年来同期最严重低温阴雨天气。这对于农业生产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积极做好政策性保险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要应保尽保,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农民抗风险的能力。
总之,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上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下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把它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三、牢牢把握重点,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
做好工作的方法之一,就是抓重点。要抓住重点,就要明白自身的问题、吃透上级的要求、落实有效的举措。刚才,德源同志把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讲得很清楚、很透彻,把上级的要求讲得很细致、很到位,请大家贯彻好、落实好。特别是把握好今年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要把“三到户”、“四统一”、“五公开”、“ 六条经营红线”、“七个不变”这些内容记好、记牢,做到心中有数。今后的工作怎么抓,我想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所以说,各乡镇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这几年各乡镇的农业保险任务都完成得较好。但今年我们的缴费方式有了变化,农户自负部分原则由农民自愿缴纳,财政不再垫付。工作难度加大了,工作任务加重了,因此这次工作落实上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应保尽保,确保完成任务。这里我还要强调一句,要加快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的建设步伐,这是实现我县农业保险高效运行、有效管理的组织保证和现实途径。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同时要善于发现受益于农业保险的典型案例,以事实和案例说话,让广大农民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切实感受农业保险的好处,激发农户的参保意愿,不断提高农民投保、参保的积极性。
三是任务落实到位。会后,各乡镇要根据县里下达的参保任务,因地制宜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落实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是协调配合到位。各乡镇、保险公司、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到位。
五是督导检查到位。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一是看各乡镇是否召开了专门会议,二是看是否进行了大力度的宣传,三是看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哪个乡镇工作落后就到哪个乡镇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将进行全县通报。
同志们,今年的种植业农业保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希望大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的心态、更加务实的作风落实农业保险这一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全力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