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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的工作职责(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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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的工作职责(精选3篇)

文秘的工作职责 篇1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起草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他们应当崐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七、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八、处理公司与证管部门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九、公司章程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它职责。

十、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文秘的工作职责 篇2

一、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和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的起草、核稿、送审、会签、校对、印发工作。

二、负责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给县委的请示、报告的登记、拟办、送签、回复、归档工作。

三、承办县委工作会、全委会有关会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县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四、负责县级机关和中省市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资料的销毁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材料的上报下发工作,签收、分送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给县委、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的文件、材料、信函。

六、负责县委领导的文件、材料的传阅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整理、保管、使用、鉴定、入馆移交工作。

八、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的文件、会议材料、传真及其它资料的打印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复印工作。

九、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文秘的工作职责 篇3

1、起草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并作好公司重要会议记录;

2、起草、存档整理总经理签发文件;

3、公司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网页设计方案书、合同书,公司总体运行配合;

4、接听电话、妥当应答,并做好电话记录;

5、掌握总经理的日程安排做好预约工作,安排商务旅行;

6、完成总经理或综合管理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7、根据公司发展的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战略;

8、设计并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结构;

9、完成公司人力资源的日常招聘工作;

10、完善公司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