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物资管理制度(实用三篇)》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1
一、仓库严格按照合格领料单发放物料,合格料单必须符合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无涂改现象等要求。
二、发放时必须把发放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事宜给领料人员当面交待,不得由领料人员自行清点数量、自行取料。
三、仓库坚持“先进先出、按期发放”,对生产日期早的物资要优先发放,以防超过保质期,造成物资浪费。
四、每日要对发出物料的进行总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保证帐、物相符。
五、仓库严禁私自外借物料,特殊情况须有用料单位出示借条、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并于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六、每次发料完毕后,要对物料码放情况进行整理,保证整齐有序。
七、对户外材料,要做到随发随记、随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有丢失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反应.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发放物资管理制度 篇3
一、物资管理必须做到科学化.
1.物品分文具、刻写、纸张(各种报表)五金、文艺体育等各种类别。
2.物品摆放整齐、干净、层次清楚,做到易找、易拿,所有物资都要建卡,卡片上的数字与实物要相符合。
3.帐目、序号要和实物、类别卡片的序号统一,有序号便知库存物品的类别、名称、数量。
二、采购员购回物品要经保管员验收、复核、入库、建帐方可发放、领用,缺一不可。
1.消耗品建领用手续,集体用品须经年级组长或备课组长登记注册领用。个人领用物品按学校规定的制度发放,做到领得所用,无用不领的原则(个人领用物品制度见附表)。
2.半固定物品,例如水桶、铝壶、窗帘、簸箕由班主任在高一年级开始时领用并建卡片,一般使用三年以上、办公室所配的公共物品,如脸盆、暖瓶、衣架、盆架等在各办公室人员调动时原则上不准拿走(即以上物品固在各办公室内)。如有丢失,损失要根据情节进行赔偿,并做赔偿手续入账。
3.对于固定资产由保管员建总帐,然后由各部门建分帐、年终复检一次,以检查分帐的帐、物、序号是否与总帐相符。
4.文体服装:平时训练、练功由文体老师领出,用后洗净归还,参如大型汇演时,可借用新的服装,用完随时还清。在借用期间如有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给予赔偿或折价赔偿。
5.乐器类:乐器不得发给学生带回家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各类乐器一律不借于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损坏,要根据情况办理赔偿手续。
6.清扫工具;由卫生老师根据情况随时发放,以保证楼内外,校园的干净、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