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细则通用3篇》
危险作业管理细则(精选3篇)
危险作业管理细则 篇1
(1)进行危险作业辨识,明确企业的各类危险作业。
不同的行业、可能都有着不同的危险作业,这就要求各个企业要根据自己的作业种类,以单个作业活动为单位进行危险辩识,并进行危险分级,将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定为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等级划分:共分为三级即一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三级危险作业:
一级危险作业:
1)10人以上(含10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炉窑等其他特殊环境内作业;
2)两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进行作业;
3)15米以上的登高作业;
4)运输、吊装特大型设备(50吨以上)或超长、超高、超宽的大型物件;
5)新工艺、新设备的安装、试车;
6)三个特殊工种、10人以上同时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7)在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的输配电设备、设施的检修;
8)易燃易爆场所及其输送管道的清理、检修施工作业;
9)电解净化水平烟道、炭素焙烧烟道的清理;
10)10人以上(含10人)与夜间或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进行的室外作业;
11)五辆汽车以上组成的长途运输车队(距离100公里以上);
12)3台以上大型机械设备参加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规定,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二级危险作业:
1)3—9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炉窑等其他特殊环境内作业;
2)5—15米的登高作业;
3)运输、吊装50吨以下的整体物件;
4)2—5辆汽车组成的长途运输车队;
5)本单位内两个车间以上联合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6)2—3个特殊工种、10人以下同时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7)1—2台大型机械设备参加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8)存在较大危险因素,而又未能达到一级的其他作业。
三级危险作业:
1)1—2人在容器、炉窑等特殊环境内作业;
2)5米以下的登高作业;
3)有中小型机械设备参加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4)有特殊工种、10人以下同时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5)车间内部两个班组以上联合进行的检修或施工作业;
6)存在一定危险因素,而又未能达到二级的其他作业。
(2)制定各类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危险作业受控;
内容:明确各类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3)制定各类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单据,如动火作业审批单等。
危险作业管理细则 篇2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管理细则 篇3
一、指导思想: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班级的管理水平,直接体现了学校的整体工作。为落实学校内涵提升工程,更好的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强化班级管理,体现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客观性、合理性,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班级量化管理考核细则。
二、考核的基本内容
1、班主任工作(10分)
(1)班主任工作材料:计划、总结(3分);其他上交材料(2分)(如班会教案、主题班会材料等)。
(2)家校联系工作(5分)。
2、班级常规管理(60分)
⑴升旗仪式;
⑵课间操;
⑶眼保操;
⑷卫生;
⑸纪检;
⑹黑板报。
3、学习情况(50分)。
4、荣誉奖励:
(1)班级集体荣誉;
(2)学生个人荣誉。
5、其它
三、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工作
(1)开学第二周内按照要求上交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上学期班主任工作总结(3分);日常举行活动材料(2分)。教导处负责(计划要有学情分析、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配档表等内容;总结要有情况回顾、经验体会等内容)。
(2)家校联系工作。班主任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采用各种形式(电话联系、登门访问、接待家长来访等)与家长沟通,《家校联系手册》记录完整,效果好(5分)。
(二)班级常规管理部分:以下项目根据记录算出平均分并排序,全校第一名为10-5,第二名为10-5,以此类推。
1、升旗仪式:刘燕负责每周组织打分,一周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2、课间操:体育教师负责每天检查,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3、眼保操体育教师负责每天检查,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4、卫生:袁晖负责每天组织打分,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5、纪检:
教导处组织文明监督岗进行检查(每违纪一项-1分)。一天一公示,学期末总评。拾金不昧,将同学、老师丢失的钱物、饭卡、衣服、胸牌等价值5元以上的物品上交学校,或有其他好人好事的行为,如见义勇为等,将在全校对学生进行表扬,并在纪检量化中加1分(造假者扣5分)。举报他人违纪者(如扔垃圾、践踏绿化带,购买零食、从家里带零食到教室等),每人次在纪检量化中加1分。
6、黑板报:教导处负责每期检查,一期一公示,学期末总评。
(三)学习情况(全镇各班平均分名次+全镇各班优秀率名次+全镇各班后30%平均分名次)÷3为一科名次,加上另外一科或两科名次排序,得分低者为年级第一名记50-20,第二名为50-20,以此类推;(成绩由教育办和教导处提供)。
(四)荣誉奖励
1、班级集体荣誉(10分):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在每项活动中按级部团体总分(镇级和中学校级)第一名为10-5,第二名为10-5,以此类推;各项活动中的精神文明班集体另加5;所有集体活动得分之和第一名记10-5,第二名为10-5以此类推。
2、学生个人荣誉:学生代表学校、教育办、乡镇等参加章丘市级以上运动会、艺术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获得的个人荣誉。章丘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济南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山东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运动员获章丘市运动会前三名2分,四五六名1分。
3、评选出个人荣誉不记分(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都不计分);个人在学校获得的荣誉不记分。
(五)班级其他管理部分:
1、白云教育(5分)。发表文章:白云教育编辑部负责;全校按照用稿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序,第一名为5-3,第二名为5-3,以此类推,无录用稿件班级计2分。
2、公物维护:(10分)公物指教室门窗、玻璃、课桌凳、楼道和校园卫生区内属于本班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价值约每30元扣该班1分(若能查出损坏者,只照价赔偿,不扣分),扣完为止,总务处负责。
3、加分项目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受学校通报嘉奖者,每人次加班级量化5分;受上级部门通报嘉奖者,每人次加班级量化10分。
4、扣分项目
(1)学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者,除学生赔偿损失、负责医疗费外,一次扣班级量化5分。
(2)顶撞或辱骂老师者每次扣班级量化3分,造成恶劣影响者扣5分(由全体教师向教导处反映).
四、班主任的奖罚班主任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优,也不得发放考核奖金。
(1)班级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2)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3)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含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4)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5)学期考核不合格者。
五、考核办法
1、以各种检查记录、资料为主要依据,若计算每项过程中出现分数相等的班级,则按两个(或多个)班级应赋分的平均分来计算。
2、各项得分之和为该班学期最后得分;若总分相等则参考班级学习成绩,学习成绩靠前者优先,再相等则参考教职工考核成绩。
3、本考核细则由教导处人员与每个办公室推荐一名班主任进行核算。
4、一学期结束后,按学校班级数比例确定优秀班集体进行表彰。
5、未尽事宜由校委会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