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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管理制度推荐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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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报废管理制度 篇1

1.设备封存的条件及要求

1.1凡已停用6个月以上而又估计不为企业所需要的设备,由车间负责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设备科核实,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封存。

1.2凡申请封存的设备,必须做到技术状态良好,附件齐全,并要挂上醒目的封存牌。对已损坏的设备应予以修复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封存。

1.3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封存的机械设备。

1.4设备的封存工作,由设备科组织原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封存的设备必须保持其结构完整、技术状态良好,并在封存前进行清洗,涂抹必要的防锈油脂。

1.5设备封存后设备科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所有封存设备要达到完好设备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内容之一。

1.6对闲置设备应积极进行处理,闲置两年以上或不用的设备,报总经理批准,可调拨给其他部门或单位。

1.7设备封存期间不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2.封存设备的保管工作

2.1设备封存的目的之一,是要提高保管质量,保护其不受损失。要采取妥善措施,切实加强封存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或至少保持现有的技术状况,不致遭到自然损蚀而日益劣化。

2.2凡新设备或大修出厂后未经磨合的机械设备封存时,应在封存前完成磨合程序并进行磨合保养工作,以便使设备处于磨合完了正常待用状态。防止封存日久,一旦启封时发生遗漏磨合程序的现象。如果由于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应该明显标明。

2.3凡带有附属装置的机械设备,应尽可能将其附属装置集中就近存放,避免主机入库,附件散置各处,天长日久易发生错配或丢失现象。

2.4一切设备的工作装置均不得悬空放置。

2.5对电气设备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做好防潮、防尘、防水等措施。

3.封存设备的启用

3.1当封存的设备决定再用时,应由使用部门办理再用手续,填写“启用申请单”(一式三份)报设备部门批准,并收回封存标志牌。启封单一份退回使用部门,作为启封的凭证;一份交财务部门作为继续提取折旧和收缴占用费的依据;一份留设备动力部门存档。

报废管理制度 篇2

1、设备封存制度

(1)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闲置管理制度

(1)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

(2)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3)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4)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设备管理科允许,不得领用。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使设备停用时间达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工艺科、生产科、设备科、财务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设备应是完好设备,对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尽油品,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悬挂标牌显示,指定专人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2.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持原封存申请单,先到生产计划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会同设备科检查启封。使用前应检查、清洗、注油、试运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一、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二、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三、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报废管理制度 篇3

设备封存、报废、闲置管理制度

1、设备封存制度

(1)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闲置管理制度

(1)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

(2)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3)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4)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设备管理科允许,不得领用。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使设备停用时间达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工艺科、生产科、设备科、财务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设备应是完好设备,对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尽油品,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悬挂标牌显示,指定专人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2.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持原封存申请单,先到生产计划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会同设备科检查启封。使用前应检查、清洗、注油、试运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一、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二、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三、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报废管理制度 篇4

一、资产报损及报废流程:

1、各部门经理是各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固定资产、存货及易耗品等酒店资产发生霉坏、变质、损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做报损、报废处理时,由各部门保管员填具财务统一格式的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

3、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5、报损、报废的非固定资产类资产统一移交财务,入总仓后,再根据总经办意见做处理。

二、酒店物品报损及清理操作规程内容提要:

(一)报损物品种类

1、固定资产:洗涤设备、电脑设备、复印打字设备、机动车辆、电视音响设备、空调、客房家具、投影仪及其它金额超过20xx元的工具设备。

2、低值易耗品:餐饮厨具家具、布草、玻璃器皿、保险柜、办公桌、计算器、电话机、使用工具及价值在20xx元以下非一次性消耗物品。

3、食品、酒水以及客房一次性用品。

(二)操作

1、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程序:

① 固定资产购置,

必须是年度购置预算批准后的采购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无论是进口还是从本地购买,到货后,经财务部验货人员办理验收手续,由验货人,使用部门经办人签字,财务部资产核算员根据收货记录及固定资产价值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将固定资产名称,型号,金额,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地点等填写清楚。凭此材料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月计提折旧。

②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程序

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转交工程部做技术鉴定,经实地检验认可,属于既不能修理,又不能在使用的,提出报损意见,送报财务部,由资产核算员填写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净值,将报损单送至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批准,整套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复印该固定资产明细账,报损单作为固定资产提前报损的凭证,编制记账。负责人将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财务电脑系统。饮料报损程序

2、客房和餐饮的布草类

在通常情况下;布草通常经过250―300次洗涤将会自然报损.除此之外,因客人的损坏、洗涤损坏、保管不当及使用不当也都会造成布草的报损。

⑴布草如有以下损坏情况将例作报损处理:

①平面中心、四边角位破烂不能继续使用;

②污渍重洗处理后,证明不能去除洗净的;

③陈旧、变色、褪色、染色无法去除的;

④有明显的抽线、抽毛,有损质量标准的,

⑵.布草的报损程序:

须由专职布草管理员事先审查监定及填写《布草报损表》后,经部门经理批准,仓库管理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审核,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损。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均以此作为台帐冲减凭证。

⑶报损审核过程中,必须鉴定报损原因:

鉴定报损原因标准:自然报损及人为损坏(如属人为损坏,要分清责任,确定处理结果。重大问题还须向总经理报告).

⑷报损的布草处理方法:

统一由财务总仓库回收/调配分发给各需要部门使用或其它方法处

3、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其他易耗品的报损程序;

①、客房(或餐饮、前厅)一次性用品、食品发生破损、非人为原因?失等情况,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时,由钌班填表?说明原因,交主管审查后报房务(或餐饮、前厅)经理签许。

②、领班原则上见到废品方可报损,如有客人带走等原因,由房务中心(或餐饮、前厅中心)填写“物品赔偿单”,主管或大堂副理签字方可。

③、如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破损,按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④、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4、餐饮食品和酒水的报损程序

①、已领用食品饮料报损程序

餐厅、厨房已领用食品及饮料报损时,需经餐厅经理或厨师长,餐饮部经理,饮食成本核算员三方面批准后,填写报损单,方可做账务处理,对于工作不慎造成经济损失的,需经部门经理提出意见,转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②食品及酒水库报损程序

过期或变质的食品,饮料报损时,需经仓库主管,采购部主管,财务经理三方面批准后,填写出库单,方可做账务处理;

③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5、后台管理部门的易耗品报损程序

① 由各部门保管员填具财务统一格式的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

②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③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三、酒店各部门财产损耗率标准:

※ 餐饮部物品月损耗率为0.7%:

A、瓷器和玻璃酒杯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4%

B、布草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2%

C、不锈钢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损耗率规定为0.1%

※ 客房部物品月损耗率为0.3%

A、瓷器和玻璃酒杯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1%

B、布草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2%

※ 大堂吧物品月损耗率为0.21%

A、瓷器和玻璃酒杯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2%

B、不锈钢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损耗率规定为0.01%

※ 库房月损耗率为0.11%

A、食品月损耗率规定为0.1%

B、物品月损耗率规定为0.01%

注:月损耗率计算公式:

月损耗率=物品月损耗额÷部门月平均营业额×100%

四、废品的处理规定:

1、酒店的废品范围只限于如下几种:

A、已报废的各种设备、物品,如:地毯、烂床单、破毛巾、破桌布、微损的玻璃制品、瓷器等;

B、工程报废的工具及制作剩余下的下脚料;

C、部门回收的可废弃物品,如:废纸皮、纸板、纸盒、旧报纸、废旧塑料制品、废旧麻袋、木箱、木板、废旧玻璃、啤酒瓶、罐、罐头空壳等;

D、客人住房对其的旧烂衣物等;

E、餐厅的下脚料,如:毛、皮、骨等;

F、员工食堂及餐饮部的泔水等。

2、废品处理权限:各部门搜集的各种废旧物品,经财务部确认属于废品范围的,除按规定必须交总仓统一处理的报损物品外,各部门可以自行处理。

A、属酒店设备及物品报费变卖的,其收入一律上交财务部,冲减成本;

B、属下脚料或部门回收的各种可废弃品,其变价收入款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按部门40%,酒店60%的比例分成;

C、员工食堂及餐饮部的泔水的回收收入,上交财务部统一管理,可以作员工福利基金进行管理;

D、废品出店必须持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的“物品出闸放行证”和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收据”,经礼宾司经理检查确认,保安人员才可放其离店。

报废管理制度 篇5

1 目的

保证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环部统一管理。

3.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部,由安环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环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气、计控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环部、保卫科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报废管理制度 篇6

1、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由于工艺改造或设备设施达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的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分工

3.1 生产设施使用单位的职责: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全部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拟定事故救援预案,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对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通知安全处进行检验,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按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监控、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2 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单位的职责:

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与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落实具体任务和安全措施、办理相关拆除手续,实施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拆除的具体工作。

3.3 所属分厂生产处职责:

审查需拆除生产设施单位提出拆除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申请。对风险评估,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现场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控制拆除进度。

3.4 所属分厂设备处职责:

3.4.1对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和拟定的风险事故救援预案进行审查,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现场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全程监控施工现场执行拆除方案情况。

3.4.2审查需拆除生产装置(设备)使用单位报出的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状况表。掌握拆除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要报废的设备及时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对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3.4.3安排吊装配合拆除装置(设备),建立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账。保证进出拆除装置(设备)准确无误,保管好拆除装置(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完整性。

3.4.4负责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检测认定;对需要报废的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汇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证明,方可报废。

3.5 生产设施拆除单位机械员职责:向安全处报出需拆除装置(设备)的明细表和设备状况表。及时办理拆除装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手续,需报废的设备的报废手续。

3.6 计财部职责:对拆除装置(设备)及时的做好财务处理,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需报废拆除装置(设备)申请,具体办理的报废手续。经批准注销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4、报废和拆除程序

4.1生产设备,凡因严重破损、腐蚀、老化、致使精度、性能、出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发生事故严重损坏的;专用设备因产品工艺变更而不能利用的;对上述设备若无法修复、改造的,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厂设备处鉴定,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拆除或报废。

4.2需拆除或报废的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按程序要求填写相应的拆除或报废申请表,进行审批,办理完相关手续。

4.3拆除或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变更、转移等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4.4分厂设备处专人负责,对使用单位拆除或报废的设备,进行资产计算折旧,及时核实,做好记录,达到帐物相符。

4.5报废:

设备报废是一项非常的工作,一定要从严掌握,认真对待,对确定无实用价值的设备,方可提出废弃申请,设备报废一般本着下列原则:

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产品;

事故发生后确定无修复价值的;

达不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提出报废的详细理由,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鉴定。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报废,经总经理批准。

4.6报废程序:

4.6.1确定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4.6.2申请单按程序经使用部门领导、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拆除。

4.6.3设备拆除完毕,进行帐务处理。

4.6.4做好报废生产设施安全工作

4.7拆卸报废生产设施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规定地点,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1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

4.8、报废生产设施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有1定的消防器材,以防万1。

4.9、 各使用单位在拆除前,应对全部待拆除的建、构筑物、化工装置及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措施措施,对潜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拆除方案;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生产设施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4.10、拆除方案中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处审查确认,生产处处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11、 生产设施使用单位对拆除设施、装置中的设备和管线进行转料、排压、清洗,经分析化验,出具分析合格证,检验达到拆除(报废)施工条件后,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才能进行拆除施工作业。

4.12、 拆除工程经批准后,拆除工程负责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4.13、 在拆除生产装置和设备及管线过程中,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全程监护,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14、车间设备员及时向设备处汇报拆除生产装置(设备)的完好状况,由设备处与物管处联系确定拆除装置设备的存放地点,对需要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对可使用的设备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63、事故通报制度

1、分公司事故实行通报制度,凡发生各类事故,均要进行通报。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上报,由相关职能部门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事故处理后,经主管安全副总审核,总经理同意后,并在分公司安委会上进行通报。

4、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学习事故通报文件,掌握了解事故原因、防范措施,明白责任人受到的处罚,吸取教训,有学习记录。

5、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按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落实,并考核,其他单位要学习借鉴,避免事故发生。

6、人力资源部要按事故通报,对受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落实考核。

7、事故通报有关职能处室,及各单位要有存档。

8、本单位发生涉险、未遂事件时,要在本单位通报学习,吸取教训,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9、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同类企业、同行业事故案例,下发通报资料,组织学习,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防范。

报废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修理、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平安,确保烧结厂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烧结厂内全部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机动科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修理、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平安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修理、拆除和报废由机动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囫囵作业过程的平安工作。

3、平安监督科、机动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状况举行抽查。

二、生产设施的平安拆除和报废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当对拆除设备的现状举行具体调查,编制拆除计划,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容易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平安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举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衔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整洁,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当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由机动科现场确认后签署看法,报仓领导批示,报批后办理报废。

7、如发觉特种设备存在严峻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平安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准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公司向原记下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报废管理制度 篇8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变更、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变更、拆除和报废管理。

3 职责

(1)工程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变更、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变更、拆除和报废由工程部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变更、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保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4.2 变更申请规定

(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2)由工程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工程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

(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

4.3 安全拆除

(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保部、工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6)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 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2)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工程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报废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责任单位: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生产设施拆除或报废原则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出现意外事故或因磨损、腐蚀、精度降低等原因已无修复价值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5.生产设施报废程序: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生产设施的拆除

6.1拆除范围:包括厂房、设备、管道、电气、安全设施等的拆除、生产现场闲置设备的拆除及改、扩建等技改项目的拆除工程;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相关记录

7.1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报废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规范车间设备变更管理,防止设备资产流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只使用于本厂各车间内设备的报废管理

三、具体内容和要求

1.车间设备报废标准

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题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回收价值的。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腐蚀且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设备使用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自行改装制造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利用的。

公司生产部、技术部要向生产车间提供各种材质的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设备的报废标准依据,车间具体将按照依据执行。

2.设备的报废与管理

为加强设备管理,稳定车间生产,避免造成物料损失和人身安全事故,车间要对进入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统计,对于无法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予以报废处理。

车间要根据每台设备容器运行介质和工艺的不同,确认各个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再进行报废。

车间的物料性质决定了设备的选材必须正确、合理、使用,材质的不同直接决定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因选材不当造成设备寿命提前,生产成本增加。

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报废,设备管理人要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详细叙述设备事故经过、原因、后序处理措施等,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生产部。

车间内报废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批并总经理批准。

设备维修物资的报废要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交生产部审批,并经物管部确认,再进行报废处理。

施工单位将报废设备拆除后应尽快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车间生产现场。

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车间履行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交予生产部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3.废旧物资的报废与管理

车间要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降低车间维修费用,不断修旧利废,根据车间的实际情况,节能降耗,节约生产成本。

车间管理人员要将废旧物资及时回收,根据物资类别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一些损坏的配件准确检查是否出保质期,如未出保质期及时收集退库,让外协人员跟厂家更换,出保质期的集中退库处理。

旧的钢衬四氟阀门、管件或纯四氟管件,如无损坏,科室数量多少,放车间仓库备用或退公司大仓库保存。

车间内安装维修拆除的玻璃管件,要将物料清洗干净再集中退库处理。

车间内常用到的PP管件,管道大于二十厘米的严禁当做废料处理,损坏的阀门要送维修车间统一维修,法兰、弯头、三通等配件确认无回收价值后再集中放置废料堆处理。

不锈钢、碳钢材料,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集中归类保管作为备用,腐蚀严重的碳钢材料放置废料堆,不锈钢退公司仓库保管,阀门送维修车间维修。

车间内的搪玻璃配件作为专用物资(如人孔盖等)不得随处放置,对于脱塘的配件要集中放置车间仓库内退厂家维修,完好的放置仓库备用。

车间转动设备的配件处理,遵循修废利旧的原则,要积极对一些有用的部件进行回收、组装,节约成本,无用的部分确认后再进行报废处理。

其他的专款专用物资,处理前要经过管理人员的确认,方可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车间严禁个人私自处理回收物资,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有回收价值的,根据条件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对于可内部修复的物资(如阀门等)由生产部安排人员进行专门维修。

对于价格较贵内部无法维修的,填写申报《委外维修申请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外协人员联系维修。

车间内部委外维修的物资,优先归本车间使用,其他车间如需借用,必须与本车间管理人员协商同意才能使用。

车间要对更替或拆除维修后的废旧物资,要有专人鉴别鉴定,根据情况进行回收再利用。

车间内一些不重要的管道、阀门等,根据其介质的不同(如水),工艺条件需求(如常压、低压等),可适当选用一部分旧物资代替。鉴于车间同一种用途的物资种类比较繁多,要根据所用部位重要性的大小及物料工艺的要求,要用价格比较低的物资或旧物资来代替昂贵物资,节约降低成本。

车间维修人员要对一些旧的物资、配件等及时维修再利用,特别是一些转动设备配件价格昂贵,本着修旧利废的原则加强维修回收利用度,决不允许对由维修回收价值的设备、配件等进行私自处理。

报废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凡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设施报废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设施报废的`审批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设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厂长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经本厂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设施的销账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门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报废处置的管理

6.1设备、设施报废审批过程中,必须注明该设备的状态,并明确责任人,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报废管理制度 篇12

一、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电科根据矿发展规划提出方案,由机电矿长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费用可列入大修费或其他费用。

三、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1)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通过修理,虽然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值80%的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6)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机电科日常工作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机电矿长、机电科、财务科、材料小组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7)凡是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矿长审批,报集团备案。

(8)凡未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需提前报废时,由矿呈报.经上级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10)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

报废管理制度 篇13

1、对于已达到使用寿命的资产和物资,如已失去原设计使用价值,但可转化为它用,要充分利用它的剩余价值;

2、对于已无剩余使用价值的,如再使用将要影响到安全或浪费能源、影响形象等,即可办理报废;

3、对于设备设施的报废须由维保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4、对于各类工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5、对于劳保物品的报废,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核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6、对于其他各类库存物资的报废,由保管员提出书面申请,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议确定后,报总经理核准;

7、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报废资产和物资,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做销毁处理;

8、作为废品被收购的,其收入款项要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9、对于已按程序报废的资产和物资等,保管员要及时做账务抵消处理。

报废管理制度 篇14

1 目的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保障加油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加油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

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 控制程序

4.1 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 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 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4.1.3 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 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 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 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

4.2.2 站长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

4.2.3 进行报废拆除作业前要进行风险分析,其中要包括风险控制措施。

4.2.4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必须签订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和安全协议,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2.5 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6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拆除、清洗等现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许可等有关规定。

4.2.7 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4.2.8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5 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bzh-zd/7-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aqbzh-zd/3-1)

6 相关记录

《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aqbzh-jl/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