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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制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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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基地管理制度 篇1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基地管理制度 篇2

消火栓是消防供水的重要设备,它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

(一)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是建筑物内的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及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建筑物内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室内消火栓由手轮、阀盖、阀杆、车体、阀座和接口等组成。使用室内消火栓时,应先打开消火栓箱,取出水带和水枪,把消火栓阀门手轮按开启向旋转,即可出水灭火。

维护保养消火栓应注意:

1、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

3、消火栓阀杆上应加注润滑油。

4、定期进行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需要使用室内消火栓箱时,根据箱门的开启方式,用钥匙开启箱门或击碎门玻璃,扭动锁头打开。如消火栓没有'紧急按钮',应将其下的拉环向外拉出,再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旋钮,打开箱门,打开箱门后,取下水枪,按动水泵启动按钮,旋转消火栓手轮,即开启消火栓,铺设水带进行射水。

灭火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夹内,装好箱锁,换好玻璃,关好箱门。

消防软管卷盘和室内消火栓一样,是建筑物内的固定水灭火设备。

消防软管卷盘通常装在与室内消火栓供水管相连的支供水管上,它主要由转动部分、支撑部分和导流部分组成。

转动部分包括转盘、摆臂、轮壳支架,主要作用是将卷盘从墙箱内摆出,并能使输水管展开和收回。

支撑部分包括底座和支持架,卷盘安装在上面。

导流部分包括出水管、进水管、水密封套和连接件等,除了导流、喷射水的作用外,还可防止渗漏。

使用消防软管卷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打开软管卷盘箱门,将卷盘向外转动90度;

开启出水阀,拉动软管,喷水灭火。

平时,应定期检查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

定期检查消火栓箱门是否损坏,门锁是否开启灵活,拉环铅封是否损坏,水带转盘杠架是否完好,箱体是否锈蚀。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修理。

(二)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与城镇自来水管网相连接,它既可供消防车取水,又可连接水带、水枪,直接出水灭火。室外消火栓有地上消火栓和地下消火栓两种。地上消火栓适用于气候温暖地区,而地下消火栓则适用于气候寒冷地区。

1、地上消火栓

地上消火栓主要由弯座、阀座、排水阀、法兰接管启闭杆、本体和接口等组成。在使用地上消火栓时,用消火栓钥匙扳头套在启闭杆上端的轴心头之后,按逆时针方向转动消火栓钥匙时,阀门即可开启,水由出水口流出。接顺时针方向转动消火栓钥匙时,阀门便关闭,水不再从出水口流出。

维护保养地上消火栓时应做到:

(1)每月或重大节日前,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

(2)清除启闭杆端部周围杂物。

(3)将专用消火栓钥匙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并转动起闭杆,加注润滑油。

(4)用纱布擦除出水口螺纹上的积锈,检查闷盖内橡胶垫圈是否完好。

(5)打开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要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2、地下消火栓

地下消火栓和地上消火栓的作用相同,都是为消防车及水枪提供压力水,所不同的是,地下消火栓安装在地面下。

由于地下消火栓系安装在地面下,所以,不易冻结,也不易被损坏。

地下消火栓的使用可参照地上消灭栓进行。但由于地下消火栓目标不明显,故应在地下消火栓附近设立明显标志。使用时,打开消火栓井盖,拧开闷盖,接上消火栓与吸水管的连接口或接上水带,用专用扳手打开阀塞即可出水,用毕要恢复原状。

基地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化肥必须到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企业(户)购买,且“三证”齐全,决不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3、对其它农用生产物资的采购也应向有“三证”的企业购买,确保种植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

4、种植基地必须对采购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农业投入品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5、种植基地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对擅自采购违规操作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基地管理制度 篇5

1、规划、创建、管理面向员工或管理层的培训课程。

2、通过各种培训科目,执行对员工技能及灌输组织实践和政策的任务。

3、评估员工的培训要求,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规范培训教材,组织编写、制作(含电子媒体教材)、请购培训教材,对培训教材的原稿进行标示、归档、存档和管理。

5、评估培训效果。

6、协助拟定或拟定与培训有关的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7、新进员工基础知识的讲授。

8、负责管理和保养培训设备和培训器材。

9、联系外部培训机构,建立外部培训机构档案。

10、与公司内部员工签订外训合同,并组织员工进行外训。

11、管理培训档案、培训合同和培训证书,保持培训档案、培训合同和培训证书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12、接收各部门的奖惩申报并进行调查,呈报调查意见

13、调查和处理员工争议和劳动争议。

14、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 篇6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

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基地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陕农发〔20__〕55号)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坚持放宽准入门槛、提升质量效益的发展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制定标准、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的认定原则,坚持属地监测、名录管理、动态调整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是指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认定并发文公布名单,发展产业优势明显、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的家庭农场。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管理规范。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涉恶涉乱问题,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未被列入异常状态。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生产档案健全,生产记录完整。设置购销台账、会计账簿或财务收支记录簿等。

2.经营规模适度。从事产业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连续流转土地3年以上。从事粮油作物耕种面积80亩(含托管)以上。从事食用菌生产,其中香菇3万袋以上,木耳5万袋以上。从事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从事果业、蔬菜、茶叶、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2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肉禽年出栏4万羽以上,蛋禽存栏1万羽以上,生兔年出栏50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5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200只以上。冷流水养殖面积20__平方米,常规池塘养殖面积20亩以上。从事经济林经营,规模100亩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休闲农业等其他未及的特色农业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经营效益明显。生产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有稳定销售渠道。粮油作物种植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15万元以上。食用菌生产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利润8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利润6万元以上。养殖业、经济林业等,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等其他特色农业产业,正常年份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

4.示范带动作用强。与一般家庭农场相比,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实用新技术开展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质量安全管理,注重品牌建设,利用电商等信息化手段为生产服务,形成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在科技运用、经营模式、管理水平、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

5.其他条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从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推荐产生。新发展的家庭农场在实际生产中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且已经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可按本办法逐级推荐。

第六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版):

1.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问题及建议、下一步计划等);

3.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常年雇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证书或批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5.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或承包经营权证书;

6.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收支记录簿;

7.其他优秀或先进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七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组织认定1次,原则上在当年三季度末完成。认定程序采取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定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按以下程序开展:

1.自愿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均可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会管理办事处,下同)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两份。

2.初审推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核查,并会同县级财政、水利、林业、供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文件一并上报。

3.复核评定。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推荐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真复核、综合评定,形成拟认定名单,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及时公示,无异议的,命名为“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抽查和监测复核及监督指导。

第十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组织监测1次,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在推荐当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时一并报送上年度所有市级示范家庭农村监测结果(附件3)。监测内容包括家庭农场依法经营管理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不得低于申报标准条件)、经营效益情况、示范带动情况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监测结果抽查。

第十一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监测不合格,取消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证书作废,并向社会公布,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在监测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生产经营水平下降、资不抵债的;

3.经营中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4.拒绝监测、监测不达标、不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

5.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十二条对因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营收入或生产规模骤降,难以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的,经综合评价,认为仍有恢复能力,可予以保留一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本办法实施后,原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管理办法作废。

基地管理制度 篇8

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电力工程系

基地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地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三、权责划分

3.1培训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四、培训管理

4.1总论

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a)常规类科目: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及其他。

b)专业技术类科目:

技术线、市场线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适合公司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项目管理流程与强化训练及其他。

4.2.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导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4.3.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4.3.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部门统筹规划。

4.3.3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

4.4培训实施

4.4.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集中培训,以后可分散性培训,每次2-4课时,对一些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

2.应届毕业生的新员工培训在上岗前进行,课程则较为全面和深入,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一般为一周左右。

3.每一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各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讲师资格人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5.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见附录二的附表1),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

6.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一般应用于对应届毕业生的培训)。

4.4.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此培训应自新员工培训结束并通过考核之日起开始。

2.毕业生实习任务及其导师由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分配指定,并提前确认。

3.实习生导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技术和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3)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及工作指引;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导师和实习生应共同参与订立试用期的工作目标、任务、结束时间及考核办法,整理成文并交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归档。

5.实习生导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

(2)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3)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

(4)实习项目的指导;

(5)对岗位培训效果的评价。

6.对于培训效果进行双向考核,实习毕业生对导师的反馈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测评和存档;对毕业生的考核评价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结合日常工作报告的情况,由导师及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结果在人事部门备案。

7.对导师的考核与其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惩罚或取消其资格等。

8.对毕业生的考核与转正定级挂钩,作为转正考评的主要参考因素,若考核不合格,则由部门负责安排延长岗位培训时间或调换岗位。

4.4.3内部培训

1.充分挖掘公司内部可用资源,组建内部讲师团队。

2.制订《内部讲师管理办法》(见附录一)。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

6.根据课程需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4.4.4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人事部门备份存档。

4.受训学员须配合培训负责人填写《外部培训实施记录》(见附录二的附表2),并在人事部门存档。

5.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学员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人事部门存档;

6.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学员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4.5培训管理

4.5.1费用管理

l.由人事部门依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

2.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部门经理及以上。

3.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见附录二的附表3),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4.人事部门负责对培训费用发生前进行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人员培训审批表》上需有审核确认的签字,否则视此表为不完整。

5.人事部门应每半年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并呈报。

4.5.2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内部培训考勤表》(见附录二的附表4);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3.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以加班论。

4.5.3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学员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学员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4.5.4培训记录及总结报告

1.建立相关外部培训资源的详细信息纪录,以便寻找更优惠的高质量课程。

2.建立《全员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4.5.5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员工每年至少参加30学时的培训,此培训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及自己参加的各种有助于提升自己能力的培训。

3.若员工年度培训满30学时,则年终发双薪;反之则视为不合格,年终不发第13个月工资.

4.培训部组织的培训由培训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培训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培训部组织的针对全公司的培训应定量考核,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如是知识性的培训要求定量考核,如是能力方面的培训要求作出定性评语

6.培训部要对组织的各项培训作出分析,不断总结提高,以使培训能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7.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4.5.6培训的组织保障

1.为保障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按比例提取一定的教育经费用于添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各项培训支出及奖金支出。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培训部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好培训部,将培训工作做好。

3.各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培训部提出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要求,培训部据此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

4.各部门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还要成为员工事业的良师益友。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培训部负责执行、解释及修订。

基地管理制度 篇11

一、培训宗旨

1、培训在企业活动中的地位

培训是企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员工上岗后要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在企业中始终是一项长期、持续的造血工程。通过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整体实力的增强。

2、培训目的

(1)帮助经理及时掌握公司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了解公司员工的思想状况与工作情况和对相关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状况。

(2)使基层管理人员尽快掌握必要的管理技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改变自己的工作观念,熟悉工作环境,习惯新的工作方法。

(3)使专业人员熟练掌握本企业的知识和技能,及时了解各自领域里的最新知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4)为员工提供再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以实现其个人的价值。

(5)对一般员工的培训是使其了解公司及产品概况,掌握工作规范,必要的工作技能,明确责权界限,以求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6)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改善公司人才结构,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7)激发员工求知欲、创造性、发掘员工知识更新、能力更新的潜力。

(8)达到合格的管理者必须是合格的培训者的要求。

(9)加强企业内部的团队修练,增加企业自身的凝聚力,增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的理解。

通过培训减少员工工作失误,避免事故,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培训原则

(1)经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2)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

(3)积极指导员工的培训和学习。

(4)培训和学习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5)参加培训者能从培训中有所收获。

(6)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

(7)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8)通过培训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二、培训分类

1、按培训制定周期可分为:年度培训和月度培训。

培训工作由各部门按年度制订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并根据公司总体的培训任务制订公司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各相关部门配合培训师实施。

2、培训按时间可分为:不定期培训与定期培训。

3、培训按方式可分为:分阶层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培训。

4、培训按培训对象可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新聘人员的培训等。

三、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方法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1、董事会决定总经理的培训,总经理决定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

2、部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外出学习考察、外出进修、聘请有关专家培训。

3、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可以就下列内容进行:

(1)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

(2)学习考察知明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3)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

(4)参加资深培训机构或操作性较强的院校组织的有关总经理的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

4、根据情况可以与培训人员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培训费用_______元以上者须签订合同。

5、培训结束后,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监级人员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

6、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人员的培训至少每一年定期组织一次。

(二)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

1、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主要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也可以聘请专家培训。

2、部门经理或主管级人员的培训一般就下列情况进行:

(1)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查等;

(2)重大的技术改进或质量体系变更;

(3)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4)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

(5)最前沿的管理理论和经营理论;

(6)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记录;

(7)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至少每半年定期举办一次。

(三)一般员工的培训

1、一般员工的培训由人事部配合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

2、一般员工的培训就一列内容进行:

(1)《员工手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新技术培训;

(3)工作程序的培训;

(4)新开发的产品培训;

(5)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培训;

(6)综合素质培训。

3、一般员工的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每半个月安排组织一次。

(四)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1、公司某些重要岗位的在岗人员应对其进行特殊培训,如财务人员、人事职员、专业营销人员等。

2、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外部脱产培训和内容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应主要是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3、特殊岗位人员在进行脱产培训前,公司须与其签订培训教育合同

4、特殊岗位人员在外部培训结束后必须整理出学习材料,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培训教材。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应持有培训单位的考核证明与资料。

(五)新聘员工的培训

1、新聘录用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统一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经过统一岗前培训的新员工不能上岗。

2、人事负责对新聘人员进行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3、新聘人员所在试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由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新员工进行部门职能、岗位描述、工作流程和程序、业务规范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必要培训。

4、新聘员工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试用。

四、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

内容责任部门

企业文化培训人力资源部

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人力资源部

部门职责、岗位描述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

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

管理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

新政策、新技术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

产品知识培训人力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

岗位班前培训所在部门

培训者培训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

五、培训计划

(一)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审核

1、各部门依照人力资源部划定的培训内容与责任部门,按年、按月拟订“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作为培训实施依据。

2、人事部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汇编年/月培训总计划,呈报上级领导核鉴。

3、各项培训课程由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审核或编制,并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提报呈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二)培训计划的内容

培训对象、内容、时间、目的

六、培训实施的运行规则

(一)实施规则

1、人力资源部培训师应依“培训实施计划”,按期实施并负责全部培训事宜,如场地安排,有关教材分发、教俱借调,通知受训单位。

2、如有补充培训教材应于开课印刷完成,以便培训师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核测验,由培训师负责监考,考核测验题目由培训师于开课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特殊专业培训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

4、对受训学员应有签到记录,以便人力资源部检查上课人员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6、人力资源部定期召开检查会,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效果,并记录评估内容,递交各有关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考核测验因故缺席者,事后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测验不到者,一律以零分计算成绩。

8、培训测验成绩列入绩效考核积分,对于成绩不合格者,培训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履行“人事建议权”。

(二)培训的管理过程

“计划实施评价处理”循环过程

(三)培训方法

1、传授式培训方法:

(1)个别指导

(2)开办讲座

2、参与式培训方法:

(1)会议研讨

(2)小组培训

(3)角色扮演

(4)案例分析

(5)模拟演练

(6)脑力风暴会

(7)参观访问

(8)事故处置训练

(9)影视法

(10)业务游戏

3、其它方法

七、培训职责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培训政策、培训方案、编制培训预算。

2、选定培训对象。

3、安排新职工岗前培训计划。

4、完成培训工作分析。

5、提出培训建议,协助公司领导确定培训项目。

6、组织安排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任务。

7、衡量、评价培训工作。

8、管理培训师日常工作。

9、管理各种培训设施。

(二) 领导职责

1、负责拟定公司的总体培训政策、方案、预算。

2、协助或独立策划项目。

3、组织制订培训计划。

4、审核培训教材、教案及相关资料。

5、负责培训工作总结与分析考评。

6、负责培训业务对外联络事务。

7、协助培训讲师实施培训课程。

(三)培训师职责

1、制订、汇总培训计划。

2、编写、购买、整理培训教材、教案、相关资料。

3、负责培训课程的实施与管理。

4、负责学员的培训效果考核(试卷编印、考试评卷)包括培训后工作绩效考核统计。

5、负责校对各种打印、分发培训资料。

(四)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培训师做好种项培训准备。

2、管理学员参加培训的日常考勤。

3、协助打印、管理各种培训资料。

4、协助培训师进行培训效果分析统计。

5、负责教学书籍与器材的管理。

6、协助处理培训活动的接待事务。

7、做好培训的服务与保障工作。

八、培训教材与器材的管理

1、每次培训要有完整而系统的教材。

2、建立健全教材的档案资料、备查并妥善保存。

3、每次培训的考核题与成绩统计资料都要存档保存。

4、建立健全考核的档案资料。

5、教学器材要登记上帐,明确器材使用交接手续,使用人员要妥协保管,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6、教材与器材的保管工作由其它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和管理,暂时无其他工作人员时,由培训师负责。

九、培训的考勤与课堂管理

1、学员要爱护培训场地一切设施。

2、学员应遵守各项培训制度。

3、学员上课时应将手机关掉、bp机调到振动。

4、课堂上不作与培训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出入,认真做好笔记。

5、参加培训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应迟到、早退、旷课。

6、培训考勤列为考核一项,考勤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培训考核。

7、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培训,必须向人力资源部请假,不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8、考勤与课堂管理由培训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负责。

十、培训评估、检查、反馈

(一)培训评估

1、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含合格和不合格者),必要时反馈给培训师、培训对象和相关人员。

2、培训评估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其培训考核的成绩、成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绩效考核的汇总评估结果。对于有明确专业技术规范、标准或有特殊需要规定的培训考核,应严格按相关的标准,要求组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下一轮培训、考核、直至合格通过。多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者,应重新考虑其工作安排。

3、除了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考核之外,部门负责组织和培训者也要地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以不断改善、提高培训工作的技巧和水平。

4、评估原则:培训效果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而不是在培训过程中)。

5、评估方法:

成本收益评估法

汇报方式评估法

调查法、问卷评估法

试卷评估法

培训工作程序评估

6、评估记录:健全培训工作结果的档案资料。

(二)检查、反馈

1、各部门应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考查员工培训后在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的表现,将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出勤、成绩及时反馈各部门。

十一、培训的奖惩规定与标准

1、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业绩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奖励。

2、对培训项目设计、开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

3、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4、对培训态度不认真、不认真准备培训教案、课堂实施差,培训效果差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惩罚。

5、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的,公司应给予惩罚。

6、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部门经理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基地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相关记录示范样本另附)。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本农场生产经营收支,与家庭其它收支分开。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必须健全《财务收支一日清单》或《财务活动适时记录卡》、《固定资产登记簿》、《往来账款明细表》(示范样本另附)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有条件的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必要的辅助性账簿,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要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开展简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税务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监制的账、表、据、薄,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依照《秭归县家庭农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要减少或控制雇用工数量。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用工登记簿另附),完备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结业)证。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社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虚假记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试行。

基地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另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实施的协调、监督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 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 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 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2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 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 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人力资源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 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 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 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5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 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 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人力资源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 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三章培训方式及内容管理

3.1 关于培训方式

3.1.1 企业内训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的公司内部培训,由公司的内部兼职讲师主持或授课,培训对象也均为公司内部各层级员工。在有相关培训需求时,此类培训为第一选择,如因各方面因素限制,公司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则可选择其他方式的培训。

3.1.2 外聘培训师或培训机构开展的企业内训

对于需要外聘培训师或管理咨询机构到公司开展实施培训项目或活动,一般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则相关业务部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培训师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培训需求及与对方联系情况,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3.1.3 外派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对于因公须外派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则派出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要求填写,注明培训时间、内容、费用等,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核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3.5.3相关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相关培训。

3.2 关于培训的分类

3.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须接受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以帮助新入职员工增进对公司及工作环境的了解,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新员工培训一般采用内训方式,人力资源部根据当期新员工的数量,不定期开展。

3.2.2 员工在职培训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每年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和学习。其中原则上要求普通职员每年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40学时,部门主管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50学时,部门经理接受公司提供培训的时间不小于60学时。

员工在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能(含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等)、通用管理技能、职业发展与心态等方面的内容。采用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进行。

3.2.3 关于员工外训

对于因工作需要,公司派出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商业培训,属于员工外训(时间不超过30天)。外训费用超过XX元/人,脱产时间超过5天以上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其他情况须经总监层级以上管理人员确认后执行。

参加外训的人员受训完毕返回公司后,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受训总结和培训教材备案,方可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费用(培训费、差率费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所涉及的费用及培训内容,在员工派出参训前确定是否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明确相关责任。

3.2.4 关于委托培养

因公司发展需要,对于部分关键岗位所需的经营管理或技术性人才,可以采用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或院校培样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时间超过30天)。委托培养的人选须公司董事会认可同意,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委培人员须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委培费用的承担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培训协议》(附件2)相关条款。

第四章内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4.1 内训讲师的选聘与培养

4.1.1 内训讲师选聘流程 (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确认)

内训讲师的工作性质为兼职,即在公司内部开展培训活动,以不影响其自身的正常工作为原则,或尽量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确定当年内部讲师的数量、专业方向,并在年度培训计划中予以体现,报请公司核准后,向公司相关部门发布内训讲师推荐信息。相关部门负责人推荐适合人选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确认,发放内训讲师聘书

4.1.2 内训讲师的选聘标准

内训讲师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在相关岗位上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工作技能位于中等以上,无重大违规违纪历史,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2 内训讲师的级别评定

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4.3 内训讲师课酬管理

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另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活动(如自营督导到办事处开展进行工作辅导或培训)不计发课酬。

第五章培训档案及记录管理

5.1 关于培训档案

5.1.1 培训档案的建立

公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类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外训、委托培训等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

5.1.2 培训档案的内容

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审批表》、《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记录表》(附件3)、参训人员名单及出勤记录、培训教案(或教材)等相关内容,另对于部分培训项目,应附有《培训效果评估调查表》。

5.1.3 培训档案的用途

建立培训档案,是规范公司培训管理的重要措施,让各类培训均有相对完整详细的记录,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培训档案也是公司对于人力资源部组织和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效果及质量的重要手段。

5.2 关于个人培训记录

5.2.1 个人培训记录的建立

对于公司主管及以上层级的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其参加培训的情况,建立个人培训记录。

5.2.2 个人培训记录的内容

个人培训记录应包括《个人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4)、《培训协议》、结业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个人培训资料。个人培训记录与员工档案一并保管备查。

5.2.3 个人培训记录的用途

个人培训记录为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主要证明材料,是公司对员工实施调动、职级调整、绩效考核等相关人事活动的依据之一。

基地管理制度 篇14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基地管理制度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明确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为学生实训及教学、科研、生产、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内涵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学校利用自身的优势,与行业、企业社会相结合,逐步开发实训基地的生产性功能,通过产品生产、社会服务、技术研发等生产性过程,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的一种校内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引入企业相关资源,不仅可变消耗性实习实训为创造效益的生产性实训,降低实验实习教学成本,还可通过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生产、加工、设计、科研、培训等业务来创造学校的社会效益,提升学校社会竞争力。

第二条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

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一个更真实、更有效、更接近于未来实际工作岗位的学习环境和过程,确保专业课程的设置符合企业实际工作需要,使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岗位的要求相吻合;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并为教师提高专业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提供平台和途径。

第三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开发实训项目,编写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表,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

3、按照实训课程标准与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实训工作。

4、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5、依据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变化,更新和开发新的实训项目。

6、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7、在保证教学实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面向市场、社会和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第四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

1、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实训内容要求。

以企业的真实生产任务(产品、项目、流程)为载体,遵循学生技能形成的规律,系统地设计实训项目体系。实训内容应以生产性实训为主,实训项目的开发应注重以下方面:基于工作岗位基本能力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产品生产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业务流程的实训项目;基于企业真实管理流程的实训项目等。

2、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环境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情境、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实训基地中的设备配置和布局应尽量贴近企业的真实生产场景,教学环境按照企业生产工序流程设计;实训基地的实训项目名称、功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等规章制度参照企业规章制度设计。

3、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

4、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要求。

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文档资料主要包括:

(1)基地概况类:经费投入情况、基地设备情况、合作的对象及主要内容等。

(2)实训项目类:生产性实训项目清单、实训项目资源库(包括实训项目教学案例、实训教材或学生工作手册、源自于企业的产品库、元器件库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库等)。

(3)管理制度类:实训基地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3款的要求,制订的管理制度。

(4)教学文件类:实训项目的实践教学标准、实训教学计划、生产性实训项目考核标准、学生实训手册、教师指导手册等。

第五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管理与评估

1、实习科作为学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校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信息汇总、相关制度的制订与修改以及专业科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的协调等工作。

2、各专业科具体负责相关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实训的教学实施工作。

3、学校成立生产性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小组,负责对各专业科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行检查评估;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检查评估内容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要求。

第六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实习科组织实施。

基地管理制度 篇16

为了种植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产品检测记录:每批产品上市前都应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并作好记录,备查。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二年。

基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1、对基地的灌溉水、空气和土壤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确保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安全。

2、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等,保持基地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产品采收制度

1、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在间隔期内不得采收产品。

2、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3、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早、虫害的检查,经基地负责人确认,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采收。

农药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使用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

1、所需农药统一签字领取,并由管理员作好出库记录,建立进出仓库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2、配药时仔细阅读说明书,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配药应选择远离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3、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时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及时换洗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

4、喷施农药宜在早上或傍晚进行,夏季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喷药。

6、严禁在河流、水塘等水源清洗施药用具,不得随地泼洒。

基地管理制度 篇17

1、根据公司的培训计划,组织落实培训讲师和培训教材,在培训前发布培训通知。在培训前三天发布通知,教材在培训前三天准备齐备。

2、组织学员进行培训并现场签到,控制培训现场的培训纪律。现场签到情况真实,培训纪律良好。

3、根据培训的要求组织进行评估(考试、实地操作、口试和心得体会)。及时组织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4、组织对新入职的人员进行岗前认知知识培训(含员工手册、三级教育)。按照公司的管理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基础培训率达99%合格率95%(不合格者不核准上岗)。

5、联系外训事宜,收集有关外训课程信息,建立外训机构和培训课程档案。外训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齐全,标示清楚,查找方便。

6、接受各部门的临时培训申请和专案培训申请,呈报审批后组织实施。在部门呈报的两天内呈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培训政策安排执行。

7、根据公司的培训要求组织进行外训,与学员签订外训协议或合同(负责起草协议和合同)。按照外训的要求签订培训协议或合同。

8、组织编写内部培训的教材,规范教材的编写方式和编写要求。培训教材管理规范、标示清楚,查找方便。

9、接收各部门的奖惩申报并进行实事调查。在部门呈报的两天内进行调查,调查公平、公正,不歪曲事实 。

10、组织调查和处理员工间争议和员工与企业的劳动争议(组织相关人员例如工会、综合管理部、所在部门管理者评审)。在员工申诉的两天内进行调查,调查公平、公正,不歪曲事实并按公司的规定处理。

11、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宣导公司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人力资源政策。根据公司的会议精神和政策执行。

12、受理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按上级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基地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有计划的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特制订《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及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等,均依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划分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2)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工作

(3)联系、组织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项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5)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6)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并对相关培训资料进行存档

(7)追踪、考核培训效果

2、部门、小区权责划分

(1)呈报部门、小区培训需求计划

(2)收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信息

(3)配合部门、小区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工作

(4)确定部门、小区内部培训授课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职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部门,各部门、小区均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部门,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有督导呈报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小区应给与必须的协助。

第八条各部门小区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求,确定部门、小区培训计划,并反馈给行政人事部统筹规划。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方式:公司集中进行培训

4、培训内容:公司简介(公司的发展情况、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部门分布及职能介绍等)、公司制度等。

第十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力量,最大限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公司的内部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现场指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开展。

4、培训内容:涉及管理类、写作类,相关规章制度交流类、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知识、信息等。

第十一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相关专家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行业法规、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相关内容。

基地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运行,为企业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满足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便于对其投资人力资本开发成本进行分析。

第三条 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个人竞争力。

第四条 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培训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企业组织员工培训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素质和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与品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把企业打造成学习型组织。

第六条 组织、实施员工培训必须遵循的以下原则:全面化、系统化、灵活化、针对化、专业化。

第三章 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第八条 企业管理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企业管理部在年度初期需到各部门进行培训调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第九条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应定期向企业管理部提交部门培训需求和内部培训计划,并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开展培训工作并进行培训管理。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条 加强岗前培训,对各部门要求根据各岗位说明书准备并组织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对于晋职晋级、调岗的员工,到新岗位上要有三个月的培训期,培训期结束后向企业管理部上交工作总结,经领导审阅后正式上岗。

第十二条 制定各类培训计划需要包括:

1、培训制度

2、培训内容

3、岗位职责

4、干部要求

5、财务、物资、质量体系等配套工作知识

6、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

7、培训、上岗考核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企业管理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2、公司整体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培训教材的购置和保管;

5、培训讲义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材料的制作分发;

6、对外部培训师的选聘、内部培训师的培养和选拔;

7、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与培训员工的管理;

8、培训计划、培训报告、培训报表、培训总结等的搜集、汇总、整理归档;

9、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10、各部门内部培训的管理,协调与调度。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的制定;

2、积极配合企业管理部实施培训工作;

3、本部门培训工作总结与资料汇总、整理和归档;

4、本部门员工岗前、岗中技术培训及其考核;

5、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和呈报,按时上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 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 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由专人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 培训计划种类: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临时性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 制定培训计划程序:

1、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填报《培训需求申请表》(附件1),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备案。

2、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整体人力需求状况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 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下月的培训需求计划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备案。

第十九条 企业管理部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公司培训计划和具体培训方案,并对整体培训计划负责,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月度培训计划必须提前十天报相关领导审批;临时性计划必须提前七天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五章 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新员工培训内容:

1、公司的发展历程及未来规划。

2、企业文化的培训。

3、公司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及员工薪资福利等。

4、岗位职责及企业操作流程培训。

5、生产一线参观。

6、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二、在职人员培训内容:

1、企业精神、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

2、职业资格培训。

3、管理、营销、技术知识以及技能的提升培训。

4、各岗位工作程序、工作技能规范、基础理论知识相关培训。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公开课)两种。内部培训方式注意包括:讲座、录像、在线学习电子书等。

第二十三条 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学习资料反馈到企业管理部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

第六章 培训考勤与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第二十五条 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员工培训时,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2)上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附件3)由企业管理部存档。

基地管理制度 篇20

一、总则

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本事,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本事,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提高。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资料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资料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必须有本事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理解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4、部门经理和各单位负责人要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本事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培训员完成部门培训任务。如果培训员工作出现疏漏,部门主管要负有连带职责。

5、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提议,作为培训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景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到达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经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上级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附表一:《参训群体分析表》)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附表二:《培训需求调查表》)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培训部门结合受训部门实际情景,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资料。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到达。(附表三:《培训计划表》)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经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资料,不得半途而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景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情景、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大型培训应提前邀请公司领导或参训人员上级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意义、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小型临时性培训能够简化操作,人员分工能够兼任,但不能出现职责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间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到达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公司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附表四:《讲师授课效果调查表》)。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及其上一级领导回访面谈,经过跟踪调查表、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人员行为改善、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理解领会情景,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善的依据。对于驻外单位的调查,能够委托该单位培训管理员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有关部门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反映情景,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到达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情景录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或增薪的依据之一。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附表五:《培训记录表》)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必须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条、出差条等原始记录,各部门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公司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奖惩情景等其它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间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按时间顺序整理、汇总公司级的培训。各培训管理员每年12月15日前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12月25日前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情景,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执行。(附表六:《月份培训汇总表》)

四、培训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景。

2、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景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理解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见附表七),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到达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

(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

(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

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供给培训资料、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理解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理解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情景,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配合执行。能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本事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本事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附表八:《外出受训申请表》)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附表九:《外出受训记录表》)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资料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间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间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职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善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主角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能够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景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景,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附表十:《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资料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景提出改善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表十一:《参观考察体会》)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资料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6)外出参观考察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出参观考察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需要,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附表十二:《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附表十三:《年季度培训计划表》),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级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各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各部门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情景,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景。

5、人力资源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情景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公司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景,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资料、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确定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择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员工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申述,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按计划要求参加定期日常培训的干部员工,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发放,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人力资源部,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参加培训时间未到达应参训时间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合格证书分为蓝色、红色、紫色三种级别,蓝色证书用于员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红色证书用于专项技能培训以及部门级系统、定期培训;紫色证书用于公司级定期系统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7、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公司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两个紫色证书等同于中专毕业证书,四个紫色证书等同于大专毕业证书,八个紫色证书等同于本科毕业证书;二个红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紫色证书;二个蓝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红色证书。外出受训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景认定。

8、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公司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员工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型公司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能够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公司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内部培训师选拔、定等、晋级和培养程序,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行政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企业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培训师基本条件:

(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对象岗位或上一级岗位处于领先地位。

(2)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并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

(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生产车间操作技术特殊岗位能够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凡公司员工均可经部门或上级同意,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贴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能够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实习:凡是经过初审的人员,实习期1个月。必须配合公司培训主管人员的课程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实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初级讲师待遇。

(5)定等:按照培训师标准a、b、c、d共四级,参考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和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培训学时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为最低级别d。

(6)晋级:培训师必须从最低级别d逐级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贴合条件者晋升一级,即升为c级。依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7)认证:内部培训师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发放,取得证书的讲师方可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