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自查报告(通用5篇)》
统计局自查报告(精选5篇)
统计局自查报告 篇1
按照荥阳市保密局统一部署,近日荥阳市统计局在全局组织开展了保密工作自查自评。此次自查,重点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涉密载体保密管理情况。对全局的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工作光盘等存储介质归类整理,严格区分涉密与非涉密使用,对涉密介质实行专人专管专用,对非涉密介质实行随使用随删除随清理;对网络系统运行和办公计算机、存储介质实行定人维护、定点维修,保证信息安全。
二是保密工作技术管理情况。对局机关的涉密用途专门配备计算机,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了计算机信息安全可靠,有效推动自动化办公系统有序、高效、保密开展等。
三是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情况。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认真按照拟稿、核对、审查、签发、定人发布的工作流程开展信息公开和发布。
四是纸质文档规范管理情况。严格实行机关公文专人领取、逐一登记、签名传阅、专柜存放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类文件资料和工作档案的借阅查询登记,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纠,自觉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全局保密工作水平。
通过自查整改,荥阳市统计局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部保密意识,理顺了保密工作程序,为营造一个安全、合规的统计工作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计局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区档案局关于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的要求,我们对本机关档案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整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宣传
1、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局党组始终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充实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了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贯彻学习,强抓落实。召开局干部学习《档案法》工作会,组织档案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八号令,做到依法治档。
二、档案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办公室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三、档案制度建设情况
在原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规范档案建设情况
1、根据《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完成了局机关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档案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案卷,目前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确保了档案的安全。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湘统[20xx]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顺利开展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二、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统计工作质量检查成效显著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执法、稳妥推进,全面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强化措施、积极整改,推动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环境保护厅: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四川省环境统计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环发〔20xx〕9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环境统计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统计基本情况
今年初,我市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20xx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xx〕236号)、《“十二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等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召开了20xx年环境统计工作专题会,部署安排了环境统计工作,同时成立了环境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境统计工作方案,明确了统计人员和审核人员相应职责。
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城镇生活污染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6个部分。我市严格按要求,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区市县工业源排放量总量85%以上的204家重点工业企业筛选为重点调查企业,并对非重点工业源的各项指标按占工业源的15%以下测算;对325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进行了逐户发表调查,对养殖专业户采用农业畜牧部门的饲养数据进行总体调查;对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包括5家污水处理厂、2家垃圾处理中心)进行了发表调查。
二、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一)我市环境统计机构情况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把它作为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量、监察、监测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境统计工作制度,保障了专门的工作场所,配备了专门的统计设备。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和审核,规范表格填报,要求数据与原始数据一致,并做好了环境统计原始记录、资料档案归档工作,无弄虚作假、伪造、篡改企业上报数据情况和存在多套数据情况。
(二)环境统计企业检查情况
对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等排污占比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和岳池特驱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等养殖规模较大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其 20xx年生产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情况等资料、数据和现场进行了认真、严格、细致和客观地审核,未发现有虚报、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同时无拒绝、阻碍我局对其执法检查,无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和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在环境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环境统计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规模以下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制观念淡薄,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缺乏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环境统计台账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企业原辅材料和煤耗多向私人企业购买,购买凭证缺失,电费、水费等发票多有遗失或不齐,支撑性的原始记录较少,导致统计原始记录不规范,源头的数据质量不高。
(三)环境统计队伍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企业环境统计机构不明确,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足,工作缺乏连续性,迟报、漏报情况时有发生。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力度,确保企业上传数据真实和准确。
(二)强化环境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增强环境统计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持证上岗全覆盖。加强我市环境统计队伍建设,保持环境统计队伍稳定,不断提高环境统计工作水平。
(三)加强能力建设。督促各区市县、企业单位确立环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证培训和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完善企业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账。严格要求企业规范环境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确保一手资料详实、准确。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查,督促其规范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统计局自查报告 篇3
县考核办:
按照《关于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半年检查的通知》(略考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20xx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开展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认真抓好“市考县”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发挥统计预警功能,促进考核指标任务完成。上半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局确定了“对上汇报沟通,对下强化指导,对内夯实基础,对外做好服务”的工作思路。一是积极做好向市局的汇报与沟通,领导班子多次向市局领导汇报县域经济发展现状,组织局专业人员与市局对口专业人员进行沟通衔接,并邀请市局专业人员来我县进行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二是夯实县局专业人员责任,召开相关专业人员工作会,对照市考县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层层分解,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分析上报准确及时。三是积极做好统计服务。针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发挥统计预警功能,提出工作建议。
2、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坚持实施局领导联镇包片、干部包抓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指导,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统计台账,规范统计资料,不断提高各镇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抓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上半年,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各镇和企业统计从业人员40余人次,不断提高统计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3、认真开展季度经济形势调研,及时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一是认真收集资料,及时向考核办提供全县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各镇经济目标任务建议计划。同时,认真做好平时资料收集,加强数据评估力度,为年底各镇经济指标测算奠定基础。二是及时主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编印了4期《略阳统计》,2期《略阳经济要情》手册,特别是在年初“两会”期间编印了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统计视窗》,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要,得到了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截止目前,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65篇,其中被省市统计部门采用28条。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数据咨询及对外服务工作。半年来共向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免费赠送统计资料600余册。
4、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和专项调查。我局已于6月底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全市的审核验收,后期重点是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在专项调查方面,我局精心组织,合理调配专业人员按期完成了妇儿、县域经济监测和“规下工业”等专项调查工作,为党政领导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服务。
5、加快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在对全县重点企业机构、人员、计算机装备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当面指导、建立24小时“企业一套表”应急呼叫中心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县“企业一套表” 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6、继续加强“四上企业”的审查上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局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多次到发改、经贸、经合等部门开展工作交流和座谈,积极培育“四上”企业,指导现有“四上”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力争做到应统尽统。截至目前,已上报“四上”企业3户,其中:建筑业1户,商贸1户,重点服务业1 户,下半年有望纳入统计范围。
7、扎实做好各项专业统计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规范采集统计数据为重点,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综合、县域经济监测、国民经济核算、非公经济核算、农业、工业、能源、交通、商贸餐饮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邮电运输业调查等专业统计的月报、季报,同时,加强了对经济指标的分析和研判,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县经济发展动态。
8、加强统计法制执法工作。一是突出法制宣传。利用 “宣传月”以及“统计开放日”等活动载体,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和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强化统计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在XX县统计信息网站中设立了“统计法制”栏目,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强化统计执法。积极开展统计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五月份,我局分3个工作组对全县12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立案查处7起,对1家单位给予了经济处罚,对6家单位给予了行政警告,完成了市上下达的统计执法办案任务。
9、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重点做好了市统计信息网、县政府政务网和XX县统计信息网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充实更新XX县统计信息网内容,截止6月底,发布信息60余条(篇),图片10余幅。同时,加强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相继制定《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信息网站管理办法》,提升网络直报系统功能,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内外网优化组合,确保统计网站安全。
10、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东关居委会做好责任包抓小区的创卫宣传工作,组织干部入户宣传20余人次,发放创卫宣传资料70余份,并和14家商铺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二是认真组织清扫活动,每周五坚持由局领导带队到小区协同居委会打扫卫生;三是加大创卫投入,今年以来,在小区内粉刷墙面 1000余平米,治理清运陈年垃圾2次,制作黑板一面,共投入资金1.2万元。
11、做好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继续依托联网办理审批事项,在政务平台公布了18条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条件、依据、流程和费用等事项,并提供 5种表格的下载,为群众提供方便。依托政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及时处理文件和接受公众咨询,实现了政务审批事项优质、高效、准确,半年来无违规收费而被群众举报、投诉等现象发生。
12、帮助马蹄湾镇史家庄村做好增收产业扶持及公益项目援建工作。上半年以来,我局领导带队多次赴包扶点马蹄湾镇史家庄村调研,因地制宜帮助该村完成扶贫开发编制规划,结合各组及联系户实际,有针对性地为村组和农户量身制作适合自身发展的致富项目。截至目前,到该村帮扶8次,慰问贫困群众和退职村干部、老党员25户,慰问小学生13名,为24户贫困户发放了春播补助,投入现金、物资共计6000余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围绕目标责任,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与市统计局的沟通协调,搞好相关考核数据的衔接工作,逐月由分管领导包抓负责,带领业务干部和市局核算、工业、投资、商贸、收入等重点科室一对一进行数据衔接,力争在市考县经济指标数据的评估认定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2、以“联片包抓”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我局将继续落实好领导和干部“联片包抓”制度,加强对各镇统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深入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镇健全统计台账,规范统计资料,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3、努力提高统计调查与分析研究水平,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统计监督整体功能。下半年,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和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撰写高质量的信息分析,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结合经济普查切实加大对“四上”企业的筛选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已基本结束,下一步我局将以普查数据为基础,详尽的做好“四上”企业的筛查,对于部分接近“四上”标准的待纳入企业,形成一个动态的待纳入单位企业名录库,一但符合条件确保及时纳入。
统计局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县“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秭普法办〔20xx〕11号)文件精神,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对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落实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法治品牌创建的研究和决策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和法治文化品牌创建的具体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县统计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切实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人,职责清晰,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和质量效果。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县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基本法律法规。把、《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等基本法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等常用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由局领导安排专门时间,有计划的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职工依法统计的意识和依法执法的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单位先后3次,选派10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法治培训班,不断提升单位统计执法的整体水平。积极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今年9月,根据上级分配名额和报考人员必备条件,单位经过认真筛选,确定了3名同志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通过积极备考和参加培训,有2人通过考试,具备取得统计执法证的资格。
(三)积极推进普法形式创新。县统计局在普法工作中,结合统计工作特点,积极推广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全力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效果。一是大力推广无纸化学法。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均达到或超过40学时和2400学分,并参加了网络安全法知识竞赛。二是加强与日常工作的融合。结合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扶贫帮扶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通过向帮扶对象宣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法律意识。结合社区共建,积极深入社区,接触社区居民,向社区居民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居民依法办事、依法信访、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三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运用业务工作平台,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在普法宣传内容上下功夫,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宣传效果。
(四)强化普法执法责任落实。随着国家大力推进统计体制改革和依法治统工作,县统计局坚决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把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统计对象的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清单,个人简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分解任务,精心组建普法宣讲队伍,以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有计划的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宣传日活动,积极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提高社会大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向统计执法的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集中培训讲解等方式,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讲解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义务和统计违法的处罚规定,不断提升统计对象依法统计、据实报数的法律意识。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效果还不理想。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二是普法形式比较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三是依法治统工作力度还不够,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还不大,没有取得实质零突破。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统计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要结合实际工作和情况,注重每项工作的质量效果,切实通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通过实际查处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同时,警醒教育广大统计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局自查报告 篇5
根据6月5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xx]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xx]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xx]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6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动员,使普法工作贯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始终。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
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
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
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
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
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注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结果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
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
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和收到效果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