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元旦有关工作的通知(实用五篇)》
关于2023年元旦有关工作的通知 篇1
公司所属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金区安委办发〔20xx〕54号)文件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区商务局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认真开展元旦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召开了关于节日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专题会议,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局长李明春为组长,书记于高基、副局长赵永军为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元旦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结合我局职能,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责任到人。市场股具体负责酒类流通管理,食品股具体负责生猪屠宰流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各人员密集的市场、商场等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导。
三、加大缉查力度,维护市场稳定。
(一)开展“放心肉”缉查活动。我局于元旦前组织20余人次对辖区市场、超市等肉品销售场所进行缉查,严厉打击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经过检查验收我区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区定点屠宰实现100%,经过专项整治确保了居民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
(二)严格执法,维护酒类市场稳定。自12月25日起我局深入市场开展酒类执法集中行动。在检查过程中,对没有或填写不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单货不符、无备案登记等手续不完整情况进行当场纠正,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的经销商实行限期整改,稳定了全区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了全区人民在节日期间喝上放心酒。
(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市场、商场、超市等各商贸流通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消防设施完备情况等内容。我局详细检查各企业是否有应急预案及防火演练;是否对职员有消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情况;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无商品、杂物堆放;应急指示标志和应急灯是否齐全,并可正常使用;消防器材是否完备等内容。大多数商贸流通企业都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专职或义务消防安全管理员,灭火器材存放于显眼的地方,易于使用,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了元旦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人:
日期:
关于2023年元旦有关工作的通知 篇2
公司所属各部室:
根据市政府(关于20xx年“元旦”放假通知)及集团的要求,分公司“元旦”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至3日,共放假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将1月1日(周六)公休日调至1月3日(周一),1月2日(周日)照常公休。
二、公司总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安全。其它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分公司总经办备案。各单位值班人员值班时,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空岗,保证信息通畅、并做好值班记录,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值班室及有关领导报告。
三、各门店、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班次,并可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确保商品货源充足,顾客购物方便,同进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为广大的消费者及员工提供良好的购物及工作环境。
请各门店于12月27日前将值班表传到分公司总经办,公司总部值班人员要做到每日不少于2次电话查岗。
通知人:
日期:
关于2023年元旦有关工作的通知 篇3
公司所属各部室:
目前,正值冬季多风、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期,也是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期,也是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时段。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渡运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冬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各涉渡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防风、防雾、防冻、防滑等工作,要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大雪、寒潮多,具有突发性、破坏性特点,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县海事部门的海事所,巡逻艇等重点部门,要适当购置草毡等防滑物品,防止工作人员滑倒、跌伤、落水等。二是县海事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充分利用安全例会、渡工培训的机会,告知辖区渡口经营人在渡船船头、码头前沿放置草毡、麻袋等防滑物,确保乘客上下船安全。三是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过机动车渡口码头,设置减速带、阻拦桩及警示标志。当遇雨、雪路面结冰天气时,防止车辆驶入。
二、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各涉渡乡镇要加大对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排查,杜绝私设渡口和非法渡运。加强现场监管,严把船舶检验关,对存在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滞留或开航前纠正的强制措施。要从严执法,加强对重点通航水域的现场监控,提高监管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重点加大对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流动加油站等船舶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掌握庙会时间、涉及渡口范围,协助乡镇政府加强现场监管,维护渡运秩序。
三、各涉渡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维护保养巡逻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通知人:
关于2023年元旦有关工作的通知 篇4
二级单位、个体私营者:
元旦、春节将至,百忙之中别忘“安全”二字。春节前后是案件和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内部的安全和稳定,过一个祥和、欢乐、幸福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__大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思想意识,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常抓不懈,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二、针对“两节”期间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提高自身警惕性,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本单位内部不发生重大火灾、火情;确保本单位人员财产安全;不发生重大的盗窃案件。确保“两节”期间本单位不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镇党委、政府为防患于未然,将在近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加油站、电焊厂、学校、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食品卫生行业和农机具安全生产等,各嘎查村、二级单位及个体户要切实配合安全检查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四、各单位放假前,要做好文件的清理归档工作,办公室内不要存放有价值的证券、现金;手提电脑、数码影像等贵重器材,要加强保管防护。离开办公室时,锁好门窗,关好水电闸。
五、切实做好治安案件防范工作。
1、防入屋案件发生。如全家人外出时,关锁门窗,并请邻居照看。
2、严禁大量燃放烟花炮竹和封建迷信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相信科学,防止迷信言论行骗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六、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现风高物燥,是火灾多发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做到人离火熄,不要在公共场所或室内焚烧杂物;不要乱丢烟头;家中煤气、炉灶、气瓶、电器、电线、插座要常检查更换,避免事故发生。
七、积极预防,妥善处置不安定事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对有关影响内部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一旦发现,要及时向镇派出所、司法所和安么办报告,力争把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严禁客车超载和农用车载客行为。农牧民朋友要时刻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对超载客车和农用车载客行为主时举报,同时,严禁用农用车载客和超速超载行驶。
九、节日期间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防范过期食品和假货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镇安委办。
通知人:
日期:
关于2023年元旦有关工作的通知 篇5
各县、区粮食局: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吃上放心粮油,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食安委电〔20xx〕2号)要求,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巡查力度,保障市场粮油质量安全。现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协调、强化监管
节日期间,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严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粮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对国有及民营粮食企业出库粮食质量的监管,检查企业建立完善粮食经营台账、执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等情况;加强对粮食经营者所销售粮食是否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是否执行索证要票制度的检查;加强对粮食集中消费单位的检查,并指导其购买合格的粮食;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粮油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大宗粮食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卫生的监督检查,防止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粮食进入农村市场;加强对军粮供应站(点)粮食质量的检查;严厉查处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防止在口粮市场上继续流通,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者掺杂使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检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对发生的粮食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的粮食消费安全。请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2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传真形式上报市粮食局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科。
联系人: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