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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合集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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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精选30篇)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

为推进我办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全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针对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在辖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1

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时间及任务

1、宣传阶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流动宣传车及发放宣传单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6日-20xx年元月15日)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整治做到餐饮必查,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必访,是查访率达到100%。

3、查漏补缺阶段(20xx年元月16日—20xx年元20日)对辖区内餐饮食品加工等进行一次回头望,对照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结检查阶段(20xx年元月21日—2月15日)对辖区各村、各社区整治活动进行总结验收。

四、重点区域整治

1、对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

2、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企业。

3、对辖区市场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联系工商、农业部门进行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社区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门店督促检查。

2、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及时现场解决,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在整治活动期间,办事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4、各社区、村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办事处。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五无”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经营食品违法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无证生产经营、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助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模式和整体水平上档升级,为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前战。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下旬至10月底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排查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巩固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安全整治,不断加大对劣质“五毛”食品的排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次出现的同类个案,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对待、深入排查、客观分析、系统研判,对临街沿公路销售牦牛肉的商贩要加强备案登记管理,督促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其中可能成为区域性风险隐患的,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监督管理下,按照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隐患。

四、重点任务及措施

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三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承接和安排各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时向农村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在农村商场、超市、农村食品供货商、食杂店等场所的抽样频次,使农村地区食品抽检成为常态。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取缔“黑作坊”、“黑窝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五是在探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方面下功夫,以“整体形象好、证照明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创建标准,通过树立典范,以典型引路,正本清源。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梳理并掌握辖区内的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分类汇总排查和自查发现的重要问题隐患和一般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7月11日-10月15日)。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组织力量开展大检查,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不断完善治本措施,督促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及时纠正未经营许可或超范围许可、不清理过期食品、经营的`食品无法溯源等违法违规现象,健全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要认真总结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中心、队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结合以往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深入、扎实地推进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现“盲区”。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股、中心、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股、中心、队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报送。各股、中心、队要认真梳理总结并及时上报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请各股室、队、中心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综合食品监管中心,并由综合食品监管中心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1、附件2)报县局综合食品监管中心。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3

为了应对公司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红英为组长,李小龙、梁军任副组长。组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同时,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4、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4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

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三、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农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卫生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县卫生局以及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四、应急措施:

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卫生部门。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决定自20__年9月至20__年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遏制“五无”、过期变质、“两超非”等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着力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治理:一是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监管;三是农村小食杂、食品摊贩监管;四是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五是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生产环节

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地区已纳入目录小作坊的规范取证工作。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1.加强对食品主体资格审查、落实主体责任。当前,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许可与经营项目不一致等问题。各所要开展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要强化许可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始终按照许可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足许可要求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力度。各所要对辖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食品销售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对监管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整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监督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摊贩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规范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对重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小食杂和集贸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为重点,针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时,要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追溯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以乡镇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白酒、肉类、儿童食品、“傍名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者的监管。

三是以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五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以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并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按照标签标示有关规定列全信息、粘贴明示。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被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秋季开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查验、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2.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制订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流动厨师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大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分级指导制度,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格化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餐饮服务公司等,推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聚餐的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3.扎实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积极推动我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有效落实,以农村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务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等情况,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

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9月上旬)。各股所要组织摸底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各股所要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各股所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务必留下监管痕迹,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以扎实的作风来开展工作,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二)排查风险,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及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并分别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措施办法,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要突出重点巡查,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县局将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收集情况,及时报送。各股所请于11月9日前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生产流通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餐饮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至少1个典型案例,报送县局食品股、餐饮股。工作总结重点包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建议;典型案例要简要说明案情。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7

本预案适用于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患病或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组织机构

垦殖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场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

成员:

二、处置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副场长,手机:)、(信息督察员,手机:)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组织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他原材料,将中毒人员或吃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分场(社区)负责人负责通知群众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党委委员,手机)、艾新德(卫生院院长,手机:)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曹德欣(派出所所长,手机:)施爱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手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四)发布信息。胡强(副场长,手机:)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食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后期处置。(副场长,手机:)陈志坚(党政办主任,手机:)乐燕青(财政所所长,手机:)李小星(民政所所长,手机:)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常务副场长,手机:)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各分场(社区)根据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场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岗位和分工调整,接替人员自动顶替,以职务和分管工作为准。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8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10个,在园幼儿460人,教职工43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温淑荣

成员:李忠艳王贵志魏党生张世东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忠艳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及食堂人员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要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试点工作经验,坚持网络监控抓覆盖、廉政风险抓防控、隐患排查抓细节、安全保障抓基层,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重点在抓基层、抓完善、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办法和全程问责机制,进一步深化全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做到监督不越位、不缺位、要到位,保持工作不停,力度不减、目标不变,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无空档、责任无缺失、监管无缝隙、问责无遗漏、常年无大事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充分运用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平台

一是督促各监管部门抓紧制定并录入20__年监管计划。各监管部门按照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的要求,制定20__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检查次数、计划具体抽检次数、计划抽检品种数。监管计划要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监管责任人、每个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清、任务明。每个监管责任人要根据部门制定的监管工作计划,将本人监管工作计划及时录入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并以此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建立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页。并且做好和市县的联网工作,实现市县互联、部门互通、全程监督、有效管控。各监管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食监办要做好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和更新工作,要及时公开有关食品安全检测检验的数据信息,扩大社会监督面。

三是抓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提高监管责任人系统应用水平。要及时组织各监管部门责任人进行培训,使监管责任人能够迅速熟练地掌握系统操作技能,提高系统应用水平。配合市食监办做好工商、质监、食药、畜牧四个部门基层监管人员手机现场执法的应用工作。

(二)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建设

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是加强食品安全履责监督的重要力量,20__年,将在17个行政村每村确立一名信息监督员。每位信息员每月至少上报一条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要在调研上下功夫,要结合专项检查行动,对本村的食品生产经营户(企业)是否遵纪守法、存在问题以及监管人员是否履责等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情况统一上报开发区食品安全责任监督领导组办公室。对在调研中成绩突出或因信息报送及时避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监督员,要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力度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按照群众膳食结构和消费特点,选择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纪工委将对监管部门及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以消除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具体每月督查行动安排为:2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两节”期间市场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3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对全区学校食堂安全进行专项行动;4月份,由农业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对农资经营、农药使用情况进场专项检查; 5月份,由食药部门牵头,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进行检查;6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饮料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7月份,由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对食用油和面粉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8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食药、经发等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内食用农产品及其它食品进行专项检查;9月份,由工商部门牵头,对城镇主要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及物流配送企业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0月份,由经发、农发部门牵头,质监部门配合,对畜产品养殖、收购、贩运环节违规使用“瘦肉精”问题和生鲜肉及肉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1月份,由质监、工商、经发部门牵头,对白酒、陈醋两大类食品进行专项检查;12月份,由质监部门牵头,对除肉制品外的其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在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9月份,开发区将对食用油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达到监管无缝隙、责任无缺失。

(四)抓好风险防控,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监管部门要细化分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边缘责任落实,认真查找责任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网络监管全覆盖,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盲区、监管隐患,确保食品的大众安全、全年安全。

(五)抓好典型示范,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各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特性,打造一批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按照小作坊和大企业一样重要,必须管起来;小摊贩和大市场一样重要,必须抓起来;各部门各企业的网上记录和信息平台监督记录一样重要,必须连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业一模式,通过典型带动,全面推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可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鼓励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质监分局要充分发挥古城乳业的示范作用,力争使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定的监管要求;工商、食药、农发等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打造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示范点(示范街、示范村)。

(六)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大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各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力争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全覆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特别是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小餐馆的监管,要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具体的监管方案,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建立“部门主抓、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典型推动、全程问责”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管责任人履责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履责考评日志、周报告、月考评、年考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监管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和监管责任人的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履责不认真、监管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依照《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反面事例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三)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各监管部门要参照本系统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来制定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要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对同类型的监管对象,要按照一业一模式的标准统一进行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0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

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接受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完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强化督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小组办公室应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排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同时督促落实食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检查整改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落实职责。校长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配餐公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若发生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时,立即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迅速开展救援行动。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医疗求援,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排查发病人员,建立动态姓名册,防止遗漏。

3、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停止提供配餐,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留样,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4、联系亲属。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者亲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及时解答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做好服务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5、信息公开。保障发病者亲属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相关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及时澄清谣传,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影响应急工作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1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1、健全食物管理制度和中毒报告制度。加强检验、储藏、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学校门前小卖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相关《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加强食物采购管理,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医务室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同时上报教育局。

(二)紧急处理

救护组组长:阿尼克孜

组员:热比亚阿斯古力及个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中毒师生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随时与领导小组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三)原因调查

组长:热依木江

组员:古丽巴哈尔依马木买买提及校医米亚赛尔

主要职责:

(1)迅速赶往现场并做好现场保护,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协助公安、医疗鉴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取样食物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形成综合性材料及时报有关部门。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2

根据市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方案要求,县工商局结合实际,决定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按照《县工商局流通环节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通过对设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处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工商机关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演练任务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县职教中心负责人的电话举报,该校部分学生购买了学校商店销售的xx品牌牛奶饮用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症状。为防止“问题”牛奶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县工商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工商干部迅速集结。在县工商局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处置工作小组迅速行动,对县流通环节的“问题”牛奶开展拉网式的清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演练。

三、参演部门及人员

(一)参演部门

县局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经检大队、办公室、监察室、信息中心、企管股、法制股、消保委、递铺工商所、昌硕工商所、孝丰工商所、梅溪工商所、市场工商所。

(二)参演人员

1.县局(22人):消保股(4人)、经检大队(6人)、办公室(4人)、监察室(2人)、信息中心(3人)、企管股(1人)、法制股(1人)、消保委(1人)

2.工商所(5人):李建义、黄永、朱新伟、王卫金、高文斌。

3.县职教中心的部分职工、医护人员。

四、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年x月x日。

地点:县职教中心、该学校商店。

五、演练等级

Ⅲ级应急预案响应。(一次性中毒3例以上20例以下,无死亡)

六、演练部署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工商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挥部及五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指挥部设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指挥长:刘克毅,副指挥长:陈国庆、谢文荣、戴正华。下设应急演练办公室在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办公室主任成员:

1.现场调查处理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做好救治工作,进一步了解中毒原因、过程;对县职教中心商店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检查和抽样送检,查清xx品牌牛奶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并对xx品牌牛奶的来源(上级批发商)进行控制、调查,查清该牛奶的去向,对未销售的xx品牌牛奶进行封存;查封学校附近商店尚未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2.市场清查组(设置一个清查场景配合媒体拍摄,但不作观摩)

组长:

副组长:省略

成员:省略。

分为五个小组开展工作。

第一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递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二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昌硕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三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孝丰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四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梅溪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第五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组织全所干部对市场所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一票通及粘贴式台帐等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并依法对销售的xx品牌的牛奶进行封存处理。

3.信息发布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做好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警示信息”的发布工作(第一时间将此次食品安全事件通报各级媒体,引导正面的舆论导向,随事态发展及时更新)、宣传报道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整理上报市局、县政府和向有关部门通报;通过OA系统安排各股室、所(队)及时对流通环节xx品牌的牛奶进行清查,配合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对应急演练进行全程录制、报道。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演练的协调服务、宣传标识制作、对讲机及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5.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分别参加市场清查组开展监督和评估记录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督查参加演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到位,坚守岗位等。掌握各小组参演过程,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故和演练中发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演练步骤

1.事故发生:设定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时间、地点、人数等,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起为演练开始。

2.应急响应:包括事故报告、召开县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向县政府及食安委领导汇报,会同政府及食安委领导对事故进行分析、指挥长宣布县工商局启动食品安全Ⅱ级应急预案响应,成立指挥部和五个处置工作组、进行分工、各处置工作组根据会议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听取汇报:指挥部听取各处置工作组情况汇报,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

4.结束演练:指挥长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演练结束。

5.演练评估:办公室对演练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参加机构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工作,把演练作为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

(二)为确保此次演练顺利进行,指挥部在演练前将组织召开演练工作协调会,确定车辆、服装等相关事宜,确保演练工作万无一失。

(三)现场调查处理组、市场清查组要认真协调好涉及演练现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业主及广大消费者的理解支持;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组做好演练的宣传报道工作。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发布

发布赤壁市信息需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4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吴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

组员:

曹艳华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含城乡接合部,下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20xx年驻马店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始终保持许可或登记或备案时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农村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依法登记,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

(三)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仓储服务提供者贮存条件达到所贮存食品标签标识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依法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落实入库查验记录和出库记录制度。

(五)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及时更新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六)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与假冒仿冒食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与欺诈、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二、时间安排与主要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调研。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深入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定期有集市的村庄等农村重点地区,全面了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找准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xx年5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采取印发通告,在报纸、电视、#站等媒体开辟专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在大型公共场所安装制作固定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和专项治理的重点、方法、措施、时间安排、举报电话、奖励办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动。专题召开我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逐乡镇(街道)组织召开由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参加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统一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动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自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企业、小销售店,餐饮企业、各类集中供餐单位、小餐饮店,在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等相对固定场所加工制作销售食品的小摊点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区域全覆盖、生产经营者全覆盖、检查内容与项目全覆盖,逐户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并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到位: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等合法资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3.用非食品原料、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4.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5.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6.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涉嫌侵权、仿冒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7.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8.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

9.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六)严管食品批发商。以县城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源头地的监管,严格监管食品批发商,督促批发商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标签标示不合格的食品,从源头管控流入市场的劣质食品。要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商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要劝导食品批发商主动停止经营傍名牌的“山寨”食品,对不听劝阻,执意经营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频次。要加强对批发商仓库的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批发商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的检查频次,斩断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链条。

(七)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五防”设施、卫生状况、温控设施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定期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散装食品安全。

(八)强化监督抽检。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 “山寨”食品、“五毛”食品,重点抽检食品批发商、大中型超市,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深查细究其来源,查找上级供应商(批发商),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督查和暗访情况作为年底对各食药所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月报表(详见附件);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12月6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总结要有具体的数据、案例、监管成效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或扫描件。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6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餐饮中心主任、承包经营的法人、项目经理、经营主管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餐饮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兼信息报送员。

二、工作职责:

1、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⑴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应迅速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院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⑶组织工作小组成员立即调查确认。

⑷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

2、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3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院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⑴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生食堂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⑵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⑶校医室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⑷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理时餐饮中心的'配合工作:

1、立即封存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使用相关食品,交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校医室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7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院员工和住院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3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应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

1.3.2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应加强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当及时作出反应,立即了解情况,组织调查,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果断、有效的预防控制,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不可优柔寡断,玩忽职守,耽误时机。

1.3.3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人(食堂)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查处。

1.4适用范围全院职工和病患及其家属,因集体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2.分级和预警级别

2.1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分级

食物中毒原则上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个等级。

2.1.1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5-30人或疑似食物中毒。

2.1.2较大食物中毒:中毒人数30-49人。

2.1.3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人数1-4人,中毒人数50人-100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期间的。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理。

2.1.4特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5人以上,中毒人数101人以上。或者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事故。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医院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成员包括:院办、总务、院感、医务等科室。

组长:张艳丽

副组长:刘迎恩、王桂荣

成员:王升国、张庆顺、沈艳丽、韩光辉

职责如下:

3.1.1.1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科室开展工作。

3.1.1.2应急现场秩序维护由物业保安负责,必要时负责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的维护,以便组织医疗救护处理。

3.1.1.3现场调查组成员包括总务科、院感部、食堂负责人。医院发生食物中毒时,负责核实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采集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并及时检测;调查、诊断中毒原因;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报告

4.1信息监测与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管辖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食药局应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发生食物中毒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饭堂负责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其报告内容如下:

4.1.1发生中毒的时间。

4.1.2中毒人数、危重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中毒表现。

4.1.3可疑中毒食品的品名。

4.1.4在核实可能为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4.1.5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1.6食物中毒突发事故的上报,由院办负责。

4.2报告制度根据食物中毒种类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应急响应

5.1基本响应程序

I级响应:

适用范围: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电话3216或3216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后勤组织人员查找是否为食物中毒。

II级响应

适用范围:较大食物中毒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后勤电话3216或3216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指挥员工拨打120向急诊科发出医疗求援。组织员工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急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后勤部人员接到报告立即通知应急事故领导机构科室赶往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通知物业保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III级响应

适用范围: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后勤电话3216或3216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指挥员工拨打120向急诊科发出医疗求援。组织员工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急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后勤部人员接到报告立即通知应急事故领导机构科室赶往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通知物业保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1.1.现场指挥部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等工作进行指挥协调。医疗救护:由医务部根据受害者病情的轻重缓急,采取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相结合,重点救治和常规救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安排。事件调查:由调查组根据实际,从速查明事件原因,查清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事态控制: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适时安排部门和人员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进展,对患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主要有: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对患者催吐、洗胃、清肠,对症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治疗。

5.1.2.食物中毒的处理

应当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及时将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同时禁止继续食用并立即封存剩余的可疑食品、食品加工工具、用具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搜集可疑中毒食品及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等送检或留交卫生部门的现场调查人员。

6.事后处理

由总务科填写不良事件报告。

7.法律责任

7.1处罚依据调查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肇事者实施行政处罚。

7.2责任追究

7.2.1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执行。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1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x年x月起至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巩固去年农村销售环节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开展农村餐饮业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x年xx月xx日前、x年xx月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0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及时报告原则

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3)处置与分析总结并重原则

认真落实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港澳台)、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处置机构体系与职责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

(1)行政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生产部根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5、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件的报告及前期处置

1)接到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地点、事件的经过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件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对事件单位的处置措施的建议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领导小组应召开事故处置会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三)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初查

领导小组组长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条件)及产品进行排查、分析,有无不合格或非食用原料(含添加剂);对可疑原辅材料、添加剂、半成品及产品立即抽样送质检机构检验;掌握原辅材料、添加剂供应商及产(成)品流向;可根据事态,暂停生产、销售,已售出的通知经销商产品暂时下柜;可根据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简要信息。

2)核查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核查。

(1)原辅材料、添加剂及产品检验合格:应严格检验或根据分析扩展检验参数再次检验。若仍未检出可疑物,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此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建议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终止。

(2)原辅材料、添加剂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检查生产工艺每一环节,检查生产设备,检查操作人员及往来人员,生产用水,排查二次污染源。

(3)原辅材料、添加剂、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追溯原辅材料来源或添加剂供应商;将产(成)品流向及时向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汇报,启动召回制度。

3)应急处置终止

应急处理全部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领导小组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指令,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汇报处置报告。

(五)应急处置预防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对策,进行质量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加强原辅料、添加剂的进厂验收;工艺过程控制和终端产品的出厂检验;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后续跟踪和监管工作,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预防此类相同事件的再次发生。

6、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拒不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3)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夸大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及散布有碍应急处置信息的。

7、应急演练

每年应编制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如实记录演练过程。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1

目录

第一条:编制目的

第二条:编制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应急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食物中毒预防

第七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第八条: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第九条: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第十条:火灾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第十四条: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应急结束

第十六条:处理及改进

第十七条:工作要求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院食堂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保障全院患者、职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9002—20__)和有关部门的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呼伦贝尔市心脑血管病医院食堂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四条:应急工作的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紧急事件时,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要动用单位及科室所在地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紧急救

援,防止事件范围扩大或升级。

2、应急组织机构部门要立即按职责分工进行紧急救援。

第五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电话:

具体分工如下:

1、组长负责对出现事故及紧急情况时的应急预案的实施;

2、安全科是安全应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潜在的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办公室负责对食物中毒、事故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4、企业文化科负责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和报警工作;

5、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中毒、事故发生后的人员救治和人身伤害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六条:食物中毒预防

一、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体检,持有效证件上岗。

三、采购食品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主要食品蔬菜定点采购,配备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好进货质量关。

四、食品生熟分开,配备专门熟食间,确保卫生安全,保证原料新鲜。对确实需过夜留存食物,做到冷藏保存。

五、食堂操作区内严禁外人(非工作人员)进入。

第七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发生食物中毒后,发现人有责任第一时间上报医院防保科,并向医院分管院长汇报。如果相同病例发生三起以上,由防保科向食品卫生监督所汇报。

二、分管院长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根据情况立即通知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医务人员做好院内抢救准备工作,同时立即将中毒病人送医院相关科室抢救治疗。

三、停止供膳,保卫人员及食堂有关人员负责保护、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食堂相关部门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食物中毒原因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八条: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食品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积极采取防治措施。

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认真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严把“病从口入关”。食堂必须两证齐全,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2、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严禁购买、储存和销售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切实保证炊具、用具的消毒,做到生熟分开、标记清楚。必须保证餐料新鲜,用餐安全。加工豆角、加工青菜时必须浸泡30分钟以上,豆角要炖熟炖透,并严禁加工凉拌菜。

3、食堂不许剩饭剩菜,特殊情况必须冷藏保存,下餐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

4、加强防蝇、防尘冷藏设施建设,餐具、炊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保证一餐一用一消毒,以保证用餐安全。

5、要加强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在肠道病高发季节,每月要搞一次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板报宣传,以提高职工的防病意识,并对本单位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6、加强灭鼠工作,预防鼠源传染病的爆发流行,食堂库房要设防鼠板、毒耳站,要实行灭鼠、防鼠相结合,每年进行2-3次突击灭鼠。

第九条:化学性食物中毒预案

一、化学物质及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前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对有毒化学物质的部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保管和领用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入食堂和食品加工场所。

二、加强绿化用植物杀虫剂及灭蝇药的管理和使用,要专库保管,不能及食物一起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严格遵守有毒药物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能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四、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及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不加以识别而食用,就会引起中毒。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购误食。

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鉴定后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第十条:火灾应急预案

一、当食堂发生火警时,值班人员接警后,须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到事件现场,组织人员按火场岗位安排开展疏散、灭火、救援工作。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二、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1、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2、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3、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4、值班人员及时向院办汇报火势情况,并按照院办的指示及时报警;5、保证前、后门畅通,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的同时引领消防车靠近餐厅;

6、维修人员坚守岗位,作好泄水准备,配合消防人员启动相关消防联运设备;

7、义务消防队员引导相应人员疏散;

8、同时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准备疏散用湿毛巾送往火场,抢救贵重物资;

9、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医疗后勤组,负责伤员护理、运送;

10、火灾扑灭后,食堂负责火灾现场保护,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1、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分析火灾原因,改善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当食堂受到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的侵袭时:

一、确认受灾范围:

1、当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餐厅应马上确认受灾范围,并通知值班经理组织值班人员对部门辖区内的受灾情况进行清查。

2、值班人员通知办公室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其他成员赶到餐厅,成立救灾小组,指挥人员消除灾害,恢复生产。

二、应急处理,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1、食堂应对辖区内的电、气、油进行清查,防止出现泄漏引发火灾,发现存在隐患时应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关闭,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火灾。

一旦出现火警,立即按“火警紧急操作流程”处理。2、因灾害事故导致设施、设备严重受损时,若存在安全隐患,如:幕墙或顶棚玻璃坠落、屋顶水池漏水等,应立即对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面区域进行封锁,安排维修人员紧急抢修,排除二次灾害隐患,建筑外围

20m区域内严禁车辆、行人通行;工程维修人员紧急抢修。3、出现以上紧急情况,若需疏散人员,由救灾小组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疏散。

4、事故报告:在受灾清查、处理结束后,把情况汇总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

第十二条: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一、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员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1、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2、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二、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1、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2、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3、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4、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6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5、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6、对于及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及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及予以包扎。

7、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及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8、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9、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一、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二、必要时,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三、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四、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一、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三、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五条:应急结束

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工作,在小组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第十六条:处理及改进食堂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应对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原因,成立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及修订,使其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第十七条:工作要求

一、首先保持自我镇定,将突发事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二、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保护好食堂的财产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三、在采取抢救措施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抓紧时机进行抢救。

四、全体员工要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六、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互相协调,通过配合,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七、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由应急指挥小组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八、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或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回各自工作岗位清点物品。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2

1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事故报告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事故评估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奖惩

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高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3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原则

1、实行生猪活体储备。按10天为一个应急周期,每天出栏供应本市生猪不少于100头计算。由农业部门代表政府与若干个较大型的生猪饲养场签订应急供应合同,并做好应急时每天出栏量的安排。

2、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由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食品有限公司从每个市场中选择3—5个信誉度好的经营者(摊档)为应急经营户,并与市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应急经营合同

3、应急期间,市食品有限公司要与生猪供应场和市场经营者衔接好,并做好生猪收购、屠宰、猪肉调拨工作。经贸局负责生猪收购、屠宰、销售各个环节的协调。农业、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响应

1、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的启动分为初级启动和实质启动。

初级启动:当全市日屠宰量(定点屠场)在200头以下,起动初级应急预案。由农业部门通知应急供应饲养场停止生猪调出市外(除正常出口任务外),待命实行应急供应。

实质启动:在日屠宰量低于100头且有向更低数量发展的`可能时,启动实质应急预案。由政府统一指挥,市经贸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有限公司进入收购、屠宰、调拨、销售一条龙应急供应,保障猪肉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应急预案的初级启动和实质启动,由市经贸局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并由市政府行文实施。

2、应急预案的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部门迅速进入角色。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应急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市农业部门通知应急供应饲养场,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并以10日为一个应急周期,按梯次计划安排好日上市生猪量。同时,与市食品公司做好衔接,确保按计划供应。

(3)市经贸局、市食品有限公司调度好车辆,集中运送生猪进场统一屠宰,按计划供应应急经营者出售,尽量做到优先供应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

(4)工商部门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物价部门做好价格监督,防止哄抬物价。

三、应急预案响应终止

视市场供求缓和程度,市经贸局适时作出终止应急判断,书面向市政府请示。由市政府决定应急响应终止。应急预案终止执行。

应急预案执行结束后10天内,市经贸局将应急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四、其它规定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4

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里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于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就我院食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行动。

一、演习背景

这次演习位于我院食堂为背景,虚拟多名病人家属到我院看望患者,在我院食品一楼吃早餐,购买了包子、咸菜、稀饭等早餐,随后坐在食堂大厅就餐,吃完早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餐厅工作人员知情后迅速与我院总值班取得联系,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

时间:

地点:

上午我院大部份职工都在上班,院领导等人还在查房。食堂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拨打我院总

值班电话,并口述:“多名客人在食堂一楼大厅吃早餐,吃完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现在人都在食堂一楼大厅,请尽快派医生过来抢救。”值班人员听完电话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院长做汇报,同一时间通知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前往现场抢救患者;同时总务科控制医用电梯,做为急救用;保卫科前往现场,并控制现场外来人员的进出,维护现场次序和保护现场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立刻对现场相关食品进行现场封存同,了解事件的详细过程和掌握食物的进货渠道,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等待上级检测组人员来做相关检测。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5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报告、监测与预警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销毁等;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6

为了应对公司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红英为组长,李小龙、梁军任副组长。组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班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同时,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4、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法律责任

参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注重以人为本,从关注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度、食品消费环境安全度、师生和学生家长食品消费满意度,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学生营造安全上学、放心消费、舒心生活、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学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显著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良好,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摊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校园及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点;校园内商店(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点。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奶豆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2、食品经营者的各类食品农药残留、甲醛等超标问题;

3、定型包装食品无标签、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无生产许可的“五无”食品;

4、散装、裸装食品无安全标签(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

5、冷藏条件不达标、食品过期变质、卫生条件差等方面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县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工作;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二)县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县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的仿冒侵权行为。

(四)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饮食摊点行为。

(五)县农委负责对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为供应对象的农产品及农药污染残留状况的检查。

(六)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及时处理矛盾纠纷。

六、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立整治重点、难点和整治内容,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千万万个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尤其是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形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食药监局和教体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工作信息收集和整理,以简报或动态等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要注重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对整治过程中好做法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2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回。

(五)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失察、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8

1、善后处理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中心校及相关部门。

其他

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及分队人员平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29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幼儿园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5个,在园幼儿183人,教职工20人,食堂1个,厨房人员2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组长:伍立云

副组长:王梅菊

成员:林丹华郑虹秦蕊陈银霞

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全园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总体部署和全面指挥工作;掌握全局形势,做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篇30

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