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最新3篇》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想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获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这时候,最关键的自查报告怎么能落下!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粮食安全自查报告最新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篇1
根据《20xx年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金食药安办〔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在市食药局我局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 食品安全履职情况
(一)明确监管职责,履行部门职能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可以概括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许可。我局按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据及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建章立制
为加强对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粮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指定行发科、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建立责任制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三)遵守食安委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遵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认真讨论回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类《征求意见的函》。
(四)广泛宣传,普及粮油安全知识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我局根据《金昌市2015年食品安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了细致周到的准备工作,为形式多样的宣传奠定了基础。按照市食安委会的安排,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在6月16日上午文化中心门前广场的启动现场上,摆放粮食安全宣传展板6块,参加启动仪式领导1人,出动宣传人员12人,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800多份、解答居民咨询50多人次。6月24日,我局又在粮食局机关门口举办了“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摆放涉及粮油安全知识的展板8块;现场展销粮油熟食品10个品种;精品杂粮小包装18个品种;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2000多份;悬挂横幅2条;现场解答居民咨询100多人次。市局直各企业、事业单位也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1000多份。在5月17—24日粮食科技宣传周期间,悬挂条幅5条,发放粮食科技科普资料200多份。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悬挂条幅5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信息受众达千人。
(五)加强监督,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今年2月初,我局由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组成检查组,集中3天时间,专人、专项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及社会涉粮企业认真开展了检查。
一是对全市4家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类性质的的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以及安全储存、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了检查。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14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100%,各类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储存安全。
二是对全市4家社会涉粮及面粉加工企业的豆类、小麦和面粉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及经营台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仓储条件达标率低,台账基本规范。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9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98%。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合格项责令整改。三是认真开展粮油库存检查。今年5月5日—5月7日,成立由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等5部门组成的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对全市辖区所有储存的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市(县区)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及各类商品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首先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设立了实物测量组、帐务检查组,负责具体事宜,分工协作。检查组首先确认了各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重点核查了各级储备粮的轮换、国家临时储粮的存储情况,从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问题导向入手,认真核查了各类粮食实物和账务。
认真核对账务检查和实物测算,通过扎实工作,总的来看,我市储存各类粮食帐务处理程序规范,实现了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分帐管理,分仓储存的管理目标。各级储备粮的轮换严格执行国家《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以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按计划及时轮换,未超库存年限和轮空期,宜存率达标,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规范,严格执行“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规定,政策性粮食购销存没有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转圈粮”行为。各类存粮统计账、财务账、保管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全部实现了专仓储存、专账计载、专人保管,无虫粮、没有霉变和发热粮,粮温正常,储粮设施完好,未发现储粮安全隐患。账、卡、薄规范齐全,仓储档案规范完整,所储存的各类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粮情稳定,储存安全,全部达到了“四无”粮仓标准,并于20xx年5月10日—5月12日通过省上库存清查小组的抽查复核。
(六)加强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20xx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市粮油中心化验室和市粮油监察支队,核定人员编制各3人,目前已通过了国家粮食局的验收,并确定为“甘肃金昌国家粮食质量检测站”。粮油监察支队和中心化验室的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有序开展,为粮油监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积极开展“放心粮店”活动,惠及城乡居民
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开展“放心粮店”创建活动,预计年底可完成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自成立以来财政没有核定或者拨付过任何业务经费,专业业务人员也没有调派到位。没有经费,专业人员不足,设备不全,没有抽检样品车辆,监管条件亟待改善。
三、建议
(一)强化力量,确保监管上水平。加强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的建设,增加资金投入,配齐主要粮油品种的检化验仪器设备,增加专业人员,核拨专项业务经费,配置专用业务车辆,使其早日发挥应有作用,为保障我市粮油安全服务。
(二)治散治乱,成品粮油集中批发。目前我市各类批发粮油经营者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场所设施良莠不齐,有的库店分离,监管难度大。建议使不具备批发硬件的批发商入场经营,从源头上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虽然我局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还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粮油食品安全第一意识,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让全市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粮油。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篇2
目前,我省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即将进入市级自评阶段,请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6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17个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粮检〔2016〕7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打分,客观真实地反映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统一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打分依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评报告的式样和要求
为便于各市撰写自评报告,我们制定了自评报告的参考式样(见附件),供各地参考。自评报告由文件正文和附件2部分组成。
(一)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自查评分情况、定性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关整改措施、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
(二)自查评分表。根据《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我们制定了《xx市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评分表》。各市在自查评分时,要如实填写自查评分表,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对于减分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具体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市的自查评分表要用A3纸打印,并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附后。
(三)自评打分依据材料。自评打分的依据全部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汇编成册,包括封面、目录、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5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逐项提供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每项打分依据材料需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资料清单”,清单需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定性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资料要单独装订,汇编成册。
二、关于定性指标考核
近期,一些市在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预考核工作时,对冀粮检78号文件附件1《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的考核计分方法存在疑问,集中反映在市级自查评分中是否要对定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
现明确,市级政府在开展自评时,只对定量考核指标打分,不对定性考核指标打分。由省农业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粮食局分别对相关定性考核指标进行评估打分。各市对定性考核指标的工作情况在自评报告中要单独反映,并附相关资料,作为省有关部门定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三、关于文件资料的报送
各市的。自评报告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评报告及其附件等全部文件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可以是扫描件PDF格式),存储光盘随正式文件、纸质材料一并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同时抄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粮食安全自查报告 篇3
目前,我省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即将进入市级自评阶段,请各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6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等17个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粮检〔20xx〕7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打分,客观真实地反映粮食安全责任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统一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打分依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评报告的式样和要求
为便于各市撰写自评报告,我们制定了自评报告的参考式样(见附件),供各地参考。自评报告由文件正文和附件2部分组成。
(一)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自查评分情况、定性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关整改措施、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六个方面。
(二)自查评分表。根据《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我们制定了《××市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评分表》。各市在自查评分时,要如实填写自查评分表,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对于减分事项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有具体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市的自查评分表要用A3纸打印,并作为自评报告的附件附后。
(三)自评打分依据材料。自评打分的依据全部作为自评报告附件,单独汇编成册,包括封面、目录、正文3部分。按照自查评分表中的5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逐项提供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每项打分依据材料需设置文件资料清单,如“(1)耕地保有量文件资料清单”,清单需注明“编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等信息。
定性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资料要单独装订,汇编成册。
二、关于定性指标考核
近期,一些市在开展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预考核工作时,对冀粮检78号文件附件1《20xx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中的考核计分方法存在疑问,集中反映在市级自查评分中是否要对定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
现明确,市级政府在开展自评时,只对定量考核指标打分,不对定性考核指标打分。由省农业厅、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粮食局分别对相关定性考核指标进行评估打分。各市对定性考核指标的工作情况在自评报告中要单独反映,并附相关资料,作为省有关部门定性考核评价的依据。
三、关于文件资料的报送
各市的自评报告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评报告及其附件等全部文件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可以是扫描件PDF格式),存储光盘随正式文件、纸质材料一并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同时抄送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报送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