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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管理制度(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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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发放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

(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职责、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宗旨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规范管理和全员的工作行为,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目标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寻求“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新老员工具有激励性”等为原则,使新老员工均能以公司为平台,以个人技能的提升和对企业的忠诚贡献度为依据,透过定期考核为自己的付出对照薪资组成的各类标准逐步提高所得薪资总和,确保每个员工的“薪资总和”与其“个人技能提升和劳动的付出”相适应。公司为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以“能”为主导,以德才“全能”型人才为重点,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要素,以多劳多得为薪酬激励体系,坚持奖勤罚懒。

三、薪资的构成

(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等构成。

(二)员工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在薪资中的体现。

四、薪资的确定与相应变动

(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潜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二)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根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级别。

(三)所有新进员工务必有1-3个月的试用期,若透过,则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报部门领导及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转正。

五、薪资的具体计算方式

(一)计算公式:员工薪资=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全勤工资+业务提成+工龄工资。

(二)基本工资以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约定的工资金额为准。

(三)提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市场业务员,电销业务员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3%,电销业务员提成为2%;

2)工程半包价在3-8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4%,电销业务员3%;

3)工程半包价在8-15万的,市场业务员提成为5%,电销业务员4%;

4)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市场业务员提成为6%,电销业务员5%;

2.主任设计师、设计师、实习设计师绩效考核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工程半包价在3万元以内的,提成为3%;

2)工程半包价在3-5万元的,提成为4%;

3)工程半包价在5-8万元的,提成为5%;

4)工程半包价在8-15万元的,提成为6%;

5)工程半包价在15万元以上的,提成为7%;

六、附则

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为10日,发放业务提成为1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推迟至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每月底各部门给财务汇总本部门业绩,未及时汇总的部门主管自行解决。第三条本制度即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发放管理制度 篇2

一、工资:

1、薪金的构成: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构成。

1)岗位工资的级别:

经理1500元/月

副经理1350元/月

内管员1000元/月

项目经理1000元/月

售楼员600元/月

试用期:岗位工资的80%。

2.工资发放时间:

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6日,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支付的是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薪金。若逢付薪日是周日或公众假日,则提前支付。

3.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二、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转正后,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1.养老保险:按员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司交纳23%,个人交纳4%。

2.平安康泰险:十种重大疾病险,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交纳,离开公司后的险费由个人承担。

3.住院医疗保险逐年购买。

4.置装费:祥见公司的置装规定。

5.生日礼物:除享受公司的生日贺礼外,还将收到销售部价值100元的生日礼物。

三、销售奖金(提成)

1、提成的计算

2、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x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的提成比率: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经理:管辖楼盘的2‰

完成目标的0-40%:按1‰

完成目标的40-70%:按1.5‰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3%;

副经理:管辖楼盘的1‰

项目经理:管辖楼盘的2.5‰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2.5‰;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售楼员:当事业务的3‰

完成目标的0-40%:按1.5‰

完成目标的40-70%:按2‰

完成目标的70-100%:按3‰;

完成目标的100%以上:超过部分按4%;

(试用期员工销售奖金等同非适用期员工)

4、发放比率:按公司(或所代理楼盘发展商)拨付销售部同等比例发放。

5、提成的发放时间:

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四、特别奖励

1、冠军售楼员: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9月1日,经统计上一季度完成销售额最多的售楼员,将发放其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励;年度金牌售楼员,年度内,发放其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特别奖励。

2、冠军项目经理:

3、销售建议奖:提供有关销售管理、业务方面的书面建议(被采纳的),将发放200—3000元/次的奖金。

4、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

发放管理制度 篇3

一、开、关门时间:

1、开门时间:7:20 关门时间17:30 说明:开门、关门时间指大门开关时间,小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关.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出入校门登记册》上进行登记,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2、在上课、课间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把物品送给学生时,门卫将物品登记,并联系班主任老师来取。

4、社会闲散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内。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其他规定

1、门卫要对门卫室及校门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2、禁止校门前摆摊设点,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3、因特殊情况离开岗位前,要锁好校门,防止门前失控。

4、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把学校物品和废纸卖给拾废品的;禁止拾废品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5、节假日、放学后时间,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按时检查学校水、电开关。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发放管理制度 篇4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发放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1.1、遇到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2、患有重病、大病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3、因子女教育需要而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员工。

5.1.4、因员工个人学习再深造而导致经济暂时困难的员工。

5.1.5、经公司认定在情理当中的其它情况。

5.2、预支工资额度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

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

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8.1、预支工资申请书

8.2、预支款担保书

发放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三条工资模式

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指管理岗位核定的基础工资,按总经理岗位、副经理岗位、分公司经理与股室负责人岗位以及普通员工岗位四个级别制定;

2、绩效工资:由公司考核组每季度初考核一次,确定下一季度的工资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考核标准。

3、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

副组长:杨志强李建林

4、每季度前25日进行考核,要求全员参与或10人以上(不含试用期员工),由组长或副组长其中一人就可以组织

进行实施,在总经理监督下,由财务室进行分数汇总,总经理签字后予以公示执行,考核资料一并由总经理保管。

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司财务室负责考核结果的整理汇总以及公示,并负责本办法的完善和修订。

6、季度及年终奖金:由办公室提供员工一年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考核记录,通过董事会核出员工的年度出勤率及绩效评价结果,发放奖金。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工资按月统计,单独核发;

3、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

第五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的员工,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并按公司及个人缴纳比例承担。

第六条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出勤,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享有的其他奖励,根据情况单独核算。

第八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5日前,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九条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第十条绩效考核办法见附表二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实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发放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公司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公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公司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公司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公司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公司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公司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公司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公司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公司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公司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公司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公司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公司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公司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x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公司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公司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发放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北海烟草(局)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北海烟草(局)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北海烟草(局)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北海烟草(局)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的工作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北海烟草(局)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北海烟草(局)公司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

1. 岗位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北海烟草(局)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北海烟草(局)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 各类津贴见北海烟草(局)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北海烟草(局)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北海烟草(局)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北海烟草(局)公司、分北海烟草(局)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北海烟草(局)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北海烟草(局)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 被北海烟草(局)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北海烟草(局)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北海烟草(局)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北海烟草(局)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发放管理制度 篇9

一、仓库严格按照合格领料单发放物料,合格料单必须符合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无涂改现象等要求。

二、发放时必须把发放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事宜给领料人员当面交待,不得由领料人员自行清点数量、自行取料。

三、仓库坚持“先进先出、按期发放”,对生产日期早的物资要优先发放,以防超过保质期,造成物资浪费。

四、每日要对发出物料的进行总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保证帐、物相符。

五、仓库严禁私自外借物料,特殊情况须有用料单位出示借条、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并于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六、每次发料完毕后,要对物料码放情况进行整理,保证整齐有序。

七、对户外材料,要做到随发随记、随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有丢失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反应.

发放管理制度 篇10

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 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 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 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 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 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 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 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时薪*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 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 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 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放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车司机除外)和后勤(搬运工除外)的薪酬管理制度。

1薪资分类

1.l公司管理人员月薪资总额包括三部分:月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津贴,其中月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

1. 2

2薪资评定

2.1薪资点设立

公司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岗位的不同划分为20个职等.每一个职等设10级,职等与职级结合即形成薪资点,共设200个薪资点,薪资点最高为11019,最低为100。

2.2薪资点分配

薪资点的分配由薪酬审定小组决定。其分配原则是: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原则上要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定级。薪资点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

2.3试用期薪资评定

新进员工实习(试用)其中的薪酬按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薪资评定标准》执行。

2.4转正薪资评定

试用期满后按工作岗位、学历二职称、工龄、工作表现、水平、责任心、实绩确定其薪资点。非大、中专院校毕亚的员工经考核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上岗证书(会计、电工、锅炉、电梯、叉车、电焊工)、职称证书等可视同等学历确定薪资点。

2.5调整薪资评定

上司对其下属的薪资点随时有提议降级和升级的权力。

调整幅度为:

副经理级或经理级:直接降2级或提议升2级;

总监:直接降4级或提议升4级;

副总经理或以上:直接降6级或提议升6级;

员工晋级降级,由各部备案后通知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将升级或降级名单送薪酬审定小组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及本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计发薪资。

2.6按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提拔执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所有任职人员均需经过半年见习考察期。考核合格才能转为正式任职人员,见习期内享受原职务与见习职务薪资的一半。

2.7薪资点是一种特定符号,不代表币值数额。每一资点所代表的币值,由总裁部根据公司的效益,发展规模,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每年确定一次。

第二条 奖金发放,奖金参照相关制度评定并发放。

第三条 加班工资的发放参照《加班计时操作细则》执行。

第四条 已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其员工的薪资按该部门的目标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有关办法发放。

第五条 各员工的薪资等级由薪酬审定小组根据员工具体工作职级、入厂年限、工作表现和能力、实绩等因素反复审核而确定,如有意见可向主管申述理由,但不能与别人攀比,否则处以降级处罚。

第六条 查阅薪资等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级)有权查阅下属的薪资等级。

第七条 外设厂和分公司的工资方案应在不违背制度的原则下,根据当地的情况由营销总部和工厂管理部制定。

发放管理制度 篇12

1、基本工资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发放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副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三、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b)公司考勤专员在每月4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x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10日前总经理审核。

3、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4、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d)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

发放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有计划地改善建设工地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工程进度和质量全面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订立以下制度。

一、各项目部劳动保护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有计划、有布置,按作业特点,改进完善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

二、公司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有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合理使用。

三、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安全帽,上高及悬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电工发放绝缘鞋和手套,电焊工发放工作服和面罩,特殊作业人员按特殊劳防用品发放。

四、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立医务室或急救箱,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每天有茶水供应,茶具有消毒措施,高温季节发放防暑药物。

五、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生活区有灭“四害”药物。

六、健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问题及时更换和解决。

七、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安全防护意识性强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无视安全法规、违反规章制度的给予批评和罚款。

X集团有限公司

X项目部

发放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发放管理制度 篇16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发放管理制度 篇17

1、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责任落实”的原则,校长负总责,学校分管校长和相关人员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责任。

2、危险化学品应设专库(专柜)存放,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分类存放,做到“双人、双锁”管理,实行用量登记。

3、专管人员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贮存、防护及发生意外和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4、设置危险化学品明细账,并实行信息化管理。专管人员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并定期向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书面报告。

5、危险化学品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和专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记录,应把危险化学品室列为节假日值班重点防范区。

6、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教师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经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批准后,由专人领取。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应立即送还,登记并妥善保管。

7、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8、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及时向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校长报告直至向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发放管理制度 篇18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基准内薪金——基本工资

超时工作津贴

基准外基金

交通津贴

其他薪金

奖金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第三条

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第四条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时数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第五条

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

二、基准内薪金

第六条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间的基本工资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虑。

三、基准外基金

第七条

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须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条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第十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五、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第十二条

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六、薪金调升

第十三条

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七、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发放管理制度 篇19

一、基本原则

加班应以满足酒店正常运营为前提,牺牲员工休息时间,完成部门或领导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或专项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时间加班的。

二、加班范围及审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调休的正休天数计为加班天数。

(不计入加班的情形: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因工作业务不熟练、业务不精、业务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当,抓得不紧,缺乏计划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不计入加班。)

1.部门需要员工因经营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交人力部审核后,经酒店总经理审批生效;《加班申请单》一式三联,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一联;

2.酒店或酒店人力资源部因经营需要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加班的,审批流程同上;

3.因经营需要的特殊情况,经酒店总经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资源部先直接安排后,再补手续;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请单》为准,否则不予以记加班。

三、加班调休或加班费计发标准

1.根据酒店和部门的具体经营情况,酒店人力资源部和东旭锦江国际酒店

部门要将员工因工作产生的加班,以在当月调休为原则,加班不得累计到下个月;调休的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2.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除法定节假日外)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员工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该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若出现因部门工作安排不当或不应该计入加班的情形出现以及虚假情况,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发放管理制度 篇20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 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 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 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发放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薪酬体系,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1.2结合本地区、行业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薪酬构成(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坏来确定工资。

(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

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相邻薪点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薪酬薪点,管理制度《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级;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级;博士为2.4.7级;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转正定级后员工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第二个月体现。

发放管理制度 篇22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发放管理制度 篇23

中学(学校)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减少浪费,降低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管理规定所指办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学和办公的日常低质易耗品。

二、办公用品的领用以年级组和各职能处室为领用控制考核单位,总务处分别设立领用台帐。

三、办公用品控制考核时间为一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办公用品控制费用分类:

1、属于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等)按处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费用。

2、属于通用办公用品(如粉笔、奖品等)按年级组班级数核定费用。

3、属于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钢笔、各类记录本等)按行政人员、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教辅人员分别核定费用。

4、办公用品费用控制考核由总务处实施,对超出控制费用,由各年级组或处室负责。

5、办公用品控制数

年 级 组:班级数×100元/学期

行政人员:人数×30元/学期

班 主 任:人数×40元/学期

科任老师:人数×20元/学期

教辅人员:人数×10元/学期

6、专用办公用品按上学年费用降低5%为控制指标。

五、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各年级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需要大批量领用办公用品时,须提前一周申报计划,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领用。

发放管理制度 篇24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以作为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费的计发原则: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