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管理制度推荐7篇》
安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装管理制度 篇1
1、大型机械设备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上岗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拆装设备时,应遵循拆装的程序不得违章操作,严禁未经检验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装拆前,首先审核验证装拆单位装拆资质和装拆人员的有效证件,并报上级公司审批方可签约。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
4、安装和拆卸的作业人员应由专业队伍并取得市级有关部门核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指挥。
5、特种设备安装与拆除等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类型,不同特点,说明书要求,结合现场的施工条件编制专项作业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6、班组作业前应向全体人员进行作业交底和指定监护人,并做好安装记录。
安装管理制度 篇2
一.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安装管理制度 篇3
一、为加强对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安装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设备能力,从设备管理上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达到安全、高效、低耗之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维检修程序
1、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因故障而需维修时,由操作人员先填写好《设备请修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机电安全科处理,本公司无法处理的可联系外单位进行修复,修好后的设备必须经过验收,由使用部门主管在《设备请修单》上批注合格后方可转交使用单位使用。
2、对设备检修,机电安全科可根据设备的具体使用情况,对有关重要设备实施计划检修,并负责制定出相应的检修内容,材料和配件计划,经生产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时间予以实施;对于一般设备的一般故障处理,机电安全科可根据每天巡回检查和操作人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安排检修,检修程序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并及时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
3、对动力设备、管线、电器的维护和保养,每天由操作和维修人员具体负责,维护和保养执行程序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相应条款实施。
二、维检修前安全注意事项
1、设备维检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填写好《危害分析表》。
2、相关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相
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设备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维检修人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参加维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和注意事项。
4、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要求,组织维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维检修项目、任务、维检修方案,并落实维检修安全措施。
5、应对维检修作业中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维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牌。
7、对维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要合理放置并确保完好可靠。
8、对维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9、对有腐蚀性介质的维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10、对维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11、应将维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2、维检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三、维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维修中,检修项目负责人对维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凡具有二人以上的.维检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参加维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维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4、电气设备维检修作业应遵守《电业安全规程》。
5、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及进行焊、割作业。
四、维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维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检查维检修项目、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有遗漏。
2、因维检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在维检修后恢复正常。
3、维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对维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车,试运转达到一定时间,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编制:审核:审批:
修改日期:
安装管理制度 篇5
一、环保装置运行管理
一)环保装置是指除尘设施、粉尘处理设施、煤气脱硫装置、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装置,如湿法脱硫装置和炼焦除尘车等。
二)凡使用环保装置的单位必须做到:
1、环保装置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装置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4、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5、加强管理,调整好配风系统,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6、除尘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要认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7、实行环保装置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装置如发现有问题,环保装置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生产安全处提交《环保装置停运报告》,由公司生产安全处上报公司,经公司环保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停机检修。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装置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8、公司生产安全处定期对重点环保装置进行检查、监测,检查、监测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并随时检查各单位环保装置运行记录和运行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装置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更新、改造环保装置,引进、安装不符合环保规定的技术设备,致使工程不能验收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一)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生物脱酚处理设施和废水零排放系统设施。
二)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进入公司生产用水系统或循环使用。
2、设施必须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监测结果记录。
3、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生产安全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检修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将废水送入事故废水排放池,严禁废水外排,并报公司生产安全处。
5、公司内不许乱设排水口。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责任单位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四)严格遵守本办法,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由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
安装管理制度 篇6
施工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因素,是建筑业施工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关的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既要根据生产任务,充分发挥现有的设备效益,并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配合相应的配套机械设备,完善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又要加强基础管理,实现全面质量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实用性能和提高机操人员工作质量,以求得机械设备的最佳效益。为此特制订以下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1、施工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购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帐,纳入固定资产。
b、经常调查研究,掌握好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做好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陈旧设备;促使技术进步。
c、对局部不适应使用的施工设备,要经过技术论证,申报批准后进行技术改造,以求达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术性能稳定的良好效果。
2、财产管理
a、凡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机械履历书、钉固定资产铭牌。主要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b、随时掌握机械设备使用动态,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做好内部调配和借用的协调工作。每年年终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清查盘存一次,做到帐、卡、物、号、金额五相符合。发生亏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资产审批权根,报上级处理。
3、现场施工设备管理
a、对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设备应按规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现场试用评定。
b、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平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带病运转一律停机,并签发“设备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并复查。
c、现场在用的机械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机械运转卡”,每月初由机管员收集汇总后填入机械履行书中的“月运转记录表”。
4、电动、机动工具和机械配件管理
各下属单位的震动器、冲击电锤、电钻等电动、机动工具及气压焊设备等机械另配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帐、卡。每季度编造收、发、存报表,做到帐、卡相符,并将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5、技术管理
a、新购机械初次安装使用之前,公司物业管理科、使用单位机管员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安装拆卸应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时有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试用运转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报废设备,必须经“三结合”小组鉴定,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准。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后的机械设备应建立帐册备查。
c、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d、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中小型设备实行现场专机专人操作制,设现场或施工片机长,负责现场或施工片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操作人员的安排调配。金属切削机床、汽车等实行专人负责制。
e、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及时做好保养、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机械设备需报公司物业管理科批准后方能继续使用;并按实填写机械履行书中修理记录内。
安装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5、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设计和施工,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
(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3)、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6、已建成的环保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7、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账、监测报告,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9、应对环保设施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时,应由公司事先报安全环保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10、环保设施运行企业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1、必须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