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管理制度【最新5篇】》
1、病房由护士长、科主任负责管理,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进行健康教育,征求病员意见,改进服务态度,加强病房管理工作。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病房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病房管理制度 篇1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召开公休座谈会。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布局有序 ,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两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不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7、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住院患者必须着病号服,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9、 加强病人及探视、陪伴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准私自外出,不得在病房吸烟、喝酒、赌博、闹事,维持正常医疗秩序。
10、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11、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病房管理制度 篇2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篇3
以一定数量的医生、护士、卫生员和病人组成的病区,它以全员参与、通力协作的方式开展有目标有医疗、护理活动,完成医、教、研三大任务。要使病区的各项工作能有秩序、有效率的。正常运转,就必须对病区的人、财、物、技术、设备、时间、信息等运动过程进行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和控制,以期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这就是病区护理管理的任务。
1、病房由护士长管理,科主任、主任医师、总住院医师协助管理。
2、保持病室整洁、安静、舒适、安全,避免有噪音。做到“四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四无”(病室无污物、无痰迹、无便器、无不良气味)。
3、病房陈设统一,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要做到“五条线”(床、床头柜、床旁椅、暖水瓶、被尾成线),“四不落地”(脸盆、室外鞋、痰盂、被服),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空气清新,每日清扫二次,每周更换被服及大清扫一次,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5、护理人员工作时须着装整洁,不穿硬底鞋、不浓妆艳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带戒指、大耳环、手镯等。
6、床单位的被服、用具按基数配备,设床头卡,有饮食及护理级别等标记。
7、定期向病人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做好病人心理护理、生活护理,指导病人及家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篇4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医务人员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牌。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单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说明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经常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整洁,布局有序,注意通风,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
6、住院患者统一着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7、加强探视和陪伴管理,保持病房安静,维持正常秩序。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尽快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 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医护人员积极协助,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仪器、药品、物品等),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保持设备设施功能完好。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护士长调动时要做好交接。
第三条 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
第四条 保持病区环境安静、整洁、舒适、有序、安全,空气清新。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6:00前、21:00后(夏季时间22:00后)及午睡期间,尽量不安排处置;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分别安置。
第五条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放置、及时正确处理。
第六条 应告知住院患者遵守院内规章制度,服从医务人员安排,携带必要生活用品,更换患者服。严禁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非医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不得随意更换床位,不得私自离开病区。
第七条 医疗文件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将病历等医疗文件交给非医务人员,病历车随时上锁。
第八条 按规定加强探视和陪护人员管理,病区21:00锁大门;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卫处。
第九条 病区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器及点燃明火;保证防火通道畅通,不堆、堵杂物;保持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周围无杂物。
第十条 定期征求患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