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奠活动通知【4篇】》
清明节祭奠活动通知(通用4篇)
清明节祭奠活动通知 篇1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祭奠先人、先烈、先贤,引导人们文明游园、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文明祭祀,绿色清明。
三、活动内容
1、发一封“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县文明办向全县发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做到不燃放鞭炮、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理性祭祀。
2、讲一个“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故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社区、学校、文明单位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3、组织一次“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开展“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用鲜花寄托对故人的哀思,让故人在鲜花的芬芳中文明过清明,帮助市民在祭扫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4、开展一次“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网络拜祭所特有的便捷、生态、环保等新时代特征;鼓励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通过网络开展“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寄托家人的哀思,表达对故人的感恩和敬仰。
四、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家风家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2、深度宣传。县属新闻媒体、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浓郁氛围。要大力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用文化引领文明清明新风尚;要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活动情况,营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节日氛围。
3、加强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把活动与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努力为市民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积极主动参与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保存清明节主题活动图片报道、视频等资料,活动总结于4月13日前报县文明办,联系电话:,邮箱:。同时报送到肥东文明网,邮箱:。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应同时将开展活动的相关图片、新闻报道及时上传至合肥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办公室
20xx年3月20日
清明节祭奠活动通知 篇2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孝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护绿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革命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社区提供精神保障。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就20xx年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4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孝老敬老。
2、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向居民发起移风易俗倡议。向辖区居民发起倡议,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三线三边”集中整治。清明节期间,众多合肥在外人士将返乡探亲,寻根祭祖。各社居委要加大“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新蚌埠路至通站路、张郢路沿线等为重点,注意加强淮肥公祭堂消防环境安全,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居委要高度重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利用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人们文明祭扫提供必要条件。
3、各社居委对“我们的节日”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将活动完整资料于4月10日前报到社区文明办。
XX社区文明办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祭奠活动通知 篇3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各工委宣传部: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缅怀先辈、纪念先人,扫墓踏青、绿色清明等活动,是引导人们在慎终追思、缅怀先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珍惜幸福生活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要求,省会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树文明新风——我们的节日·清明”为主题,文明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颂扬公德美德,树立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各县(市、区)要及早发放一封绿色清明倡议书,并通过文明祭祀公告以及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人们用鲜花、植树、撰文、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怀念之情,教育广大市民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引导人们过一个绿色清明、文明祭扫的节日。
2、积极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市(县、区)要积极登陆石家庄文明网参加“清明祭英烈”活动。要组织广大市民和青少年上网祭奠,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书写感言寄语,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缅怀感恩和敬仰。
3、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一是组织一次公祭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圣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等爱国教育基地进行公祭活动,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继承先烈遗志,增强干部职工颂党恩爱祖国的革命情怀,激发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实现我市“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举办一场清明诗会。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或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主要内容可以是以咏诵春天、歌唱自然,表达爱国思乡感情等为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也可以是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等活动。三是开展一次清明踏青活动。
在清明节假期期间,组织开展植树、放风筝、赏花游玩、采摘等多种形式的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进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四是进行一次红色探访活动。充分发挥我市西柏坡纪念馆、正定高平村地道战遗址、灵寿陈庄战役纪念馆、藁城梅花惨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烈士扫墓,开展党员、团员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活动,了解石家庄的.历史文化轨迹,探索红色城市回忆,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三、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活动。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2、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清明节的由来、习俗和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意义,刊发、播放有关清明题材的诗文、短片,及时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追悼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的浓厚节日氛围。
3、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要将开展活动的图片和文字资料第一时间报送至石家庄文明网。联系人:孙梦影;联系电话:;上报邮箱:。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20xx年3月29日
清明节祭奠活动通知 篇4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5、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县文广局要在旅游景点悬挂规范美观的文明旅游宣传提示牌,大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各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传播者。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精心实施,将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对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破除祭祀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资料、活动前后各5分钟视频于4月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扶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