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合集三篇)》
自建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精选3篇)
自建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 篇1
市水利局:
根据市水利局文件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对20xx年新立项及开工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新立项、开工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经统计,20xx年我局新立项开工项目1处,为20xx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口粮田建设项目,投资687.48万元。新建口粮田5034亩,该项目由省发改委于20xx年10月22日进行了项目批复,于20xx年12月24日完成招标,于20xx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
20xx年之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共计10处,总投资10300.73万元,其中:1、水库2座,投资288.03万元;2、城区堤防工程2处,投资1308万元;3、城区供水水源工程2处,投资3990万元;4、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口粮田建设项目1处,投资912.87万元;5、何家岩镇西渠沟供水工程1处,投资379.09万元;6、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处,投资222.74万元;7、城区八渡河污染治理(翻板闸及排污箱涵工程)1处,投资3200万元。
目前以上11处项目其中水库2座、城区堤防工程2处、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1处、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等6处项目已完工,完成总投资9919.73万元。在建项目5处,共计完成投资3817万元,其中:城区供水水源工程2处,共计完成投资20xx万元;何家岩镇西渠沟供水工程1处,完成投资130万元;城区八渡河污染治理(翻板闸及排污箱涵工程)1处,完成投资1200万元;20xx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口粮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87万元。
二、自查自纠、项目排查情况
根据我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和《安排意见》,明确由局工程股负责对20xx年以来水利局负责实施的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由其他部门、乡镇、单位负责对其组织实施的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结果报水利局备案。
我县列入专项治理水利项目共11处,上述11处项目,均按要求统计了项目清单,逐一填写了项目台账表,严格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填报了项目自查情况表(专项治理表2-4)。经过严格自查,所有11个项目,工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招投标程序合法,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没有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合理,重大项目能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建设信息公开透明,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手续完善到位,没有发现有违规审批,违法建设,不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项目出现,所有项目都能严格按基本建设“四制”进行建设管理。
根据上述11个项目进度,我局严格落实旬报制度,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市局,期间,没有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三、第四阶段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我局将按文件精神,认真完成“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密切关注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严格按基本建设“四制”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重点抓好水利项目设计审查、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各方面工作,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目前在建工程定期检查,随时抽查,严肃纪律,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加强管理,杜绝违规建设行为,搞好过程管理,对其他单位组织实施的水利项目,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督查责任人进行整改。将我县水利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自建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社区)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社区)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社区)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修缮报告,经村(社区)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区)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社区)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社区)、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社区)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社区)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自建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范文 篇3
一、排查范围
本次房屋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我们共排查了辖区内的X栋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办公楼等各类建筑。
二、排查情况
1. 安全问题:我们发现部分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如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此外,部分房屋存在电气安全隐患,如电线老化、私拉乱接等。
2. 消防问题:我们发现部分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或损坏等。
3. 其他问题:我们还发现部分房屋存在其他问题,如房屋漏水、墙体脱落等。
三、整改措施
1. 对于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我们已经要求业主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2. 对于存在电气安全隐患的房屋,我们已经要求业主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我们已经要求业主立即清理消防通道,修复或更换消防设施。
4. 对于存在其他问题的'房屋,我们已经要求业主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四、后续工作
1.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房屋安全的监管,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 我们将加强对房屋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房屋安全意识。
3. 我们将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