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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情况总结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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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情况总结(精选3篇)

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情况总结 篇1

一、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二,在当前国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加强对代理销售商的监管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今年,我中心强化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备案登记的审查力度,对外地房地产中介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我区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的,事先应通过我中心的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或者登记。今年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办理1起销售代理备案、3起销售代理登记。

第三,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今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逐个检查,并对每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为建立我区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依据。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走访了全区122家房产中介机构,其中招宝山街道62家(关闭8家,新开未登记5家),蛟川街道13家(关闭1家,新开未登记3家),骆驼街道28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庄市街道14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本次专项检查发现了部分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对此,我中心及时向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宣传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同时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等三项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二、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有效防范房屋装修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制止和查处房屋使用安全领域的违法、违章行为方面,我中心采取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首先,扩大巡查范围,改进巡查方式,变被动待访为主动下访,同时对举报、投诉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二,继续推行“5+2”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受理房屋装修备案、群众投诉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由于建立了双休日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制止了双休日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也为群众装修备案提供了便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赞誉。20xx年1月至今,我中心执法中队共查处违章装修62起,其中立案查处20起,处理16起,处罚4起(罚款5200元),结案17起,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建立骆驼房屋执法分队

进一步加强新城房地产执法今年8月,我中心筹建了骆驼房屋执法分队,以克服新城区与我中队在地理位上距离较远的困难,并解决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不及时的问题。目前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已经开展工作,现有一线执法人员2名,使得原先执法工作薄弱的区域得到了较好地覆盖。在镇海新城建设大踏步地向前进,房地产建设、房屋装修不断开展的背景下,在新城区房屋装修涉嫌违法违规的现象逐年增加、房屋装修管理的工作量急剧增大的紧迫压力下,新成立的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在未来能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为房地产执法工作的开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四、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六月份,我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9位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同志作为我中心的行风监督员。目前已有3名监督员对我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仪表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建立行风监督意见反馈机制,保证监督员能够及时、多渠道、多形式地反映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为了提升房管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改进执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我中心还同步建立了执法对象意见反馈机制,邀请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意见反馈。上述意见反馈均及时建立台账,为我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及强化执法队员廉洁自律意识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下一阶段,我中心将继续邀请行风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交流沟通,使监督员能够更好地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情况总结 篇2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xx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七)学校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及后勤管理岗位交流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民主监督情况;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2、就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强化校长负责制,着力解决强制搭餐问题,严格落实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全面加强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运行及落实情况,确保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4、全面发挥民主监督。建立社会、家长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促进社会监管的常态化,并形成膳食委员会与教育、物价积极互动的联系机制。全面落实菜谱公示、期末结算等措施,加大对社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工作合力,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学生伙食管理。创新监管手段,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县教育后勤办常年分三组逐校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明查暗访每年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管。

6、严肃查处。对从xx年9月1日起,发生的强制搭餐、伙食费价实不符等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责任人按作风建设的要求移送职能机关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检查人员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制的原则,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同时,继续将“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一并列入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

(二)大力宣传,注重收费调研。检查中,要向被检查单位大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帮助他们完善管理制度,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免除住宿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积极研究教育收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三)吃透政策,确保查深查透。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市新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吃透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检查中要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尺度合理。要全面、系统的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四)严格程序,恪守廉政规定。检查人员进点检查时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禁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一个单位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都要对检查结论签字认可。同时,复核人员也要对复核过的情况签字认可。禁止索、拿、卡、要。

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情况总结 篇3

根据丰县教育局和顺河中心校学生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就学生乘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着手做了如下工作:

一、隐患排查情况

1、我校地处乡村公路周边,有各种车辆、行人通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够健全,特别是学校东南面有一片建筑,影响学生视线,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

2、学校无校车接送较远学生上下学,部分学生乘坐家长电动二轮车或三轮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之间,路上有一定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的学生乘车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生乘车安全制度,拟定安全应急预案。

2、发放学生乘车安全告家长书,要求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①、要重视孩子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加强对自己的孩子的安全教育,督促孩子遵守交通法规。

②、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一辆车接一个学生,最多接二个学生。家长要严格要求学生不准坐三无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手扶拖拉机、报废车辆。或三无车辆等不安全车辆,否则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超载超员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要求家长不准超员。否则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在乘坐符合规定的车辆时,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如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学生下车时家长应教育学生注意观察,防止被其它车辆撞伤。如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如家长允许其骑车上下学,发生交通事故由家长负责。

(三)加强学生的管理

1、要求各班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的记录和家长联系的方式。

2、切实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3、对骑自行车12岁的学生签订家长、学生安全协议,严禁未满12岁学生骑自行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