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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协议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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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协议书(精选3篇)

消防责任协议书 篇1

承 诺 人:

房屋地址:

承诺人承租了 (以下简称该物业)。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该物业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物业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物业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物业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单元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九、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合同期满或承租人完全搬离该物业时为止(以发生时间后到者为准)。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执一份,房屋出租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责任协议书 篇2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管理中的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全体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双方的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每个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每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二、甲方的责任:

履行住宅室外和公共的消防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建立义务消防队;

8、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乙方的责任:

履行住宅室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1、乙方业主为其住宅使用范围内的防火责任人,对使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2、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本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出入消防通道后将防火门关闭;

4、不在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5、雇用合格的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使用合格电气、燃气产品,不私拉乱接电线、燃气管道;

6、负责告知员工、家庭成员、承住人遵守该协议,并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或参加甲方举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防意识;

7、配合甲方组织的安全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消防指挥中心或打报警电话“119”,并利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在紧急状态下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9、履行房屋装修报批手续,装修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责任协议书 篇3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院办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院办。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饭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院办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院办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院办。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院办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院办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单位名称:

院办代表:

签字:

日期:

部门名称:

负责人姓名: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