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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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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精选6篇)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 职责:

3.1 生产部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及研究。

3.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并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4 制度:

4.1人员管理

4.1.1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各生产经理必须根据实际产量和质量将生产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

4.1.2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的整体工作情况,统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

4.1.3各生产经理负责组织进行作业人员的岗位训练,并确保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生产经理助理负责指导作业人员按规定作业。

4.1.4生产经理助理必须定时检查下属操作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结果以及安全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于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由上级进行协调解决

4.1.5生产经理助理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填写生产经理助理日志,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5方法管理

5.1生产经理、生产经理助理在进行生产作业前应对生产作业所需的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生产。

5.2车间主任依规定的加工流程安排生产作业,并依据作业人员的数量、操作者熟练程度及机台特性作适当之调整。

5.3车间主任应指导生产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4车间主任检查工艺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工艺文件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情况反馈给生产经理处理。

6仪器、设备管理

6.1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仪器、生产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日常润滑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2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按规定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排除故障。

7 材料管理

7.1车间主任须依据生产指令材料定额开具领料单,经理批准后,依据仓储管理规定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料者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是否正确并签章确认。

7.2中间制品的检验

7.2.1各工序作业人员按规定的频率、项目与方法进行自主检查,自检合格方可转移到下一工序。

7.2.2质量管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质量标准及检测规程对产品外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放行入库。

7.3不合格品处理

7.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应进行适当标识、隔离,以防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误取误用。

7.3.2所有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评审和处理,生产车间不得擅自使用和睦处理不合格品。

7.4入库

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可缴库,由经理助理填写入库单,组织作业人员入库,并与库管人员共同核对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按库管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

8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

8.1 进行实际产量与计划产量、生产能力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8.2 目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8.3 通报设备运转状况及维护保养情况。

8.4 工艺操作方法改进意见

8.5 进行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调度。

8.6其他实际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篇2

一 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 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篇3

一、总 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

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由中心学校配备专人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设报账员一名,在分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小学报账。

二、财务收入管理办法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学校要规范和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列支项目: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会议费、维修及办用设备添置费及其他支出。(相关说明见《浮山中心小学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说明》)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维修添置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30%安排。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给教师发放补助。

学校公用经费要年初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采购协议供货商详见附录)

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所有经费支出都有校长负责审批,各分校公用经费支出,由分校校长审核,再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副校长分管学校的财务工作,负责对报账单进行审核。

凡涉及购物等开支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验收人(证明人)要具有针对性、广泛性。

学校开支项目的票面超出1000元及以上的,需经中心小学校务会通过,再由校长审批。

每周三报账人员组织报账,要求报账及时,每月结算本月发生的账目开支。各项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所辖各分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账目公开,开支透明。

学校对各分校财务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物品采购制度

1.学校有总务处牵头成立学校办公物品采购组。学校凡需购买的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单,并交总务处备案。由校长室批准,然后由采购组负责实施。

2.票面在5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任务必须由采购组统一采购,。集体性采购每月组织一次。

3.购物价格及人员规定:

(1)购物总价在200元以内,可由总务处指定采购人员采购。

(2)购物总价在200--500元,由总务处亲自购买或协同采购。

(3)购物总价在500元以上,须报校长室批准,方可采购。

4.采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以价廉、质优、物美为原则。

5.不允许购买质次、劣质、变质物品。

6.采购专业性物品、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参与采购。

7.采购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易耗品,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办理入库手续,方可领取使用。

8.采购物品必须有正式票据购物报销,均需校长室或由校长室指定人员验收,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五、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实行财务公开、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

1、学校通过教代会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学期进行审查。

2、每月各分校要将本月的公用经费使用的项目和内容,张贴上墙,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

3、总账会计要在教职工代表会上作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职工代表会报告,接受审议。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性资料。

2、会计档案分永久和定期两类。按期送存学校综合档案室,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3、本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应事先与会计室取得联系,由经办会计陪同查阅,外单位前来查阅会计档案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经领导批准,方可接待,查阅内容必须在查找资料登记簿上认真写好栏目。会计档案一律不借出。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必须报学校档案销毁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无批准手续,不得自行销毁。

5、会计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并由有关负责人监交。

七、会计档案借阅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阅会计档案时,需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

2、借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清册。

3、原则上借阅会计档案时不得拿离保管地点。

4、借阅会计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丢失和撕毁账页、单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5、借阅会计档案后,要及时归还保管人员,做好相应的归还手续。

八、财会人员职责

1、总账会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经常分析、如实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预测、规划、决策,学校资金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账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总账会计入账。

3、报账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1)、及时向中心学校报账,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

(2)、报账时要对合法票据做好正确的分类,并作好本学校的流水账,每月交中心小学总账会计进行核对。

(3)、及时做好本校的账务公开工作,把每月上报的票据在校内张贴上墙进行公示。

4、上述财会人员相互配合做好财务分析。认真分析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九、出纳职责

1.不断学习有关财务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和规定的报销凭证有权拒付。

2.接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复。

3.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收后,要及时入帐。每天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公款不准私借。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入现金应给对方开收款收据,要正确使用票据。

5.收入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6.和总账会计共同搞好每月工资及奖金的银行支取和发放工作。

7、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2、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要极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4、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严格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6、学校要配备体温计、消毒液、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同时提供师生足够用的洗手设施。

7、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在受控制状态下进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过程(包括人员、设备、工艺操作方法、环境等)的控制及考核。

三、内容

(一)管理制度

1、设施和环境配置。

应配备必备生产设备、设施,并保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确保产品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设备的控制。

对设备进行适当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设备和记录检修结果,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设备生产能力。开机前对设备及操作台进行消毒清洁。

3、人员的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进入车间需洗手消毒、更衣,作业需符合公司的卫生操作规范。

4、工艺的控制。

编制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明确生产工艺过程要求,并作为操作人员的操作依据,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

5、内包装的`控制

包装车间必须装有紫外线杀菌灯,产品包装前应对车间进行1小时以上的紫外灯消毒,包装材料进入车间使用前需先停在材料贮存间进行消毒杀菌。车间人流、物流通道必须分开。

6、外包装的控制

外包装必须按质量要求,每批按标识,并做好记录以便跟踪质量,并保持地面卫生。

7、车间监督

车间主管应监督影响生产过程的各项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8、质检

质检员监控食品质量安全状态,按有关规定监测各控制点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稳定因素。

(二)考核办法

每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处理由质检员负责,每月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生产、质检等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的生产检查、评定。生产过程检查需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篇6

生产过程管理是从原料投产到产品产出全过程的管理。制定本管理文件,确定生产过程中人、机、料的控制要求,形成操作、监控记录,明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工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能够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使产品达到标准和顾客的要求。

1、目的

对我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照有关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生产计划的落实。

3.1.2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现场管理。

3.1.3负责向车间下发工艺文件,生产通知等。

3.1.4负责收集生产信息反馈到品控部,便于产品质量的改进。

3.1.5负责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资格认可。

3.2品控部

3.2.1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过程的监控。

3.2.2负责制订各种工艺要求、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并监督实施。

3.2.3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卫生规范要求的监督考核。

3.3生产车间

3.3.1负责按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并对工序产品质量负责。

3.3.2负责本车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3.3负责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的监控,按规程、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控制。

3.3.4贯彻执行食品卫生规范和本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消毒和环境保持。

4、具体内容

4.1生产计划的控制

4.1.1生产部根据业务科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下年度生产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依据,每月编制《月生产计划》,下发到车间。

4.1.2生产车间根据《月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做到均衡生产。

4.2生产准备

4.2.1品控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和《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证制度》等文件,经批准后,下发到有关部门和车间执行。

4.2.2办公室根据计划安排和工艺要求向车间下发《生产通知单》,车间根据投料要求填写《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计量发放。

4.2.3车间操作工对领到的原、辅材料的质量、数量确认无误后,投入生产。

4.3生产过程控制

4.3.1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

4.3.2一般工序

4.3.3.1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并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技能要求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

4.3.3.2设备控制

a.操作工人按《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清理机械设备、设施中的滞留物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各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仪表,对设备及环境进行卫生清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清洗消毒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4.3.3.3原辅材料控制

原辅材料进入车间,投料前由操作人员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剔除不合格的原辅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品控部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3.4工艺过程控制

a.生产部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控制。

b.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操作,生产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和纠正不规范操作。

c.品控部对过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对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参数进行监督检查。

4.3.3.5环境条件控制

由生产部负责,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卫生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的环境满足要求。办公室协调水、电、汽的供给,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4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控制要点除包含一般工序控制要点外,还应进行以下控制:

4.3.4.1操作人员的控制

a.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b.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对工艺参数和其他影响因素进行监控并作好关键控制点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反映、处理。

c.过程出现异常,车间操作人员能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车间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4.3.4.2品控部对关键工序进行工艺指导,并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操作要求实施监控,保证产品质量。

4.3.4.3品控部定期将质量管理实施情况反馈到生产科,以便掌握工艺执行及质量波动情况,对车间进行指导。

4.3.4.4车间要保持好设施和环境卫生,车间现场禁止存放产生异味的物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清理,不得留有滞留物料,防止霉变。

4.3.4.5生产负责人负责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检查。

4.3.4.6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记录由生产部保存。

5、考核办法

5.1品控部按照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具体按《产品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扣分,每扣一分罚产生责任部门1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2在对合格入库产品的检查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罚缺陷产生责任部门50元/项,多项次累计扣罚。

4.3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审批)产品,强行闯关流入下道工序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5.4对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流下来的人为因素的不合格,根据情况奖励问题发现部门30元/次,对问题责任部门按每项/次扣5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5对市场信息反馈中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一般不合格的扣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次;重要、安全项的加倍处罚。

5.6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自互检工作做的较好的,对同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的,对质量控制要求的措施积极配合的,当月给予奖励50-100元。

5.7质量改进项目,非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按计划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50-100元/项。

5.8其它任何形式出现的不合格或属于质量责任考核内容的,根据责任原因分别处责任单位50-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